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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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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书籍名:《金陵新传》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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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台湾岛一片“整肃”声中,他感到此事非同小可,立即由花莲赶回台北。当时胡宗南在台北还没有自己的寓所。他到台北后暂时借住在锦州街汤恩伯的家中。

胡宗南认真阅读了李梦彪等人提出的对他的弹劾文。他感到沉重,感到恐惧,又感到委屈,心潮起伏难以平静。。平心而论,弹劾文所说的胡宗南升迁之迅速与失败之惨痛,都属事实。

追究国民党军在西北、西南的最终失败,作为战区司令长官的胡宗南自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监察委员”们对其弹劾与要求惩处也是理所当然。

胡宗南出身黄埔军校,实际只受初等军事教育约6个月。以后他一直带兵打仗,既缺乏高等军事学识与指挥大兵团作战的经验,更没有担任方面军统帅的胆识与军事才能。再加上他性格粗疏、好大喜功、浮躁浅薄等致命弱点,使他在与解放军的数年作战中,出现了许多严重的指挥失误与用人不当,造成了多次战役的失败。对胡宗南的才能,中共的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早就作过评价:志大才疏。国民党内的一些有识之士,如笔名为“马五先生”的雷啸岑,也曾对胡作过较为中肯的评价:“胡之为人,悃幅无华,忠于职守,对人亦无强悍骄倨之态。惟才识平凡,缺乏干略,以之为奉命行事的偏稗之将则可,赋以冲繁辟难、遣犬投艰的方面大员之任,则绠短汲深,踬蹶可俟,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实际上,胡宗南在西北与西南的失败,主要的不应是他个人的责任,而是国民党整个党政军的责任与失败。在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权与党政军队伍全面反动与迅速腐化的形势下,面对着生机勃勃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高超而又强劲的打击,国民党对中国二十多年的统治如冰山崩塌,作为一个地区一个方面指挥官的胡宗南,他的最终失败自然是无可避免的。至于说胡宗南不忠于蒋介石,那更是冤枉了他。胡受蒋介石的赏识与破格提拔,一直感激涕零。胡又深受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影响,对蒋介石可谓是“愚忠”到底,几十年来奔走于蒋介石的鞍前马后,竭忠竭智竭力,作出了许多牺牲。他在川康的最后惨败,不是由于他不忠于蒋介石,而是由于他太迷信太服从蒋介石了,连封建社会里“将在外而君命有所不受”的信条他也不敢实行,事事、时时、处处都要请示与服从千里万里以外的蒋介石,屈服于蒋介石的不切实际的“川西决战”计划,以至于连失战机,使所部20万大军在川西既不能死守成都,又不能及早转移,终于陷入重围,全面失败。因此胡宗南部的失败责任,首先是蒋介石,其次才是胡宗南承担。要追究责任,首先应追究蒋介石。

但是,在zhuanzhi政治的条件下,从来是只有臣错而没有君错的。蒋介石在逃抵台湾后不久,在1950年3月1日,便宣布复“总统”职,统揽台湾党政军大权;在这同时,为了稳定住台湾局势,也为了推卸责任,执法立威,大张旗鼓地开展了一场“肃清共谍”与严励惩处“失职高级官员”的运动。1950年6月,台湾当局连连宣判对高级将领的严励惩处:6月9日,副参谋总长吴石与第4兵站总监陈宝全以“通共罪”被枪毙;6月14日,第6兵团司令官李延年与第73军军长李天霞被控在平潭战役不力,各被处以有期徒刑12年与8年;6月16日,原浙江省政府主席陈仪又因“通共罪”被处决胡宗南遭到“监察院”的弹劾,不言而喻,在当时是有着很大的风险与压力的。而且,“胡案”循例由“监察院”转送“行政院”,发交“国防部军法处”审办。当时的新任“行政院长”是陈诚,“国防部”因部长俞大维未到任,实际也由陈诚主持。过去胡宗南因军队派系与权利之争,一直与陈诚不和。现在陈诚大权在握,胡却元职无权遭弹劾待审,胡会不会遭到陈的报复呢?

台湾朝野上下也都关注着“弹胡案”的进展与结果:胡宗南会不会成为“李延年第二”呢?

“立委”与“监委”对战对胡宗南的弹劾案传开后,台湾各界议论不一,有赞成者,也有反对者,还有更多的默然静观者。这是中国政坛官场多年一贯的老例。而弹劾的最终能否成功,在zhuanzhi政治的条件下,关键是最高独裁者的态度。

但蒋介石一开始是不便于立即表态的。“弹胡案”也必须经过例行的法定程序,哪怕它是一种虚假的装饰。

胡宗南由于他的身份与性格,面对弹劾案,也强作镇静,摆出一副高姿态。当他的好友与部属提出招待记者、制造反击舆论或联名上书蒋介石“辨明是非”时,胡却表示不赞同。他说:“事实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不用我去答辩。目下,我们不必和人家争论长短,打笔墨官司。我只求仰不愧于天,俯不作于人。对任何毁谤或责难,我既不生气,也不介怀。”胡宗南在那些日子里,在台北确也深居简出,未尝公开出面活动或辩解。识者谓之保持了应有的“大将风度”。

这段期间,有位姓卜的记者与胡宗南两次会谈后,如此透露胡当时心境:在一座教堂背后,车子刚停在一座洋房前,大门便打开了,这是汤恩伯的台北寓所,汤那时正住在远离台北叫做莺歌的一个乡下,这房子便借给胡用了。我走进会客室,没有坐定,胡非常亲切地把我和另两位陪客邀进餐厅。灯光不太亮,但餐厅有十张宴席桌大,蓝布窗帘拉得紧紧的。胡有一张红得发光的胖脸,厚实,浓眉而两角上翘,发不茂密,一个属于短小的身躯。白衬衫,下面是一条军服裤子。

“我不喝酒的,今天也敬先生一杯!”说着衬衫袖子卷着的粗胳膊向后一倾,他的肥手中的玻璃杯已一饮而空了。

酒是白兰地,菜很简单。谈话的主题,集中在他的挥军从西安到成都,双流撒退,以及功罪问题。

他承认从大陆上撤退是一种失败,各方缺少配合也是造成这种失败重要原因之一,但他自信对中共作战有权宝贵的经验,还是有把握的。他很激动的眼眶中闪着泪光,说:“我当然要负责,失地战败,一个军人只有以死谢国,我决心不出来了。我的部下,我的参谋长对我说:即使你死了,对国家有什么益处,这是最愚蠢的行动,使敌人哈哈笑的行动;留得有用之身,再谋报效国家,以赎前愆,这是最正确也是最贤明的一条路。我来负责,代替你在这里收残部,徐图再起,你可放心罢!他们甚至用自杀来劝我上飞机。我仔细寻思,他们的话很有道理,我悲怆地离开了他们。”

他抢着要替一个客人盛饭,客人固辞着,侍役走来接过碗去。

“一个当事人,是不应该考虑到功罪问题的,这个问题该留给同时代的人议论,留给历史家去做定评。当事人不只问他能不能作最善的努力?有没有作最善的努力!”

他的眉毛攒挤在一起,显示出他的倔强而睥睨一切的性格。

“历史上的功罪,往往也不尽可靠,今天我们不是还读到许多翻案文章吗?了解那个时代背景,客观环境,才足以臧否人物,衡断是非。不过近代由于新闻事业的发达,真实的报道,可以直接诉诸于大众,功罪不难有一个准绳,较诸过去之寻求信史方便而又翔实得多。”

这次餐叙,胡的目的很简单:使人明白他转战千里而又不得不只身出走的原委,一也;听听人们的意见(对各方面的),二也;他无需人替他的行径来一篇辩白,因为他无论如何固执地相信一般舆论不会影响他的未来,更不致伤害到他。

胡宗南说得冠冕堂皇,事实却不尽然如此。胡本人虽未公开出面活动与辩解,胡的许多友好僚属却为之分头奔走。他们的第一种方法就是想釜底抽薪,劝促李梦彪等人撤销原案。当时刚从大陆逃来台湾的“监察院”,条件简陋,在台北博爱路植物园附近,借了某机关一幢平房,暂供部分监委住宿。72岁的李梦彪与他的儿子分住其中的两间小屋,一向门庭冷落。可是自弹胡案一出,李梦彪的住宅顿时热闹起来。胡宗南的友好僚属通过各种办法,请动一些与李梦彪能扯上关系的大小人物,都来李处奔走说项。但李梦彪不为所动,且不胜烦,就写了一张纸条,贴在进门的墙上,上书:“贵客光临,如有为胡宗南作说客者,请缄尊口,以免鄙人开罪。”这样一来,胡宗南那些友人僚属想釜底抽薪、撤销原案的路子便没有走通。

于是,胡宗南的友人与僚属便走第二条路子。他们企图以民意代表对民意代表,发动“国大代表”与“立法委员”,联名上书“总统”蒋介石与“行政院长”陈诚,为胡宗南申辩洗刷开脱,以抵销监察院的弹劾效力。经过一番活动,他们没有能说动“国大代表’’,却说动了一些“立法委员”。结果,在1950年5月底6月初,由一位颇有声誉的上海滩上著名的律师江一平领衔,声称有张鸿烈、刘暨、许绍棣、旺楚克、白如初等108位“立法委员”署名,联合上书蒋介石与陈诚,反驳李梦彪等弹劾文中对胡宗南的指责,为胡宗南申辩,为胡宗南评功摆好。

江一平,系浙江余杭县人,胡宗南的同乡,早年先后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东吴大学求学,毕业后长期在上海执行律师职务。在1925年“五卅”运动中,他曾为被捕爱国学生辩护,赢得声誉。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江成为中国法学界的著名人士,除执行律师职务外,还任各大学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