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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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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日侵时期新马华人受害调查》    作者:张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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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州林茂双溪拉央。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日本兵杀害了我的母亲张*和妹妹徐满妹。我至亲的母亲和妹妹都是奉公守法的良民,却被毫无人性的日本兵无辜滥杀。在此,我不仅要求日本政府向蒙难者家属郑重道歉,而且它还应该负起一切责任,给受害者后裔一个合理的血债赔偿。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6日。

何天发

65.  蒙难者:

何水,男,52岁,胶工

蒙难地点:  瓜拉庇朥冷宜新邦十字路口。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0日。

投诉人资料:  何水之侄何天发(Ho  Tin  Fat),80岁,退休,祖籍广西,身份证号2013775,现住于No.40kg.  Baru  Cina,  Air  Hitam,  Bahau,  Negeri  Sembilan,邮编72120。日本侵占时住址:  李寄山柔佛。

投诉内容:  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的伯父何水、堂兄何桂父子两人,住在李寄山柔佛以割胶为生。1942年3月间,伯父经过太兴山十字路口时被日军抓去杀头。当时我的亲人被日军不分青红皂白地杀害,如今作为受害者的亲属,我有权向日本政府提出合理要求,赔偿一切人命大损失。因为我的亲属根本没有犯下任何罪行,根本是蒙冤被害。我要求日本政府从人道立场出发,遵守国际公法,合理赔偿而不要坚持强盗的立场。只有这样,日本国家才能有民主可言。

投诉日期:  1994年9月20日。

张谭福

66.  蒙难者:

郑秀凤,女,45岁,家庭主妇

张亚财,男,15岁

张黑狗,男,12岁

蒙难地点:  马口双溪镭。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31日。

投诉人资料:  郑秀凤之子张谭福(Teo  Tam  Hock),58岁,商人,祖籍福建永春,身份证号1302465,现住于33,Wisma  Sentosa,Kuala  Pilah,  N.S.,邮编720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州双溪镭橡胶加工厂。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一:投诉资料(11)

投诉内容:  在日本占领时期,我的父亲在双溪镭开着一家杂货店,兼营橡胶加工。1942年7月31日,一队日本兵来到了这个小村庄,因为这些日本兵来意不善,我母亲让我们离开并找地方躲起来。我的母亲和我的两个哥哥往一个方向跑,我和我三哥往相反方向跑。当日本兵发现我们俩后,他们在后面紧追过来,我迅速跳进河里,日本兵用他们的刺刀往河里乱扎,我险些被刺到,但我很幸运地活了下来。当外面安静下来后,我和我三哥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我们发现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被残忍的日本人杀死了。我们的小店被烧成了废墟。我是劫后余生者,当年亲眼看见惨案发生时的一切惨况。如今,我们受害人惟一的希望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从人道立场出发,进行赔偿。日本政府更不应该执行成为一个强盗国家的政策。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母亲和哥哥的被害及我们遭受的痛苦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2月2日。

黄瑞云67.  蒙难者:陈其芹,男,33岁,商人蒙难地点:  彭亨州文德甲。

蒙难时间:  1944年12月2日。

投诉人资料:  陈其芹之妻黄瑞云(Huang  Swee  Yune),77岁,退休教师,祖籍广东揭阳,身份证号1298898,现住于No.161C,  Taman  Sentosa,  Jalan  Temiang,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彭亨州文德甲大街。

投诉内容:  1944年11月间,我的丈夫被日本兵叫去,关在Mentakab集中营。随后被转到Temerloh监狱。在狱中,他受到了残酷的折磨,直到满身伤病,他被送进了Mentakab医院,很快在那儿死去。日本人通知我们家到Mentakab医院去收尸。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丈夫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16日。

骆观福68.  蒙难者:骆贵,男,55岁,胶工郑妹篮四妹骆×骆云发李带杨运娣骆添骆华李满李运骆×骆纪福骆牛奶骆观娣骆欠妹骆观妹骆天生骆纪妹骆观练骆吉粦骆覃生骆家利骆瑞蒙难地点:  芙蓉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贵之女骆观福(Lock  Kon  Fook),79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  0886189,现住于100Bt  3  1/2,Jalan  Labu  Seremban  Negeri  Sembilan(通讯地址:  No.9  off  Galan  Lobak  Seremban  N.S.),邮编70200。日本侵占时住址:  芙蓉埠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军在知知港余朗朗村杀害了我家24位亲人,他们是:父亲骆贵,母亲篮四妹,哥哥骆云发,嫂嫂杨运娣,侄儿骆观练、骆覃生、骆瑞、骆×,大叔父骆华,大婶李运、郑妹,堂弟妹骆纪福、骆观娣、骆观妹、骆纪妹,二叔父骆×,二婶李带,堂兄弟骆吉粦、骆家利,三叔父骆添,三婶李满,堂弟妹骆牛奶、骆欠妹、骆天生。

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1日。

文珍69.  蒙难者:文永,男,24岁,胶工张利,男张兴,男蒙难地点:  森美兰州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文永之弟文珍(Mun  Chan),74岁,退休,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1299817,现住于209新泉栈花园。日本侵占时住址:  知知港,余朗朗新村。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日本兵在知知港余朗朗杀害了我家三位亲人,他们是我的兄长文永及两个表弟张利和张兴。日军用残暴的手段杀害了他们。惨案发生已超越半个世纪,日本政府始终不肯良心发现,承认罪行,令人遗憾。如今我呼吁日本政府站在人道立场,给我们一个合理赔偿。假如日本政府真正执行民主人权,有公理存在,就应尽快赔偿给我们受害人。同时我希望,广大富有同情心的人士能够多多帮助那些在日本人的屠杀中幸存下来的人。

投诉日期:  1993年11月30日。骆凤70.  蒙难者:骆桂,男,49岁,农民叶满,女骆观添,男骆观胜,男骆观和,男骆观清,女骆观娇,女骆观妹,女蒙难地点: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蒙难时间:  1942年3月18日。

投诉人资料:  骆桂之女骆凤(Lok  Fong),74岁,家庭主妇,祖籍惠州,身份证号1296006,现住于237  Taman  Rasah  Jaya  Seremban  N.S.,邮编70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森美兰日拉务知知港余朗朗。

投诉内容:  1942年3月18日,一队日本兵带着罪恶的目的闯进了知知港余朗朗村。在这一天里,这些野蛮的日本人屠杀了村里数不清的善良百姓。我家的八位亲人也在其中遇害。他们是:  我的父亲骆桂,母亲叶满,哥哥骆观添,弟弟骆观胜、骆观和,妹妹骆观清、骆观娇、骆观妹。我要求日本政府就我这些亲人的被害作出合理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0日。

张祥71.  蒙难者:张福,男,33岁,胶工曾来英,女,31岁,胶工张建文,男,10岁张家凤,女,7岁张友,男,12岁蒙难地点:  冷宜平芭南洛园八号公司。

蒙难时间:  194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日。

投诉人资料:  张友之子张祥(Chong  Sung),36岁,胶工,祖籍客家,身份证号5188826,现住于No.228,  Kampung  Baru  Tampahan  Air  Kuning  Selatan,Batang  Melaka,邮编73300。日本侵占时住址:  冷宜八号公司。

投诉内容(张福之子张友叙述):  在日本占领马来亚期间,1942年,日本兵在瓜拉庇朥的冷宜杀害了我的四位亲人,他们是我的父亲、母亲、弟弟和妹妹。我受了五处刀伤,却得以幸运地活了下来,并在今天讲述这一切。我身上的刀伤过了好几个月才愈合,我不得不承受许多痛苦。在日治时期,我们缺衣少食,没有受过学校教育。谁该对我遭受的这些不幸负责?谁该对我家人的被害负责?我要求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完全赔偿。

投诉日期:  1993年10月25日。

(参见本节新闻报道18)梁亚女72.  蒙难者:梁日新,男,30岁,汽车修理员蒙难地点:  雪兰莪州吉隆坡。

蒙难时间:  1942年7月15日。

投诉人资料:  梁日新之女梁亚女(Leong  Ah  Nool),女,58岁,家庭主妇,祖籍广附,身份证号2000304,现住于12,New  Village,  Ulu  Berangang,  N.S.,邮编71750,日本侵占时地址:  森美兰州芙蓉十八碑机新脚车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