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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绝色啊绝色”

书籍名:《娶个新娘是老攻》    作者:月歌唱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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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雪霁紧张的神经放松下来,原来少爷在这方面的智商还是旭日东升——照旧!

“哈哈——”南宫凌风与阿强一起大笑,原来雪霁也是一个路痴。

“阿强,你真聪明诶,居然被你发现了,雪霁平时隐藏得太深了一点,连我都没有发觉。”

“嘻嘻,其实我只是偶然发现的,少爷你才聪明呢!”

“你聪明,是你发现的,我都被雪霁骗了呢。”南宫凌风有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一般不会抢别人的功劳。尤其是阿强这样,好不容易才有一次表现出聪明才智的人。

“真的啊!呵呵,其实雪霁才是路痴,我不是。”

“对,你不是路痴,”南宫凌风顺着阿强的话,实话实说,“你只是方向感不好而已。”

....- -!!!....

听着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吹捧,刚刚还在庆幸没有被发觉阴谋的雪霁顿时就不乐意了,如果是这个结果的话,她宁愿自己的阴谋被发现,心里还好受一些。

“我们现在去找我相公吧。”南宫凌风得意够了,转头望着独自在一旁生闷气的雪霁,自告奋勇:“雪霁,相公他在哪里?你告诉我就好了,我来带路。”

“不知道!”差点冲口而出“我知道路”,幸好出口的时候变了。

哪知道南宫凌风自动地将“不知道”三个字理解成了“不会带路”,所以同情地望了雪霁一眼,露出理解的笑容,然后对阿强说道:“我去问月姨看看,你们在这里等我。千万不要走开了,雪月楼这么大,一会儿迷路就不好了。”

“嗯。”虽然自认为不是路痴,但迷路却是难以反驳的事实,阿强老老实实地点头。

雪霁在一旁气的嘴都抽搐了,她都说了她不是路痴,为什么少爷老是把她跟阿强相提并论?分辨的话,却只能苦水一般地往自己肚子里吞,谁让自己出发点不善来着?而且现在要说也没有机会了,南宫凌风早就远遁了。

原本以为不一会儿就该过来了的南宫凌风,在雪霁阿强左等右等半响之后,都未见人影,反倒是南宫凌风去问的月娘,如高贵的妇人一般,远远地飘了过来。

“咦,你们怎么还在这里?”月娘看到雪霁阿强的时候,貌似吓了一跳,“不是跟凌风一起的吗?”当时南宫凌风一阵风似的跑进她的房间,等她告诉了他夜朗去的地方之后,他又一阵风地跑出去了。

雪霁瞪着眼反问:“少爷不是去找你了吗?”

“他是来找过我,不过已经走了很久了。”

阿强插嘴道:“走了?可是少爷让我们在这里等他啊!”

“你告诉少爷,公子真正去的地方了?”雪霁存在万分之一的侥幸,问道。苍天保佑,夜公子可是为了月娘才“不得已”去了那个地方,月娘知恩不图报就算了,千万不要趁机倒打一耙。

“我什么时候骗过凌风啊?”月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而且朗儿去的地方凌风也不是没有去过。”最后这句话,从表面现象来看是为夜朗着想。

“啊!”雪霁倒吸一口气,少爷昨晚才受了小安的刺激,又才结束与夜朗的冷战,月娘这招简直就是火上浇油嘛。

算了,月娘并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情,而且她也没有胆量对身为她姐妹四人“师父”的月娘说出重话,雪霁只得一跺脚,叫了一声阿强,一起朝夜朗去的那个敏感地方跑去。

月娘望着两人急匆匆的身影,暗道:“如果朗儿不说那句‘别让凌风知道我去哪里’的话,我是不想也不会管的。但是,他既然说出口了,就是想瞒着凌风,这种事情在我的眼皮子低下发生,我是绝对不允许的。”

赫然,某人忘记了夜朗是为了谁采取“那个地方”的。

其实,这也不能怪月娘,他不知道南宫凌风与夜朗也是才和好关系,也不知道南宫凌风昨夜“捉奸在床”的事情,只是从一个爱护南宫凌风的长辈出发,觉得即使夜朗是为了帮她而去的青倌,可谓是‘光明正大’,却还要瞒南宫凌风的话,难以想象,以后他没有理由,不光明正大的时候,又该如何瞒住南宫凌风了。

现在,就要从源头上扼杀住这股发展趋势,让他了解了解南宫凌风生气起来,是多么的凶猛!

雪霁带着阿强一通好跑,她有功夫在身,尚不觉得有什么,可苦了只凭着自己普通人的速度追着的阿强。眼看着雪霁的身影离自己的可视范围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了,阿强着急地只想大叫一声——等等我。

事实上,他已经叫了好几遍了。可惜,心急如焚的雪霁要么听不到,要么就自动忽略,脚步是一点都没有缓下来的趋势。

幸好,夜朗去的“那个地方”里离雪月楼不远,甚至可以说很近,阿强才不至于跟丢了雪霁。

“清倌”,座落于雪月楼斜对面的一家小倌,是京师勾栏之中的佼佼者之一,与只有姑娘的雪月楼同样,清倌里只有清一色的“公子”,也就是俗称的“男妓”,也是夜朗现在人在的地方。

南宫凌风从月姨的嘴里得知夜朗到了这里的时候,联想到小安昨夜的举动,瞬间怒火就在心中开始燃烧,甚至强烈于看到小安与小红那一幕,只是他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他倒是要看看是谁敢勾引他的相公?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

但是看了许久,别说没有看到勾引夜朗的对象,就算是夜朗的人都没有看到,难道他们是看到他来了,藏起来了?

哼,没那么容易!

南宫凌风脚步往前,白昼的清倌虽不如夜幕降临时那么热闹,但里面也是处处见人,而南宫凌风的目标就是大堂后面的那一排排厢房,他以前来过这里,知道那些公子都是住在那里的。

没走两步,南宫凌风就被人拦住了,是一个刚刚进门的人。

来人穿着青衣缎袍,打扮得油头粉面,怀里抱着一个同样油头粉面的少年公子,那少年公子看了南宫凌风一眼,眼中闪过一丝惊艳的光芒,随之被恨意掩盖,冷哼一声,别过头去,表情极为不屑。

看样子应该是清倌的客人,他怀里的应该是清倌的公子,大清早两人以这样的姿势从外面回来,具体干了什么事情,不言而喻。

青年抱着少年公子正要吆喝挡着门口的南宫凌风让开,哪知道话还没有说出口,就看到了南宫凌风的模样,当真是俏丽如花,堪比谪仙,不觉间,已经狠狠地咽了下垂涎的口水。被怀中的公子感知之后,看待南宫凌风的眼神,愈加的不爽与阴狠。

眼看着南宫凌风迈出脚步要离开了,青年连忙示意身后跟着的随从拦着对方,这般的人儿,难道就是清倌那传说中的头牌?

“你干什么?”南宫凌风瞪着拦住他的人,没有看到他很着急吗?

“干什么?到了这里,你说干什么?”青年一把推来忸怩拉着他,想要破坏他好事情的怀中人,啐了一口让对方滚开,就自命潇洒地走到了南宫凌风的面前,一双小眼,露出龌龊的目光在南宫凌风的身上转动。

肌肤晶莹如玉般散发出光华,大大的眼睛,漆黑的眼珠如世间最美的璀璨晨星,乖巧可爱的鼻头,红润的嘴唇,好看白皙的脖颈......

满意,太满意了!

那人忍不住再次吞咽了几口口水,下半身已经很不雅观地站起来了,这个人,不管有多贵,他都要定了。

“我找人!”南宫凌风理直气壮地说道。难道有规定说不能到清倌来找人的吗?还有那人干嘛一直吞口水呀?饿了?这里又不是饭庄。

“你找人?嘿嘿,不用找了,本少爷马上就带你去。”

“你知道我相公在哪里?快带我去!”南宫凌风语气急迫,想不到会这么巧,碰到一个知情人。

“好啊,好啊。”青年求之不得的点头,一边色迷迷地笑着,一边伸手,想去抱着南宫凌风。

南宫凌风把身子微微一侧,躲开了青年伸过来的色爪。这个人虽然好心带他去见相公,但是长的也太......那个啥了,笑得也太......那个啥了,最主要还是太热情了,一直想要靠近他。

你说如果你眉毛再长粗一点,眼睛再长开一点,鼻子再高一点,嘴巴再小一点,脸上的肥肉再少一点(其实就是一句话,换个人来)......我南宫凌风绝对不会躲开的。

虽然最后躲开了那人的爪子,南宫凌风一想到对方对自己那么热情,自己却这样,似乎有点.......那个啥。所以躲开之后,也不避讳青年的视线,满是歉意地笑了笑。

青年见一手捞了个空,又见南宫凌风不好意思地对自己笑,那笑容,妩媚、挑逗(什么眼神!)得震住了他的灵魂,当场就让他“咕”地响亮地吞下了口水,绝色啊绝色。

欲火在青年的严重被点燃,理智在同一刻丧生,青年想与南宫凌风打趣说闹的心思也没有了,现在他只想赶快把这个勾动他欲火的小家伙压在身下。







 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41章南宫家的兄弟们
作为清倌的常客,他是知道,但凡是眼前人这种模样之上的公子挑客人的眼光都很高的。那么什么办法,可以让他最快实现自己的想法?
那就是——用强。
悄悄朝南宫凌风背后的随从使眼色,看着随从走到不知情的南宫凌风背后,看着随从一掌劈在南宫凌风的后脖,看着南宫凌风应声倒下去,青年露出了得意的笑声。
现在他就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这个美人儿回去,好好销魂。
青年狠狠地瞪了一眼,刚刚被这边动静吸引过来目光的其他客人,眼中是阴狠的威胁。那些人被青年的眼光一看,都纷纷收回了好奇的视线。
其实,他们在这边,表面上看上去,就像是两个熟人,恰巧碰见后聊了两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稍微几个眼光刚好转到这边来的客人也被青年的眼光成功威胁熬了,所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青年还是做到了的。
可是,千算万算,青年唯一漏算的就是“昏迷”的南宫凌风,他恐怕是做梦也想不到煮熟的鸭子不但会飞,还是大声尖叫。
事情是这样的:
当青年得意洋洋地带着南宫凌风出了清倌,打算回家去慢慢享受美人的时候,迎面古来的两人好巧不巧地挡住了他的路。而那两人偏偏没有看到他这么一大帮人似的,凸自说着自己的话。
“你不要再跟着我了,烦不烦啊?”
“哎呀,大哥,你嫌我烦的话,就答应我嘛。我们一起去金陵玩玩吧。你以前不是挺喜欢那里的吗?”
“我现在不喜欢了!”
“怎么会?大哥,你忘记了,金陵城里,秦淮河畔,那些婀娜多姿的身影……”
“都说了不喜欢,让开,不要挡住我的路。”
“我哪敢挡住你的路?”分明挡住前方路的人兔子狡辩着,还伸手指了指被他们俩挡住路口的青年等人,理直气壮地说:“挡着你的人,是他们.”
“你……我回府了!”被换做“大哥”的人,最后被对方睁着眼睛说白话的诡辩气到了,干脆放弃了自己原本的计划,转身原路返回。
那人见状,惋惜地一锤手,继而深吸一口气,锲而不舍地再次追上了拿到远离的身影。他就不信,凭着他这股死缠烂打的精神,感动不了“大哥”。
当着自己的面陷害自己,青年的欲火转化为了怒火,但是他的话还没有出口,那两人就旁若无人地走开了,瞬间让他有种憋足力气却打在了棉花上的无力感,狠狠地咬咬牙。眼角余光忽然瞥到了被随从扶着的人,想了想自己要办的“正事”,瞬间地恢复了精神,抬头挺胸,雄赳赳气昂昂地再次踏上了回家的路。
而他这么一耽误,被人突袭陷入昏迷的南宫凌风隐隐恢复了点点意识。
他本来功夫不错,又有内力护体,只是淬不及防地被人偷袭而昏迷。现在被人扶着,走动,抖动几下,他的意识就渐渐地有些恢复。
不过,即使意识恢复,都是在朦朦胧胧之间,好像做梦似的,如真若假。
就在这样的半模糊半清醒的阶段,如果没有外力的刺激的话,南宫凌风也难以清醒过来,仍旧是菜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就在这时,两声不大不小的争辩传进了他的耳中,第一声的时候,他就猛地一震,好熟悉;第二声,另外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南宫凌风的心就开始复舒了,那个声音更加的熟悉,好像在那里经常听到的样子。
心中有了疑问,有了好奇,南宫凌风就忍不住转动脑子,想要知道那么熟悉的声音是谁说出的,身体就在这样的想法运作之下,恢复了知觉,后脖传来一片火辣辣的疼痛,让南宫凌风是意识又恢复了一层,最后伴随着,那两人说话的声音加大,南宫凌风终于想起来那是谁的声音了。
是大哥南宫修竹与三哥南宫暮云!
竟是他们!
夹杂着激动、感动、悸动……一系列的感情,南宫凌风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清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一把推开扶着他的人,大家一声“大哥、三哥”,南宫凌风就朝着前方且说且远行的人追去。
这就是南宫凌风有时候不得不让雪鸽等人惊叹的地方,越是关键危机的时候,他的反应越是奇快正确。
的确,这个时候,如果南宫凌风醒过来,照着平时的性子,只怕还没有大吵大闹一番,就又是被人偷袭一掌,昏过去了事;就算没有别人再次偷袭成功,拳脚功夫其实不怎么样的他,也难以安全逃离。
才过好几个武士随从打扮的人的包围。而且他的头,尚在隐隐作痛,如果真与对方动手,只怕不消几个回合,他就自己华丽丽地倒下去了。
所以,先跑,然后求救是最好的方法。
青年眼看着煮熟的鸭子真的飞了起来,忍不住一脚踢在身边人的身上,骂道:“你们都是猪吗?连个昏迷的人都看不住,还不赶快给老子追?!”
“啊……是。”
老实说,南宫凌风清醒得实在诡异,那些人也着实被吓得够呛。
南宫凌风跑了几步,再尖叫几声,缺氧的窒息感一下袭中了他,脑海里瞬间地空白一片,右脚踢了左脚,趔趄一下,“哎哟”一声,扑到在地。
后面追上来的人,原本起步迟了,南宫凌风的轻功也着实厉害,不过几个眨眼就远远地甩开了他们,拉开了一大段的距离,所以看到南宫凌风摔倒,一个个眼睛顿时发亮,呐喊着“机会来了”,全部朝南宫凌风前仆后继了过去。
南宫凌风一声倒在地上,呼痛举手的时候,看到前面两个熟悉的身影即将消失在街角转弯处,而身后也有一股气势汹汹的气息扑过来,他怎么都想不明白,那些人干吗打混自己?但是唯一清晰的是,只好对自己动了手的人,都不是好人。
既然不是好人,就一定不能落到他们的手里。
危险令南宫凌风忍住疼痛站了起来,勉强超前跑了几步,身体摇摇欲坠,刚才那下,膝盖好像受伤了,呜呜,他是在太倒霉了,抓奸都还没有抓到,就要被坏人抓走了吗?越想越不甘心,南宫凌风拼着最后一口真气,再次放声尖叫:“南宫修竹、南宫暮云……”
管不了那么多了,就算大哥三哥事后要找他算账,也总比落在坏人的手里强。
这声悲呼穿透空气,直直地传到了前方两人的耳中,两人脸上的表情同时呆滞了一下,一个又烦躁、一个由死皮白脸通通地转化为了怒气,哪个不长脸的家伙,居然敢直呼当今王爷世子与康王的名讳,还敢叫的那么凄惨。真真是不要命了。
南宫暮云转过头,由于距离甚远,看不清南宫凌风急切的脸庞,只得见高声叫出他名字的人,正一拨一拐地朝他摇手晃脑。
“好啊,这个家伙,连名带姓叫大哥就算了,还敢叫我,现在居然还冲我摇头晃脑,看我不收拾得你哭爹叫娘!”南宫暮云这边费了半天的口水,眼巴巴地劝了南宫修竹半响,好不容易,眼看着大哥的表情有所松动,心中窃喜,正要加把劲,一鼓作气让大哥答应了自己的要求。却在这么关键的时候,来了个不长眼睛的家伙竟然给他上演了这么一招,让他这么久的努力全部白费,气得南宫暮云心都在颤抖,一咬银牙,恶狠狠地走了过去。
“什么叫做‘连名带姓叫大哥就算了’,”南宫修竹也被南宫暮云的话气得不轻,“南宫暮云,你给我站住,今天你不给我说清楚,我就跟你没玩。”
……-_-|||……其实南宫王府三位少爷一位小姐,老大跟老幺是一样的……“单纯”。
南宫凌风憋足了劲叫出那两声之后,一口真气提不上来,大脑又是一阵发昏,尤其是脖颈上,膝盖处伤口的火辣辣疼痛,让很少经历伤痛的他,直恨不得一掌拍昏自己算了。
这时候,后边的人追了上来。前面的人却好像没有动静。
怎么办?跑,但是膝盖真的很痛,就是这样站立不同都已经费劲了全身力气;不跑,那不是傻子吗?
想着想着,南宫凌风就破天荒自己骂起自己来:真是个笨蛋,刚刚最多就被人拍了一下脖子嘛,虽然内力练得很不到家,但至少凭着轻功,自保没有问题啊。为什么偏偏会在左脚踢右脚?还把膝盖蹭破了。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吗?
悔恨是救不了人的,但是至少可以让南宫凌风的心好受一点,下次,他一定吸取教训,一定先施展轻功跑得远远的,再摔倒!
追着南宫凌风的人,跑在最前面的那个,看着南宫凌风一动不动的身影,嘴巴大大的裂开,露出了一个堪称笑容的表情:哈哈,只要他第一次抓住那个人,他就立了头功,少爷回去一定会好好嘉奖他的,说不定,少爷玩腻了那个漂亮少年的时候,还可以赏赐给他玩玩。
金银加上漂亮少年的诱惑,让那人的脚步蓦地加快,离南宫凌风越来越近,眼看着触手可及……



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42章暴力行为
“砰”
一直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来的脚狠狠地踢在了那人的脸上,勇猛的力道,带着那人的整个身子,往后飞飘了一段距离,才轰然落下,身体传来的震痛让他来不及看一眼袭击他的人,就直接昏死过去了。
跟在他后面的人见状,暂停了冲向南宫凌风的身子,看了看那出手管闲事的人,在互相使使眼色,悄悄地挪动脚步,将“路见不平的人”包围在了他们之中。
那人声势惊人的一脚,已经让这些人明白,单打独斗自己等人是占不了便宜的,索性采取了迂回战术——一哄而上。
“凌风?!”南宫修竹追了南宫暮云而来,却在到的适合,看到南宫暮云没有去找那个“骂”他只认的麻烦,还莫名其妙地对“路人”出手,难不成是气疯了?疑惑的时候,走得近了,才看清楚,原来“骂”人之人,竟是自己的四弟。
“呜呜……大哥……”南宫凌风委屈得瘪瘪嘴,怎么现在才过来啊?害得人家担惊受怕的。
南宫修竹走到南宫凌风的身边,看他脸色苍白,好像在极力忍受什么巨大的痛苦似的,不由地关切问道:“你……你怎么了?”
“人家受伤了。”
“在哪里?”看不到伤口啊,难道是内伤?
“呜呜……”怎么会看不到嘛,明明这么痛?南宫凌风怀疑是不是大哥故意装的看不到。
这下换南宫修竹委屈了:内伤怎么看得到嘛?!
其实南宫凌风的伤口就被蹭伤的膝盖之上,可是被吓摆的袍子完全遮挡住了,加之袍子也不是紧身而贴,也没有渗透出鲜血的痕迹,所以南宫凌风不说的话,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但在南宫凌风的意识里,这个根本就不需要说,这个是很“明显”的。
于是,最终酿成了两兄弟大眼瞪小眼,一个比一个委屈的模样。
“你……你是谁?别,别过来……”
身边的随从全部被南宫暮云轻易地踩在地上,遍地哀号,青年的心有些胆怯了,看着南宫暮云向他走过来,脸上露出了讨饶的神情:“大,大侠,我把……把那个人……让让给你……饶了……我……”
“那个人?哪个人?”南宫暮云左右环视一圈,不会是那些倒在地上的脓包吧。他要他们干吗?王府里面有的是下人。
“妈的,你不就是看中了老子抢的人吗,的了便宜还卖乖!”青年将南宫暮云的不解理解成了造作,脸上却不敢显示出鄙视,依旧卑微地恭敬地回答:“就是那个漂亮的少年。少侠你可真有眼光,我也是刚刚才弄到手的……”
“你是说……他?!”南宫暮云的手指向南宫凌风的方向。
青年点点头,当了南宫暮云是自己的同道中人,即使自己家享受不到那一口,嘴巴上还是可以过过瘾:“就是他,长的不错吧,尤其是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极品。少侠也是好眼光啊……”
南宫暮云的眼睛一眯,他似乎有点明白整个人下流表情里藏着的意思了。
他怒气冲冲地过来,本来是来教训直呼他名字的人的,走的近了才发觉到不对劲,尤其又看到后面的人一脸奸笑地冲向南宫凌风,连叫一声南宫凌风的时间都没有,他就抬起一脚解决了奸笑的人。
而自始至终,他都以为是南宫凌风又“闯祸”了。
现在,他终于明白,敢情这不长眼睛的人,竟然将色光放到了南宫凌风的身上。
那人犹未发现“少侠”的脸色已经变了,继续说着龌龊的话:“……不过,少侠,这个人还没有被调教过,用起来还不顺,要不要我先带回去,好好调教一番,再给少侠送来好好享受?”
原来废话那么多,主意是打在这里的。
南宫暮云不怒反笑,道:“你还真有心啊。我打伤了你的人,你却这么为我着想。”
青年一听,直觉有希望,态度愈加恭顺了起来:“那些个草包,拿了本少爷的银子,却一件实事都办不好。少侠帮我教训他们,我感激还来不及呢。”
南宫暮云不说话了,他觉得眼前这个人就是一头猪,跟他说话,实在是自掉身份。
不过猪果然是猪,没有发觉周围氛围的变化,还沾沾自喜自己绝佳的口才,直觉自己已经说动了眼前人,说不定再加吧劲,连刚刚与“少侠”一起过来的那个人,也有机会弄到手。这么想着的时候,青年不坏好意的眼光就瞟向了跟南宫凌风站在一起的南宫修竹。
哇,又是一个没人啊~~
南宫暮云不跟他说话,并不是要放过他,他正琢磨着寻找一个不用暴力却可以让人终生难忘的教训方法时,青年迫不及待地再次开了口:“少侠,其实你自己带过来的那个美人也不错。这样吧,我们交换,都不吃……”
“亏”字没有说出口,南宫暮云压抑的怒火全部集中在了右手,一拳击在了青年的腹部。
他错了,这个世上唯一能让人终生难忘的教训,除了暴力,再无其他。
“你……”青年一边呼痛,一边不可思议地望着忽然出手的“少侠”,“太不讲道理了吧。”
“讲道理?”南宫暮云的怒火完全被青年最后那句提议给勾了出来,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居然说出那样的话,他要是还不让他知道他很生气,他宁愿一头撞死在南墙上,再也不回头。
“砰砰啪啪咚咚……”
南宫凌风有些不忍心地转过了头,三哥下手是不是很了一些?南宫修竹却完全是目瞪口呆,他是听说过老三生气起来很恐怖,但是却不知道是这么个恐怖法。
话说南宫王府的三位小王爷加上一位郡主,再找个大大的京都里,也是大大的有名气的:
世子南宫修竹,据说是很冷酷的一个人,平日里就算是自己的兄弟也很少与之交流,街头巷尾关于他的事情流传得也最少,十足神秘的一个人(南宫修竹:很好,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郡主南宫傲雪,据说长得是美若天仙下凡,性子更是柔顺似水,令当今的太子殿下一见钟情,再见难以自拨,最终娶回了皇宫做了高高在上的太子妃,成为了当今天下母性的表率人物之一(南宫傲雪:我可没有想要这样,那是别人误会的);
康王南宫暮云,据说也是温文尔雅的一个人,平日里总是晓得云淡风轻,但也有不可靠的消息称这位康王是绝对不能惹的一个人,除非是你不想要命了,否则看到他都要绕道(南宫暮云:冤枉啊,我是多么的温柔、多么的阳光的一个人,传言都是假的)。
最后的小王爷南宫凌风,据说……唉……是个傻子(南宫凌风:骗人,我的字画在京师之中哪个不是争相抢夺,分明是才子才对)!
以上都是外人不知情的理解,事实的真相不知道哪一天才有出头的时候?
就以眼前的南宫暮云为例,他的确是温柔阳光的一个人,和煦的笑容也总是挂在嘴边,这样是为什么青年没有怀疑南宫暮云会出手打他而猝不及防的原因。但是就是这么笑的清朗的一个人,一旦被触及逆鳞,笑容消失在唇角的那一刻,就表示暴力分子出现了。
当他发现南宫凌风被人欺负的时候,脸色就有些变化,不过狠狠地教训一通那些人不长眼睛的人之后,他的怒火平西了一些,眼看着收拾完最后一个人,就可以完全消气了。
那个人却在这时候恰不知耻地跟他讨价还价,让他唇角渐渐恢复的笑容又慢慢地流失了,不过想到大哥、四弟都在身,他也不想给他们留下一个“暴力血腥”的形象,用力地收回想出手的拳头,想找出一个既不暴力,又要让对方身上留下记号的教训办法。
可是那人,脑子里装得全是草,整个一草包,居然又把主意打到大哥身上去了……
算了,反正四弟早见识过他“暴力血腥”的时候,大哥的话,也不能偏心,也让他看看,老三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没有了顾虑的南宫暮云下手又狠又准,表面上看他是胡乱出拳,打到对方哪里算哪里,实际上却是有讲究的:第一,一拳致命的地方,他不打:第二,皮糙肉厚的地方,他不打:第三,哪里看得见打哪里:第四,脸上是绝对要留下纪念的地方……
所以一顿暴揍下来,青年痛得嘴斜眼歪,掉着最后一口气:旁观的人看得也是头皮发麻,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等南宫暮云终于出完气,走到大哥四弟的身百年时,却发现那个两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感情变得那么好了,居然抱在一起,不过,为什么在发抖?
雪霁跟这阿强一口气跑到了清倌,却前后不见南宫凌风的影子,心下有些悲剧地想到:不会少爷已经闯进去了吧?真是要命啊!
没有办法,雪霁只好硬起头皮,一边往夜郎所在的包厢走去,一边开始在心中找各种各样的理由,甚至连是南宫凌风自己掐指一算算到的都想出来了。



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43章偷听是一门学问
“哎呀,是越娘告诉他的,关我什么事啊?”雪霁在敲房门之前再安慰了自己一遍,“我是绝对无辜的。阿强可以作证,月娘可以作证(如果她愿意的话),苍天也可以作证……”
终于做好了全部的心里建设,雪霁踏出了勇敢而坚定的一步。
没人!
房间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雪霁就像是充满气的气球一般,瞬间焉了,连肩膀都垮了下来:怎么可以这样,人家心理身体都做好了准备,却给了这样一个结果,不能接受啊!!
不甘心地,雪霁冲进了房间,如龙卷风过境一般,横扫房间的角角落落,誓要找出相关的蛛丝马迹,然后门口的阿强有些担心,不断地东张西望,万一他们被认为是小偷的话,他的脸就丢大了。
“阿强,雪霁呢?”
迎面走过来一个雪姑娘,阿强傻呵呵地笑了,他不知道是哪个,就采取了笼统的叫法:“雪姑娘,你来了,她在里面。”
“雪宸!”自报姓名之后,雪宸叫出了还在房间里学旺财的雪霁,道:“公子已经回去了.”
“回去?这么快?”
“恩,”雪宸的脸上有些欲言又止,有些话在这里似乎不好说,“先回雪月楼吧,这里毕竟不是我们的地方。”
姐妹之间的心灵感应,让雪霁体会到了雪宸心中压抑的不悦(脸上不是也明摆着吗?),蹙眉点点头,一边跟着她往回走,一边问道:“少爷呢?他回去了吗?”
“呃,我正想问你呢,不是说你们都过来了吗?怎么没有看到少爷?”
哗——
两人同时停住了前进的脚步,后面的阿强一个不防,直接装上。还好,被撞的人会功夫,撞人的人皮糙肉厚,除了发出一声碰撞的响声之外,没有人喊疼。
雪宸雪霁都看到了批次眼中的不可置信,一个是“怎么可能,少爷明明来了”,另外一个是“不可能,少爷明明不在”。
“少爷比我们先来。”在雪宸想责备之前,雪霁先开口解释,“是月娘告诉他地点的。”
言下之意:罪魁祸首是月娘,要骂要唠叨,你去找她。
雪宸喜欢唠叨,但是也懂得分寸:“先回去看看吧,说不定少爷已经回去了。”
两人加快了脚步,阿强也连忙跟上,他可不想在这里迷路……不对,是迷失方向。
三人前脚离开清倌,进入雪月楼,后脚,南宫凌风就带着气愤填膺的南宫修竹与南宫暮云来了清倌。
两位兄长气愤填膺的原因当然是南宫凌风告诉她们,夜郎跑到清倌来了,还瞒着他。
三人齐齐地决定,一定要抓奸成双,让夜郎给南宫凌风一个交代。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想法,三人从大唐一路留窜到了清倌的公子们居住的厢房,然后一个一个地偷看,却一直没有发现夜郎的踪迹,直到走到清倌目前最名扬的“镇店之宝”木念醉房间的面前,才终于有了线索。
不过线索仅止于他们到这边的时候,恰巧听到了里面传来的说话声中提到了“夜郎”的名字。
“哼,那个夜郎算什么东,竟妄想让公子自降身份,简直是自取其辱。”这就是窗外三人听到的话,也刹那让三人前进的脚步停了下来,南宫暮云一个激灵,一手抱住了南宫凌风,正提起了脚,打算一脚踹开房门,嘴巴微微张开,绝对是想骂回来。
朝南宫修竹使眼色,让他继续听,南宫暮云把不断挣扎的南宫凌风拖到了一旁,在争取了南宫凌风同意他松手后不出声的保证之后,他松手了。
“三……”
果然南宫凌风的保证没有什么信誉,他刚点头,自己这边刚一松开,一个“三哥”是“三”字就从他嘴里跑了出来,所幸有过前车之鉴的南宫暮云反应堪比闪电地在他哑穴上,轻轻一点,顿时还时间一片清净。
“要是不老实的话,我看都不让你看咯。”南宫暮云带着南宫凌风一边走过去,一边威胁。
“……”眼神控诉自己的魏阙。
“好了,”南宫暮云安抚道,“等我们听听他们究竟在说什么然后再帮你相公报仇,好不好?”
“……”犹豫半响,在抬眸看看南宫修竹在旁边听得一脸笑意的模样,好奇像是猫儿在挠心,浑身都痒得难受,直接带动南宫凌风重重地点头,表示自己的决心。
于是,三个脑袋并排排,侧耳偷听房间里面的动静。
在南宫凌风与南宫暮云离开的片刻里,南宫修竹已经弄清楚了,房间里面一共两人,一人就是木念醉本人,另外一个就是他的小厮,也就是刚刚说话尖酸的人。
“人家好歹是夜家堡的六少爷,怎可与我相提并论呢?”轻轻淡淡的声音,好像是在帮着夜郎说话,但说到“夜家堡的六少爷”的时候,那股浓浓的嘲讽语气却让房外偷听的三人同时皱了眉头。
小厮将暖茶倒进木念醉的青瓷玉杯中,闻言说道:“公子,你不知道吧?那个夜郎在金陵可是臭名远扬,就是因为这样,夜家堡的人才愿意把堂堂的少爷嫁给南宫小王爷。”
木念醉挑挑眉,似乎很有兴趣的样子。小厮伺候他多时,早把他的反应看在了眼里,连忙再接再厉地说下去:“而且,据说小王爷现在看上了另外一个男人,要娶回家。公子你想想,他们才成亲多久啊,小王爷又要再娶,他在小王爷的面前肯定不受宠。一个在家和出嫁都不受待见的人,居然跑到公子这里,妄想让公子帮他,还说什么共赢,简直是异想天开。”
随着小厮的说话,木念醉的双目之间,不屑之情,溢于言表,只是混杂着他故作清高的面部,看上去显得有些可笑。
回想夜郎当时说出的话,木念醉露出了兴味的笑容:“呵呵,其实我对他提出来的那个叫什么组合的,还说蛮有兴趣的。”
“公子,有趣我也承认啦,是要公子跟那些一点名气都没有,甚至连长相才艺都不知道的女人一起组合,怎么配的上公子的身份?再说了,就凭着公子自己,夺冠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何必跟别人一起?说不定最后帮了人家,人家还觉得是我们沾光了呢。”
里面俩人的对话,说得外面三人头上的问号越来越多,这个时候,闻听一阵脚步声传来,南宫暮云连忙拉了听得正起劲的两人,连解释的时间都没有,就匆匆地离开了。
依据他的判断,接下来小厮就该是卯足了劲夸木念醉,在随时踩上夜郎几脚,然后木念醉谦虚几句,再被小厮夸奖……如此循环下去而已,已经没有看头了。
而且从他们的对话之中,他也大致猜到,夜郎是为了某件事来找的木念醉,不过双方没有达成统一的意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夜郎绝对不是像南宫凌风说的那样来“嫖妓”了。
“暮云,你干嘛?”被南宫暮云头疼地扶着头额,怎么南宫家尽是出这样的怪胎呀?大哥平时不都伪装冷酷的吗?怎么一到这样的时候,岁数与智商就一个劲儿的后退?得亏二姐不在,要不然说不定直接跑房顶上偷听了!
一边侥幸,一边数落身边的人,南宫暮云唯独忘记了他也是姓南宫的。
“什么演完?我什么苗头都没有看到。”说这话的时候,南宫修竹有些心疼:他的那些朋友很多都在面前说过,清倌新人木念醉是难得一见的孤傲公子,生性比曾经名扬天下的冷清清还有股冷艳的气质,但那冰冷的脸庞上,一双迷人的丹凤眼,却是说不出的魅惑无边,绝对是这次花魁节小倌的胜者。
他第一次听的适合,没有感觉,但听得多了,就生出了些厌倦:总觉得勾栏之间的人,哪里有什么真正的清白可言,就算是脸上挂着巨人千里之外的冷漠,却也不过是为了吸引客人的一种手段而已,况且,他从来就UDI小倌兴趣缺缺。
不过,今日的发现真让他大开眼界,那孤傲的两三句话之间,莫不是满布对夜郎的不屑,或者就是对自己的自视清高。再一次论证了他的想法,勾栏之人多半不可信。
他还想再多看点,多听点,到时候,要是再有哪个不长眼的人在他面前推荐木念醉,他一定将他妈的狗血淋头,誓不罢休。但半道儿却被南宫暮云给破坏了,现在的他更想誓不罢休地骂他个狗血淋头。
“他们接下来还能说出什么好听的话吗?”南宫暮云鄙视眼前这两个笨蛋,那主仆二人的谈话之中,很明显得泄露了夜郎来找过他们,谈过非常有意思的事情,甚至连木念醉都活有趣。但是两人说得隐隐约约,不明不白,心思多半放在了对夜郎不自量力的嘲笑与对自己的自视过高的骄傲上面了,再听下去,压根就是浪费时间。



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44章花魁节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去找到事情的另外当事人,搞清楚那有趣的事情究竟是什么?貌似很跟不久就要举行的花魁节有很大关联的样子。
“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话,说来说去,也就那么几句,听下去有多大的意义啊!夜郎那边就不同了,你们刚才不是也听到她们说了吗?有很有趣的事情发生诶。难道你们就有点不感兴趣?”
面对南宫暮云的疑问,南宫修竹与南宫凌风互看一眼,一个是茫然,一个是困惑。
“大哥应该知道金陵清宛的那次才艺表演吧,丑奴儿一处,扬名天下,幕后的策划人不就是夜郎吗?这时间这么接近京师五月的花魁节,夜郎又在这种地方出现,难道不好奇?不想知道夜郎又要出什么奇招吗?”
南宫暮云辛辛苦苦地给两个笨蛋解释,同时不着痕迹地带着两人往雪月楼的方向走去,没有注意到雪月楼里面正焦急跑着往外冲的两个影子:“少爷不在雪月楼,就只能在清倌了。”
“不赶快点,小心他把清倌给拆了。”
“拆了到不至于,房顶眉了,那是一定的。”
“房顶都没有了,还不如拆了。”
说着风凉话的二人正是雪霁与雪宸。
两人结伴回来,确定了南宫凌风不再雪月楼之后,想起清倌就在雪月楼的对面,就算是阿强也不至于会迷路,少爷大概就在那个地方了。
心急朝前跑的两个人跑过了南宫凌风的身边都不知道,倒是南宫暮云开口叫住了她二人急匆匆的步伐:“喂,你们两个……”
不叫名字,是他也搞不清楚四姐妹谁是谁。
一个急刹车,雪宸先转身,然后一声堪比惨叫的尖叫:“少爷,你受伤了?”
仅凭着一句话,南宫暮云确定了她的身份,四姐妹之中,除了雪宸这个大夫,谁能第一眼看出已经被包扎好伤口的南宫凌风受了伤。
“是谁胆敢伤害少爷?告诉雪霁,给你报仇。”
这个就算是不自报家门,南宫暮云也知道她是雪霁,因为那一身血淋淋的红色,四姐妹之中,也只有她喜欢,“雪霁”这个名字倒是取得既有创意,又有实意。
“……”南宫凌风睁大眼睛,他的哑穴还没有解开呢。
要是雪鸽在就好了,雪鸽一定一眼就看出南宫凌风被点了哑穴,那可是个连狗都可以点穴的高手。可惜她不在,所以雪霁雪宸就大惊失色,在脑海里发挥自由的想象力,脸色越来越差:该不会是哪个拒绝了公子的不长眼的木念醉吧?(注意:这句是疑问)该死的家伙,竟敢在王爷头上动土!(这句就成了肯定句)——通常四姐妹的思考方式,就是这样的。
南宫凌风的伤口已经不疼了,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而放在心上的呢,却不能开口说话的憋屈。故,一听到雪霁的文化,他就毫不犹豫地指着南宫暮云:是三哥,三哥点另外的哑穴,伤害了我……的心灵。
雪霁顺着南宫凌风的手指看到了脸上笑意忽然僵住的南宫暮云,眼角有些抽搐:少爷啊、你惹谁不好,干嘛惹康王啊?
在它们这群人的心中,南宫王府的三少爷,是只可偶尔打趣,不可真真调戏的人物。
“凌风,你也太没良心了吧。”南宫暮云虽然不介意别人误会自己,但更不愿意委屈了自己,“你被人调戏的时候,是谁救了你?你腿上的伤,又是谁抱你去包扎的?给大夫的银子,又是谁付的?还有……”
南宫暮云一连串的控诉下来,南宫凌风难得地脸红了,自己刚才那么做,的确有种忘恩负义的感觉。
“啊,三少爷,原来是你救了少爷啊!”雪霁连忙抓住机会,夸赞南宫暮云:“差点误会了呢,哈哈,我就说嘛,三少爷是谁啊,大名鼎鼎的康王,堂堂的……”
被南宫暮云挡着的南宫修竹不满地“咳咳”出声,省得一会听到吃不下去饭的话。
“啊,堂堂的南宫世子居然也亲自送少爷来了,大少爷,你可真是活菩萨转世……”雪霁面不改色气不喘地拍马屁。
她毫不遮掩的夸张夸奖,说得南宫修竹一身的鸡皮疙瘩直冒,反观南宫暮云则是一脸的怡然自得,似乎得雪霁的夸奖很满意。
怎么会有这么脸皮厚的人?
直到众人被夜郎请入雪月楼后院歇息,南宫修竹都还在纠结这个问题。
而趁着众人往雅间走去的路上,南宫暮云已经通过雪霁与雪梦的嘴巴,将自己关心的好奇之事打探了个清清楚楚。
原来夜郎上次答应月娘的花魁节选秀之事,因为夜郎在金陵的突出表现,让原本只抱了一点点希望的月娘,顿时喜出望外,眼看着节日的临近,她通过南宫清雅让他把夜郎等人从金陵给催了回来。
夜郎在回来京师之前,就得雪鸽的消息说是月娘已经催他们回去了,然后南宫暮云就突然提出父王下令,要他亲自“押送”南宫凌风等人回家,理由倒是很充足。不过,前后对比,左右思索,夜郎差不多霎时就把几个“长辈”之间的关系猜了个七七八八,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
回来的路上,他让雪鸽将花魁节比赛的规则细节给他说了个仔细,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着手这次的京师花魁比赛。
雪鸽的华丽提到了一个细节,花魁双冠的最后决定是又五位资深的评委决定的,而这五人是公认脾气怪异,一般他们不会管对方的想法如何,只是按照自己的喜好选出自己喜欢的花魁之王,然后再按照票数的多少进行最终的抉择,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不同人的同票现象。
照理说,像这样只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出的花魁似乎不能代表什么,但这只是不知情人的想法,花魁节上的五位评委哪一位不是当世知名的怪才?琴棋书画皆是时间才子佳人寻觅的追求方向,虽然不敢称赏第一的头衔,然而一句“出类拔萃”却是完全受之无愧的。
五人之中,两女两男,分别在琴棋书画方面各有惊人的造诣,剩下一男,则是全方位发展的人才,一般情况下,他不会参与表决自己的结果,唯有在那四人发生争执的时候,站出来断论。
实际上,着五人并不如世人所说那般,古怪孤僻、刁钻恶劣,她们在各自领域内表现出来的才情不只是让熟读圣贤书的才子们惭愧,也让许多对她们指手画脚的人哑口无言,嘟嘟嚷嚷几句之后,多半一个“怪”字收尾。
的确,这五人的才情让人无话可说,也无可挑剔,但是身为鸿儒大师级别的人物,却为文人墨客最不耻的青楼勾栏之地作评委,这样的举动无异于狠狠地扇了天下读书人以个耳光,故而无论是才子佳人,虽然都暗自羡慕收藏五人的作品,却在人面前皆是摆出了一幅极为不屑的面孔,偶尔话语之中涉及到五人时,皆是牙痒痒的忿恨。
其实,从夜郎看来,这五人跟“怪”字沾边还道行浅了些,最多算个想法开明,思想前卫,骨子里他们还是难以摆脱“文人
的痕迹。想想自己那个年代的选秀评委,练人妖都弄得出来,这些,根本就是小儿科,不足挂齿。
但,夜郎并没有贬低他们的意思,穿越而来保留的记忆,总是让他不自觉地对比这不同时空的差异。可是,往往这么做了之后,心中也不免对自己嘲笑一番,如果不是按个先进的年代赋予了自己充足的知识,自己恐怕就是泱泱历史大河里,一个连鱼儿吐出的气泡都不如的飘渺所在。
矛盾,这就是夜郎的现状!
一面承认这五人在当今时代之中的凤毛麟角,一方面自觉地将自己曾经那个年代的“凤毛麟角”与之相比,得出一个“平凡普通”的结论,然后再回到当今的现实之中,豁然觉得五人敢于面对天下文人的怒气,毅然走出墨客的行列,勇气着实可嘉!
无论那五个人究竟是否孤僻,不过,这样看来,作为丑奴儿身上的那种宣传攻势在京师这次花魁节上作用不大,可能只起的到一个噱头的作用,而因五人现在表露出来的性格看,说不定宣传还会招致反感,所以这一招数,夜郎暂时弃之不提。
当然,没有了宣传单的招数,只要在其他方面虾蟹功夫,吸人眼球的话,照样让京师这些夜生活无聊的人们个个伸长了脖子期待,效果也是大大的好。
这就是现代所说的“隐性广告”,一种利用人们的好奇之心,让所有人都参与进来的“宣传”方法。比起赤裸裸的派发传单,神秘地隐藏、偶尔不经意地暴露一个两个的小秘密,保证让人欲罢不能,焦点齐聚。
丑奴儿那边,歌舞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再以样画葫芦,教点现在的流行歌曲之类的给雪月楼的参赛姑娘,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也是最不费心的办法,但是夜郎却不能采用。



娶个新娘是老攻 第145章组队参赛
诚然,现代的曲子与这个时空有迥异的区别,新颖的曲风极易获得人们的新鲜感,进而迸发好感,但是这次的花魁并不只是看曲调歌艺的新奇,而是着重在各方面的综合才艺之上,歌曲最多是点缀,锦上添花当然是最好的结局。
雪月楼之前月娘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王牌被怡红楼给挖走了,现在拿得出手的参赛少女还是不在少数,但若是目标瞄准花魁的话,难度就有些大了。
在现代的娱乐圈,选秀比赛时,当一个人的力量不足以对冠军发起冲击的时候,选手们会采取怎样的办法来弥补自己的不足呢?
组队!
没错,就是组队!
夜郎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想出了这个有些惊世核俗的点子,而按照他的办法来,共有两套执行的方案:
方案一,由雪月楼最优秀的少女,再配上京师之中最有潜质的小倌候选人,组成男女组合,以两家勾栏的名义报上去,绑定销售。这样既有创意,又可由对方的人气来提升己方的关注点,多少在评委面前占了一点优势,当然对那位本来就很有机会的小倌,又是一个加大自己成功的机会,是绝对的“双赢”;
方案二,他要在雪月楼里面挑选分别在琴棋书画各方面最优秀的女子,组成一个组合,然后以组合的名字报名参加这次的花魁比赛。这样,既不违反比赛规定的“一个青楼一个名额”的限制,也可让四个女子互补彼此的不足,形成一个才艺双绝的组合,成就花魁之后的称号。
当他把这个想法告诉月娘的时候,月娘惊得下巴久久合不上,看着夜郎的眼神,转了又转,变了又变,好不容易镇静下来,立马就推着他,让他赶快去对面的清倌找小倌,争取方案一的成功。
聪明的月娘,片刻之间就斟酌出了两套方案之中的较优者,也恰当地想起了,这次花魁之王的最为强劲的候选人——木念醉。
夜郎带着雪霁等人去了清倌,进去之后,才发现雪霁对这里竟比对雪月楼还要熟悉,先是熟路地找到老鸨,要了一间高档的雅间,然后再给老鸨挤眉弄眼一番,就轻易地将平日里不轻易见客的木念醉给请了出来。
老鸨在离去请木念醉的时候,对雪霁埋怨似地嘀咕了两句:“雪姑娘,上次你弄的春药已经没有了,什么时候……”
剩下的话夜郎他们没有机会在听到,老鸨早被雪霁连推带拉地请了出去,但是房间一起来的人,皆是捂嘴浅笑,怪不得雪霁对这里这么熟悉。真是绝了~~
这个时候,雪宸还添乱似地加上了一句“其实雪霁的春药成就比她的毒药高多了”,引得大家又是一阵大笑。
雪霁回来的时候,正听到这阵笑声,脸皮厚得跟城墙倒拐处的人,居然破天荒地有些红晕,这样的发现让雪宸雪梦两人唏嘘了半天,最后夜郎想起来南宫凌风,鉴于两人这段时间正处于“敏感期”,他不想被南宫凌风知道他来了这里,所以派雪霁回去,争取将南宫凌风拦截在雪月楼,等他回来。
一听有任务,雪霁着火一般地跑出了清倌。至于身后放肆的笑声,她没有听到,她什么都没有听到~ ~
事情进行到这里都很顺利,直到木念醉的出现……
他虽然明确地表现出了对夜郎所说的计划的兴趣,但在点头的时候却又犹豫不决,似乎有什么顾忌,惹得雪宸雪梦不断地催促。
她们自然是希望木念醉点头,不为雪月楼的胜利,也为自己的好奇念想。
夜郎在旁沉默不语,既不催促木念醉,也不给出其他任何的反应,脸如面瘫般,毫无表情,但是在他的心中却有一盏明镜,将木念醉未表现出来的婉拒照的清清楚楚。
外间的传闻,木念醉是一个优雅之人,仿佛与世无争。可真到了面前,夜郎才发现,原来传言,不可信。
木念醉固然优雅,却是呈现在大家眼中的表面,而“与世无争”四个字,用在他的身上,却是大大的错了。
那双浅笑盈盈的狭长凤目,举止得体的姿态,却掩盖不了没见的傲气,还有那闪烁眼光之中的鄙夷,骗骗雪宸几个年轻人还可以,夜郎面前连想都不要想。
其实,夜郎之所以会想出两套方案,就在于估计到小倌方面的不确定性。想一想,他要求的小倌必须是这次花魁的有力竞逐者之一,既然是有力竞逐者,人家就有单凭自己力量获胜的把握,自己的计划被拒绝的概率就大幅度上升。
不过,支持夜郎到这里来的还是大家口耳相传的关于木念醉的性情,只是,刚说话不到两句,夜郎就整个失望了:初始咋听自己的计划时,木念醉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但是一说出,想让他参与的时候,他的眼神就开始有些闪烁了,最后雪梦那个笨丫头还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是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人选,那人的眼神之中婉拒的光芒顿时大威。
自此,不免看出,这个人绝对不是那种愿意牺牲自己一点点为他人造就成功基石的人,即使最后的局面是双赢。
所以,夜郎没有掺和到雪宸雪梦的劝说之中来,因为在木念醉出现那种眼神的时候,他的心就已经摒弃了第一套方案。有的适合,各自为利,放弃一些原本最好的途径,也是不得已的选择。
谈话在木念醉的一脸为难与夜郎的一语不发之中,很快地结束,夜郎带着还满脸遗憾与可惜的血池雪梦回了雪月楼。
他们刚一离开,木念醉脸上那种为难的表情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夜里一早就发现的轻蔑,只是在这个无其他外人的房间之中,轻蔑成了他脸上的唯一表情,明显得连身边伺候的小厮也一眼看出。
小厮连忙抓住时机,深有感触地不屑说道:“公子,这些人真好意思,居然想出这样的办法,幸亏公子你拒绝了。”
木念醉冷笑一声,揉了揉笑得有些僵硬的脸颊。要不是忌着夜家堡与南宫王府,他甚至连为难的神情都懒得摆出,直截了当地拒绝多好啊。
这会儿仔细想想,这些人是不是那根茎出问题了,他对这次的花魁比赛夺冠,可以说是十拿九稳的把握,为何还要去搞些乱七八糟的名堂出来?再说雪月楼的王牌早就被人抢走了,剩下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大家心知肚明。这样的火坑,居然想拉着他一起跳?当他是白痴吗?
不过,这么有创意的想法,难道真的是传说中的纨绔子弟夜郎想出来的吗?他宁愿相信是那位傻瓜小王爷想出来的。
心照不宣之下,第一套方案成功地破产。
复杂的事情,夜郎三言两语就将大致说给了南宫暮云,闻听到夜郎的计划时,南宫暮云的表情跟月娘诸人初次听到的反应是一模一样的,后又听到木念醉的拒绝,南宫暮云唏嘘不已:一方面感叹,读好的机会啊,竟然被木念醉错过,一方面跟着腹诽,老实说,木念醉获胜的希望就跟已经得到花魁之王的称呼是一样的,又不是猪脑子,干吗答应啊?
同事间,南宫暮云也把南宫凌风关于要捉奸差点被人那个啥的事情述说了一遍。
如实照着说,不是他南宫暮云的个性,凡是加点油,再添点醋,煽风点火地讲上一遍之后,就用责备的眼神望着夜郎。
夜郎知他话里避免不了夸大的事实,但是闻听南宫凌风被人打昏带走,也不免出了一身的冷汗,侥幸南宫暮云刚好出现解救了危机的同时,心中的警惕也跟着上升:虽然厌倦以前的生活,但是该有的谨慎小心却不能因此送却。
整理了一番,夜郎就切入了整体,参加花魁的人选问题。
月娘在琴棋书画方面各推选了一个最为优秀的人选,再加上一个全方位都很优秀的人才,一共五人。由于其中四人都是没有花名的女子,就由南宫凌风当之无愧地接下了取名字的重任。而南宫凌风为了好记和区分她们的才艺,每个人对应取名为:雪琴、雪棋、雪书、雪画。
如此毫无新意,毫无创意的方法,在南宫凌风宣布之后,所有人只是默默地在心中叹了一口气:算了,谁让夜郎将取名的任务交给他了呢?
唯有南宫修竹惊喜似地点点头,道:“雪晴,雪后天晴;雪琪,雪如安琪;雪花,飘飘洒洒。嗯,都不错,只有那个血书,好像受了冤屈,很不吉利的样子。”
他这么一说,还有心表示反对意见的人,都没胆再说了。只是有些疑惑他说话的口气,怎么南宫凌风取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来,就不一样了呢?好像同音不同字!
作为“创始人”,夜郎叹了一口气,南宫修竹与南宫凌风除了都姓“南宫”之后,还真是一点默契都没有。不过照着南宫修竹对名字的理解,似乎比南宫凌风的更上一层楼,只是“血书”的话,还真得改改,这个名字,咋一听上去,有些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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