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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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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书籍名:《金陵新传》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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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坚决反对这一条,作出决议:“立法院对行政院不应有同意权及不信任权,行政院亦不应有提请解散立法院之权。”坚持1936年5月5日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即“五五宪草”。根据“五五宪草”制定的《国民政府组织法》

第15条规定:“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由国民政府主席于国民政府委员中提请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之,国民政府主席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五院院长对国民政府主席负责。”在这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而这个委员会的每个委员,按照国民党六届一中全会决定,又必须宣誓“誓以至诚服从总裁命令,如有违背誓言,愿受本党最严厉之处分。”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所要坚持的“国家根本dafa”,就是这样一个领袖至上的独裁体系:全国人民都要“依法律”服从国民政府,国民政府要服从主席蒋介石,主席蒋介石要服从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每个委员又都要“誓以至诚服从总裁”蒋介石。蒋介石主持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对“五五宪草”的修正案,蒋介石又主持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推翻了对“五五宪草”的修正。《新华日报》1946年3月19日社论《出尔反尔》指出:“实质上,国民党内反动派所反对的代议制民主政府,是多党内阁制,是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制衡;他们所主张的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连不同意权和不信任权也没有的集权主义法西斯主义的政治,是一党独裁个人独裁的政治。”

3月17日,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闭幕。会议发表宣言,推翻政协会议关于宪法原则的协议,而且一字不提国民党将执行整军方案。

3月18日,毛泽东致电周恩来:“国民党二中全会是坚决反对国家民主化的,他们必然坚持要修改宪草原则,国大代表名额他们又擅自增加,我与民盟在国大保持否决将不可能,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决不能参加国大参加政府。此点望你们即与民盟人士商量,并在适当时机告知国民党。”

同日,中共中央又向全党全军发出了《中央关于蒋介石反gemin方针不会改变,我们必须坚持斗争的指示》,提出“我们反对分裂、内战,但我们不怕分裂,不怕内战,我们在精神上必须有这些准备,才能使我们在一切问题上立于主动地位。”

从此,毛泽东看透了蒋介石,再不提“和平民主新阶段”,虽仍不放弃“和平”的旗帜,只是作为揭露对手内战部署的策略运用,专心致志地转入对长期战争的运筹谋划了。

谁破坏了政协决议?谁破坏抗战胜利后中国这个唯一的化干戈为玉帛的转机?国民党和蒋介石本人。这是《马歇尔使华报告书》得出来的客观结论。马歇尔说:“在1月、2月和3月初这一段时期内,在达成了有关停战、成立联合政府和整编军队的协定的时候,没有理由怀疑共产党的诚意。”“对履行政协决议唯一的反对来自一些国民党内重要而有势力的人物,这似乎是无疑议的。但共产党和民主同盟(在较小的程度上)坚持说,蒋委员长本人就居于通过一部独裁主义宪法的运动的幕后,他希望建立一个装璜门面的联合政府,以影响美国舆论,以此为他获得美国财政经济援助铺平道路。”早在1945年9月20日蒋介石给各战区司令长官的一封密电说:目前与奸党谈判,乃系空窥测其要求与目的,以拖延时间,缓和国际视线,俾国军抓紧时机,迅速收复沦陷区中心城市。待国军控制所有战略支点、交通线,将寇军完全受降后,再以有利之优越军事形势与好党作具体谈判。彼如不能在军令政令统一原则下屈服,即以土匪清剿之。

由此观之,蒋介石邀毛泽东谈判,请马歇尔调处,停战令,整军方案,政协会议等等,都是为了争取时间,抢运军队,造成军事上的有利态势,准备发动内战,1946年1月13日停战令禁止中国境内一切军队调动。但从1月13日至5月8日,国民党军队的调动达35个军、99个师,兵力达100万人以上。按照蒋全面进攻解放区的部署,各部队都占领前进出发阵地,或已经发动了进攻。

6月23日,上海5万人示威游行,送马叙伦(上海人民团体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民主促进会领导人)、蒉廷芳(扬子江拖驳公司总经理,浙江兴业银行董事长,蒋介石拜把兄弟)、盛丕华(上元企业公司董事,开美药厂董事长)、包达三(雷石化学公司董事长,信义地产公司总经理)等10人代表团到南京向蒋介石呼吁和平。代表团抵达南京下关火车站,被国民党特务殴打,是谓闻名全国的下关惨案。

半年前蒋介石曾在政治协商会议开幕式讲话中许下的四项诺言,其中第一项就是保护人民之自由,对这样一个和平请愿代表团都不能容,使他在国民中进一步失去了信仰。当时刘晓领导的上海中共地下党能量实在大得惊人,在上层统一战线中能把蒉廷芳这样的资本家头面人物发动起来;几个秘密党员就能左右一所大学的政治倾向,学校中那些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学生毫无办法。

7月3日,蒋介石通过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宣布:“1946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7月5日,民主同盟秘书长梁漱溟、宣传部长罗隆基向国民党代表团提出严重抗议,指出:国民大会的召开日期,应该由改组后的联合政府或各党派协商决定,国民党一党政府宣布召开国大的日期是非法的,无效的。7日,周恩来致函政协代表及蒋介石,声明国民党片面决定11月12日召开国大,完全违反协商精神,中共坚决反对,不受任何片面决定之约束。从此,蒋介石对召开国民大会和改组政府就另有打算了,那就是召开没有共产党参加的国民大会,组织没有共产党参加的联合政府。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孤立共产党,拆散共产党与民主同盟的政治联盟。

民主同盟是1941年3月成立的,发起人中有:国社党的张君劢,青年党的左舜生,第三党(后来的农工民主党)的章伯钧,职业教育派的黄炎培,乡村建设派的梁漱溟,后来救国会的沈钧儒也参加进来,因为是由6个政治团体组成的,所以开始叫民主政团同盟。是年冬推举德高望重的张澜(字表方)为主席。1944年去掉“政团”二字,改称民主同盟。这支政治力量在各大城市,在知识界,有广泛的影响。在国民党与共产党的斗争中,以中间派自居,主张走所谓第三条路线。由于国民党坚持一党专政和独裁统治,以及周恩来的成功的统战工作,民盟逐渐左倾,同共产党站在一起为和平、民主、统一而斗争。

对民主同盟,蒋介石采取了拉与打两手。

马歇尔于3月11日回国述职,4月27日返华后,失掉了前期公正中立的立场,采取了支蒋压共的方针,在东北问题上,只要共产党让步,继续用美国军舰帮助蒋介石往东北运兵。7月9日,马歇尔受蒋介石委托,约罗隆基谈话,对罗说:“你们既是中间派,为什么又同共产党联盟呢?假使民盟以独立自主的行动参加政府,名额问题倒容易解决,我也容易帮你们说话些。”进行露骨的分化挑拨。

所谓“名额问题”指的是国民政府委员40个名额的分配问题。政协会议决定把国民政府委员会由一个俸养“党国元老”的闲散机关变成行使国家实际政权的“最高国务机关”。共产党作了重大让步,承认国民党的大党地位,同意国民党占40名委员的二分之一。其余20名由在野党派和社会贤达分配。为了限制国民党一党独裁,王若飞和罗隆基在表决法中争得了这样一条规定:“国民政府所讨论之议案,其性质涉及施政纲领之变更者,须有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之赞成始得议决定某一议案”。为了有把握控制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蒋介石把青年党收买了。分配其余20名委员时,青年党领袖左舜生提出,青年党的名额要与民盟相等。然后邵力子出面提出“8、4、4、4”方案,即共产党8个委员,民盟4个委员,青年党4个委员,社会贤达4个委员。共产党提出要10个名额,民盟提出要6个名额,青年党也要6个名额3者加起来已超过了定额,还没有社会贤达的名额,几方争执不下,成为僵局。3月中旬的一天,周恩来来到民盟总部,对张澜等民盟领导人说:“在国府委员的20名席位中,共产党同民主同盟共同联合要求14名,即超过总额三分之一强。这样,第一,我们对于蒋介石任意修改施政纲领的行为,有了否决权的保证;第二,使青年党硬要同民盟席位相等的要求无所借口;14名之外,尚有6名足够青年党同社会贤达分配。至于这14名代表名额怎样分配,那是我们共产党同民盟双方自己内部的问题。民盟是个许多单位合组而成的集体政团,你们数目少了不好分配,将会影响团结,在目前政治斗争中,民盟团结要紧。在这14个席位中,民盟自己可以斟酌,你们要几个都可以商量。你们要6席,共产党就8席;你们要7席,我们双方就各半;你们要8席,我们就6席。你们大胆提出来,丝毫不要客气,我们共产党没有问题。总之,民盟团结要紧。”

这一席话,使在座的民盟领导深受感动。民盟两党三派加上无党派盟员这一单位,按国民党给的4个名额是很难分配而不影响团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