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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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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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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我是自己经营用自行车载杂货到处去售卖。

公元1942年3月3日,这是我毕生难忘的日子,了无人性、残暴似兽的日本军,使我失去敬爱的慈母及新婚七个月的贤妻。因为战乱而无法经营,生计顿陷困境,以及我兄妹52年的精神痛苦。

事发当天,我和平时一样,早上八时,用自行车载着货物出门,离家大约一里就被日军拦住,命令坐于大路旁,与我一样被命令坐在那里的人约有二十多位,至下午大约一时多才被释放,我马上飞快地骑自行车回家。一到家门,外祖父即告诉我,慈母抱着小表弟和我太太、妹妹,跑去屋后草芭躲避日本兵。我马上就去屋后草芭找他们,找来找去找不到。那时我心慌意乱,不顾自身安危,回家骑了自行车又去神安池找。我一到神安池又再次被日本兵拦住,把我押去草场,命令我坐下,被令坐在草场上,那里大约有二百人,前后两排日本兵挺着枪对着我们,到下午大约四时才被释放回家。我不敢再去找他们,只好在家等,大约下午六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被一个好心的中年华人带回家,还对我说慈母和太太已遭日本兵杀害。

大妹即对我哭诉,大约我离家20分钟,就有日本兵来我家。慈母害怕日本兵会伤害她们,她手里抱着小表弟,即叫我太太和两个妹妹和她往屋后草芭跑,跑到一间马来人的屋子,要求马来人同意进他家里躲,被马来人拒绝,只好又带着大家跑到一条小河边,眼见日本兵逼近,即叫大家跳进河里躲,身靠河壁,头上有河边的野草掩盖,所幸河水不深。可是不幸的是我慈母手中抱的小表弟年幼无知,放声大哭,被日本兵发现,命令大家上岸,要大妹抱小表弟,将慈母及太太的双手反绑,押着大家走,走到胶园有间木板屋前,那里早有几十个同样被日本兵押来的双手反绑的人。然后,日本兵间隔的把双手反绑的人一次两个押进木屋里,只见押进去后就没有出来。当慈母和太太被日本兵押进木屋时,大妹抱着小表弟和二妹一起站在木屋旁,慈母和我太太被押进木屋后,一下子,妹妹们就听到慈母的大叫声“我苦啊”,之后就不再听见她俩的声音,也不见再出来。后来,我妹妹看见一个会讲日语的华人,跟日本兵讲了一些日本话,接着就带我两个妹妹回我家。他名叫孙亚才,台湾籍的中年人。

我十分痛恨日本兵无人性的残暴行为,对手无寸铁、毫无反抗并带着小孩的妇人都加以杀害。要求日本政府对其军队的暴行负起全部责任。日本政府应公开向我蒙难家属道歉,并给予下列损失合理的赔偿。

(1)  我慈母陈桃和我妻王笑于1942年3月3日在马来亚森美兰州德拉打被日本兵杀害。

(2)  日本政府发动战争,导致战乱,使我无法再经营生意所造成的损失。

(3)  慈母及我妻的被杀,使我和妹妹这一生蒙受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上的痛苦。

投诉日期:  1994年7月16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2)

李谭明

35.  蒙难者:

李七,男,35岁,猪肉贩

蒙难地点:  庇朥淡边路,申邦冷宜大桥头。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李七之侄李谭明(Lee  Tam  Ming),60岁,退休,祖籍广东,身份证号2473906,现住于No.112  Kg  Baru  Paroi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李七是瓜拉庇朥Selaru的一名猪肉小贩,1942年,他仍像往常一样骑自行车贩猪肉到附近村子里去卖。1942年3月10日,在他回家途中,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一队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Simpang  Dangi把他拦了下来。据当时的目击者说,我的叔叔被日本兵带走了,不知道带到什么地方去了。从那时起,我的叔叔就再没有回家。我的父亲被告知,我叔叔已经被日本人杀掉了。那些认识我叔叔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很有礼貌且工作勤奋的人。在他遇害之后,他的家人生活十分艰辛。是谁给我们造成了这些苦难?谁应该为这桩罪行受到惩处?那些无辜死去的人们应不应该得到赔偿?我认为,这一罪行必须得到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7)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8日。

陈娘锡

36.  蒙难者:

陈帝华,男,30岁,工人

蒙难地点:  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帝华之侄陈娘锡(Chen  Ngong  Siak),60岁,胶工,祖籍海丰,身份证号3400595,现住于No.66  kg,  Baru,  Air  Mawang,  Johol,  Tampin,  N.  S.  D.  K.,邮编73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Air  Mawang,  Johol,  Kuala  Pilah.  N.S.。

投诉内容:  我的叔叔陈帝华在知知港邱娇园工作。1942年3月18日,也就是他预定结婚的日子的前一星期,被日本兵用刀刺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的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9月30日。陈祖安

37.  蒙难者:

Tan  See  Kim,男,店员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Tan  See  kim之子陈祖安(Tan  See  Wan),身份证号0217897,现住于No.21  Taman  Pasir  Mas,  Rantau,  N.S.,邮编71200。

投诉内容:  在日占时期,我的父亲Tan  See  Kim住在森美兰州瓜拉庇朥的Terachi,是个店员,他被残暴的日军无缘无故地杀害了。在我父亲死后,我的母亲和祖母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养活全家,我们食不果腹,历尽艰辛。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父亲的被害和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br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日。

李森

38.  蒙难者:

李振,男,38岁,耕种

李华,男黄氏,女

李华之母李华之子李华之女

李汉,男李森,男

蒙难地点:  柔河。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李振之子李森(Lee  Sam),61岁,胶工,祖籍广东,身份证号0661364,现住于淡边新村38号,邮编73000。日本侵占时地址:  冷宜冷甲。

投诉内容:  1942年,在日本军队的一次搜山行动中,我和我的父亲各被日军的枪尾刺刀刺了三刀,但都被亲人救活了。我们能活下来可真是上帝保佑,伤口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痊愈。但我叔叔李华一家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住在士勿,他家有五口人在日军的屠杀中丧生,他们是:  我的叔叔李华,他的妻子黄氏,他的岳母及他的两个小孩。两个小孩一个5岁,一个才满月。我的另外一个叔叔李汉大概于1942年在柔河被日军捉走,再无踪影。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上述亲人的受害进行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9日。

林三

39.  蒙难者:

Lim  Cheng  Siong,男

Cheng  Sun  Teck,女

Lim  Seng  See,男

Lim  Seng  Yam,男

蒙难地点:  Pertang,  N.Sembilan.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Lim  Cheng  Siong之子林三(Lim  Sun),74岁,身份证号3558116,现住于85,Bukit  Gelugor  KamPung  Baru,Kuala  Pilah。邮编7200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森美兰州Pertang的一个小村子里杀害了我的父亲Lim  Cheng  Siong,我的母亲Cheng  Sun  Teck,及我的两个兄弟Lim  Seng  See和Lim  Seng  Yam。我的这些亲人都是守法公民,与别人无冤无仇,日本人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这些善良百姓?日本政府必须对我亲人的被害负起完全责任。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2日。

魏锦英

40.  蒙难者:

Yang  Hong  Han

蒙难地点:  Semonyit,  Selangor.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间。

投诉人资料:  Yang  Hong  Han之妻魏锦英(Hgui  Kim  Yin),身份证号0219878,现住于10,Singapore  Street,Seremban。

投诉内容:  1942年5月,日本兵在Semonyit,  Selangor抓走了我的丈夫Yang  Hong  Han,他被关到了Seremban。日本人不许我去探望他,有可靠的消息说,他在狱中受到了日本人的虐待,并最终被折磨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