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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我不是他的替身》    作者:沙漠之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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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他的替身,我和他是如此的不同。
不一样的国籍;不一样的容貌;

不一样的性格;不一样的...

我和他之间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样,

你怎么忍心让我沦为他的替身?

不,我绝不是他的替身。


伦敦郊外 温莎夫人俱乐部


优美抒情的音乐,亮如白昼的灯光,令人陶醉的美酒,道貌岸然的绅士,故作矜持的淑女组成了一场场面宏伟的舞会。这里是温莎夫人俱乐部,伦敦最著名的社交场所之一,也是众所周知的逍金屋、温柔乡。

今天是月圆之夜,每个月的今天都有一场特殊的拍卖舞会,在拍卖会上无论是明文禁止的武器、毒品,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还是各种肤色的男、女宠物应有尽有,总之一句话,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东西,绝没有你买不到的东西。

随带一句这里也是交换情报的最佳地点。

无聊啊!我在心中大声呐喊,拍卖会还没有开始,与我接头的伙伴也还没有出现。舞池中尽情舞动的红男绿女摇晃地令我头疼,手中高脚杯中的琥珀色液体被我晃动地略显浑浊。

“对不起,能请您跳支舞吗?”一位不知名的男士站在我身边殷情的问。

“抱歉,我脚疼下次吧。”我客气地一口回绝,对方了然一笑,绅士的转向离开。

对了,我现在是位“女士”。通过休息室内的镜子,我清楚地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如瀑布般长及腰侧的乌黑长发正用四、五根镶嵌着各色珠宝的白金发夹固定在头顶,几小撮凌乱的细小发丝无规则的垂在眉间、耳畔,与碧绿色的眼珠遥相互应,希腊式的高挺鼻梁与橘色的腮红恰到好处的修饰了原本过于突出的颧骨,过厚过大的嘴唇在口红的遮盖显得娇艳诱人。一袭绿色的高领长袖贴身礼服将我的完美体形暴露无疑,D杯罩的魔术文胸使我宽阔的肩膀趋显圆滑,脚上同色系的高跟鞋将我本就高大的身型更显修长。现在的我无论从什么角度看都是一位典雅、高贵的淑女。

“好漂亮,‘美女’。”一道冷笑从背后传来。

我转过身,休息室内只留下我与他两个人。他站在落地窗帘与沙发形成的阴影处,将整个身体隐藏在里边,不细看还以为是只一团黑影。“你来了达令,我好想你。”嗲声嗲气的声音连我自己也头皮发麻,全身直起鸡皮疙瘩,就不信这样你还受得了。

果然他被我的声音吓到了,“天,你不会真的变成女人了吧。”

“当然没有。”玩笑开过,我可没有忘记还有正事要说,“东西到手了没有?”

“当然,我办事你放心。鸽子下周回家。”

“好极了,按老规矩办。”

“收到,拍卖会快开始了,祝你晚上愉快。再见,E.G。”

他刚刚说完,大厅里就传来了主持人高昂的声音,“先生们,女士们!请注意,温莎夫人的神秘拍卖会开始了!!!”我再次回头那还有他的身影,如来时一样他悄无声息走了。

“再见,鬼影。”我对着窗外灰暗的天空喃喃道。

大厅里渐渐热闹了起来,看来拍卖会是正式开始了,我对此没有兴趣。工作已经结束我伸了个懒腰,希望不要有人看见的我不典的举止。

忽的眼角扫过二楼时,我看到某人的肩膀左下方有一点亮红。红外线瞄准器?!有人要倒霉了,但与我无关。现在最好别开枪等我走了以后再说,我可不想惹上凶杀案现场目击证人这样的麻烦,打定主意我走出休息室朝着出口处加快脚步。

“呀!~~”可与女高音媲美的嗓音在我跨出俱乐部的大门之前响起,TMD那家伙好死不死的在我出门前开了枪。女人的尖叫,男人的咒骂声,人们四处乱窜时撞倒的桌椅声,连同黑衣保镖维持秩序的低吼声混杂在一起,现场一片混乱。

所有的出口在混乱一出现时就被死死的封锁,想走是不太可能了,我慢悠悠的走回休息室,伸手取来一杯未被打破的香槟酒,继续晃动着琥珀色的液体。

秘密警察火速赶到,场面在手中的液体晃得浑浊前得到了控制。看来这家俱乐部的排乱措施蛮到位,不过按照往例像温莎夫人俱乐部这种半公开经营非法活动的地方早已将各个环节打通,是不会有警察来的,除非刚才被杀死的人身份特殊?迅速将死者的资料从大脑中调出,葛金斯.尔菲莫德,英国保守党参议员,男,44岁,… …原来是个大人物,难怪警察会来。

警察已经开始将客人按男、女分成两例公式化的开始询问。

“打扰了小姐,请拿出您的身份证明。”一位穿着便衣的警察在向我出示过证件后,向我提出询问。

“这是我的护照。”我伸手取出放在随身携带的小挎包中的护照递了过去。

“伊莉莎.吉尔吉斯. 肖廖萨,女,乌克兰人。”他看了看护照,又抬头看了我一眼,将我护照上的名字念了一遍。

“26岁,B型血,我母亲是中英混血儿。”我补充道,说实话我讨厌别人在知道我的国籍后对我的外貌表示疑惑,那让我感觉自己像是动物园中的怪猩猩。

“抱歉,打拢了。”他将护照还给了我,礼貌地离开去询问其他人。看来还有些绅士风度,我对他的影响有所好转。

半小时后,所有的人都通过了询问,没有找到任何线索。那家伙还挺专业,其实开枪的人在警察开始询问时就溜了,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毕竟我们也算是半个同行,当然我比他出色多了。在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秘密警察不得不打开大门让众人离去。

我独自走出俱乐部,在门前的花园中抬头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手碗上的时间,零晨2点已经是第二天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感觉好多了,我迈开轻快地脚步走向停车场。啪,我意识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弯下腰拾了起来,是一块精美的怀表,打开怀表在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照片,照片的印着两个男人的身影,其中一个我认识就是刚才开枪害我无辜受询问的家伙,另一个起来年轻些,两个人笑的都很开心。他们是什么关系?兄弟?朋友?还是情人?管他那,我边走边想来到我的铁雪龙旁,伸手打开车门,驾车离开。


正是流年不利,在开车回伦敦市区的时候遇上大雾,在一座不知名的大桥上等塞车时,我想起了那块怀表,丢掉吧反正和我没有关系。我是个行动派想到就做,伸手将怀表丢下了大桥下奔涌的河水中。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当我拣到那块怀表时,就已注定了我日后的‘悲惨命运’。

回到公寓已是零晨五点,卸掉女性化的伪装后肚子叫了起来,打开冰箱才发现里面除了啤酒什么也没有。取出一瓶啤酒,随手抓上一把零钱,我将长发胡乱地扎在脑后,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出了门,到公寓下的便利店买面包。

运气真差,楼下的便利店竟停电关门,没办法我只好走两条街,到对面的贫民区去买。英国的贫富差异也是很大的,贫民区的街道跟我住的高级公寓其实是天壤之别。啃着刚刚买的面包,看着那些和其他国家一样的城市流浪汉我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已经有18年了也不知道当初的那些小伙伴过的怎么样。

“把钱拿出来。”雾还是很大,在拐角处那已经跟了我整整一条街的男人终于打劫我了。

“我没钱。”是真的,在买了面包后我真的只剩下几块钱了。

“老实点,把钱拿出来。”

“我真的没钱。”伸手将牛仔裤的袋子翻了个个,除了那几块硬币外什么也没有。

“可恶。”那男人低吼一声。

“别难过,面包会有。”我半开玩笑的安慰他,真是有够白痴的,打劫也不分对象,遇到我你死定了。伸出手一把拉住他的上衣领子与他玩起了肉搏战。

今天看来我真的是不宜出门,本来想和那混混玩一玩,等耍弄够了再干掉他的,不想他竟有同伙在我背后偷袭,我知道事情糟糕了,这条街他们肯定比我熟悉,也许还会有他们的同伴出现,当下我找了个机会撒腿就奔。

头上的血滴在了白衬衫上,伤是伤的不重却形成了煞是吓人的视觉效果。我坐在街道的人行道旁,刚才逃跑时由于大雾的关系竟跑错了方向,不知现在身在何处。这事要是让都兰的几个家伙知道了一准会笑话我,谁让我的格斗和方向感一样只是二流的呢。

混乱的脚步声由远渐近,不至一个人,是刚才打动我的那伙人?不对,加杂在脚步声中的几声闷响绝对是消音器发出的,关于这一点我十分的自信,我的耳力可是一流的。

再次在感叹今日不宜出门时,脚步声已离我越来越近。怎么办,跑吧。我起身冲过马路再拐过一条街正站在十字形路口,考虑下一步该往哪里跑时,竟撞上一辆汽车笔直向我驶来,随着汽车紧急刹车时发出的刺耳的声音,我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时已是日上三更,大大的太阳高挂在蔚蓝的天空,朵朵白云悠在悠在地随风浮动。我仔细的打量现在的置身之所,地方不大却很干净,房间由全木材料进行装潢,除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外没有多余的东西,看上去主人的生活过得并不富裕,却喜欢整洁亲近自然。

“你醒了。”随声望去我看到了一只大猩猩?不,更正因该是一位发育得如同篮球明星般高大身型的阳光男孩。

“你是谁?...我是谁?”在没有搞清他是敌是友前,又经历了一连串的意外后,我决定用最老土的方法--装失忆来回避他所有的提问。

“啊,你失忆?”太好了,他果然是那种只长身子不长脑子的大猩猩,在成功让他‘了解’我失忆的情况后,我一直努力扮演可怜虫的角色,他被我骗的一楞一楞的,哈哈我果然是专业级的。

“喂,迈克,我是卡恩斯。你现在来我家一趟...”

“... ...”

“对,他失忆。”

“... ...”

“好,谢谢。”

看来那小子无计可施只好搬救兵了,来吧我到要看看在我完美演技前面有谁不伏首称臣的。

救兵来的速度还挺快,不过这救兵来的时候脸色差的吓死人,我偷偷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镇定。

“他就是你拣到的小可怜。”小可怜?他把我当做是狗啊,TMD敢惹老子不爽你完蛋了。

“先不说他。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修易...他...他回不来了。”迈克犹豫再三还是将事实告诉了卡恩斯,毕竟这事是瞒不往的。

“你在说什么?什么叫修易再也回为来了?”卡恩斯一下子楞了楞,呆呆地问。

迈克扶住了卡恩斯的臂膀,无比认真的说:“他任务失败,已经死了。”

“不,你骗我。他答应我这是最后一次了,他答应会和我去一个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他答应过的...答应过的...”卡恩斯的表情从最初的不相信到后来的歇斯底里,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心显明的抽了一下。

“卡恩斯别这样,修易要是在天有灵一定也不希望看到你现在的样子。你要坚强些,就算是为了修易坚强些。”迈克的声音已经非常的哽咽,看得出来他对修息的感情并不亚与卡恩斯。

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但直感告诉我,现在乖乖不要出声是最明智的决定。

咕...咕噜噜,肚子的叫声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力,先前吃的那只小面包早在一连串的意外后早就消化的干干净净了。肚子饿了会叫我也没有办法啊,那个叫迈克的家伙干什么用可以杀死人的目光看我?!努力装出害怕的样子,我向坐在床边轻轻抽泣的卡恩斯靠了靠,希望他没有忘记我是一个‘失忆’的可怜虫。

卡恩斯转身看着我,眼中闪过一丝光芒,那是溺水者的救命稻草,是潘多拉盒子底下的希望之光,许久他像是下了什么决定似的对我说:“你听好了,你的名字叫做修易.陈,我是卡恩斯。我们...我们是情人。”

“不!”在我还没有从卡恩斯的惊人之语中反应过来前,那个叫迈克的人已经急急的打断了卡恩斯的话,“你疯了吗?他不是修易,修易死了他不会再回来了,你接受现实吧。”

“不,他是修易,就像我们说好的那样,他回来了再也不会离开我了。他是修易,是修易。”卡恩斯紧紧地将我搂在怀里,从他颤抖的手臂中我深深的感受到他的恐惧。明敏过世时,鬼影就是这样在我怀中不停颤抖着的,那种绝望我一辈子也无法忘怀。

我静静地靠在卡恩斯的怀中感觉好温暖,我喜欢这种被人重视、被人呵护的感觉。抬头迎上迈克那双充满痛苦的眼神,我第六感告诉我事情绝不是迈克刚才述说得那样简单。

既然卡恩斯说我是修易那我就当自己是修易好啦,抱着一半好玩一半存心气气迈克的心思我欣然接受了这个新身份。


时间过的好快,我以修易的身份和卡恩斯一起生活快一个月了,在此时间内迈克几乎天天到这里来报到,除了开始几天对我的排斥外已经渐渐开始接纳我了,这一点让我非常感动。其实在我第一眼看到卡恩斯的时候就知道修易就是那次在温莎夫人俱乐部暗杀保守党议员的杀手,而卡恩斯就是怀表内照片上的另一个人。和杀手走的近的人不是武器专家就是人蛇,卡恩斯为情所惑没有发现我的异样理所当然,迈克曾处处针对我却也没能识破我的演技,除了我的演技精湛外,他人蛇的身份就呼之欲出了。我没有近一步去调查关于修易、卡恩斯及迈克的背景,或许在我潜意识内也渴望过几天平静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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