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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七重纱舞》    作者:E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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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这两天阿莱克斯·李好像变得开朗了一些,或许是那个晚上的戏法儿令他放松了不少,也有可能是新的线索让目前这个棘手案件有了一些进展,不过很明显这进展带来的惊喜并不算太大。
大约过了三天左右,俊美的混血男人和比利·怀特已经走访了部分“坚贞者”协会的成员,大部分人都留下了详细住址和真实姓名。跟他们想的一样,这些男人——当然也有个别女人——大都是诚实、善良、收入稳定、没有不良嗜好的模范公民。他们都可靠得足以让邻居感到安心,甚至放心地把孩子寄放在他们身边。
他们加入协会的原因也是各种各样的,有人是为了坚定自己对上帝的爱,有人是为了抵御妻子或丈夫之外的人带来的诱惑,也有人单纯地喜欢听那个马修·奥立佛神父布道(这点有些不可思议),还有人是为了肯定自己“正常”的性向……总之每个人都有充足的个人能理由,同样,他们也都不大喜欢警察上门对此刨根问底。
当阿莱克斯和比利·怀特拿出爱德华·班特和克里斯·里切路卡雷的照片时,只有几个人能够认出他们,并模糊地回忆起这两个男人的情况——
“我知道这个人,哦,班特先生。”一个鼠灰色头发的中年女子说,“他每次布道都来,他是个好人,就是不大爱说话。”
“克里斯·里切路卡雷?”另一个瘦削的年轻人则回忆道,“是的,好像见过,他挺爱笑的,是吧?蓝眼睛?哦,或者是黑眼睛。”
一个留胡子的中年男人说:“我只记得他们的脸,在神父布道的时候他们有一个好像坐在我旁边。”
还有人的反应是这样的:“这两个男人?原来他们叫这名字……有段时间没来了,我就知道还是有人没办法坚持自己的信仰……懦弱的家伙们……”
阿莱克斯和他的搭档并没有从这样的排查中获得更多有用的信息,当他们手中的名单被一个个地打上勾之后,黑发的警探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想咱们得再忍受一次宗教狂热分子的喋喋不休了。”他对比利·怀特说,“马修·奥立佛神父的禁欲布道是在每个周末的晚上吧?”
“是的,长官?”灰眼睛的青年回答说,“周六晚上八点开始,结束时间则得看那位神父的演说欲望有没有得到满足。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受到了。”
“的确是可怕的折磨。可是如今看起来我们必须得去尝试一下了。”
“难道您想到‘坚贞者’协会去,长官?”
“对。”阿莱克斯说,“现在能调查的人都见到了,还没有发现任何疑点。而那些剩下的都是用的化名,有些人的地址根本就找不到,除了在布道的时候一个个去辨认,没有别的方法。”
比利·怀特一脸的苦恼,就像不得不吞下一只活蟑螂似的。“好吧,长官……”他低声说,“我想我一定会尽力的。”
“想开点儿,你要做的是认人,而不是听神父的讲演。哦,对了,我想他一定不介意你悄悄戴上耳塞的。”
灰眼睛的青年苦笑起来:“真是好主意,长官。”
但是他们的玩笑话还没有说完,一个电话便让这两个正开着车行驶在五十七街上的警察感到了沉重的压力。
那是肥胖的老鲍勃的声音,他在电话里瓮声瓮气地说:“去东河,小伙子们,那里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在离威廉斯堡桥南边大约一英里的地方,两个钓鱼的流浪汉发现河边有个漂浮的袋子,他们以为是清理垃圾的船遗漏了东西,冒险下去把它捞上来,想碰碰运气,找些值钱货。但是当他们打开后却被吓得差点昏过去——那里面竟然是一具无头男尸,而且已经高度腐烂,散发着强烈的恶臭。
接到报告以后,富有经验的鲍勃·威尔逊第一时间就联想到最近发生的两起类似案件,他告诉阿莱克斯和比利·怀特最好去现场看看。于是黑发的警探从曼哈顿东边的罗斯福大街拐到河岸,把车停在了离现场五十英尺的地方。
CSI的工作人员正在给尸体拍照、收集证物,巡警们已经牵起了长长的警戒线,许多人探头探脑地张望着,还有扛摄像机的记者,相机的闪光灯不时晃过他们的眼睛。
阿莱克斯看了一眼不远处的警车,两个巡警正在分别给发现尸体的流浪汉做笔录。他叫比利·怀特去瞧瞧,顺便拿手套和口罩。
金发的佩蒂·福兰克林和验尸官马尔科姆·米勒医生正河岸上忙碌着,那位美貌女郎拍照,而头发花白的老人则用手检查着尸体。当阿莱克斯走近的时候,一股腐败的味道让他的胃部开始痉挛。
“我的天呐……”他呻吟了一声,“看起来真糟糕。”
“是的,伙计。”米勒医生转过头来,他也带着口罩,“瞧这可怜的小伙子,他被人割下头,装进塑料袋,然后在水里泡了大约一个月,虽然天气很凉,可他还是有一半的身子快烂成液体了。”
阿莱克斯无法忍受地皱起了眉头,催促比利快把口罩给他拿来。灰眼睛青年只看了尸体一眼就呕出声来,跑到一边去了。
“有什么发现吗?”阿莱克斯保护好自己的口鼻,然后在米勒医生的身边蹲下,看看面前的尸体:它侧躺着装在黑色的袋子里,少了头,但其它部分并没有被肢解;尸体左半身浸泡在水中,可以看到一些白色的骨头从墨绿色的肉中露出来,另一半身子则要好些,至少还有黑红色的肌肉组织;受害人的手脚都被捆起来放在身子前面,整个身体弯得像龙虾。
“目前知道的不多。”验尸官告诉混血警探,“从尸体可以看出我们的受害者是个中等身材的人,或许还很年轻,应该经常上健身房。至于他的年龄、身份,还有别的资料,就得回实验室以后才能知道了。”
“发现他的头部了吗?”
“没有。袋子里只有身体部分,水警正在分别向上游和下游搜索。”
阿莱克斯看了看尸体颈部的断裂伤口,谨慎地问道:“马尔科姆,你觉得这位受害者和爱德华·班特他们的案子有关系吗?”
老验尸官站起来伸了伸腰,回答说:“我不知道,阿莱克斯,但是纽约的刑事犯罪中不同凶手采用断头这同一种杀人手法的几率能有多大呢?”
黑色头发的青年沉默着,觉得心中又压上了沉甸甸的石头……
两天以后,水警们在阿斯托里亚公园的浅水区找到了一颗浸泡在泥浆中的头颅,并火速送往鉴证科。经过化验DNA,警方确认了头颅正是属于那具无头男尸的。法医们从同样烂得模糊不清的人头上取得了死者的牙齿模型,经过比对失踪人口记录,确认了死者的身份。
那个男人叫做丹尼斯·肖恩,31岁,身高五英尺八英寸,褐色头发,绿眼睛。生前是一个会计师,为兰奇·波恩船运公司工作,住在西纽约,已婚,并且有个七个月大的女儿。他的妻子在一个月前报案说丈夫失踪了,一直下落不明。
马尔科姆·米勒医生的验尸报告上表明,肖恩的死因是心脏遭到锐器刺穿,全身有十来处刀口,其中左胸的两道是致命伤,他是在死亡后被砍下头颅,装进旅行袋的。他胃里的食物已经排空,估计是在饭后4到6小时死亡。尸体上除了一枚结婚戒指,什么东西也没留下,加上被带盐度的水浸泡过,因此能找到的线索实在不多。
经过现场勘察,尸体和头本来是埋在一个地方,但是这段时间的雨水充沛,泥土变得松软,刚好公园方面整修了一些水路,所以躯干部分被带到了下游,如果再过一天可能就会直接飘进纽约湾,再也找不到了。
阿莱克斯和比利·怀特在得知了死者的身份以后立即分头进行调查,黑发的警探直接去了受害人的住所,而他的搭档则拿着照片拜访马修·奥立佛神父。这次他们俩得到了不同的结果:阿莱克斯找遍了丹尼斯·肖恩的住所并没有发现那种乳白色的十字架,问及他泣不成声的妻子也毫无答案;而比利·怀特在把死者的照片递给年轻的神职人员时,奥立佛神父却告诉他自己确实见过这男人,虽然不知道名字,可死者曾经很长一段里都准时来听他布道,只不过最近一直没出现了。
好象一切都在朝非常糟糕的方向滑去,如同一辆脱轨的列车,难以挽救……
阿莱克斯坐在上司的办公桌上,抱着双臂注视着窗户——又下雨了,无数细小的水流像蛇一样从玻璃上蜿蜒流下,然后落到地面,汇集到污秽的下水道中。他墨蓝色的眸子里似乎没有任何可以捕捉的情绪,甚至连在玻璃门外走来走去递眼色的比利·怀特都视而不见。
鲍伯·威尔逊为难地咳嗽了两声,把黑发男人的注意力重新拉回来。
“你在听我说吗,阿莱克斯?”胖黑人叹了口气,“别这么不情愿。现在我们已经把这一系列的案子定性为连环凶杀了,你知道我现在的难处,今天上午检察官和克劳德·贝克利给我打了电话,他们都希望把这案子移交给FBI——”
“不行!”黑发的警探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鲍伯,别那样做,我和比利可以抓到凶手,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的线索。”
老上尉皱着眉头提高了声音:“阿莱克斯,你得明白,现在那个凶手已经杀了两个男人,而且第三个也很有可能是死在他手里。我们面对的是又一个约翰·韦恩·卡西(注1),我不想纽约变成七十年代的芝加哥!”
阿莱克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做了个放松的手势:“好吧,听我说,鲍伯。到现在为止我并不是一无所获,只要盯紧‘坚贞者’协会的成员就可以找到凶手的踪迹,他绝对是在这里面挑选自己的猎物!我已经跟马修·奥立佛神父说过了,这个周末晚上就会去参加他的布道。我和比利会一个个地排查那些人,我们可以抓住凶手!想想我这些年的成绩,鲍伯,我从警校毕业就跟着你,你必须得相信我!”
“我当然相信你,阿莱克斯,”上尉摸了摸头,“可是你知道这是纽约,FBI东部地区的总部——”
“去他的FBI!”黑发男人有些粗鲁地说到,“这是我的案子,鲍伯,我不希望任何人再来插一脚!我要亲手逮到那个混蛋!”
他墨蓝色的眼睛里有难得一见的坚持,老黑人严肃地看着他,过了半天才点点头。“好吧,”他说,“我会跟他们争取只要一个特派员作为监督,说你因为在匡迪科接受过FBI的培训,仍然有能力负责这个案件。上帝保佑,希望这方法管用。”
阿莱克斯绷紧的脸上稍微放松了一些:“谢谢,鲍伯,真的非常感谢。”
“别把我当成万能钥匙,小伙子。”老上尉叮嘱道,“我不会每次都这样做,你得自己好好把握。”
“我会的。”
阿莱克斯向上司感激地笑了笑,然后走出门,朝比利做了个“OK”的手势。灰眼睛的青年舒展开眉头,长长地出了口气。
阿莱克斯想了一会儿,拿出手机播通了莫里斯·诺曼的电话,坦率地告诉那位大学副教授他需要他的帮助。
两个人的第二次晚餐是绿眼睛的男人挑选地点,虽然阿莱克斯料到他会非常精心地准备,但是并没有想到会如此殷勤——
大约晚上七点左右,莫里斯·诺曼就开着车来公寓接他。阿莱克斯惊讶地认为他比之前更加迷人:
这个高大的男人穿了一件深色的羊驼毛外套,里面是浅色的毛衣,贴身的长裤包裹着笔直的双腿,让他显得年轻又结实;他的头发并没有梳得很整齐,却比平时温文尔雅的样子多了一点儿野性;当他绿色的眼睛望着阿莱克斯的时候,黑发的混血儿觉得自己确实有些心动,是那种单纯的性的吸引,而一想到面前的人实际上也具备了温柔和耐心的品质时,这吸引力就变得更强烈了,甚至让他开始不安。
“要听点音乐吗?”莫里斯·诺曼向一直不大自在的约会对象问道。
“啊,好的。”坐在副驾驶位上的阿莱克斯点点头,他发现这辆银色奔驰车和他的主人一样,任何细节都完美无缺。
莫里斯·诺曼打开了音响,一首旋律缓慢的歌曲飘出来,沙哑的男声和柔媚的女声反差很大,却又异常地和谐,只是那调子诡异而压抑,歌词也带着毒品一样的味道。
“这是什么曲子?”阿莱克斯好奇地问道。
“《野玫瑰长在何方》,”莫里斯·诺曼回答,“NickCave的歌,他和KylieMinogue合唱的,讲一个男人杀死了自己爱人的故事。”
“真可怕。”
莫里斯·诺曼笑起来:“有些人就是如此,明明深爱着对方,却会用死亡来确保自己永远占有爱情。”
“听起来倒是跟莎乐美很相似。”
绿眼睛的博士赞许地点点头:“你说得不错,人性总有相通之处。”
这谈话让人不大愉快,阿莱克斯尝试着转移了话题,问道:“我们去哪儿?”
莫里斯·诺曼冲他眨眨眼:“一个好地方,绝对没人打搅。”
阿莱克斯挑高了眉头,他只希望这个男人千万别把他带到西村的同性恋餐厅去,那样的话他还得费心思拒绝。不过十几分钟后他就知道这担心完全是多余的,莫里斯·诺曼把车停在了一家老式餐厅门前,那典雅的门廊立柱让他想起了上个世纪二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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