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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借追命一用

书籍名:《暖日明霞光灿》    作者:ya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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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晨
  晨光如浸透了金子的丝线,寸寸缕缕地跃动于广袤的大地之上,跃动于枝头的繁花锦簇之间,跃动于京城的大街小巷之内,跃动于每个人的眉眼欢笑之时。
  “今日又是个好天。”无情开窗正对着外面的一片春色盎然,波澜不惊地自语。
  目光遥遥触及到神侯府最高的建筑——议事堂屋顶上两个师弟的身影,无情微微一笑,恰似千年白莲的破冰一笑,能消世间万点愁。
  铁手闭着眼,在冷血还没来之前就已醒了。只是他暂时还不想睁开眼。清晨的光线软融融地包围着他,甚至能感觉到它们在自己身上跳着轻灵流转的舞,仿佛那人转身抬眼的不经意间衣袂带起的白色旋舞,随心又动心——随心的是那人,动心的是这边。
  冷血看着东方,红得朝气勃勃的暖日,给了人无限希望,无限活力。
  万千生灵正在醒来。
  府里府外的杂役、门房等人已开始工作,整个神侯府慢慢地准时地动静起来。
  冷血刚值了一夜班的与神侯府紧邻的六扇门也正在苏醒。
  每个人都要面临新的一天,着手新的计划,持续着繁忙或者,焦虑。
  追命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时,此刻正应是那个人发挥一阵“踢腿功”以“醒脑”的时候,霍霍哼哈地吵嚷了大半个神侯府,惹得世叔总斥他“要醒脑,与其踢腿不如踢踢你自己的脑袋”。
  不过,往往这也是府里一干大小杂役、老少仆婢聚在一起或趁机偷闲或窥觎得心花怒放的时刻。
  追命的那双腿,耍得着实好看。
  一招一式,腾空挪步转身回旋,无不虎虎生威,又举重若轻,灵动异常。
  特别是在花开花落的季节,一树花海下就见一个白色人影自在自如地飞跃其间,点点粉瓣随他带起的风势恋恋不舍地围着绕着,追着他的身影痴缠不已——疑道是精灵误落了凡尘,蹉跎了花期。熏然陶然间,一收腿一顿势,落英缤纷长发飘动,花未及地,他的笑意即在缓缓舞落的漫天花色之中悠悠绽开,眉飞色舞得由不得人不呼吸一窒。
  花动心动,人的眼睛一时淡忘了身处的确切时空,仿佛那人的存在,模糊了尘世和仙土的区别。他把他所在的地方,都幻化成了仙中境,画中景,无限红尘皆可点化飞升。
  后来,追命正式做了捕快,起床后便都是安安静静的了,教许多人忍不住遗憾,暗道可惜。铁手问过他怎么突然改了晨起后习惯性的“醒脑仪式”,他反横了人一眼,老气横秋道,“堂堂诸葛神侯门生,天天一大早起的就咋呼喝叫,成何体统?”眨巴眨巴的大眼睛,黑多白少,活生生地将诸葛小花的神态学了个十成十的四不像。
  学什么不像什么,就只像追命。
  无意中瞥见了倚窗晨读的无情,铁手好似有所领悟。但他没有问追命,自己想的对不对。有些事,本不必问得太清楚,心知即可。
  那一树桃花还如期纷纭地盛放着,只徒少了些飞扬明朗的气韵。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冷血很不喜欢地想到了这句诗,他更愿意把“人面”和“桃花”换一换位置。没了桃花,还可以再种;没了那人,再美的花也不能倾城,安不了他的心。
  “昨晚没发生什么事吧?”铁手终是张了眼,直面那渐趋刺目的晨日,关心了下四师弟的值班情况。
  “恩。”半夜三更有人连滚带爬来报案说在城东安宁街尽头碰到一具尸体,飞速赶至现场发现那的确是尸体,却是一具猪尸,查了来源竟是卢大屠户家违规把瘟猪扔在街头,冷血只一番斥诫罚款后了事。这种事当然不能算是四大名捕眼中的“有事”,是以冷血除了握剑的手一刹那稳得发冷外,应得很自然。
  “太阳很好啊。”铁手站起来,顿觉神清气爽,这话他只是随口而说,也不指望什么回应。
  哪想冷血盯着那轮冉冉上升的红日,竟然回了,“很适合晒被子。”
  惊异地睁了睁眼,铁手拙劣地掩饰自己的奇怪,“晒被子?哈哈,也是。”
  冷血又道,“如果我不在,二师兄你会想到为我晒被子么?”
  铁手严重怀疑自己是不是还未酒醒,迟钝地答道,“呃,这个,……,要是你提醒我的话,当然,哈……”
  “我去师父那儿报告夜巡事宜。”纵身一跃,冷血已下到地面。
  铁手研究了下身边昨夜喝酒剩下的空坛,不解地瞪眼,摇头。

2 谁借追命一用
  例行的晨会。
  六扇门的上上下下都聚集在偌大的青石板广场上,衣装整齐,步伐划一,抬头挺胸,神色肃然地聆听着大统领的晨训,待得他挥手一声“结束”后便四散奔向各自的岗位,接手各自做不完的任务。
  无情、铁手、冷血在诸葛小花的示意下一道进入六扇门知事轩的内间。
  几人还未落座,诸葛小花便拿出了一张信笺给无情他们看。
  三个徒弟依次读了这纸上的一行秀劲小字后,不约而同地皱了眉,齐望向诸葛小花。
  “这是今早管家老李传给我的,他说门房一大早开门就发现了这封信。大统领一边说一边举了举手里的信封。
  普通的信封,普通的信纸,是京城里文房四宝的店铺里到处都有卖的中上等品种。
  连这手笔书的墨香,也可判断是出自一般的名贵墨砚。“知晓通”老周说这应是状元坊销量最大的一级品。
  字迹灵秀脱俗。这样的字,应该用来去写清韵雅致的诗词。
  但是当下他们读到的不是诗也不是词,只是一句平淡无奇的直书:借追命一用,不出两月,定当奉还。
  没有首部,没有尾行。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孤零零地矗立于空空荡荡的信笺上,极尽简洁,是让冷血他们极尽郁闷的简洁。
  追命失踪半月,竟是被人“借”走了!所借何意,所借何处,所借何人,……,一概语焉不详。
  那就乖乖等着借主把追命“奉还”?
  才怪!
  何人敢把四大名捕像物品一般借来还去的?
  这还得了!
  何况还不知道追命现下生死如何,要是“还”回来的不再是那个活蹦乱跳的追三爷……
  万万不可!
  所以每个人都在想,怎么样才能查出这封信的来历?
  可是因为这封信从外到内,从材质到用墨,都太普通,反而不好查。
  只能依稀断定,书写者似乎很习惯用京城物品——至少,这人应是很有些钱。从其字迹来看,这人似乎还颇通文墨。也许,这人写信的地方就位于京师或京师附近。也或许,这些都是故布疑阵,刻意为之,好乱了他们的追查方向。
  知道这些还不够,很不够。
  铁手把信纸放到鼻前再嗅了嗅,仍只有一股淡淡清雅的笔墨味儿。
  脑中灵光一闪,铁手倏地出了门,也不跟其他人打声招呼。
  大家想他定是有了什么线索,都跟着出去了。
  铁手来到马厩,让如风闻闻这纸,如风立即很配合地打了几个小喷嚏,靠得越近打得越欢,最后受不了铁手如此热情的试探把头避开了,避得远远的,用它湿润润的与其主人有几分神似的眼睛很不满地很无辜地看着铁手,看得始作俑者一阵阵头皮发麻。
  冷血明白了。
  刘七说他牵马前,如风老在打喷嚏,听的时候自己并不曾特别留意。
  现在看来,那夜应当有人离如风不远,并且那人身上还有一种特别的气味。
  如风是一匹特别的千里马。天才通常都有些怪癖,马也不例外。如风的怪癖就是对花香过敏,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乃至狗鼻子都闻不出来的花香,也能过敏到它。
  看着如风被刘七牵走的人和写这信的人肯定跟花有极密切极深厚的关系,以至于在周围没有一朵花都是杂草的情况下光是藏在那里也能令如风喷嚏连连,以至于连写信时也令信纸沾上了这种使如风极其敏感的花味。
  他们定是整日或至少每日都有大部分时间是浸淫在花丛中的——必定是身处于一个栽满了花的环境中。
  一个到处都有花的地方,常有人照料还非常合理的地方,最佳的解释是,这是一个种了许多花的大庄园。
  京城里虽有许多王公贵胄和富庶人家的宅中都筑有种花的庭院,却都不是只种花,还有奇树异草,假山怪石,小桥流水,盆景摆设,……花样多得很。
  铁手找了一个在某位醉心于园艺的王爷家的专伺花草的园丁来做了一系列实验。园丁靠近如风,如风不出所料地喷嚏了;把园丁常年用来伺弄花草的小锹接近如风,如风也喷嚏了;让园丁在一张随随便便的纸上随随便便地写了几个字,把这纸拿去给如风验证,……如风终于无动于衷了。
  如果连最常与花为伍的园丁都做不到触纸沾花味,那么其他偶尔或经常只是逛逛走走花园的人就更无此嫌疑了。
  不是每一个种了花的庄园里的人可以把随身碰过的每样东西都变成能让如风大打喷嚏的“怪”(对如风来说)东西的。
  因为花味不够浓,不够醇,不够烈。即使是除了大内之外种花最多也最名贵的王爷府的后花园,也出产不了那样的花香。
  追命的失踪会跟皇宫的人有关?暗中查了下所有在宫内担任御花园内职务的人员最近动向:与花时间待得最久的是太监宫女,几乎没有可能出宫;换班的守卫也都按时作息,无人出过京城,无人有过行踪不明的时段。——俱有记录可查,有人证可访。
  大内的嫌疑,排除。剩下的只有……
  听了铁手的调查结果和无情的依序推论,神侯微微颔首。
  “京城数百里外就有当世最大最有名的种花奇家——折花山庄,也是离城最近的以养花卖花为生计的大庄园。”无情公子极公子地展开了折扇,一派风雅却目光凌然。

3 折花山庄
  从汴京开拔的官道上,一匹棕色健马载着个灰衣剑客飞奔疾弛。
  冷血正赶往折花山庄。
  神侯本是拟让铁手去的,但临时有其他要事需铁手急办。
  临行前,无情说了一句话让冷血牢记。
  那一刻,冷血觉得全身的血忽然热了一下。
  折花山庄。
  你可以理解为是让人有花堪折直须折的地方。不过假如你还想性命无虞,最好将这个认知改为“擅入折花者,死”的山庄。
  折花山庄最有名气的自然是它的花。从市井百姓、富商大户到王子公孙,无不以拥有一株折花山庄出品的花为荣。
  折花山庄的花,代表了顶尖的贵气、品位、风雅,以及——独占芳华的殊荣。
  天下奇花,莫不出折花山庄。
  折花山庄卖出的花,在别的地家是买不到相同的品种的。
  同为水仙,别家都只卖白色的,它偏能推出粉色花瓣的水仙花。谁也不知道折花山庄是怎么做到的。
  折花山庄的庄主被公认为花卉奇才,但是庄外之人从未见过。据说三代庄主都是足不出庄,甚少接见外人的。花卉交易的营业等事项均由山庄的两位左右总管代理打点,代代相倚。
  折花山庄建庄于太宗朝太平兴国(宋太祖赵光胤的弟弟赵光义在位期间的一个年号)年间,据今也不过五六十年的历史。关于其来历渊源,知者寥寥。
  人人都有好奇心,但没人敢由于这点好奇心去探究折花山庄。不止是因为折花山庄与朝中权贵多有来往,也是因为其深不可测的“护花”实力。
  传言先后曾有十三名偷中高手潜入折花山庄意图盗取庄外人盛传臆测的“栽花秘笈”结果无一人活着回来。也曾有多名强盗横匪在折花山庄运花途中打劫抢花,最后无不绝迹于江湖,甚至有“都成了花肥”之说。
  折花山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借”走追命的人,又是一什么样的人?
  追命,究竟是生,还是死?
  冷血期望自己能在那里找到所有问题的答案。
  更重要的是,那个不像师兄的三师兄啊,自己还能不能再见到他明明晃晃使得春日也逊色几分的笑容?
  自己念挂着他,已是很久了,太久了。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怪不得感觉是这么久,原来竟早过了几十多个萧萧涩涩的秋哪。
  盼春归,何日春归?

4 春日好
  半个多月前。
  正午的春日,暖融融得像要融化人。
  估摸着还有不到两日的的路程便可抵达京城,追命拍拍爱马,悠悠然地慢了下来。
  “总算赶得上交差了。”抹了把额上的薄汗,唇角很习惯地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露出一张明媚得可与天上春阳媲美的灼灼笑容。
  白衣潇洒的马上青年解下系于腰畔的酒袋,痛饮了几大口,陶醉地咂咂嘴,“几日没听到师父老人家的话唠了,还真是不大自在呀。”凑近马耳朵,很熟稔地道,“小风风,怎么样,累了吧,追三爷准许你去歇歇脚,喝喝水,吃吃草,花花心,……恩,不许去花痴呦,还等着你给我办正事呢,再说了,这里也没有帅马哥哥给你花痴,对不对?”
  这是条山中的林间马道,不远处有一条由一座小型天然瀑布形成的溪涧,清流潺潺。
  领了马去溪边,暂放得它去逍遥一番,追命自己在溪流边的一块圆石上蹲下,先掬了一把水扑脸。
  三月中旬,暖春将到未到,溪水中尚残存着丝丝寒气,对奔波了数日的追命却是正合己意的清凉宜人。
  举目四望,是一派新绿盎然,生气勃勃的幽美之景。
  追命被这大好春色又轻易地勾引出一个十足的笑脸,满意地灌下了几大捧溪水。甘冽爽口,好喝,眉眼再度美美地弯起。
  正待微闭了双目好好享受这番凉意,一声尖利的女子的呼喊划破了林中的这份清净幽宁。
  “救命啊啊!”
  眼睛蓦地睁开,弯着的笑眼瞬时严肃成犀利的鹰目,精光四射。
  追命朝着叫声的来处疾如闪电地窜了过去。轻功天下第一的好处之一就是能以超过常人的速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
  就看有谁胆敢在他追三爷眼皮子底下犯案!

5 离家的大小姐
  提气奔了几十丈远,并未看到想象中十几个彪悍匪徒围着一个弱女子拦路抢劫的场景。
  只是一个黄裳女子在对着一条半趴在青草叶上细如食指的青色小蛇,被其吓得连连跳脚。
  追命略有些失望地撇撇嘴,随意扔了颗小石子过去将那懵懂无知的小蛇惊跑了。
  “不就一条小青蛇吗,叫这么大声它都被你吓傻了。”追命看着那小蛇消失在杂草碎石间,比较同情地说道。
  “喂,被吓到的可是本小姐哎!”女子愤怒地蹦到追命面前,大声抗议。
  追命这才看清了女子的样貌,端的是容颜殊丽。俏生生的模样配上了一身鹅黄衣裙,宛如开得热热闹闹的报春花,让人一见顿觉眼前一亮。就算她此刻两手叉腰做母夜叉状,也是美得恶形恶状。恩,这气势跟芙蓉大妹子有得一拼。
  “报春花”乍遇了这俊俏青年,不由怔了怔,花容一滞。但见他斜眉微挑,明光璀璨,眼底生波,自蕴了一股说不尽的风流不羁之意。
  “看什么,没见过帅哥啊?”追命猛地凑近那女子的脸,作弄地瞪了一眼又回身望望四周,“荒山野岭的,你一个女孩子家跑到这儿来做什么,你家里人呢?”
  女子俏脸绯红,听了他的问话顿时由嗔转怒,“哼,我家里人都死绝了!”
  喔,敢情这小丫头片子是离家出走来着?看她这身打扮也该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哎,又是一个大小姐,不知这任性的程度是不是也和水芙蓉及那个什么小郡主的有得一比。
  追命右手抵住了下巴很自信地推断。还好碰到的是他追三爷,否则遇到的要是一个或一帮见色起异的歹人,这大小姐连后悔的地儿都没处找。“咳,小姑娘,世道险恶,人心难测,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般英俊好心的,你还是赶快回家,免得出什么事还让家里人担心。”
  女子继续跳脚。不是吓得跳脚,而是气得不住跳脚。“我十七,十七了耶,不要叫我小姑娘。我叫花想容,我哥说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你可给我记住了哈。还有,我是不会回家的,你别白费力气了!”
  追命右手的食指轻轻叩击着脑门,想着该如何循循善诱这明显是赌气离家的花什么……恩,花想容大小姐乖乖返家,“花想容小姐,是吧,我是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跑出来啦,可是,你这么着一个人到处乱走,真的很危险,……”
  花想容压根儿就没理他在说什么,直接用手指住了追命的鼻尖子,“喂,我把我的姓名都告诉你了,你还没说你是谁呢?”
  追命恍然地点首,“是哦。哪,你听好了,不要太吃惊,我就是京城六扇门御前四方总捕之一的追命追三爷。”言毕还不忘展现一个招牌式的洋洋自得的笑容,直照耀得花想容的芳心又是一颤。
  “你居然是捕快?还是六扇门的?”花想容不负期望地惊奇道,“我还以为名捕都是比秦浩和方全还凶神恶煞的人,长得像你这么好看的还真没见过。”
  “那是。”追命无愧于心地收下赞美,推了推鼻尖,一个小动作尽显了一种小小自满的可爱,“对了,你也是蛮好看的啊。”
  “你真觉得我好看?”花想容大眼睛一眨,自以为妩媚地笑开了,笑得追命心里直发毛。
  上一秒还生气生得天真活泼的小姑娘下一秒就挤眉弄眼地一点都不风情地僵硬地对你笑,任何人都会觉得不自然,会发毛的。
  追命就是这种感觉。
  果然。
  “追命大哥,你带我去京城玩吧,我会天天让你看的。”花想容缠上来摇他的手臂。
  “不行,我还有公务在身。哪能带着你?”追命一口回绝,又瞥见她不依不饶地准备打持久战,心念一转,有了主意,“你非要跟着我也行。不过一切得听我的。”
  “真的?好啊,我什么都听你的。”花想容大喜。
  假的。追命心里想道。
  别说自己要赶着去京城交差,就算没公务,他堂堂名捕也不该带一小姑娘瞎转悠啊。可是,既然碰上了,追命也不放心随她一个人拿自己的安全性命去胡走胡闯。
  哼哼,不说你家在哪儿是吧?我追三爷是什么人,最擅长的就是追踪辨识术了。我随便一瞄,就知道你是打哪边哪道过来的了。把你原路送回家去,以后的事我就不管硌。
  这个……不能算作欺骗吧,善意的谎言是不会遭天谴的。老天爷是长眼的,绝对不会劈错人的,我对你有信心。
  “怕了你了。”追命吹了个马哨,不消片刻如风从林间慢慢探出身来,看来它休息得很不错,状态很好。“上马吧。”
  “好漂亮的马。”花想容喜孜孜地张开了双臂奔过去想抱一下马脖子,“呀!”
  如风无福消受美人恩,头一歪,马嘴一张,连打了三个大喷嚏。即使花想容跳开得迅速,衣服上也不免荣幸地中了几“镖”。
  追命在花想容身边嗅嗅,“奇怪,我还以为是脂粉味呢,难道你身上这么香都是花香,你是刚从花地里跑出来的吗?”
  “它,它,它怎么这样啊?”花想容指向马气急地“控诉”着。
  “对不起啊,小风它什么都好,就是这鼻子对花的味道一律过敏。”追命在如风的鼻子上轻轻揉捏了几下,帮它通顺通顺,如风舒舒服服地在喉咙里哼吟了一声。
  被皇帝御封为名捕之初,他们四个得了圣恩准许去御马坊挑选各自的座骑,就在眼瞅着三个师弟都牵了马出来而自己还在为挑哪匹马兀自烦恼时,追命正好看见几个宫内的大力气侍卫太监拉着一匹白马死命地往宫外拖去,本应通体雪白健美无伦的马身上被缰绳勒出了道道血痕,红得惊心。拦住这群人问了缘由,才得知这马适才载着贵妃竟接连不断地打喷嚏,差点把那娇滴滴的妃子摔成重伤,严重扫了皇帝赏花的兴致,于是皇帝下令即刻把马带去屠宰场杀了。瞧着这伤痕累累的马的乌黑的眼眸里似乎又骄傲又不屑的光彩,追命觉着特别合自己的喜欢,就向皇帝要了这匹马,唤名如风。
  马是好马,日行千里,跑得比其他师兄弟的御马都快一筹,就鼻子这点小毛病。办案跑地方,少不得要经过些不想经过的地界,触到些不想触及的事物。每当如风偶然花香过敏的毛病发作时,追命也就这么替它揉揉,久而久之马和人倒都习惯了这种做法。尤其是如风,颇为享受主人的这一福利待遇。
  “怪马!”花想容忿忿骂道。
  “有才华的马都是有点小毛病的,人也是这样啦。”追命不以为意地说。
  “那怎么办,我脚好疼,不想走了。”花想容撅嘴。
  看,大小姐就是大小姐。追命两手一摊,“这就没办法了,为了你们两个好,你还是跟如风保持点距离吧。有我这大捕快陪你走路,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不行,你背我!”花想容笃定了这个唇红齿白的帅哥捕快“很好说话”。
  “很好说话”的年轻捕头睁大了黑是黑白是白的眼睛,显得更好说话了,“你……,你,你要我背你!我,我哎,大名鼎鼎的南方总捕追三爷,凭什么要背你这小丫头?”

6 花魂酒
  “凭这个!”花想容拍拍腰间一个绣花饰彩的翡翠底色的小葫芦,下部的圆球直径大约为一指来长。“这是我们家绝不外传的花魂酒喔,你背我,我就给你喝这万金难买的酒中至品。我从家里偷出来本是想卖的。”
  追命来了兴趣,“你倒知道投其所好,不过呢……”回头做了个怪模怪样的脸色又甩过头,“我可不是小孩子,才不给你哄骗。你爱走不走,我还有事要办。小风,我们走。”招呼了马就径直往前走。
  “喂喂,”花想容下唇一咬,明眸流转处攸闪了一丝阴恻,揭开了葫芦封盖,“你这大酒鬼要是错过了这机会,铁定会后悔的。”
  一缕奇异的酒香蔓延开来,追命鼻子一紧,吸吸,再吸吸,鼻头翕动着转过身来,一脸淡淡的迷惑。“好香的酒,像是用万种花香酿出来的酒香。”
  花想容很拽地举起葫芦,“花魂酒,你绝对没听说过吧。花不迷人人自迷,酒不醉人人自醉。何方销魂何方醒,一壶花魂葬花情。”
  花魂,花的魂魄入了酒里,这酒该是怎生的滋味?是花醉了,还是酒醉了?醉了的,是看花的人,抑或是那喝酒的人?
  追命莫名地好奇,心头有些痒,脸上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向对方昭示着:他动心了,实打实不掺假地动心了。
  一个从小到大都是被酒灌大的人若有一天突然发现了一种自己从未听说过的酒,还闻到了那确实是似比琼浆玉液也胜几分的酒香,难免会不好奇、不想去尝试的。何况那酒香是如此奇特,仿佛是梦里遗忘的落花,在凄凄寒寒的风雨里用碎了的心蕊酿成的甜蜜的哀愁,美得无怨无尤。
  “怎么样,很独特吧?想不想喝呀?”花想容的神色堪比小商贩故弄玄虚的十足卖弄。
回过神来,追命仍似带了点迷茫地看着花想容,像一个忽然记不得回家的路的小孩,“好,我背你。”双掌轻击额侧,才又理智了许多,“说好了,我就背半个时辰。因为……我只要喝一口就好。”
  “你能忍得住只喝一口?”花想容脸上浮现了隐隐的逗弄之色。
  “恩,”追命很乖地点点头,“一口就好。”他拿过葫芦真的就尝了一口,绝不贪多。
  酒,已不能用好或不好来形容。只是那甜蜜的愁,那梦似的美,让人想一直一直喝下去,喝到心伤欲绝、千疮百孔,还是住不了口,情愿穿心断肠,化做那残花凋零一地的凄艳。
  追命明白得很,现在绝不是贪杯伤怀的时候。六扇门的师父和师兄弟们还等着自己完成任务归来呢。有奇酒,追命只想饮一点,一点还不至于误了正事。
  润滑的液体一入口,如同酒里沉睡的花魂在身体里悄然醒转,轻吟浅唱,低低悠悠,如雾如烟,带着花殇的残香和失落,慢语着风吹雨打后的凄迷旋律,温柔地、温凉地钻进了酒意恍惚的人心。
  明明是那么悲伤的酒,却为什么又让忍不住想一喝再喝,直到让这悲伤永远淹没自己呢?
  “真不像是酒。”追命将葫芦还给花想容,微眯起眼,掩饰不了的一点迷离似沾了酒的粉色娇花无端端染了几分惑饶,看得花想容心跳不已。“确是酒中异品,引人悲伤的酒。酿这酒的人,八成是个多情又伤心的人吧。”
  “你能品得出这酒里的伤心?”花想容的回问夹杂着爱恨难辨的刺,“酿酒的人说,只有伤心人才喝得出这酒里的伤心,也才能不被这酒所迷惑。可他是一个又冷酷又自私的人,完全不是你说的‘多情又伤心’呢。但你看起来也不像是个容易伤心的人……”
  “你喜欢他?”追命瞧着她的表情,直接就把心里的想法问出来了,问完才惊觉怎么问出这么不合适的问题。
  “你背不背我?”花想容只反问。“南方总捕该不是食言而肥的小人吧?”
  “什么话,你才是那个……”追命的理直气壮陡然矮了半截,这些古语箴言看大师兄平时用得手到擒来,如鱼得水,怎么轮到自己想用就总是缺胳膊少腿的不上道呢?“那个,那个什么什么左右而言他呢。我是最讲信用的了,来吧。”追命稍弯下腰,爽气地邀请。
  花想容在追命背后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好,我来了,你可站好别把本小姐摔着了。”掂量了下距离,起跑,跳跃,猛虎落地式,命中!
  追命被忽砸到背上的那股力量冲击得向前晃了晃,随即稳住了身子。“看不出来那么娇小,还真有些蛮力……”
  “少废话!”花想容双手圈住追命的脖子,兴奋地说,“快走吧。”还顺手很来劲地扯了扯追命脑后绑得好好的束发。
  “你住手,给你点颜色就开染坊了是吧?看我待会儿怎么收拾你……”清泉似的怒声仿如枝桠间调皮穿梭的日光,跳跃了一路。
  如风慢悠悠地跟在主人身后,善解人意的黑眼珠里荡漾着一波波名为同情的光,可是,这路边如此爽口的草是它此时更为关心的事。
  转入一条阶梯式的幽静山道,马蹄声混合着春日的暖光,交织成让人倾心欢悦的沉醉春风。
  花想容在追命背上拨弄着他的头发,丝毫不理会那个人的哇哇乱叫。啧,又密又直又亮又顺,哪有男孩子长这么好头发的?真是没天理。趴下去,脸微微贴近他的颈窝,似乎还有幽幽的酒香,清爽好闻,像哥哥酿的果酒,噫,他怎么脖子上全红了,还发烫,脸上也是……切,我一个小女子都不计较了。
  “喂,你的头,……离我远一点,不然……我就把你扔下来了。”追命很不自在地嚷道。
  花想容贼贼地一笑,在追命耳边哈了口热气,“害羞了吧,名捕也会脸红啊?”
  追命差点就要把背上的小坏蛋甩飞,“胡扯!”连话音里都徒洇了一层粉色逼人的恼意。
  嘴硬!脖梗都快红得滴出水来了,当我花想容是傻子啊。花想容偷笑。
  这个南方总捕看起来高高挺挺的,其实还不怎么壮实嘛,跟那死人老哥有得比……哼,闷老哥,就知道整天板个脸,不许这不许那的,一点都没这个人好玩,有事才找我商量。可为什么我就那么欢喜地听你的话……“要是我哥哥像你一样就好了。”不自知地磨蹭着那人温暖的背,花想容的叹息几不可闻。

7 千年断续,斩筋断骨
  追命顿住。他们走到了一块平地上。
  阳光还是那般明亮,景色还是那么清新,追命却感到一股寒意正自背后慢慢升起。
  周遭的一切渐渐阴郁起来。
  在四大名捕中,最擅于跟踪追缉的,是追命。他轻功最好,追踪术最高,天生能测知敌人、罪犯的藏匿之处。              是以,只要他们追捕的人一旦失其所踪,大都由追命把断线“续连”,所以其他三名师兄弟都戏称追命为“千年断续”——因为“万年断续”正是一种了不起的金创药,能使断肌愈合,故而有此引申谑称。
  相对的,四大名捕中能最迅速察觉到敌人的包围埋伏的,也是追命。
  追命,追别人命的同时,也得防着自己被别人追命。当别人对他“千年断续”的时候,他最拿手的就该是“断筋斩骨”——斩包围网的筋,断埋伏圈的骨。
  这是他之所以成为追命,而不是别人成为追命的主要原因之一。
  天下间少有人能追追命的命。基本上别人的包围网一拉起来,追命就可以感觉得到。
  譬如此时此地。
  让追命冒寒气的不是这个埋伏圈,而是他感应到来人的气息似乎都是冲着他背上的大小姐——花想容来的。
  不但如此,他还能感觉到强烈的杀意,属于不世高手才有的杀意。
  这才是最麻烦的。
  他一个人绝对可以、能够轻松地毫发无伤地溜出这个埋伏圈。
  但是若带着背上毫无武功的花想容,追命确定自己是少不了要干一场硬架的。
  就在花想容方才对他拉拉扯扯时,追命已不露声色地探明她内力全无,是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否则,他也不至于这么放不下她的安危。假如是个有功夫的女子,劝导两句他也就不八婆了,不找高手挑事的话这样的女子一般都足够自保。
  从追命略显僵直的背上,花想容觉察到了什么,眼里蓦然一黯:该来的,总是要来。吸口气换了副天真无邪的迷糊情状,“怎么不走啦,有什么事么,大名捕?”


冷是没有声音的,但有着我们的表情——HC哇的这句话
潜了,匿了,遁了,考试去也^^哇,等我回来

[1 楼] | Posted: 2006-08-24 22:52


ya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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