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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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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书籍名:《金陵新传》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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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中行只指定上海金业公会主席,同丰余金号经理詹莲生一人包办,这样做当然便于作弊;(二)每天中行黄金价的公布实际上是由贝祖冶的亲信中行业务局长林凤苞、副局长杨仁安和詹莲生用电话作决定,暗售的黄金也由詹一人承办分配。这样詹便成为当时中行在抛售黄金的决价、明配、暗售方面的操纵者。

中行库存黄金都是400两一块的金块,出售时要改铸为10两一条的金条,中行给予每条三分的火耗。据詹后来受讯时说:“改铸金条,每条有三分的火耗,每天归同丰余火耗约有240两,其余经手分铸的几家,不过在成色上略微有些好处。”仅此一项,詹每月可吞黄金7200两,一年(1946年3月——1947年2月)可达8万6千两。

中行一年中抛售黄金共为850万两,同丰余包办了百分之五十五以上,合450万两左右,其中暴利,詹虽不肯明说,但数额之巨可想而知。据保守估计,“利润”以三分计算,总数也达13万5千两以上。

然而,“金牛党”既然每天优先知道黄金牌价,又熟悉中行库存情况,他们岂有不操纵市场金价之理?又岂有不大量吞进中行暗售的黄金之理?。当时有一个在黄金交易所投机失败以致破产的黄金商人,向国民党监察院控诉说:“詹莲生那一年赚了10万条以上的黄金。”换一句话说,他赚了黄金百万两。

对于贝、林、杨、詹贪污集团的罪行,新闻界曾提出下述旁证。

同丰余金号的董事会名单,有两个假名查不出下落,原来就是贝、杨、林的化名,此其一。

这个金号做了这样大的买卖,可是詹莲生说,连一本进出的日记帐目都没有,直到送法院,才弄出一本假帐本,此其二。

监察委员质问上海商业局:“何以同丰余没有经批准立案,经手这样重大的业务,你们为何不加取缔?”该局负责人苦笑着答道:“(贝祖诒)总裁招呼我们不要管。”此其三。

讯问林凤苞时,询以“黄金抛售业务,为什么要委托一个没有批准立案的同丰余老板詹莲生呢?”答称:“上海金业公会会员复杂,不可靠的多。詹是公会主席,熟悉情况,有信用,有号召力,贝总裁也知道他的负责可靠,所以找他负责。”盘问贝祖诒,也是同样的答复,此其四。

监委何汉文讯问詹莲生:“你赚到那么多的黄金哪里去了?”他答道:“赚项大,应酬也大,并没有得多少金子。”此其五。

1947年2月间,国民党中央银行突然宣布停止抛售黄金,使金价暴涨(如上海的金价在十日内由600万元涨到900万元)黄金控制商大获暴利。对此,国民党监察委员会成立了由四监察委员组成的弹动宋子文案,对其所推行的黄金政策进行调查。

“金牛党”党魁詹莲生自有他的一手。何汉文在上海东方饭店,以迂回不着边际的谈话方式向詹莲生单独讯问了大半天(其余三监委因事回南京),起初詹有恃无恐,毫不在乎,大谈他和宋子文、贝祖诒的关系如何如何,上海黄金交易所的情形,同丰余金号的业务概况,以及中行和他来往如何如何。及至拿出笔录要他签字,他才感到有些不利。詹离开何的房间时对何说:“我这些都是同何委员私人谈话随便讲的,有些欠妥之处,还要请您包涵包涵!”当天晚上,上海的军统大特务,名人杜某的徒弟王新衡(立法委员),约何汉文到他家里吃饭,饭后他问起讯问詹莲生情形,谈了一通,最后王对何说:“我想以老同学的资格,跟你谈一点知心话。詹莲生这班家伙的确可恶,要办一办。但是官场的事要适可而止,不可太认真。反正今天询问他的只有你一个人,你如果不把笔录拿出来,或者改一下,开脱开脱,叫他拿出200条金子来。倒也是一件一方二便的好事。今晚本来杜老板想来和你谈谈,觉得有些不便,我的意思可以说是他的意思,不知道你以为如何?”

听了这番话后,何汉文颇感为难。他想,正面拒绝罢?杜老板已经给搬出来,得罪了这位老板,可能出毛病。答应罢?一来他当时被一些人恭维成“铁面御吏”,觉得名誉比金条更重要些;二则害怕这是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国防部第二厅厅长郑介民乃至军统故意设下的圈套,不能不加提防。于是,何汉文决定采取敷衍搪塞的办法,因此答复王新衡:“今天讯问,担当笔录的是上海审计处派来的人,和我过去不熟悉,几家晚报又已经把我讯问詹莲生的事,大登特登地发表了。这样一来,恐怕有些不便。不过,请杜先生放心,我总不会把案子弄得太严重就是了。”

第二天,那三位监委恰好回到上海,何与他们商议之后,决定把詹莲生利用金业公会代表的地位操纵上海金市,与同丰余金号非法商号攫取巨额暴利,以及同丰余买卖黄金帐目与中行抛售受主帐目不符,显有情弊等罪名,连同笔录提出检举,送上海地方法院起诉审判。同时把林凤苞、杨仁安的利用特权勾结贪污部分,也送法院起诉,至于对贝祖诒,那就不敢绳以法律了。起诉结果,詹莲生判了12年徒刑,林、杨各判了7年徒刑。法院院长查良。。是当时国民党司法界有名的“漂亮人物”,他一方面和何汉文等数度商酌,为了顾虑外界的注目,保持国民党司法之“尊严”,立即将詹、林、杨三人判了刑;一方面却又在金条面前屈了膝,以“保外就医”为名,让3人逍遥法外。

何汉文等四名监委要追寻停售黄金令的根源,终于在1947年2月19日壮着胆子打了一个电报,问他们的蒋主席:“。。此次中央银行停售黄金,事出突兀,致引起风潮,摇动金融经济,据宋院长称,停售系奉钧座指示,确否祈电示。”

谁知道,这个电报发出以后,一直等了一个星期,也没有半点回音。2月26日,何汉文等一行由上海回南京,到当时的国民党文官处查询:文书局长许静芝向他们笑笑说:“主席批是批了,不好复电,你们看看罢!”

一看之下,只见电报上批了令人啼笑皆非的12个字“并无其事。事到如今,有何办法!”人们不禁要问,既然认为“并无其事”为什么接下去不提“应予追究责任”呢?“事到如今,有何办法”这8个字批下来,是不是想不了了之?

想来有两种可能,一是蒋介石虽应对这次风潮酿成负主要责任,但他自己既不愿负责,且又要庇护宋子文,只能出此下策,作此劣批。更可能的是,蒋介石事先对封禁售黄金已表示同意,这时耍一点已成为蒋某特点之一的流氓手段,索性来它个不认帐。

拿那份流氓式的批示来应付轰动全国的黄金风潮案,当然是不成功的。

可是,如果只把“金牛党”的詹莲生和林凤苞、杨仁安这三个小苍蝇(虽然他们肚子里装藏有不少黄金)送法院判几年徒刑,就此悄悄收场,那在全国人民面前极不好交帐,于监委的面子也太过不去了罢!

四监委会商议后,决定进一步试向宋子文、贝祖冶正面进攻一番。

首先由何汉文领衔,提出对宋、贝的弹劾案;并且打破过去弹劾案处理程序的限制,将全案的调查报告书,交由监察院正式公布,同时发动立法院召开临时会议,对宋、贝等提出询问。

立法院开会之时,宋子文、贝祖诒都出席报告,当场引起一些人的攻击,直弄得宋子文面红耳赤,无法答复,终于愤然退席,全国舆论为之哗然。蒋介石在四面楚歌下,先是批准了宋子文的辞职,尔后又免去了贝祖诒中央银行总裁的职务。

“弹”来“劾”去,宋、贝未曾受到任何形式上的法律处分。不仅如此,蒋介石为了安慰他的可尊敬的内兄,接着就委派他为广东省主席了。

在这次风潮中,最受实惠的是国民党政学系。宋子文垮台后,蒋介石临时担任行政院长,后来此职落到政学派张群手上。此外继任中央银行总裁的张嘉璈、副总裁刘攻芸都是政学系人物,他们登台之后,又发行1亿美元的美金公债和3亿元美金库券,进行新的搜刮,而蒋家王朝财政金融的崩溃,也因此而更为加速,最失利的CC派。他们在宋、贝垮台以后,没有捞到什么好处,因此大唱高调,主张进一步彻查宋系官僚的贪污。在1947年3月23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中央委员黄字人等纠集了CC派100人提案:“请政府迅速切实惩冶金潮案负责人宋子文、贝祖冶及其部属,以肃官箴,而平民愤。”在提案中还指出:“官办商号如一统公司、中国建设公司、杨子建设公司等,皆有利用特权,套购巨额外汇,输入大量奢侈品情事。”

他们这种贼喊捉贼的做法,拆穿了无非是惜此来掩饰自己的原形,并且向继宋上台的政学系示威而已。

事实上,宋子文当时贪污最大的部分,的确在于侵吞中行10亿美元外汇和几十亿美元外汇以及几十亿“美援”军用剩余物资。所以,在国民党中央把全会提案发交监察院执行后,监察院又几次派遣何汉文等网监委“彻查”宋子文外汇贪污案。彻查结果,自然少不了一份调查报告书,并且第二次对宋子文提出弹劾,然而一弹再弹,宋子文仍然安安稳稳地当他的广东省政府主席,而监察院也只好沉默不问了。

拜命封疆1946年7月至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经过一年的内线作战,打退了蒋介石数百万军队的进攻,歼灭了其大量的有生力量,敌我力量对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