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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原来这里是笑傲

书籍名:《笑傲之杨莲亭》    作者:凌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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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先生说,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虽然,我是刚刚从美女转型为勇士,但为了生活,我还是非常积极的努力地投入的认真的面对现实。
  我在醒来的第二天才大体了解了关于“我”的一些事情,我之前似乎是跟着老病的爷爷一起生活的,父亲在我很小时就病逝了,母亲也改嫁了,而前些时候,更是连一直相依为命爷爷都挂了……同情……真是可怜的“我”啊~
  穷人家的孩子也并没有什么大名,只是知道之前是一直被唤做五儿的。这么说来我关于起名的举动真是有够傻的,忘记了,就算没有家人了,到底人是社会群居生物,怎么会连个之前认识的街坊邻居都没有呢?毕竟,这里可不是什么深山老林~
  虽然没有家人,但好歹我也算得上懂事乖巧的,做不了什么太重的活计,但东家西家的帮把手还是可以做的,所以也算在街坊里有些人缘,大家也都乐于做做好事,在不费多大功夫的前提下,小小照拂我一下~总算暂时不用为肚子烦恼了。
  但我有更大的烦恼。在镇上的小酒馆里帮过几把手,从南来北往的客人闲谈中,居然发现一个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的事情,这里居然是《笑傲江湖》里的世界,嵩山、华山、五岳、日月魔教,而且,更让我措手不及的是,这个小镇居然离黑木崖不远。
  也是我想岔了,以为魔教周围就必定是寸土不生,忘记了就算是魔教中人也还是要过日子的,更何况,所谓魔教也只是相对江湖而言的,对于普通百姓却是无碍的。除了按时的交上一些贡粮什么的,小镇上的人也算是在魔教的庇护下生活着的,哦,忘了,这里是叫神教的。
  本来这样子也没有什么必定要改变的不好,但我总觉得生活在黑木崖附近,有个什么争斗都容易被牵连进去,到底对魔教行事恣意还是不太赞同的,所以我决定尽快攒些路费避开些,找个远离江湖的地方过日子。
  想法是好的,但对于怎么赚钱我实在毫无头绪。我现在虽然在到处帮忙,也不过是个刚能饱腹,赚钱,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我曾经生活的地方,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呢?难不成我要考虑加入丐帮??汗……想起要整日脏臭的乞丐为伍我就受不了了,更何况还让我去做。
  我没有什么立身之技,这是最根本的。就算离开这儿,没了乡邻的照拂,别说过更好的生活,只怕连肚子都填饱不了。看来离开的事情不能急于一时。好在现在魔教的教主还是那个任我行,他和东方不败的关系传说也还好,而任盈盈也还没没有听说出生呢,那么离故事情节的发展还很是遥远。魔教和正道应该还不至于有大的冲突。我还有时间。
  我决定要学一些东西,木匠、厨艺什么的,学习的年头太长,而且我也没兴趣。我想要去学医。当然不是做大夫,只要做个小药徒,能分分药材、按方子抓抓药什么的就行。这只需要跟着老大夫学学识记、辨别药材什么的就行,记忆力好的孩子做这些还是很占优势的。而且这样慢慢帮手的时间长了,也能小通一些医术。在这个与现实不同的武侠世界里,有太多的打打杀杀,会些医术,活着也更有保障。对于不知什么时候可能救他一命的医生,那些江湖人也是很少会招惹的。
  我去了小镇上唯一的药铺。这是一个据说也是外乡人的老大夫开的。他的医术很不错,小镇上的人看病都找他,还没有什么他不能看的病——虽然人口简单,身体也还算强壮的小镇人,也很少生什么大病。
  我跪在老医生面前说了来意。他身边并没有药童,但有一个壮年的仆佣可以帮衬着偶尔抓抓药,晒晒药材。但我的优势是我还是个孩子,如果他想有个继承者,那小孩子无疑要比成人更有培养的潜质。我在镇上一贯很是乖巧懂事,聪明伶俐的,只是想跟着他长个本事,讨口饭吃,他没什么理由会拒绝。更何况医者贯是父母心的,我只是个五六岁的,无依无靠的孤儿。
  果然他并没有怎么为难就应承了我。我把我的东西打了小小的包裹,从空荡荡的家里搬进了药铺,和老大夫以及他的几个仆从一起住在药铺后的院子里,方便做事,也方便学东西。开始几天他并没有教我什么,也没有让我就去接触药材什么的。我留心眼色,很是勤快的帮他倒倒水,整理整理屋子什么的,偶尔还出门替他传传口信、送送东西、跑跑腿。我的乖巧勤快很快赢得了老大夫和他的仆从们的喜爱。尤其是做饭的齐嫂,简直把我当自己孩子一样的疼,总是会多给我塞些吃食。
  后来,老大夫——我现在知道他姓越,我看他年纪一大把,就管他叫爷爷,他也极顺手的收我做了干孙子。他给了我一本画了药材的书,让我跟着那个抓药的仆从——齐嫂的丈夫,齐叔,学着识药材。我有成年人的心智,不像孩子一样贪玩,很用心记,又有着这个身体很是不错的记忆力帮忙,很快就能按照方子抓药了。爷爷这下倒很是惊奇,说我极有学医的天赋,开始亲自认真教我。我有多年背书的经验技巧,记那些医学的理论不在话下。背过几本书之后,我开始被教着在一个特制的铜人上认穴道脉络什么的。开始总是不顺手的,又枯燥,我常常几个时辰的对着那些复杂的脉络穴位练习,头昏眼花,但我知道这是极有用的,并不叫苦,爷爷对此也更是欣赏。
  时间就在我学医的过程里匆匆过去了,转眼我已经十一岁了——没人跟我说过,我一直是把我刚来那天当做我6岁生日的。许是我学医的确是有先天分的,又或许只是我够勤奋刻苦,在这几年里,我从开始的帮着分药,到现在已经可以看一些小病了。比起我当初的期望,不知好了多少,我很是感激爷爷的收留和教导。
  住在一起久了,我已经觉得爷爷不像我开始想象的那样只是一个外乡回来养老的普通的大夫了。他和他的几个仆从,都是会一些功夫的,虽然我看不出来功夫怎么样。而且每个月总有几天,爷爷会背着药箱和齐叔出门,有时会采药回来,有时不会。我对此并不多问,既然爷爷不想要我知道,那我就不知道。这并不重要,起码我知道,这些年,无论爷爷还是齐叔他们,都是很真心的疼爱我的,我也像对亲人一样敬爱他们,我们已经是一家人了,这就够了。
  我的医术是日渐的高明了,曾经以为很玄乎的把脉看诊,在现在已经即使自然了。爷爷是决定了要把衣钵传给我了,教授我的东西也越来越深,越来越用心。在这期间,我把一些现代的医学常识,用小孩子异想天开的方式提出来,让爷爷很是惊奇,他在研究之后,把这些东西越加专业的系统了起来。也因此,我更是被爷爷看成了难得的学医苗子。
  这样的生活已经很好了,我想,就算以后再会遇到什么变故,单凭着我的一手医术,在哪里我都可以安然生存了。但我还留在这里,因为爷爷在这里,齐叔齐嫂在这里,我的街邻们在这里,我的家,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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