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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枭雄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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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8页

书籍名:《东汉末年枭雄志》    作者: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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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对于崔琰的建议,郭鹏点了点头。
        “崔卿言之有理,三思是肯定要三思的,但是改变也是必须的,否则千百个张三李四蹦出来,朝廷还要不要统计人口了?孤决定,对避讳之制做一次全面的更改和总结。”
        群臣不知道皇帝打算怎么改,但是皇帝要改,他们也不得不遵从皇帝的意思。
        其后数日,郭鹏召集掌权臣子和不少名宿大儒在皇宫内商讨此事,针对前人规定和现实需求,对避讳制度和二名制度进行了一些细致化的更改。
        大概一个月左右,郭鹏对外宣布了这次商讨的具体结果。
        总的原则上,【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大原则是不改变的,但是在这个框架下的一些问题上,则有必要做些改变。
        首先一条大前提,就是关于黎民百姓的取名问题,郭某人制定的新规定允许黎民百姓取名不必按照避讳原则来处置。
        毕竟字都不认识多少,让他们避讳实在是太难了,也没必要。
        面对地方在籍百姓,允许不按照避讳原则来取名,单字名还是双字名都随意,哪怕是皇帝的名字也可以允许他们随意使用。
        需要避讳的群体是官吏、士人还有财产达到一定额度的民众,这些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一定是识字读书有认知的,就需要按照避讳总原则来进行避讳。
        准确的说就是按照财产多寡和身份高低来判定,财产少身份低微的绝大部分都不用避讳,皇帝的名字也可以让他们使用。
        这是天恩浩荡,是皇帝的恩典。
        而地位高财产多的那部分人则需要按照避讳总原则进行避讳,皇帝的名字不能乱用,要避讳,家族长辈的名字不能乱用,要避讳,其他诸多情况也要避讳。
        而唯一涉及到整个群体需要避讳的情况,连奏表、朝廷文书和当代记录都要避讳的,就是当代皇帝的名字。
        郭某人规定,只要皇帝活着,甭管是现任皇帝还是太上皇帝,只要活着,那当代皇帝的名字就是必须要避讳的。
        但是他给这个规则加了一个期限,就是活着的时候。
        当代皇帝死了以后,皇帝名就开放使用,不用避讳,算是大行皇帝留给后人的最后恩典,避免一些前人留下的重要古籍和文字为了避皇帝讳而失去了原有的含义。
        另外,如果皇帝名为双字名,那么只要皇帝双字名没有连起来使用,就不算忌讳,两个字可以拆开来使用,只要不连起来,就没问题。
        大体范围上也就那么多,太多的郭某人也没有更改,不去动摇这一体系的根本。
        当然,还有一条被郭鹏着重拎出来改变了。
        郭某人不允许某些作威作福的上官对自己的部下和管理区域的黎民百姓强行要求他们避讳。
        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有些官员喜欢在自己的辖区内作威作福,堂而皇之的要求下官和所辖区域内的民众要避自己的讳。
        也有一些是上官本身没那个意思,但是某些善于钻营的下官主动提出避讳,以此讨好上官,试图获取政治利益。
        更有甚者为了获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表明自己的态度,还强行威逼别人也和自己一样主动为上官避讳,不这样做的还要被排挤,被陷害,被穿小鞋。
        本来大家彼此安好,这样一闹,顿时闹出了亲疏之别。
        官员群体如此,民间也不放过,那些小官为了自己的利益,威逼辖区内民众和他一起为上官避讳,极尽苟且钻营之能。
        对于这种现状,郭某人非常痛恨,于是在新规定里,郭某人再度提出标准。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底下只有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君,你们都是我的臣子,为我避讳即可,还要下官给上官避讳,干什么?
        想做皇帝?
        这是僭越!是不忠!
        一直以来都在治理与打击二重君主的郭某人借着这个机会把这条规定给定下来了。
        从此以后任何下官不用为上官避讳。
        若是出现上官威逼的情况,就是僭越,罪同造反!
        若是出现下官主动为上官避讳的,便是小人,是无耻!
        现在有这样的情况的,马上改掉。
        父母赐予你的名字,就是让你用来讨好上官的吗?
        不孝!
        加上前者,就是不忠不孝!
        不忠不孝之徒,有何颜面立于天地之间?有何颜面做我大魏帝国的官员?
        我魏以孝治国,不忠不孝之徒没有资格做我魏的官员!通通罢黜!
        郭某人发挥自己的传统技能——当初把袁绍和袁术坑到吐血的传统技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偷换概念,一顶大帽子扣上去,不忠不孝之名谁也担当不起。
        当时还在争论的那些名宿大儒也不敢说话了,认同了郭某人提出的这一条件。
        于是魏帝国的避讳制度就这样定了下来。
        伴随这一规定执行的,还有相关法律的修改。

九百九十三  郭某人在等待那个时刻
        王莽曾经规定罪犯犯了某些难以饶恕的罪过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把单字名改成双字名,以示惩罚和羞辱。
        这样会对当事人造成社会性死亡的惨痛结局,要是有自尊心一点的,基本上就要自杀了。
        东汉和魏国初期,这样的法律被延续下来继续使用。
        现在,郭某人下令刑部尚书郭议删改魏律,把这一条法律删掉了。
        新魏律规定单字名和双字名不分高低贵贱,地位一样,所有人都应该看自己的需求,自由使用。
        而为了改变双字名长久以来被王莽带偏的现状,郭某人知道,只有皇帝才能对抗皇帝。
        于是郭某人额外做了一个宣言。
        “我等单字名都是长辈所赐,长辈之名,又是长辈之长辈所赐,用了很久,骤然改变不仅不便利,也有违孝道,所以我们就算了,从我们的子孙辈开始,若方便的,有意向的,就改双字名。
        我既然作为皇帝,就当为天下先,我决定,将太子嫡长子之名定为双字名,不日公布,昭告天下,双字名单字名无分贵贱,着后人任意选择,不受律法干预。”
        尚书台群臣和内阁群臣纷纷下拜。
        “陛下圣明。”
        随后,郭议用极快的速度修改了魏律,将单名为贵双名为贱的规定删除,通知了民政部,民政部和刑部联合将此事对外公布。
        避讳总原则的细致规定,一些的新的删改,还有一些新的注意事项,随着这次公布而传遍大江南北。
        再然后,郭鹏找来了郭瑾和郭单,祖孙三人一起为郭瑾的嫡长子想名字。
        多少年未曾在顶层统治集团内出现的双字名,郭氏家族的嫡长孙要为天下先。
        这本身就一种政治资本,很有意义,所以郭某人特别重视。
        一番严肃正经的讨论之后,郭鹏最后拍板,给嫡长孙起名为承志,意为继承郭某人寄托给他的志向。
        接着正式对外公布,将郭氏皇族嫡长孙的双字名昭告天下,以为天下表率,号召天下人不以双字名为贱,一起取双字名。
        从此以后,天下人都可以自行取单字名或者双字名,不会因为单字名就高贵,也不会因为双字名就低贱。
        皇长孙都是双字名,你们怕什么?
        这件事情于是成为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不过蛮有趣的是,郭鹏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文官武将们纷纷跟上郭某人的脚步,开始给孩子改名或者取名。
        他们纷纷把各自未成年的儿子、孙子辈的后辈们的名字全部改成了双字名,或者就起双字名。
        郭某人只是给还没取名的长孙取了双字名,结果这些家伙不管后辈有没有大名,只要未成年未加冠,全给改了。
        比如曹操有一个很聪明的小儿子,今年八岁,本来取名为冲,为了响应郭某人的号召,曹操给自己的小儿子改名为冲之。
        程昱刚刚给自己的幼孙定下了程乾的名字,为了响应郭鹏的号召,就为自己的幼孙改名为程定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