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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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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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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日本政府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1月10日。萧瑞英56.  蒙难者:萧娣,女,26岁,胶工骆生,男,27岁廖英,女,49岁骆华,男,28岁骆昆,男,27岁骆清,男,16岁骆强,男,4岁骆亚妹,女,3岁骆妹妹,女,1岁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萧娣之侄女萧瑞英(Siow  Swee  Ying),57岁,家庭主妇,祖籍客家,身份证号2002752,现住于159,Jalan  Zaaba,Seremban,  N.S.  Malaysia,邮编70100。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在余朗朗,我的九位亲人在毫无人性、惨无人道的日本兵的大屠杀中丧生。大屠杀共杀死了1400多无辜忠良的老百姓。我的这些遇害的亲人有:  我的姑姑萧娣、姑丈骆生,骆生的母亲廖英、大伯骆华、二伯骆昆、弟弟骆清、骆生的长子骆强、次女骆亚妹、小女骆妹妹。日本政府良心何在?假如日本政府有民主人权的存在,应当负起一切责任,对受害者家属给予赔偿。日本政府欺骗蒙难者家属后裔已经超过了半个世纪,日本政府不应抵赖,应该贯彻人道精神,给我们合理补偿。

投诉日期:  1994年3月10日。

许三妹57.  蒙难者:(1)  黄妹,女,35岁,种植香蕉赵兴和,男赵松,男赵发,男赵明,男赵水,男赵桂梅,女赵桂莲,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6日。

(2)  萧桂财,男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黄妹之女许三妹(Hew  Saam.  Moi),42岁,胶工,祖籍广西,身份证号8097008,现住于No.19,  Rumah  Rakyat  2  Simpang  Durian,  N.  S.,邮编724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村。

投诉内容:  我的亲人无辜遭受毫无人性的日军残暴杀害,如今我是受害人的后裔,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政府能够遵守人类基本人权,赔偿我们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6)李术58.  蒙难者:郑卓,男,56岁,商人(经营树胶店)郑接,男,23岁,商人(经营树胶店)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县依打那拉者。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2日。

投诉人资料:  郑卓之儿媳李术(Lee  Chot),65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281213055018,现住于马来西亚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大街门牌31号。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0)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2日傍晚4时左右,我大伯郑接与我公公郑卓骑自行车去依打那拉者岳母家,就没有出来。过了二三天,有位马来人来到正口街上告诉家婆,说郑接与郑卓已遭日军集体惨杀,他是骑着郑接与郑卓的自行车来的,还说那尸体已去掉(扔进)井里。我家的这两位亲人没有任何罪过,他们都是本分人,认识他们的人都很喜欢他们。毫无人性的日本人无缘无故就杀人,真该受到上帝的惩罚啊!作为在沦陷后的日治时期,去岳母家的平民,而非战争时期的抵抗分子,却惨遭杀害,此为天怒人怨之冤。日本政府应站在人道立场上予以赔偿,并声明蒙难者是无辜的。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岳父和大伯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3日。

刘桂英

59.  蒙难者:

林玉树,男,26岁,胶工

蒙难地点:  吉隆坡扣留营。

蒙难时间:  1942年5月。

投诉人资料:  林玉树之妻刘桂英(Lew  Kiew  Ying),75岁,祖籍福建安溪,身份证号2493184,现住于220  Broga  Village  Broga.  N.  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住址:  武来岸粦清港。

投诉内容:  我,75岁的刘桂英,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林玉树的被害作出赔偿。我丈夫死时年仅26岁。1942年5月,我的丈夫在Semonyit  Selangor被日本人抓走,他被关到了Kuala  Lumpur,被折磨致死。没有任何一个文明人会干出如此残暴的事。作为受害者的妻子,我有权就我丈夫的遇害向日本政府索赔。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20日。

黄皆

60.  蒙难者:

陈考,男,28岁,小园主

蒙难地点: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甘榜阿士旦那拉惹。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某日。

投诉人资料:  陈考之妻黄皆(Eng  Kai),74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0230686,现住于马来西亚森州高岛镇平民屋门牌88号,邮编71350。日本侵占时住址:  马来西亚森美兰州高岛镇永达三号园丘对面树胶园里。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丈夫是个小园主。1942年3月份的一天早上,他告诉我要去高岛镇咖啡店喝早茶。这么一出去至夜间都没回来。我们以为他在朋友家过夜,真没想到,第二天,有位巫人(马来人)朋友来报信,告知“你的亲人被日警扣留了”,我们问那位朋友我丈夫被扣在哪里,他说被扣在甘榜阿士旦那拉惹。我们就去找,可是连人影都不见。就这样,他无辜地被杀害了,还挂个莫须有的罪名说是抵抗分子,实在是天怒人怨。他死后,只剩下我和两个孩子,生活非常艰苦,我不得不拼命工作以带大两个小孩。孩子失去父亲,我失去丈夫,生活中的许多事都变得异常困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和我们所经受的苦难作出赔偿。

诉日期:  1993年1月15日。

李信

61.  蒙难者:

李照,男,56岁,菜农

邓恒,女,48岁,菜农

李亚苟,男,13岁

李亚鸟,男,9岁

李妹仔,女,4岁

蒙难地点:  森州林茂市郊区菜园地。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3日。

投诉人资料:  李照之女李信(Lee  Shin),68岁,家庭主妇,祖籍福建,身份证号1640251,现住于582,kg,  Dioh,  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林茂市郊区。

投诉内容:  我们家五个亲人都被日本兵杀害了,包括我的父亲、母亲、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们的年纪跨度很大,从56岁到4岁,甚至我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也没有逃过被杀害的厄运。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我们的损失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30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7)

郑何英

62.  蒙难者:

Wong  Liang  Yew,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1942年某日。

投诉人资料:  Wong  Liang  Yew之外甥女郑何英(Chan  Ho  Yin),身份证号2475751,现住于21,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1942年,日本人抓走了我的舅舅  Wong  Liang  Yew,他被关在了Kuala  Lumpur。我的舅舅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所有认识他的人都很喜欢他,没有人知道这样一个本分人为什么会被抓走?日本人在狱中虐待我的舅舅,他无法忍受这些拷打和折磨而最终死在扣留营里。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舅舅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贝曹九

63.  蒙难者:

Pai  Geok,男

蒙难地点:  不详。

蒙难时间:  日占时期。

投诉人资料:  Pai  Geok之子贝曹九(Pai  Chow  Keo),男,身份证号2006624,现住于Kg.  Ulu  Berangang  N.Sembilan。

投诉内容:  日本人将我的父亲Pai  Geok  从Ulu  Berangag我们家中抓走,并且野蛮地杀害了他。这些毫无人性、无法无天的日本人应该受到惩处。在我父亲死后,我们家承受了许多痛苦和艰辛,我母亲想方设法维持着这个家,在日占时期,我们没受过什么教育,也经常食不果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亲爱的父亲的被害和日治时期我们所蒙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8日。

徐秀林

64.  蒙难者:

张×,女,60岁,家庭主妇

徐满妹,女,8岁

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林茂县,正口甘榜双溪拉央金河小园丘。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

投诉人资料:  张×之子徐秀林(Chi  Siew  Lim),男,66岁,铁匠,祖籍广东大甫,身份证号0568462,现住于1944,Rj2/22,  TMN  Rasah  Jaya,  Seremban,邮编7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