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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书籍名:《郁闷男的春天》    作者:张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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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夥,还不是一般的倒霉。”看著跪倒在地的刘平,韩耀得出这样的结论。
刘平的小姨是一个绝对的市井妇人,这样的妇人大多有一种典型特征:嘴碎,特别是在看到一个容貌英俊,衣著高雅,气质不凡的男子时更会把这种特征发挥的淋漓尽致,不用韩耀问,她就把事情的经过说的清清楚楚,当然重点突出的是自己的仁义和重感情,不过也把有关刘平的一切亮了个底朝天。
而当知道刘平的经历後,即使是心火已如同岩浆似的韩耀也平静了下来,不仅放下了教训刘平的念头,还在他的背上拍了两下。
不过这难得温情显然没有被刘平接收到,自他明白小姨话中的意思之後,他就彻底变成了蜡人,其间只说了一句话:“我要见我妈!”
刘平的妈妈被放在火葬厂专用的停尸柜中,这座小城市的条件并不是很好,妇人也没有专门为她的姐姐要冷冻仓,不过好在此时的天气还冷,所以尸体还不算难看。
刘平跪在地上,双拳紧握,指关节因用力而发白。都是他的错,为什麽他不买一个手机?为什麽他不把母亲接过去?
是的,他的经济不宽松,可,这两件事并不是做不到的,特别是他领了齐诺的遣散费,就算再紧张也没有紧张到买不起一个手机的地步。
他只想著节省节省,把债给还了,却从来没去想把母亲留在这里意味著什麽。母亲总说她很好,可是,她真的很好吗?小姨是什麽样的人他又不是不知道!
“平儿,起来吧,你这个样子也会让二姐不安心的。”
妇人开口道,她本来的计划只是让丈夫帮著外甥处理一下後事就算了的,这几年,她也算是尽了姐妹的情谊的了。虽然当年她家的饭店就是靠二姐才开的起来的,房子也是靠二姐才能盖好的,但,这几年二姐也都是她照顾的,她也算把当年的恩情还了。
人死了,也就一了百了了。外甥刘平没有学历,也没有才干,将来是不太可能有什麽前途的。她也没必要在後事上花太多的心思──不过她做的也够仁至义尽的了,很多人都是当天就火化的,她还让停了这麽几天,刘平要是不回来,後事也全要靠她打理。
她也是要生活的,她也是有家有丈夫,有儿女的人。因为二姐的事,她的饭店已经停过一次了,可不能再停。不过看到韩耀,她却临时改变了主意。这个人一看就不普通,虽然还不太清楚身份,但说不定会很让人惊喜呢。
既然已经做了那麽多了,也就不差这最後一件了。
“平儿,二姐已经停了三天了,不能再停了,我已经和这里的人说好了,一会儿,到点了,就让二姐放心的走吧。”
刘平没有说话,韩耀上前道:“再放下去,就是让伯母受罪了。”
这话说的很是温情,要是让顾杨听到必定惊讶,但刘平还是置若罔闻。韩耀心中有点郁闷,有种受冷落的感觉,不过想到此时情况特殊,也就不好计较了。他想了想,拿出电话,拨回公司。
私人公司不像国家机关,有专门负责婚丧嫁娶的程序和机构,不过一个结构庞大,人数众多的大公司总免不了要有这样的事情,所以慢慢的也有负责这些事情的人员了。
当然,他们的正职不是这些,但这种事情本来要的就是经验,多经历几次自然要比普通人熟悉老练。
韩耀一个电话打过去,齐诺立刻将这些人派了过来,也幸亏这些人平时很少负责重要事物,否则还真有些不好办。
虽然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但这些人早有经验,又见韩耀亲自过问,当然更使出了九牛二虎之力。联系锣鼓队,找饭店,置办衣服蜡烛,件件都做的又迅速又漂亮,让刘平的二姨看的又惊有喜。
惊的是这些人的手笔,喜的则是自己一向看不起的外甥竟然认识这麽一个厉害人物!
於是她把店交给了自己的丈夫,忙前忙後紧跟著刘平,但遗憾的是刘平是个木疙瘩,她问三句,刘平也不知道回一句。而韩耀又气势逼人,碰了两次冷钉子她也不敢再在她面前晃悠。
不过她总算也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了韩耀的身份:美国人!大公司的老板!妇人立刻被这巨大的喜悦震晕了,可惜的是,无论她怎麽打听,也问不出刘平和这个大人物的关系。
果然是大城市出来的,这嘴巴也太紧了!
其实倒不是这些人的嘴巴紧,而是这些人也不知道刘平和韩耀的关系。本来,他们以为刘平应该是韩耀的朋友。虽然这个朋友看起来落魄了点,木讷了点,和韩耀平时来往的人不同,但皇帝还有几个穷亲戚呢。再说人家遇到这种事,自然是不可能有精神的。
不过刘平虽然在齐诺呆的时间不长,不过一开始负责的却是经常会让人遇到的楼层,所以就有个人将他认了出来。这一认出来,本来清楚的事情立刻变的复杂了。
刘平是什麽人?韩耀是什麽人?
好吧,就算他们家总裁对清洁工作要求的极高,而刘平在这上面也很有天分,让韩大总裁非常满意……这个可能性怎麽这麽怪异?!
总裁亲自过问一个清洁人员母亲的丧事……而且是被开除的清洁员工的……好吧,就算非常人都形非常事吧,可这事也太古怪了。
也是韩耀平时树立的形象太过高岭了,所以虽然现代人几乎都听过断背的词汇,却没有人敢往这方面想……总裁就算要赶时髦的断背,也该找个适合的人断啊,比如经常出入齐诺的姓顾的少爷之流的。所以猜出一些端倪的,只有并没有过来,但却听到了小道消息的二十六楼的几个秘书,不过她们自然是不会多嘴的。
刘平妈妈的後事办的可以说是极尽哀荣,请的是省里最好的锣鼓队,用的是市里最好的饭店,再加上刘平小姨有意无意的宣传,於是过去几年不来往的朋友亲戚都知道过去那个刘家的小儿子出息了,於是花圈摆出了几十米,出殡仪式上,一众亲戚朋友也哭的声势震天,刘平的小姨更是死去活来。真要说有什麽遗憾,也就是刘平没有掉泪,而且木木讷讷的不知道说话,不过五星级饭店的饭菜的确不同凡响,所以其他人也就把这点遗憾忽略了。
吵吵闹闹三四天,事情总算过去,人入土为安,一干调来的人也都回去了,刘平虽然还是木讷,但总算回了两缕神,到银行取出了全部存款,一把手的交给了小姨。
当然,这几万块是不会让妇人满意的──开玩笑,刘家当年借的钱都比这多!让她喜笑颜开的是後来韩耀给她的又一笔。不过虽然这个英俊的男人说这是刘平的意思,可她又怎麽会不知道这不是自己的外甥拿出来的呢?
但不管这是谁的钱,总是钱,最重要的是还给她了,所以其他的都无所谓了。
春雨贵如油,在北方,三四月份的雨本应该是少的,但现在全球气候都古怪,所以这本来如油的春雨竟一下就是两天。
韩耀坐在车里,烦躁的吸著烟。作为一个有极端洁癖的人是不该吸烟的,不过他既然已经破过很多戒了,自然也就不在乎再多加一条。
细雨随著风飘到车内,空气中充满了湿润了凉意。这麽冷的天淋雨自然不好受,但前面的那个家夥却像没有感觉。
够了!
弹开烟蒂,韩耀推门下车,他对那个家夥已经够忍耐了,没必要再纵容他了!
“你想站到什麽时候?”
刘平低著头,没有回答。
韩耀眉头一皱,伸手夹著他的脖子就往回走──自该隐之後,他就喜欢上了这一招。
刘平的身体僵了下,却没有反抗。
打开车门,将人丢进去,用力过大,刘平的头碰到了方向盘上,只听咚的一声,他却像没有感觉似的身体顺著向下滑。
见他这个样子,韩耀气急,抓著他的领口吼道:“你够了没?你妈死了你是不是也不要活了!”
刘平终於有了反应,他眨了下眼,仿佛有点疑惑,又有些迷茫的道:“我活著做什麽?”
“你!”
雨水顺著头发流下,发干的嘴唇上带著水珠,发褐色的眸子中带著一种死气,却又因为雨水而显得有些湿润。
韩耀突然觉得喉咙有点发干。
刘平垂下眼,仿佛是自语似的道:“我活著做什麽……”
这句话音未落,唇就被覆住了。他有点惊讶,大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但慢慢的,对方的强硬、霸道都透了过来。
刘平打了个哆嗦,如同飞蛾扑火似的回应了过去。想要抓住点什麽,太冷了。
他的回应是笨拙的,不过立刻引起韩耀更大的反应。
雨声淅沥,这场吻仿佛进行了天长地久。结束後,两人都有点气喘,韩耀更是几乎要起火。
“你给我坐好!”
一边说著一边帮他系好安全带,同时大踏步的绕到车厢的另一侧,发动车子,火速的冲了出去。
来到酒店,两人连门都没关就滚在了一起,幸亏酒店的房门一般在没有外力干预下都会自动带上,否则就很可能便宜某个路过者了。
舔噬、抓咬,这与其说是场性爱,更像是场战争,刘平第一次没有带任何抗拒的投入其中。当韩耀在他身上啃噬的时候,他也笨拙而急切的在他身上探索。
激烈的情事总是结束的比较快,不过在第一个回合之後两人很快又展开了第二次,然後是第三次、第四次……
从地板到沙发,到卧室到浴室,终於做的两个人都筋疲力尽。
韩耀在床头上摸出根烟,当然此时的心情和先前已大不一样了。虽然累的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但却有种异常的满足感。
毕竟是不习惯吸烟的,此时心情又好,抽了两下就又按灭了,翻过身,看著仰躺在床上的人,开口道:“和我回去吧。”
“……好。”
好个屁!
韩耀很郁闷,郁闷的头发都要冒烟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对那个家夥都很不错……
好吧,先前的不说,最近,他应该是当的上这句话的了。他没有打那个家夥,没有骂那个家夥,还好吃好喝的喂著他,每天晚上还帮他解决生理需要……虽然这也是他自己的需要,但那个家夥的反应也很激烈,明显也是乐在其中的。
他也没限制那家夥的自由,只要在他回来的时候他在家里,那随便他怎麽晃悠都行。
韩耀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对人这麽好过。看那个家夥别说知恩徒报了,反而……
反而怎麽样,其实韩耀也说不出个所以然,但他郁闷就郁闷在这里。刘平没有反抗,非常听话,床上缠绵激烈,床下沈默寡然……但他奶奶的,这和一个充气娃娃有什麽区别?
也许还是有区别的,充气娃娃不会做饭打扫家务,就算再高级的产品,干起那事也总是无味,从这个角度上说,那家夥还是比娃娃好的。
去他的!他要个娃娃做什麽?
是的,这就是韩耀的郁闷,刘平符合了他的要求,可他又觉得这不是他要的。在他想来,竟觉得刘平还是别扭点好。
真他妈的见鬼了!他竟然会有这种想法!
韩耀一天比一天郁闷,他挑不出刘平的错,只有在床上发泄,动作激烈,有时连自己都觉得有些过了,但无论怎麽激烈,刘平都能仿佛能承受,而且有时比他还要激动。
於是韩耀就更郁闷了,这成了个循环。
——
“你听到我说的没有啊!”顾全瞪著对面摇著玻璃杯的男子道。
男子停下动作,轻轻一笑,温声道:“听到了。”
“那你说该怎麽办?”
“小全全,王子已经长大了,你不用天天跟著他屁股後面忙东忙西的了,他不是你儿子。”
顾全一个哆嗦:“你别咒我,我要生个这儿子,趁早死了干净。去,怎麽扯到这上面了?我问你办法!办法呢!”
男子看了他一眼,顾全立刻又打了个哆嗦,这才发现自己刚才说了多麽了不得的话。
“那个,我刚才是顺口胡言乱语的,恩,你倒是说啊,现在该怎麽办?这些事都是你惹出来的,你总不能不管吧!”
杨中旭叹了口气:“这话古怪,怎麽就成了我惹出来的了?好吧,就算是我惹出来的,我也做过补救了,现在的情况,完全是王子自己的问题。”
这当然是韩耀自己的问题!
问题是一个人的问题总是要影响到身边人的。特别是如果这个人再古怪一点,有能力一点,这个范围自然就要呈几何数字的增大!
而很不幸的,他顾全就成了那被影响的其中的一个。他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麽孽啊!
“阿旭,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说了一句,顾全就住嘴了,阿旭要是能被温情牌打动的,也就不是阿旭了。顾全觉得自己也开始郁闷了。他郁闷了片刻,终於叹了口气:“好吧,阿旭,你想要什麽?”
“小全全,你终於长大了。”
杨中旭道,语气不胜唏嘘。顾全咬牙切齿,也不好多说什麽。
“小全全,你知道,我最喜欢钓鱼了。”
顾全面露难色:“法国那处别墅,我们家已传了百年了,你换个地方好不好?”
杨中旭喝掉杯中的酒,露齿一笑:“你想到哪里去了,咱们从小一起长大,我怎麽会让你为难?而且,就算你再为难,那座别墅你也不可能做主卖给我的对不对?”
顾全连忙点头,不过心中的寒意更深。
“所以你只要每年邀请我两次就好了。”
顾全疑惑道:“邀请你什麽?”
杨中旭停了停,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才慢慢的开口道:“邀请我去那座别墅钓鱼。”
“就这样?”
杨中旭微微一笑,顾全连忙道:“好好,就这麽说定了!你每年什麽时候想去的给我打个招呼,我立刻邀请你!”
杨中旭道:“你说话可要算数。”
“当然算数!”虽然这麽回答,顾全心下却有点忐忑,总觉得好象上了贼船似的。不过这又算什麽贼船?那座别墅虽是他们家的祖产,但也说不上多宝贵,要不是年代久了,说不定早就被卖了。而且,那别墅又不能长脚跑了,任阿旭有什麽手段,好象也不能在这上面施展吧。
就这麽想著,又觉得自己是多虑了。
杨中旭慢慢的笑著,他最喜欢钓鱼,特别最喜欢看鱼儿自己要游过来吞饵。王子殿下呀,我可没违背当年的诺言,鱼自己要往钩上咬,他总不能不让是不是?而且,谁让他这个本来的看护人自己出了问题呢?
想到这里,他的笑意更深,眼睛更亮。
“我告诉你,王子的毛病就是不敢承认自己的心意,咱们只要对著这点下手就好了。”
顾全连连点头:“怎麽让阿耀承认。”
“这个嘛……”杨中旭沈吟了片刻才道:“这是我要想的,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好了。”
顾全觉得这句看似很容易的话其实很危险,可他实在受不了韩耀经常性的跑到他那里去喝酒了……就算他因为从小受虐待,对此已经习惯了,他公司的人也受不了啊。
见他点头,杨中旭又露出那美丽至极的微笑,在顾全的杯中也倒上了酒。
——
虽然杨中旭信誓旦旦的对顾全说,问题在韩耀那里,可是他非常清楚,感情的事,绝对是两个人都有了问题才有差错。什麽?负心汉!为什麽那人会负心?如果你风华绝代腰缠万贯美丽温柔才艺双全,那人还会负心吗?什麽?这要求太高了?看吧,这还是不够条件的缘故嘛。
杨中旭自认自身是没有半点缺点的,所以看谁都有问题,谁要不痛快,绝对不是客观原因绝对是主观造成。所以在他来看,这世上的人都有问题──当然他自己除外。
不过他早就把刘平看的透透的,知道这是个能揉能压能欺凌的主。只要方法对了,手段到位了,自然是要他扁就扁,要他圆就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问题在韩耀也是没错滴──他杨大少爷会有错吗?!
杨中旭真觉得韩耀是装变态装傻了,竟然连个刘平都摆不平,还要他跟著忙前忙後。要是没有他,那两个人说不定就这麽一辈子蹉跎下去了……其实这也没什麽不好,虽然这个剧本无聊了点,但这本来就不是个多麽有趣的世界,闲著没事的时候能看下无聊剧,也算是个消遣。
不过既然求他出手帮忙,他就勉为其难一次吧,不管怎麽说,总是一起长大的嘛。
刘平坐在椅子上,静静的垂著头,蚂蚁在他脚下勤快的走来走去,有几只甚至爬到了他的鞋上。他没有动,仿佛没有看到。这些天他都是这麽过的。
韩耀出门之後,他也会出门。没有什麽目的,随便的走,走累了,就随便的找个地方坐下,然後就呆在哪儿,坐的差不多了,再辨认方向,然後往回走。他随便也走不了多远,所以,一般情况下总能赶回去做饭的,就算时间有点匆忙,他也可以打车。韩耀每天总会在桌上放几张钞票的,那些钱足够了。
他现在再不会想那钱是不是他该得的,他做的工是不是抵的上夥食费这样的问题。装什麽清高呢?如果他早点用那个人的钱,也许、也许什麽事都不会有了……
刘平以前经常想自己其实和父母的感情其实是不深的,虽然家乡很多人都说他是孝子。但他自己总觉得过往的衣不解待服侍更多的是出於愧疚,是的,是因为他,父母才会出车祸的!
因为有这个认知,所以他才能面对亲戚们的翻脸,家境的变化……不是他有足够的坚强,而是他知道自己需要赎罪。
家里是十五岁出事的,他在家乡呆了两年,待到母亲的病情稳定了,也是实在再借不来钱了,这才出来打工。
这些年,他几乎做了一切能做的工作。性格被磨的越来越迟钝,人也变的越来越卑微,越来越平庸。有时候照镜子都会觉得疑惑,那个眼神迷茫的人是他吗?真的是他吗?
很努力的工作,很努力的赚钱,有时对自己几乎是苛刻的,总觉得只有把那些钱都还了,自己才算是真正没有债的。
也许这麽说有点大逆不道,但是在潜意识中,他是把母亲当成了自己的债。他没有和父母上公园的记忆,没有被父母宠溺的印象,回忆过去,最先想起的,总是那天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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