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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番外四 前世个毛线——上海滩初识(一)

书籍名:《龙太子》    作者:我即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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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8年,上海英租界,爱多亚路。
  整齐的马路两边都是一幢幢结构相似外形一致的英式建筑,红色的砖墙和灰色陡坡式的屋顶,侧墙刷着微微泛黄的白色涂料,一棵棵白杨非常精神的树立在道路两旁,在春天的一场小雨过后,显得格外的水灵。
  其中一幢住宅的名牌上书着杜宅二字,庭院外头停靠一辆外壳光可鉴人的黑色皮尔卡。穿着黑色西装的司机站在院子外头抽着烟,时不时往里头往上一眼,神色间显得有些焦急。这幢住宅与周围的邻居并无二样,院子里除了绿油油挂着水珠的草皮,也种着很多花草,只是此时很多花还未开,倒有些单调。唯一不同的是,在院子一侧的桂树下有一架秋千,一旁还有一个小小的彩色木马。很明显,这一家里正有一个小小的孩子。
  进了院子,沿着鹅卵石的小路和石头台阶上去,便是小小的门厅。檐廊里有一个木质的小摇椅,上面的靠垫边沿有些磨损的痕迹,一看便知是此间主人很喜欢在这里靠坐着,也许还会一边喝点方小说西,一边看着正在玩耍的小孩。
  推开精致的大门,不大的客厅布置的温馨华丽。英国的冬天十分寒冷,虽然上海未必,但英租界的建筑者仍然沿用了英式的大壁炉——即便主人不用,也能让家里显出几分子气派劲。壁炉正对着大门,左右各有一个门洞,右边是通往二楼的楼梯间以及佣人的房间,左边则是厨房外加餐厅,壁炉的正前方是一套时髦的沙发组合,皮质的沙发面被精心的保养,唯有包裹的红木边缘还留有一点古典的意味。
  沙发面前的茶几上摆放着一套玻璃茶具,和一个插满玫瑰花的彩色鎏金玻璃花瓶。沙发左侧有一扇白漆铁艺玻璃双开门,推开就是小小的露台,可以通往房子侧面的花园。右侧的拼花玻璃窗下则是一架昂贵的钢琴,白色亮泽的漆面在轻薄镂空的织花窗帘下晕出斑驳的光影,显得更加奢华。
  楼梯是木质的,房子比较新,所以走起来并不会嘎吱作响,狭窄的楼梯间连着一排三四间佣人房,尽头安着一扇落地窗,使得走廊的光线不致太过黯淡。楼梯上去有四间房,两大两小,大的那两间——其中一间留给这家的男主人,另外一间就是小主人专用。剩下两间小的分别是书房和客房,布置的简单大方。
  此时还是清晨,平常这时候屋子的小主人还在酣睡,于是杜月笙可以顺顺利利的走人。可是今天他头疼万分,耽误了半个多小时还没办法踏出客厅一步。
  “阿岚乖了,”杜月笙耐着性子哄儿子:“今天爸爸有重要的事情要办,真的不能陪你。”
  “爸爸骗人!!”这间宅子的小主人猛地掀开丝绸被面的大被子,在弹簧的大床上跳起来:“爸爸答应阿岚今天去看杂耍!爸爸讲话不算数!!”
  “阿岚!!”杜月笙真有点生气了,左讲不听右讲不听,这孩子真没法管了!他从床边起身,冷着脸整理了下西装的领口,便吩咐一直缩在一旁的保姆:“去给小少爷穿衣服,早饭过后看着他写大字,上午十篇大字一篇不能少!”
  眼看着父亲要走了,杜从岚小朋友紧张了,伤心了,急忙下床要追——可惜因为小腿儿太短,而保姆又怕杜月笙怕得要命还在那里低头瑟缩——于是他干脆利落的从床上跌了下来。
  “嗷呜呜呜呜呜——”
  杜月笙眼皮子一跳,忙转身一看,便看见自己最为溺爱的宝贝儿子跌趴在地毯上,小脸蛋上挂着鼻涕眼泪哭得好不凄惨,心口便猛地一疼。一旁的保姆完全愣在那里,被杜从岚这一跌吓得脸色惨白软在地上,连杜月笙匆匆奔过去时瞪她一眼都没反应了。
  “阿岚这是怎么了?怎么就从床上掉下来!”杜月笙一把抱起儿子,急哄哄坐下来检查儿子的脚。虽然有地毯,可儿子才可怜巴巴的五岁半,踮起脚尖都够不到他的裤腰带,万一摔到哪里他可要悔死!
  “有没有哪里疼?嗯?”他见没有擦伤,就搂着儿子的小身体不放心的问。
  杜从岚小是小,但他遗传了来自父亲的聪明和狡猾,闻言便仰起肥嘟嘟的脸蛋,大眼睛水汪汪瞅着年轻的父亲,还抽抽噎噎的。
  “阿…阿岚不疼的…爸爸不走…”
  杜月笙这时不过三十出头,又刚刚成为黄金荣的亲信,手下负责经营者法租界最大的赌场之一公兴俱乐部,在鸦片提运中又收服了大部分的势力,可谓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他在上海青帮中凭着胆识和狠劲获得一席之地,但年少时连书都念不起的贫苦经历让他一直居安思危,野心向往着更高更远的天地——这样的男人,家庭永远不会是他的第一要务,儿女就更加不是。
  尤其是在他的妻子还不能生育的情况下。沈月英虽然领养了他的长子杜维潘,且他也很看重那个孩子,但毕竟不是他的亲生子,心里未免有些遗憾。而杜从岚则及时的填补了这个遗憾。
  虽说让杜从岚回到法租界杜宅,认祖归宗未尝不可,但杜月笙有更多的考量。月英毕竟是他的发妻,多年治家劳苦功高,又把维潘教育的很好,从齐家治国的方面来说很是给他助力,况且现在维潘长大了能帮他的忙,才刚刚在杜家站稳脚跟…这个时候他不能把阿岚带回去打发妻的脸,这样做也会让大儿子感到不安甚至于猜忌。
  更何况,如今上海各个势力复杂交错,他即便穿得长衫西装出入高档场所,和文人谈诗论史,也不能改变他在刀口上讨生活的事实。维潘是长子,必须要能够承受杜月笙作为父亲给他带去的危险,但阿岚不同,即便阿岚也许不会是他的幺子,杜月笙也绝不会让他——自己的亲生儿子暴露在危险的势力争夺中,成为黄金荣和张啸林控制对付他的把柄。
  他低敛着浓黑的眉,看着儿子可怜的小眼神很是无奈。
  “这样,经贸会一直到晚上,”他妥协道:“你乖一点,下午不要闹先生,那么爸爸就早点回来带你去玩——晚上可以晚一个小时睡觉,答应么?”今日在张园举办的画展很重要,为了给鲁豫皖来的灾民筹款,这是树立他良好形象的一个绝好机会,他决不能错过。如果不是因为这样的大事,他也不会在儿子面前失约。现在只能尽量弥补。
  杜从岚转了转黑眼珠子,也不哭了,伸出肥嘟嘟的爪子奶声奶气说道:“好吧,成交。”
  杜月笙哭笑不得。他可以算得上是严父,因为幼时无法读书的遗憾,他对于子女的学业非常重视,记得维潘小时候逃课,第一次被他甩了两个巴掌,长女美如也曾经因为学业被他甩过鞭子…不过到了阿岚这里,同样的事情就得换个法子。
  不知道为何,美如同样也是他的亲生子,但他就是对阿岚下不去手。他的儿子今后无论多少,名字里都要有一个维字,只有从岚不同,也许当初他刚抱到那个小小的襁褓,给他起了这个名字,就已经下意识的用一种特别的方式对待这个孩子。
  维潘是给他带来幸运的儿子,而从岚却是他愿意把运道给予的儿子。
  “那爸爸要走了,阿岚要信守承诺,能做到吗?”他在儿子幼嫩的眼皮上亲了一口,低声问。
  从岚吧唧在父亲脸上留一个口水印子,得意的嘎嘎直笑。
  “阿岚乖乖的,爸爸也要守嗯守承诺!”
  杜月笙疼爱的和他抵了抵额头,才把他放回床上。他冷脸看着保姆道:“看好小少爷,下次再发生这样的事,你就不必在这里待着了。”
  保姆又怕又急,连连躬身保证。她自然不会认为杜月笙仅仅只是威胁她的工作,不在杜公馆待,很可能意味着她也无法在上海待下去。虽然杜月笙成天穿着长袍,一副读书人的斯文样,但他下手狠辣翻脸无情也是上海出了名的。
  杜从岚无聊的在床上滚了一圈,便开口命令道:“抱我到阳台上去。”
  保姆不敢小瞧这个才五岁的小土匪,听话的抱着他走到卧室附带的阳台上。从这里可以看见前院,杜从岚窝在保姆的怀里,目送着杜月笙走出院子,矮着身子钻进轿车里。车子传来启动的声音,留下一串不明显的黑烟远去,杜从岚因为不能和父亲如期出去玩,还得在家练一上午的大字,下午还不能欺负先生——他非常的郁闷。
  这个小家伙被杜月笙养得很好,或者说,被杜月笙请的厨子和保姆养得很好,白白胖胖的。不过他胖得很好看,很可爱,一头黑色的头发带点微卷,又软又细的质地很好——雪白的小额头下是一双墨蓝色的大眼睛,睫毛弯弯翘翘,小鼻尖非常的秀气,再加上花瓣一样的小嘴巴和肥嘟嘟双下巴,这孩子简直是人见人爱。
  杜从岚是一个二十世纪初的混血儿,很显然。他的母亲是一个法国的舞女,当然现在已经带着钱远走高飞了,这给他留下一双漂亮眸子的女人,显然没想到她的儿子会如此受到重视——不然她也许会留下来。
  除此之外,杜从岚忠实的遗传了他父亲的基因,浓眉,耳朵,还有嘴唇的形状,以及现在还不明显,但已经所有流露的性格。杜从岚既任性又霸道,在他的父亲面前喜欢撒娇,但英租界杜宅的下人都知道,这位年仅五岁的小少爷最不喜欢别人违抗他的命令,重点是,他会让看门的狗去咬不听话的人。所以即便主人不在——这是正常的——他们也要听话,非常听话。
  杜从岚除了父亲,不太喜欢别的人。他不喜欢的人有很多啦,像是大太太,虽然没见过——像是大哥,虽然没见过——还有大姐啦,也没见过…嗯嗯,总之会分走属于他的父亲的注意力,这样的人他都不喜欢。不喜欢的人该怎么办呢?父亲说过,要看看对方是什么人,再决定自己可以耍什么脾气…父亲也说,做事要做到刀切豆腐两面光…他不喜欢的人都是目前惹不起的,要是欺负起来也不能两面光…
  所以他只能忍着啦。
  但是其他的人,他就没必要忍着,不然就失了自己的气度。
  “我饿了,先吃饭吧。”他移开目光,嘟着嘴巴对保姆说:“吃完饭我要出去。”
  保姆迟疑的看着怀里的孩子嗫嚅道:“小少爷…老爷让你练大字…下午还有课…”
  杜从岚挣扎着下地,蹬蹬蹬的向屋内走。他不耐烦的声音隔着门传过来,让保姆更加绝望。
  “我说什么你作甚么,废话!”
  杜从岚爬上卧室靠窗的小沙发,哼哧哼哧脱掉带着花边的洋睡衣,露出白嫩嫩肉嘟嘟的小身体,阳光一照,简直像是西方壁画上的露天使。他随手甩掉衣服,从一旁早就放好的一叠衣服里拿过小衬衫穿了起来。杜月笙除非必要,一般都穿着老派的长袍,连扣子都扣到颈子下边,但杜从岚从小就在英租界里长大,至少在生活方便还是走在前头的,衣柜里一排都是定做的小西装小马甲。
  他和杜月笙一样,年纪小小的就不喜欢别人给穿衣服。杜月笙是小时候穷惯了出来的,而杜从岚就纯粹是天生的,除了他父亲,谁抱他也不太乐意,如果不是年纪实在太小,这个保姆早就给他踢走了。
  吃完早饭,杜团子便昂首阔步出门去了。至于先前和父亲定下的约定——反正父亲也反悔在先么,这样做才公平。
  毕竟是私生子,且又是为了保护他,杜月笙很少带着从岚出门溜达。英租界和法租界就如同两个小国,只要小心一些,沈月英不会察觉从岚的存在。至于杜维潘,他的羽毛还未长齐,实在不足为惧。杜月笙曾经考虑过,到底什么时候让他的宝贝阿岚正大光明的踏入杜宅,或者干脆就让他也认了沈月英为亲娘…但一个不能生育的女子,一个刚刚对养子抱有期望的女子,万一她接受不了心存歹念,那后果是杜月笙不能接受的。
  他必须要为阿岚考虑周详。
  杜月笙有一个计划,他如今还做不到。等到他真正拥有属于自己的势力,并且不再惧怕黄金荣的时候,他要重新修建杜家祠堂——那时就是阿岚认祖归宗的时候了。阿岚若大一些,即使没有沈月英当母亲,也可以在杜家有一席之地,而且等到那时候,维潘早就站稳脚跟,不会误会阿岚会威胁他的地位而做出什么。
  杜月笙作为一个父亲,已经为他最爱的儿子做出了尽可能的安排。然而杜从岚毕竟还太小,他再聪明也不可能知道这些,他只是希望多到外头玩玩,最好能牵着父亲的手,自豪的对别人说这是他的爸爸。他不交朋友,没有玩伴,因为他不想在别人面前连父亲是谁都不能说。
  虽然他相信父亲,但还是不乐意面对这种窘迫的状况。杜月笙也明白,所以只能暗地愧疚叹息,也不试图去改变…在某种情况下,阿岚隐藏的越好,就越安全。
  杜从岚带着保姆司机和保镖随意在南京路上晃着,两旁的建筑物密集交错,既有英式法式建筑物高大的尖顶矗立,也有平实的小楼外头高高低低挂着各式各样的招牌广告牌和霓虹灯,一侧的黄浦江岸沸反盈天,无数的码头整齐排列,大大小小的船只挨挨挤挤。
  行人纷纷好奇的看着这个小肉团子姿态嚣张的插着小口袋方小说游西逛,后头还跟着一串人。不过平民们也只是好奇,在上海这地界随手戳一下兴许就是个大人物,这小孩的父亲肯定也是一个了不得的人物,惹不起便最好躲着走。大街上唯一到处乱窜的大概就是卖报童,背上还跨着一个大木盒子,一打开便是两排香烟,他们声嘶力竭的吆喝着号外,偶尔断一下也必是因为要给买报纸的人找零钱。
  杜从岚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小脑袋一刻不停的到处乱转。这个地方和他住的租借高级住宅区很不一样,不仅仅是住宅区和商业区的不同,在这里和他一样黑头发黄皮肤的人更加多,更加热闹。他看着周围零次栉比的店铺,感到有些跃跃欲试,就在这时,一个小报童从他身边窜过去,狠狠的把他撞向一侧————
  “小心!”
  一个低醇的男声在头顶响起,同一时间他被一把抱了起来,惊魂未定的瞅着一张陌生男人的脸。
  “呜。”他有点后怕的想要哭。
  抱着他的陌生男人蹙起眉,有点不知所措的伸手捂住他的嘴巴。
  “你…你别哭。”他开口道,想了想又说:“我带你去买糖吃,如何?”
  杜从岚不高兴的伸爪爪拽下男人的手指,嘴巴撅得老高。不过男人这么一弄,他想哭的情绪又下去了,便有些好奇。因为这人哄他的语气简直和爸爸一模一样。
  “吃什么糖捏?”他用一种施恩的语气问男人。当然,在男人听来,基本和小奶猫撒娇没有区别。
  糅兴烦恼的抱着团子看了看四周。他只是随口说说,哪里又知道有什么糖?他甚至都不知道哪一家店铺里卖糖果…
  在这之前,他才见过杜从岚三次。正确来说,他刚刚找到杜从岚——他儿子的又一次转世。
  这个世界毫无疑问,对他来说又是陌生的。儿子这一次的相貌也是陌生的,而且上一世还是个女孩…糅兴找到这孩子花了不少功夫,头一次见到他时,他便已经是四五岁的样子,而且性子也和前世差得挺多,唯一相同的就是同样爱撒娇,爱狐假虎威。同样可爱。
  杜从岚把小手搭在这个陌生人宽阔的肩膀上,用眼神示意保姆等人不用过来。他歪着小脑袋打量面前这人,不甘心的发现这人比他爸爸好看多了…
  这人的打扮就像英租界里任何一位绅士一样,定制的手工西装妥帖笔挺,清爽的短发,还戴着一顶圆顶礼帽,皮鞋锃亮。他的面容白皙英俊,鼻子格外挺拔。杜从岚很喜欢这个人的眼睛,略微狭长,纯粹的黑色,就像是…父亲那个用黑石头做的袖扣一样,既幽深又耀眼。最奇怪的是这人明明是个男的,耳朵上却有一个黄色的耳环,当然啦,看起来还是很合适的。
  男人身材高大相貌俊美,是除了父亲之外他看得最顺眼的一个人。
  “你想要吃什么都可以,”糅兴看了半天决定:“我们可以一起逛逛,然后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
  杜从岚考虑了一下,点点肥下巴。这个不错,省得他的零用钱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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