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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页

书籍名:《花开九溪》    作者:九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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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礼物容易,石南可以帮他办好,只是,他是肯定不可能回来的了,今晚就是诀别,这是他在一周内匆匆安排好这一切的原因。甚至于捉宋斌,也不只是为了刘叔,那个人心胸太窄人又太狠,他怕他伤害到林家。至于他能不能从牢里出来,出来后是不是还有能力有执念找他找林家报仇,林九溪没办法未卜先知,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他们搬到桐城,给他们一份比较稳定的生活,也让可能会出现的报复,不太容易得逞,他毕竟是越家弟子,真的出了问题,就算他音讯渺无,越家也不会看着不管,特别是当越成岭还滞留在尘世的时候──这些,是林九溪能帮他们做的极限,而这些,也都是林九溪马上就要斩断的尘缘,而尘缘,只能够了结于尘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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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剩最后一章,明天尽量更,更不了就只有后天了……望天
  
  




终章 一路有你

  终章一路有你
  林九溪原本打算悄然离开,林爸林妈却起了一个大早,送他上路。
  或者,爱孩子的父母们都是有些超能力的,林爸林妈一夜没睡好,他们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感觉心里不好受,很不好受。
  林妈妈看着林九溪坐着出租车离开,突然间捂住嘴哭了出来,孩子上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有了陌生感,这次回来,陌生感更加强烈,或者,这就是孩子长大了吧?不知道其他父母是不是也有这种感受?不知道下次回来,又会怎样?……她想起他小的时候,那么小小的一团,转眼间,就大到要离她而去……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觉得心里面象猫抓了似的难受,比两年前看他逃走还要难受。
  林爸爸扶住妻子,轻声道:“不要哭了,你不是一个人,医生说你的心情对孩子很重要……”
  林九溪透过后车窗看着这具身体的父母,看着他们相互携扶着在晨雾中化着两个小黑点,心底渗漏出丝丝缕缕的离愁别意。他跟林爸林妈呆一起的时间太少,说他对林家有多么深厚的感情,那是自欺欺人,但是他却无法象数年前李彦身亡时一样,完全没有多余的感触,心如止水般地转头抛下。
  是了,那个时候他活的了无生趣,落水之后也曾经顽强挣扎,但那是他天性强硬潜意里面不肯认输,并不是他对这个世界有多么留恋……为什么当年活成那个样子?他不是心理学家他找不到原因,他只知道,如今的自己是林九溪,跟当年的李彦差别很大,不唯身体,就连心态上也年轻了很多,仿佛真的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回过头想一想,自打变成林九溪,六年来他活在一个又一个的麻烦当中,有一两次甚至与死神面面相对,可他却活的有滋有味,越活越有劲儿……为什么?
  是因为快乐吧?应该是的。可是,为什么快乐?
  修道或者是一个原因,修行为他打开了一扇门,他的世界不再局限于小小的凡尘俗世。但是,若说这是主要原因,好象也不对,实在说,修真界那些强大的存在带给他的压力远远超越凡尘间的升学升职,而日复一日的打坐更比八小时工作要单调辛苦很多,为什么他还乐此不疲?……
  手机铃声响起,听着叮叮叮的铃声,林九溪嘴角挂起一丝柔和的笑意:或者,答案在此吧?
  手机铃声响了三下,正当他准备接通的时候,电话断了。然后,铃声再度响起,这一次,又是响了三声,又给挂断了……林九溪嘴角的笑意凝固,他死死盯着手机,等了足足五分钟,手机毫无动静。
  深深吸入一口气,拈了个隔音诀,阻断四周的声音,林九溪拨出一个号码。
  “石南,出问题了,我需要你和玟的帮助……”
  当天下午,某个中等城市的远郊小镇,某座颇为气派的院子的侧门外面,一头如同白玉雕琢而成的可爱小狗正缠着一个女人的双脚蹦跳不止。
  女人手里拎着几条鱼,小狗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装鱼的袋子,女人很喜欢这只雪白可爱的小狮子狗,停住脚笑着道:“鱼不能给你,你乖乖呆在这里,我进去给你拿吃的。”
  “汪”“汪”“汪”……
  也不知小狗听懂没有,它固执地缠绕在女人的腿边不肯离去,女人想要绕开它进门,它死活不让,女人又狠不下心一脚踢开它,一人一狗在侧门边展开了拉锯战。
  “怎么回事?”
  “程先生,”女人恭恭敬敬地面对来人,“它可能是想吃鱼,跟了我一路。”
  从侧门内走出来一个俊朗男子,听了女人的回答也没在意,挥挥手让女人离开,一双眼睛却饶有兴趣地注视起小狗。小狗貌似有些畏惧他,想要跑开又舍不得女人手中的鱼,犹豫之间男子已经走到它身边,小狗见势不妙转身逃跑,却给男子一把捞住。
  “你这个小东西长的倒是很奇怪,还喜欢吃鱼,你到底是猫还是狗?”
  男子托起小狗看了看,小狗貌似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猫,“汪汪汪”一连叫了三声。男子失笑,松开手,小狗跳到地上,飞快地跑进侧门,追拎鱼的女人去了。男子看着小狗的背影,笑了笑,轻声道了一句好有趣的小东西,不知道你的主人是不是也这么有趣。
  “有趣的小东西”一路不停,沿着女人留下的气息找到厨房,被奖励大餐一顿。没有人注意到,一株芝麻大小的微型小草悄无声息地落到地上,被风吹过回廊吹过草地吹过果园……终于,落在了一只人字拖鞋上面。
  人字拖鞋的主人看了看脚上的小草,面无表情地转身走进房间,然后拈起那棵小草放到桌上,把它的精魄送入自己的识海。
  识海里面立即响起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爹爹爹爹,爸爸让我给你带信,我勇不勇敢,勇不勇敢……”
  这位“人字拖”的主人,自然就是正在养病的小七,林九溪能够把他一个人留在司徒家,所仰仗的,无非是他的秘密武器──“识海”。
  识海于修行人来说是种鸡肋一般的存在,它的能力相当强大,但是,它也有一个致命弱点:攻击范围太小,准备时间过长。修行人打架是比拼法术,谁会蠢到站到敌人近旁,还一动不动地等着挨打?所以,识海只适用于偷袭,明打明斗基本上帮不上忙。而创建识海非常困难,对天赋的要求相当高不说,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就象小七讲的:有那时间,干点什么不好?
  所以,拥有识海的修真者非常罕见,小七家里的那些医师药师只以为他修为尽失,做梦都想不到他的灵魂里面存在着一个强大的识海,更想不到他会用识海攻击他们,结果,一个个全都着了他的道──小七把自己刚刚站起来时的经脉做成了影像,然后趁医师诊病之机把这副影像固定到了他们的脑海里面,让医师们误以为他的恢复出现了停滞,得出了“药效用尽,病症不可能进一步改善”的结论。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硬核桃老爷子再没现身,小七母亲也带着无尽的遗憾回家去了,院子里只剩下一个医生和几个帮佣,只待林九溪那边事情一了,他便从从容容的脱身而去。
  可叹的是,所谓“天不遂人愿”大概是这个世界的绝对真理,正当他收拾好包袱准备跑路的时候,天上掉下来一个“程药师”,此人是灵界来客,是一位很了不得的丹师兼药师,得知离殒丹治好了金丹散体的病人,专门从灵界跑下来作“病例”研究。
  这下子小七惨透了,以他的伤病之体在一个修为高达分神期的修真者面前动用识海简直就是找死,所以,程药师给他诊脉后大吃一惊,这哪里是“恢复停滞”,经脉里的散丹几乎清理干净,照这个势头,不久之后重新修行都很有可能!
  程药师大感蹊跷,立时用上了心,有这位高人坐阵,小七的逃走计划就此变成“前计划”,不要说离开,就是打个电话都逃不过他的耳朵,幸好他与林九溪早有约定,这才把消息送了出去。按照小七本意,林九溪一个人离开就好,伊临的逃脱对他的威胁太大了,早一天离开早一天放心。至于他自己,过一段时间总是有机会的,司徒家总不会把他关起来吧?不过他也知道那个家伙是不会乖乖离开的,这不,清晨6点发出的消息,下午三点半钟林十六就混了进来……
  林十六向它爹爹邀功的同时,司徒家迎来了一个客人,程药师高高兴兴地接待了这位不速之客。
  “抱歉,我的小狗好象跑进你们院子来了,希望没有打扰到你们。”
  “是有一条小狗,我看它象是有主人的样子,怕它跑丢了,暂时把它关院子里了。”
  “真是太感谢了,笨笨,哦,就是我那条小狗,它很粘人,没有给你们添麻烦吧?”
  “哪里,哪里……很可爱的一只小狗,原来它叫笨笨……”
  ……
  一番客套过后,小狗主人站在院子里唤了一声“笨笨”,玉石般的小狮子狗摇着尾巴从果林里面跑出来,摇头晃脑的,嘴上还衔着一只野花,客人弯下腰,小狗吐掉野花,跳进他伸出的双手,亲呢地用脑袋蹭起主人的手臂胸口,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客人把它抱进怀里,轻轻敲敲它的脑袋:“又乱跑,有没有惹事?”
  “汪”“汪”“汪”……
  如果明家人在此,看到这一幕只怕会小小的吃一惊──笨笨的主人不是石南吗?怎么变成林玟了?
  如果林九溪小七看到这一幕,只怕要小小的起一身鸡皮疙瘩──明明是头狮子,装什么装……对了,谁教它的?
  也亏了这几只包括玟全部都是魔法生物,这才骗过了程药师的眼睛。
  玟今天没有掩饰自己的外貌,把他的魅力源源本本地展现了出来,这个时候的玟,是极难用言辞来形容的──不阴柔不中性,甚至也不阳刚,说帅气不准确,说潇洒太做作,说美丽又过于拢统过于柔弱……如果非要寻找一个词来形容玟,那就是“自然”,他的轮廓流畅自然,一举一动都带着种赏心悦目的韵律,非常自然地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直让人惊叹于天地间造化之神奇,生养出了这么一个非人类一般的脱俗存在(实际上,玟本来就不是人类的说)!
  这个样子的玟,带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是非常巨大的。所以,就算是在灵界见惯了帅哥美女的程药师也顶不住对美好事物的心仪,非常热切地邀请他进花厅小坐,这一坐,就坐到了晚饭时间。晚餐桌上,司徒七少也对这位风水杨家的传人礼让有加,甚至邀请他到司徒家暂住,程药师连声赞同……林玟与两位主人一见如故,甚至拿出了自己珍藏的好酒助兴……后来……后来的事,谁知道呢……
  第二天清晨程药师醒来后看着枕边的人,怔了怔,神识一搜,脸上神色立时间复杂无比。
  他这边一动,身边之人也醒了,迷迷乎乎道:“你们修行人都不用睡觉的吗?”
  程药师没有回话,忍住腰间的不适想要下床,他身边的人终于清醒了,淡淡道了一句何必棒打鸳鸯。
  程药师一怔,是啊,司徒景华又不是他儿子,爱跑哪儿跑哪儿去吧,管他什么事?而身畔这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白赚来的,虽然腰酸背疼,但他乐意,谁管得着!
  只心里面终究有些不是滋味:“你们的交情很深吧?”
  深到可以为他做到这一步?
  这个时候的林九溪,他比药师大人还要迷惑还要不安──玟为他们作出的牺牲,是不是太惨重了?
  其时三人一草正坐在一辆高速奔行的汽车里面,司机石南哈哈大笑:“我说九溪师弟啊,你肯定你了解玟?这个世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强迫他,他戒指里面一大堆魔药,要放倒药师有的是办法。他那么做,首先是他自己愿意,你知不知道他正在物色一个冤大头陪他读书?……喂,你不要看我,我们是铁哥们儿不错,但是铁哥们不陪读更不陪睡的……让我去陪他读博士,还是化学博士?杀了我吧!”
  “再怎么说,也才认识几个小时啊……”
  “看一个人顺不顺眼一分钟就够了,用得着几个小时吗?再说了,玟和我们不一样……喂,我说,到底你是GAY还是我是GAY啊,为什么你要来问我?……你有功夫管玟的闲事,还莫如把那些资料好好看一遍。”
  林九溪眨眨眼睛,是了,他已经变成GAY了,虽然还没有当GAY的自觉。石南说的对,玟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当一个人有上千年的岁月慢慢挥霍,他是不会象人类这样生活的,人类眼中天大的事情,于他来说不过是些过眼烟云。同样的,他也不会过分执着于一份感情,因为一旦失去,那将是长达千年的痛苦……
  林九溪还在浮想翩翩,小七已经打开一个玉简,一时间,小小的车厢如同进入了一个不真实的幻像世界,眼前出现一片广袤的沙漠,细沙如血,寸草不生,一个巨大的“星球”正悬浮在这片血红戈壁的上空,“星球”外面环绕着蓝白两色的烟雾,美丽极了……
  一个悦耳的声音随之响起:
  “诸位,这就是著名的天空之城。这座悬浮于空中的城池创建于七百年前,凌安阳君当年初建此城,是为了开辟一处清静之地,传道授业,所以最初的时候,城里只有四十六人,那个时候它的名字还不叫天空之城,它叫安阳镇。大家看到的城市下方的红色沙漠,就是著名的红沙戈壁,凌安阳君正是看中了红沙戈壁出入不易的优势才挑中了这个地方,布下九天大阵,吸千里灵气以养一镇。此后天空之城不段扩大,时至今日已经是吸二十万里之灵气以养一城,如今的红沙戈壁,绵延十四万公里,其间没有任何生物,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域……”
  随着声音的讲述,一幅幅画面闪过,安阳镇的变迁,美丽的街市,街上一张张年轻的笑脸,还有凌空飞过的一辆辆飞车,以及著名的“安阳学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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