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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番外:匆匆那年

书籍名:《消失的光年》    作者:温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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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网上传过这么一句名言:眼看就要奔三了,可是我还没有二够。
  不知道这句话是谁想出来的,很内涵,很有才,也很符合我现在的心境。
  我站在镜子前,理了理领结。江昱辰说这身衣服是他按照我的身材比例特别定制出来的,绝对比我任何一件其他的衣服都要合身。我曾困惑于为什么他会如此清楚我的身材比例,他的回答则是:身为一个合格的设计师,在手掌抚摸过对方的身体后,脑子里自然会有公式计算出最精确的尺寸。
  这手段虽然淫秽下流,我也不得不承认,它从侧面印证了克劳德·江·克罗蒂亚如今真的是个很合格的服装裁缝,没有辱没他的天分。
  今天是我三十岁的生日。
  我习惯把人生拆成每十年一轮,记得很小的时候,我才十岁,小学六年级,就已经在幻想自己二十岁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模样,等我到了二十岁,又在幻想自己三十岁的时候会有什么成就,一直到现在真正三十岁了,暮然回首,真是感慨良多。
  想当年,天真烂漫的我总以为会在自己二十岁的时候变成享誉海内外的大明星,拳打李连杰脚踢甄子丹,歌喉赛过张学友演技PK梁朝伟,怀着这种不切实际的梦想一路磕磕绊绊长大。后来渐渐明了事理,才懂得儿时的想法不过是一场很傻很天真的少年梦,做人当以务实为最大标准。
  所以在二十岁那年,我又有了新的十年目标,这目标现在看来依然天真得可笑。那时我的想法是,到三十岁的时候,我一定还要陪在程昊身边,他一样爱我,我也一样爱他,他成功创造了自己的事业,我从旁协助,我要当他精神上的灵魂伴侣,事业上的最佳搭档。
  我相信每个曾经深陷热恋不可自拔的人都有过要一辈子陪在爱人身边的打算,这想法很好,真的很好,但是在这么想的同时,也别忘了在心中暗暗告诉自己,如果以后出了什么变故,要有一颗能承受打击的心。
  我庆幸当初我这么做了,于是在这十年间,程昊事业固然成功了,但是当她娶了别人,背离我而去的时候,我经过自我锻炼的内心也没有觉得世界一片灰色。我虽然没有一个正常男性该有的性取向,但是我一定有一个正常男性该有的坚强。
  这个世界上最难以预测的东西有两样,未来与人心。过去三十年的经历深刻地教育了我这一点,对于未来,理想应该有,但是别迷信,作为新时代的人,最该做到的本分是见招拆招,随机应变。而对于人心,在你觉得实在弄不懂对方在想什么的时候,这没什么,你可以拉上几双值得信任的慧眼帮你一起鉴别,比如颜烁,再比如何小立。
  确定自己这一身衣服穿整齐了,我走到窗前,拉开白色的窗帘。不远处海浪翻滚,蓝天白云,真是一幅好风景。难为江昱辰费心,不过一次生日而已,还能帮我把排场弄到三亚的海滨别墅来。
  不过,他肯花钱,又有钱,我还真没理由帮他省。
  别墅院子里的泳池旁撑着一把大阳伞,阳伞下的躺椅上靠着个浑身上下只穿了条低腰泳裤的男人,两条修长有致的腿大喇喇交叠着,一边听歌,一边晃荡着吊在脚上的人字拖。
  他似乎看见了出现在窗口的我,抬起原本架在鼻梁上的蛤蟆镜,露出一双桃花眼,对我轻佻地勾了勾嘴角,大呼一声:“衣服真帅!”
  对于他的称赞,我报以微笑。
  我和何小立认识在2000年冬天。
  那时我还在上大二,正到处做家教勤工俭学。何小立在一家酒吧里当服务生,月薪1000,不包吃不包住,没有五险一金。
  十二月十六日晚上十点的地铁站,我做完最后一趟家教,正赶着回学校。偌大的候车厅里就我一个人,天气是真冷,暖气偏偏又出了问题,我抱着手被冻得直跺脚,然后才看见了靠在自动贩卖机旁边睡得昏昏沉沉的男人。
  诚然那时社会尚且单纯,并没有什么“徐老太”之类的人出现,而我又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不然随便换个人估计都不会管这等闲事。
  但那天的情形是我一个没忍住好奇,走进了看才发现躺在那的是个年轻人,穿得人模人样,睡得满脸通红,一摸额头,还烫手得很。
  后来的发展就很简单了,我把他背去了最近的医院,花掉了身上的好几百块钱垫付医药费,然后在翻出他的身份证确定以后的讨债对象时,记清了这家伙的名字,简单又好记的三个字——何小立。
  身后的门在这时被轻轻敲响三下,莫涟开门进来,对我说:“又有熟人到了。”
  我跟着他下楼,几个编辑部的同事正围在餐桌边研究那些造型精致的甜点,我忽然感觉小腿上一沉,一个小不点不知从哪窜出来,扯着我的裤子兴高采烈地叫着:“吃叔叔!吃叔叔!”
  我故意板着张脸看他,“说过多少次了,不是吃叔叔,是迟叔叔!”
  小不点对我做了个鬼脸,这孩子,个子没长多少,性格倒皮了不少。
  “你爸爸们呢。”莫涟说的熟人,估计就是他们了。
  “在那边。”小不点指向门口,迎面正走来一高一矮两个男人,高个的面无表情,手里提着巨大的行李箱,矮个的抱了个大蛋糕,正对我微笑。
  同何小立相识一年后,我们认识了颜烁。
  半夜十二点的酒吧门口,有飞贼抢了女人的手包一路狂奔,何小立路见不平,却在撂倒了小偷的同时,又将紧跟在小偷身后的人当成同伙,一个飞腿踢上了那个其实是帮忙捉贼的颜烁的脸。
  我接过颜烁手里的蛋糕,上面盖着厚厚一层可可粉,是个巨型提拉米苏。
  寒暄了两句,顾明安便抱着顾惜颜上楼休息了,我和颜烁来到院子里的泳池旁,在何小立旁边的靠椅上躺下,何小立斜过眼睛来看我,调侃道:“摆这种姿势也不怕折腾到你这身衣服。”
  我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颜烁说:“怎么没看见向朗,你没带他过来?”
  何小立端起身边加了冰块的酒,边喝边道:“我打发他去厨房帮忙了,这孩子最近调酒的手艺大有长进,不用可惜。”
  我道:“我要是告诉他你私底下还是这么做一个孩子有一个孩子地叫他,你说他会不会跟你翻脸。”
  何小立脸色顿时一白,而后咬牙切齿道:“你要是这么干,在他跟我翻脸之前,我会先跟你翻脸。”
  这就是何小立,见色忘友,被一个比他小八岁的恋人迷得神魂颠倒,从此改邪归正,弃恶从良。虽然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向朗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不过现在争论这些显然没有意义,有意义的就是大家有眼能辨,这两个人感情好得很。
  何小立继续对我感慨,“时间过得真快,没想到连你都三十岁了,想起当初年轻的时候,真是恍如昨日,果然人生一场虚空大梦,韶华白首,不过转瞬。”
  我笑他:“你卖弄什么文艺腔,难道现在很老吗。”
  他反问:“难道不老吗。”
  颜烁冷笑:“你想要倚老卖老现在还早得很。”
  何小立:“……”
  看着他们斗气的样子,不知是不是因为我们许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聚在一起了,我心情又好上了一圈。
  Party在原定的傍晚六点准时开始,江昱辰成了最后一个到场的人,带着他的礼物,一个巨大的六层蛋糕。
  生日蛋糕这种东西,我真的已经记不清多少年没吃过了。
  往年那些生日,我的概念里就没有“蛋糕”这两个字,一半原因是总觉得吃生日蛋糕是小孩子的专利,另一半原因是担心有人会拿着大块的奶油到处恶作剧。
  或许是儿时的阴影在作祟,我至今忘不了当年上初中时,一次生日被同学抹得全身都是奶油的惨烈场景,不光报废一件纯棉的外套,回家还被父母臭骂了一顿。
  蛋糕最顶端插着两根数字蜡烛,鲜红的三十像两个寿桃,我虽百般不情愿,仍被江昱辰推着站上一个凳子,在一客厅众目睽睽之下,幼稚又装模作样地许愿,然后吹灭那两根蜡烛。
  “Happy birthday!”何小立率先扔出手里的蛋糕,啪地盖上颜烁的脸。
  我最担心的事情果然发生了。
  一时整个客厅里刀光剑影无数,准备用来切蛋糕的刀具完全没用上,大家改成了用手抓,男人们扯开领带挽起西装奶油在掌心舞得虎虎生风,女人们踢着高跟鞋健步如飞,沙发桌子间跳来跳去,边尖叫边还手,彻底乱作一团。
  莫涟堂而皇之成了广大女编辑们群攻的对象,枉他生得人高马大却敌不过娘子军的彪悍,何小立和颜烁对砸得十分卖力,顾惜颜夹在两人中间又叫又跳,顾明安与向朗本不欲加入战团,结果在不幸被几个“流弹”命中后,也开始愤然还击。
  我站在高处愣愣看着眼前这一场混战,脑子里只蹦出三个字:都疯了。
  “这里似乎不安全,我带你到楼上去避一避。”江昱辰在旁边露着人畜无害的笑容,对我张开双臂,我正要点头,忽然心口升起股警兆,劲风扑面间,左脸已着了他得道。
  扑鼻尽是浓浓奶油香。
  江昱辰右手托着蛋糕,笑得弯下了腰。
  我冷眼看他片刻,重新蹦回凳子上,端下最上层的整个蛋糕,朝他猛扑过去。
  身上这身衣服算是彻底报废了,好好的生日派对也变成了鬼混的狂欢,但我却很开心,我想,这应当是从小到大我过得最开心的一次生日。
  时间真是个有趣的东西,有时让人觉得度日如年,有时又让人觉得十年如一日,我至今仍然清晰记得那年何小立发着三十九度的高烧依旧满病房找酒的嘴脸,也记得颜烁满脸鼻血仍不忘扯着我们索赔他那副价值三千人民币眼镜的场景,仿佛它们就发生在昨天。
  这十年里,我们都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好歹最后扛住了挫折,磨砺出彩虹。
  若说对下一个十年还有怎样的期盼,那我的愿望是,我希望爱我的人们依旧留在我身边,我爱的人们也一个都未离开,虽然“天下间无不散之筵席”这句话是不错,但是无论将来走向哪里,当我回头去看,在我们缘分开始的地方,总会留在那里一个时间永远也无法消磨掉的笑容。
  那就是人生,最值得留恋的地方吧。
  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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