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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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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书籍名:《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作者:邦雅曼·贡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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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三世不是篡权者。篡权者是指没有得到国民意志的支持而攫取了权力的人,或者是被授予有限的权力之后超越规定权限的人。  

            我不想否认,对旁观者来说,很难确定国民意志何时存在。何时不存在。这就是我不相信那些在一场革命中爬到人们头上去的人物的原因,也是新王朝令我反感并产生了几乎难以消除的成见的原因。但是,揭示真理时的困难并不能改变真理本身。当一个民族被迫表达并非自己的意志时,她完全知道这个意志名不副实。当有人强迫一个民族表达与他们的真实情感背道而驰的情感时,那个人不大可能对他操纵下的情感信以为真。如果人们受到了篡权者的统治,他们完全能够辨认出来。而僭主政治本身恰恰也有这种认识,那些服从僭主政治的人也会表现出这种认识;我要说,正是这种认识决定了僭主政治的性质,导致它产生了我所描述过的后果,这可以用来回答我的第二种反对者。  

            接受我现在的答复的人们一定会认识到,归根结底我们有着相同的见解。我承认两种合法性:一种是名正言顺的,它源于自由选举;另一种是心照不宣的,它源于世袭制;我要补充的是,世袭制是合法的,因为它所产生的惯例和它所保障的利益使它成为国民的意志。至于其他人,我不想同他们讨论这些问题:我在另外的场合已经说过,当它们是些多余的问题时,它们是危险的;当必须提出这些问题时,它们已经变得相当清楚。[1]另一方面,复制那些由于文明的进步而变得毫无价值的体制,确实有点鲁莽。  

            小册子作者们应当记取波拿巴本人的例子,他的历史给我们提供的教训近在眼前,实在不该被人忘记。没有人比他更加不遗余力地复活神权的教义。他让那位教会首脑给他罩上神圣的光环;每一次惹人注目的宗教盛典都围绕着他的御座进行。他的高高在上似乎成了超自然的现象。从教义问答手册到高谈阔论的长篇演说,所有独具匠心的诡辩都在为他效劳。千百个作家的著作都在连篇累牍地展示着幼稚的卑贱,履行着绝对服从的义务,为权力的神秘化尽心尽力。然而,这一切努力的结果是什么呢?说出真相的时候到了:十二年来一直发誓服从并接受灌输的那个民族,已经不再发出任何能让人想起信奉某种政治信仰的声音了,它曾被众多不知疲倦的雄辩家们注解和阐发,曾被反复灌输给驯顺的青年,曾被一个庞大的民族以无比热情的样子赞许过千百次。确实,论证那种信仰所依据的理由,要么所言过分,要么空无一物。如果它们是立足于自己的严酷性,它们的所言就太过分,因为它们使任何打击别人抬高自己的家族丧失了合法性。如果它们屈从于环境,它们就会空无一物,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权力才是合法性的来源,而权力属于夺取权力的无论什么人。最后,如果在一个民族中,人人都真诚希望在一个庄严的王朝统治下享有澄明的自由,享有安宁的保障,并且反对一切新的煽动,我们还要那样的论证干什么?  

            我所确认的两种合法性,源自选举的那种合法性在理论上更具诱惑力,但是它也会碰上麻烦,那就是它可以被伪造:就像英国的克伦威尔和法国的波拿巴伪造的那样。  

            历史只给我们提供了两个由选举取代继承并获得有益结果的范例。第一个是英国1688年的选举;第二个是今天瑞典人的选举。但是,在这两个例子中,世代相传的合法性也帮助了选举。瑞典人召唤来的那位君主[4]已经被皇室接纳;而英国人则在国王的近亲中找出了已被那些人决定废黜的威廉三世。这种结合,在两个例子中的结果都一样:由国民自由选举出来的君主,发现他的新称号就像古老的封号一样坚固。他满足了人们的想像,因为记忆使它迷人;他还满足了人们的理性,因为国民选举使他得到了支持。没有人谴责他标新立异。他始终能够信心十足地部署国民的一切力量,因为他并不掠夺国民的任何政治遗产。先前存在的制度和他毫无抵触;他和它们息息相关,它们则联合起来支持他。  

            需要补充的是,威廉三世所处的环境,使他抱有的志向不同于通常激励和指引着君主们仅仅去大力扩张自己权力的志向。为了维护他的权力以对抗一位争夺权力的竞争者,他必须和自由的朋友联合起来,而他们在维护他应得的权利的同时,并不希望这些权利继续膨胀。希望拓展王室特权的人,同时也有将其授予其他人的目的。因此,威廉三世、安妮女王、乔治一世这三朝君主,都在防备专制政治的学说,因为它可能会掉过头来反对他们。他们认为自己必须强调那种学说的危险性。如果说服从的原则有利于国王作为国王所拥有的权力,那么自由的原则则有利于国王作为个人所享有的安全。安妮女王就认为起诉萨谢弗雷尔符合她的利益,因为他一直鼓吹被动服从的信条及神权学说。由此可见,王权可以发挥它的影响,培育出有利于自由的公益精神。  

            还应注意的是,即使在英国历史的那个重要阶段——包括1625年以后发生的最近这次革命——人民的倾向仍然是支持世袭的合法性。克伦威尔一死,英国人便欣喜万分地召回了斯图亚特家族。他们希望证明自己对斯图亚特家族的眷恋之情,向他们表示自己的悔悟,以无限的信赖围绕在他们身旁。只是在有了第二次可怕的经验之后,在经历了专横行为的复活与加剧、财产被侵犯、审判被废除、公民遭到非法判决的打击、出版自由被践踏之后,简而言之,在所有的承诺被撕毁,所有的社会保障被打乱之后,不列颠民族才决定摆脱王室的直系成员,心满意足地选出一位新君主并承认他的合法性。这无疑证明了世袭制对人民具有的魅力,证明了他们乐于对它保持忠诚,并没有感到多少不方便!  

            我发现自己在做出这些解释时,由于我只是阐述了自己的一部分看法,因此我好像同那些指责我的看法的人意见一致。我还应当对这样一些人作出答复——他们指责我以偏概全,把那个压迫我们的征服者和篡权者视为所有征服者和所有篡权者的典型。但这必须对波拿巴和人类的所有这种祸根之间做一番详细的比较,这种需要大量历史论述的比较,不能放在本书的最后进行。  

            我不应当受到这样的指控,即试图为某个我从不想给予承认的人进行辩护。但是我相信,有些人把波拿巴的冒险、罪行与灭亡归因于他所特有的刚愎或愚蠢,这是错误的。相反,在我看来,对他产生了强烈影响的,是他的篡权者地位和他那个时代的潮流。当然,他的本性使他比其他任何人更多地受到了这些因素的影响,而他的性格特征就是没有任何道德意识,即没有任何同情心和人类的情感。他是自私自利的化身;如果说那种自私自利造成了尤为惨重的后果,那是因为它所依赖的两个条件是相互对立、不可调和的:一个是必须求助于专制的僭主政治,一个是使专制成为不可能的文明程度。由此产生的结果就是自相矛盾、杂乱无章,以及被误认为个人怪癖的加倍狂热的反动。  

            毫无疑问,像斐罗波门、华盛顿、科斯丘什科那样的人是不会因循同样的路线或者犯下同样的错误的,原因在于菲洛波曼、华盛顿和科西丘什科都不是篡权者。但他们也是非常罕见的人物,他们都是例外。  

            波拿巴的罪行确实比野蛮时代的征服者严重一千倍,因为那些征服者统治的是野蛮人,这在他们的时代无可非议。他和他们不一样,他选择了野蛮状态;他喜欢野蛮。他试图把文明拖进黑暗。他宁愿把一个温文尔雅的民族改造成贪婪、嗜血的部落;他的罪恶就在于这种图谋,在于他不遗余力地掠夺我们历代开明的前辈留给我们的遗产。但是,我们为什么要赋予他进行这种谋划的权利呢?  

            他最初登场时还是孓然一身,一贫如洗,籍籍无名,直到二十四岁,他仅仅是用贪婪的目光扫视着眼前这个国家。我们为什么要向他展示这个任何宗教思想都成了笑柄的国家?当他倾听我们这个社会的自白时,为什么严肃的思想家们却告诉他,人类除了自己的利益没有其他动机?如果他轻而易举地发现,这个原理一旦得到明言,我们借以回避其含义的所有花言巧语便都成为无稽之谈,那是因为他有健全的直觉和敏锐的判断。我从来没有把他并不具备的美德赋予他,不过我也没有必要否认他所拥有的天赋。如果人们的心中除了利益之外便一无所有,那么暴政就只能以恐吓或诱惑去控制他们。如果人们的心中除了一己私利之外一无所有,那就意味着道德——即崇高、高尚、反对非正义——寓于现实的一己私利之中,但这并非实情。如果正确地理解一己私利,在人必有一死的前提下,它不过是指一种享受,而生命不管长短总有一定的时间,因此它也同能让这种享受延续一段时间的精明结合在一起。当法国终于四分五裂,厌倦了苦难与悲伤,要求有统治者的时候,他出现了,成了那个统治者,为什么芸芸众生那么急切地请求他来奴役自己?当民众愉快地表示喜欢奴役时,那就不要指望它的主子还会坚持认为应当给它自由。  

            我知道,这个民族曾经自我诋毁,或者说让自己遭受不诚实的解释者的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