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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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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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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他的妻子,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无故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月30日。

郑胜通

41.  蒙难者:

郑胜通,男,17岁

蒙难地点:  知知港警局。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郑胜通(Chang  Seng  Fong),男,69岁,散工,祖籍广东陆丰,身份证号0890672,现住于156F  Jalan  Rasah  Seremban  N.S.D.K,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知知港黎望。

投诉内容:  1942年,本人被怀疑为抗日分子,被日军抓去坐监。在坐监期间被日军诸多盘问,因自身并非抗日分子,与抗日军队毫无联系,无以奉告,因此被日军折磨得死去活来。光复以后,于1954年中期,病况发作,延医诊治,迄今共计40个年头(附医生证明书为证),现还在继续由医生诊病与服药中。

投诉日期:  1994年2月16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3)

汪豪仪

42.  蒙难者:

汪世明,男,40岁,织缝师

谢九妹,女,38岁,家庭主妇

蒙难地点:  森美兰芙蓉宪兵部(今华侨银行)。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汪世明之子汪豪仪(Wong  Ko  Joo),60岁,武术教练,祖籍广东太埔,身份证号1998857,现住于285  Taman  Bukit  Kaya  Jalan  Sungai  Lijo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

投诉内容:  日本侵占马来亚五个月左右的一天,来了一辆军用卡车,四名日本兵,两个暗探(其中一个是中国人)把我父亲和隔壁姓谭的以及姓石的带走。十多天后,姓谭的和姓石的带着满身的伤回了家。谭先生回家后开始吐血,不到一个月就死去了,石先生在战后回了中国,但却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几个月后,一名暗探(一个中国人,在中国时他和我们家住在一起)告诉我的大伯,我的父亲已经在几个月前被日本兵杀头了,当时我才9岁。我母亲当时还住在中国,日本兵的暴行使我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幸好,我的大伯一家收留了我,尽管他们很穷,却把我当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他们自己还有十多个小孩。

在日本人三年零八个月的占领后,战争结束了,大伯捎信给我那住在中国的母亲,告诉她我父亲的死讯。但不幸的是,我母亲难以抑制失去深爱着的丈夫的悲痛,上吊自杀了。当时我才13岁。

我的大伯家非常穷,有十多个小孩要抚养,所以为了减轻负担,我不得不开始做工以养活自己,因此我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因为没受过学校教育,我不得不去做零工,但这种机会也不多,而且报酬也很低,作为一个孤儿所遭受的痛苦给我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创伤。因为日军的暴行,我的生活一直就十分艰辛。现在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遭受的磨难进行赔偿,这些赔偿应该包括我双亲生命的损失,40多年来的痛苦和悲伤,失去的教育机会以及因此而失去的体面和稳定的工作。我甚至无法描述我的家庭、我的亲人和我自己所遭受过的那些苦难,我认为,只有对我们进行赔偿才是公正合理的。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日。

廖金雄

43.  蒙难者:

廖官球,男,24岁,商人

蒙难地点:  芙蓉。

蒙难时间:  1942年。

投诉人资料:  廖官球之子廖金雄(Leau  Kim  Heon),58岁,祖籍广东,身份证号1897853,现住于No.16,Rumah  Murah,Simpang  Pertang,  N.S.,邮编72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葫芦顶新村,克拉湾路。

投诉内容:  在日本侵占马来亚期间,我的父亲廖官球是一个蔬菜商。1942年,Seremban的日本兵抓走了我的父亲,他们这样做是毫无理由的,我父亲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犯下任何罪过,村里所有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谦逊和蔼的人。在他被抓走后的第二天,我的母亲得知,父亲已经被日本人杀害了,一个13口之家,失去了顶梁柱,我的母亲从此成了寡妇,我和我的兄弟姐妹们从此成了没爹的孩子。我们在异常艰苦的环境下长大。因为母亲无力供我们上学,我们几乎没受过什么教育。是谁给我们造成了这些灾难?当然是日本人。让日本人对我们进行赔偿是不是应该呢?当然应该。日本政府应该站在人道的立场上,对所犯下的罪行负责,给予蒙难者家属适当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8)

投诉日期:  1992年12月28日。梁精华44.  蒙难者:Leong  Ah  Soon,男Leong  Ah  Soon全家另外11人蒙难地点:  Tanah  Raja.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间。

投诉人资料:  Leong  Ah  Soon之侄梁精华(Leong  Kim  Hua/Leong  Kim  Hwa),身份证号2019436,现住于Kodai  Kg  Gerang,  Ram  Bau  Negeri  Sembilan  Malaysia,邮编71300。

投诉内容:  在日占时期,我叔叔Leong  Ah  Soon一家住在Tanah  Raja,他家共有12口人。1942年3月,日本人无故杀害了我叔叔家的所有人,他的自行车店也被砸开,里面的东西被一抢而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叔叔全家的被害和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3月20日。

李光绵45.  蒙难者:李克松,男,杂货店主黄蕉,女李光庆,男,10岁李光发,男李光辉,男,8岁李秀梅,女,6岁李克松之幼子,两个月大蒙难地点:  宁宜彭加兰榴莲李俊呈园丘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克松之子李光绵(Lee  Kong  Mian),64岁,身份证号2498997,现住于270  Teriang  Taman  Jaya,  Seremban。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宁宜附近的罗木支那(属马六甲州)。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八),日本人在宁宜彭加兰杀害了我家七口人,他们是:  我的父亲李克松,母亲黄蕉,四位兄弟及一位妹妹。这些日本人的暴行给了我巨大的伤害,在我家里人死后,我在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亲戚了。我历尽了各种艰辛,我所经历过的艰难岁月是无法用言语来描述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家人的被害和我所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2月1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4)陈湍46.  蒙难者:陈河,男,51岁,店主陈河之妻陈河之女三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正口阿士旦那拉惹国文小学草场后。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陈河之堂弟陈湍(Tan  Tuan),75岁,店主,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903615,现住于森美兰,正口大街,林茂,门牌1643A。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茂,阿士旦那拉惹,门牌44号。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堂兄陈河一家五口住在森美兰州正口的阿士旦那拉惹,开着一间杂货店。1942年3月18日中午,一队日本兵来到我堂兄的店里,便把我亲人一家大小全部拉到靠近我兄家后面草场,遭到集体惨杀。当他们被杀害后,杂货店里的东西也都被人抢走了。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被杀害的这些人又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只是生活在一起的平民,却惨遭杀害,此天怒人怨之冤,站在人道立场上应该予以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张情47.  蒙难者:张家转,男,32岁,商人陈云,女,56岁,家庭主妇苦蜜,女,31岁张家转之子二人张家转之女二人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高岛,马来甘榜。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正月十八)。

投诉人资料:  张家转之侄张情(Leo  Cheng  /Teo  Cheng),61岁,胶工,祖籍福建,身份证号3058645,现住于Lot  1424/50  Taman  Tinggi,Linggi  N.S.,邮编71150。日本侵占时住址:  亚依坤岭金马士森美兰州。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兵在高岛杀害了我家的下列亲人:  我的叔叔张家转,我的婶婶苦蜜,他们的四个子女和我的祖母陈云,日本人毫无道理地杀害了我的这些亲人。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以上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22日。

郑来48.  蒙难者:郑岳伍,男,40岁,小商人陈六妹,女,38岁郑招云,女,12岁郑福来,男,5岁郑亚烈,男,6个月郑亚妹,女,3岁郑来,男,7岁蒙难地点:  不叻士昆都五条石武吉巴容郑生郎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