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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书籍名:《红肚兜》    作者: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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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环宇被这茶香吸引,很快就端起杯子呷了一口。他看看画说:

  “这样吧,您只管供画,细节问题我把画带回去自己处理吧,我想凭将军的身份和影响力,在上海滩找个艺匠还是不成问题的。”

  乔本龙讪笑着说:“话是这么讲,但艺匠跟艺匠之间是有区别的,我找的艺匠敢跟将军打保票,出了纰漏我负责。”

  “依乔老板的说法,将军请的艺匠肯定在乔老板的艺匠之下喽!”

  周环宇的两只大眼睛盯着茶杯,可嘴里的话却针对乔本龙。

  “哪里哪里,周先生误会了,哪个艺匠敢糊弄将军啊。我的意思是说我毕竟玩古董有些年头了,是龙是虫总能分得清吧。”乔本龙心里的紧张在语言的释放中减缓了,他进一步想着计策,想着周旋的办法,他今天的目的是把周环宇那一皮箱钱留下来,而画还不让他带走。

  乔本龙跟周环宇的谈话由浅入深,谈到后来他发现周环宇是个对古玩颇有兴趣的人,这就好办,他要把宅子里不太贵重的古玩送他一些。于是,他领着周环宇在宅子里绕起来,东屋西屋地观赏,周环宇眼花缭乱着,一会儿就沉浸在古玩里了。

  在他们的谈话和行动中,始终有一双眼睛在暗暗盯着他们,这就是温晴。温晴想让周环宇知道这一切,但她却不知道怎样把这一切告诉他。在乔本龙面前,她几乎没有一点机会去接触周环宇,昨晚的事情,乔本龙心里始终存着一团狐疑,疑点自然落到了温晴身上。他虽然没有训斥她,但那双眼睛流露的目光却是对她的不信任。他甚至连泡茶的机会都不给她了,她只好躲在角落里窥视他们的一切。而对周环宇的热爱和迷恋,因为心情的黯淡也变得渺远起来。

  其实,周环宇并没有忘记乔府的大牌明星温晴,她在将军府向他示爱的情景,一直在他的心里神圣着,虽然他没有勇气接受那爱,但世上能有这么一位芳香四溢的女人爱着自己,他还是兴奋的,甚至有点想入非非。他知道温晴是乔本龙的宠物,因而在他面前,他纵使心里怎样狂想,仍是不敢询问,他怕引起乔本龙的注意,给温晴的生活带来麻烦。而就目前的生存状态,他是没有力量接受温晴的爱的。

  周环宇在穿过走廊的时候,终于与温晴的目光相遇了,那是两束忧郁的光,无力地在他的身上扫来扫去,好像心里有话要说又不敢说的样子。周环宇不由停住了脚步,热情地打招呼:“温小姐,你好!

  温晴的两只眼睛在与周环宇碰撞的刹那间一下子有了精神,她的勇气也好像突然鼓起来了,她迎着周环宇走了过去,心想为着他的明天,她冒了多么大的风险啊。就在温晴与周环宇即将面对面的时候,乔本龙巧妙地将周环宇引开了,他手里擎着两只青花瓷碗说:“这两只青花碗如果周侍卫长喜欢就笑纳吧,这是前清时期老爷子留下的玩艺,摆在你的房间里,一生财二避邪。”

  周环宇立刻托起青花碗打量着,欢喜之情从他的脸上流露出来。

  脚步不由自主跟着乔本龙挪动,一会儿就隐在另一个走廊里。

  温晴心里的火一下子着了起来,但当着乔本龙的面,她仍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在他们走远了以后,她想她到底应该想个办法不让周环宇把钱留下,而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这样周环宇在将军那里就不会失去体面,她冒险的努力也就大功告成了。

  中午,乔本龙请周环宇吃饭,饭菜是在酒店里预定的,伙计送菜来的时候,乔本龙要温晴去准备酒杯,温晴去洗酒杯时,周环宇起身去洗手,两人便在哗哗的流水声中说起黑话。

  温晴:“你今天的任务完成了吗?”

  周环宇:“没有,好像一时完不成。”

  温晴:“为什么呢?”

  周环宇:“你们乔老板还要把东西拿去做些处理。”

  温晴:“以假乱真吗?”

  周环宇:“那倒不会,乔老板还没有这个胆量骗将军。”

  温晴:“他让你什么时候拿货?”

  周环宇:“过段时间吧。”

  温晴:“请你记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买卖公平,你跟将军也好交待呀!”

  周环宇:“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周环宇把这句话在心里反复揣摸了几遍,忽然感觉这话好像是温晴对他的特别提醒。

  吃过午饭,乔本龙再三要求先付押金再来取货,周环宇还是把一皮箱钱提走了。他的理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乔本龙只好无奈地望着他的背影远去。

  四十

  晚上,丽莺打电话约我去枫丹雨露喝茶。我在电话里说我很疲倦,想在家里休息。丽莺不肯,仍是在电话里喋喋不休,并执拗地说:

  “商机可不是随时都有的,你失了商机,也就损了发财的元气。你想想,到底来好还是不来好?”丽莺把疑问留给了我,但她没放电话,静听我的答复。沉默了一会儿,我只好妥协。丽莺在电话那边叮嘱:“打扮得漂亮一点。”

  我还用打扮吗?我有青春,青春是不用修饰的,它是天然的,用不着化妆品的巴结和逢迎。但丽莺的叮嘱还是在我的意识里起了一点作用,我用洗面奶把脸洗干净,擦了粉底霜,还敷了法国悦阅牌香粉。

  站在穿衣镜前,我发现我那张擦过脂粉的脸很妩媚,有点末代皇后的感觉。这样的比喻又使我的精神紧张起来了,我为什么把自己跟凄惨不幸的婉容联系在一起呢?

  我开始找衣服,我不能总穿一套衣服,丽莺已经开始穿世界名牌了,我连国内名牌都没能力涉足,前段时间买了一条紫澜门的裙子,还是降价打折的,只花一百元,可穿在身上仍有一种非同寻常的感觉,名牌的感觉。丽莺总是指着她的服装提醒我说:“赚钱吧,有钱便有一切。”最初,我很反感丽莺不择手段的赚钱意识,可当我无钱选择我需要的商品时,我又觉得丽莺的观点无可厚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我选好服装,穿戴整齐地出门。我很想跟妈妈打个招呼,可她不在家,她肯定又到街对面的馄饨店去了,妈妈每天傍晚到那个店铺吃碗馄饨,悄悄的,不让我知道,她用她几十年积攒下来的体己钱,为自己买一碗鸡丝馄饨,入夏以来几乎天天如此。

  我下楼的时候很想骑自行车,可逢到这样约会的场合,丽莺都主张我打的士,那是一种身份的标志,毕竟这座城市能经常打的士的人不是太多。

  夜色辉煌,马路两旁的灯光和高楼上的广告牌像胭脂一样把城市装扮起来了。我坐在车里,隔着车窗往外看,城市的繁华犹如女人生动的脸,我忽然被她迷住了,生活是多么好啊!我在心里说。因为这种感叹,我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了。

  丽莺早已在枫丹雨露等我了,她今天戴了假发,金黄金黄的头发直披到肩,好像黄果树大瀑布。她的身边坐着一位中年男士,丽莺抽着烟,正跟他眉飞色舞地交谈。我进门以后,丽莺老远就挥着夹香烟的手跟我打招呼。我走过去坐下,丽莺把香烟推给我,是美国摩尔,正宗地道的摩尔。我抽出一支,燃着。丽莺指了指身旁的男士说:“这位是方总,修高速公路的。”说罢又转身对方总说:“这位就是我跟您介绍的温声小姐,小说家。”

  方总谦和地伸出手,跟我握了一下。他的手又软又厚,白白的,是有钱人的手掌。方总直视我说:“听丽莺介绍你很有才华,认识你是一种荣幸啊!”

  我微笑了一下,又吸了口烟,我吐烟圈的时候,方总正好把他的头伸过来,一口烟就全喷在他头上了,我看着这烟圈弥散开去。方总一动不动,既不躲闪也不用手驱散烟雾。他的镇静自若,反倒使我尴尬起来,于是我就朝那烟雾吹了一口气。

  方总说:“别吹,这是爱情的迷雾。”

  “想不到方总还真有诗意。是啊,恋爱是迷雾,结婚是错误,离婚是醒悟,再婚是一误再误。温声,对不对呀?”

  丽莺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大堆顺口溜,逗得方总哈哈笑起来,我也笑了,并说:“这个时代文学已不是作家的专利了。”

  方总接着我的话说:“温小姐能不能收我做你的学生啊,给我的大脑注入一点文学细胞,我也过把作家瘾,把我的生活写一写。”

  “好哇,这可是上等的好事,温声哪有推辞的理由呢?对吧,温声?”丽莺未等我表态,就抢着我的话先说了。

  我仍是微笑,不肯多说一句话。在陌生人面前,我总是很笨,这一点真无法跟丽莺相比。不知她怎样练出了那样一张嘴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刚才还电闪雷鸣,转而就风平浪静。

  “温声,你不能总是不说话,要表个态,让方总的神经松弛一下。”

  丽莺又在旁边说。

  看样子我不说话真是不行了。于是我低调地说:“方总是兄长,其人生阅历是我学习的楷模。我没有资格做方总的老师。”

  我感觉方总的眼睛突然一亮,然后他就兴奋起来了。一个有身份的中年男士被没有身份的小姑娘赞赏,居然会这么情不自禁地高兴。

  可见青春是多么讨人喜欢啊!妈妈温晴曾经说过:“钱什么都可以买,就是买不回青春。”西部歌王王洛宾曾这样给青春定义:“我的青春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丽莺见我和方总开始有话说了,便起身到外边打手机,回来说:

  “有个朋友找我,我先走了。”

  丽莺走后,方总脸上的表情开始放松,他跟我谈了很多话,大多是情感上的。他说他已经五十岁了,前半生赚了很多钱,说他是亿万富翁还达不到,说他千万富翁一点都不为过。可有了钱以后,他忽然感觉钱是王八蛋,他除了钱一无所有。他的老婆虽然贤慧善良,但已人老珠黄,而他的身体正值健壮时期,每逢夜里,他要跟老婆做爱的时候,都会遭到拒绝,他因此感觉困惑,生活没有希望。他想找个情人,年轻些的、有文化的、懂得珍惜感情的,他会好好爱她……方总说着,正儿八经打量我,我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就把头低下了。

  方总继续说:“温声,你是我见过的女孩里最文静的,我今生能拥有你吗?”他把手伸给我。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小手放进他又软又厚的手里。

  方总跟上次见的那个马总有点不同,方总很有诗意,出口成章,话也不多,好像多一句少一句都不符合他的身份。

  我对他颇有好感。

  枫丹雨露的客人不多,我和方总坐的那片区域位子全空着,他握我手时也就肆无忌惮,总不肯放开,并不停地说:“我第一眼见你,就想起月球上的一个女人来。”

  “谁呀?”我好奇地问。

  “广寒宫里的嫦娥啊!有个叫毛泽东的伟人曾为嫦娥写过一句词,你知道么?”

  我头。我们这代人不太研究毛泽东,我们研究谢霆锋、章子怡、成龙。毛泽东离我们太远了。

  方总放开我的手说:“还是让我来告诉你吧,这句词是‘寂寞嫦娥舒广袖’。”

  “我是寂寞的嫦娥吗?”我有点撒娇地问他。

  方总一定从我的娇态里捕捉了我的内心,他伸手捏了捏我的鼻尖说:“靠在我的肩膀上你就不寂寞了。”

  我笑笑,像是默许。

  然后,我们就离开了枫丹雨露。方总亲自驾车,一会儿就驶出了市区,来到一片漂亮的洋楼前。

  这是富人居住的玫瑰园别墅区,车在一幢白色的圆型楼前停下了,方总打开门锁,我立刻有一种置身于星级宾馆的感觉,眼睛四处乱看,生怕把哪个角落漏掉。我想风姿绰约的妈妈当年住过这样的豪宅么?

  未及我定神,方总就将我抱起来从前厅穿越到后花园,那里有一座游泳池,水清澈见底。我在他的怀里挣扎着,他嘻嘻笑着说:“洗洗我的小天鹅,她的羽毛好脏噢。”然后,我就被他抛进游泳池里。

  我不会游泳,一下子就被水呛懵了。等我的头浮出来,我已被方总固定在池边,他动作迅猛地扯掉我的衣服,对着我的耳朵说:“我要让生命的种子撒在你青春的草地上。”随着他一阵猛然的冲击,我看到水面泛起不规则的波纹。

  “温声,我能把你钉在墙上吗?”方总一边动作一边说话。

  “不能。”我肯定地说。

  “你敢说不能?你看我能不能!”他的动作疯狂起来。

  我站立不住了,一下子靠在他的怀里。真想不到一个五十出头的男人会有这么大的蛮力。我双手搂紧他的脖颈,我感觉他一点都不讨厌,比那个马总不知美好多少倍。

  半小时后,我们仰躺在游泳池边上。

  方总闭着眼睛,他真有点疲倦了。阳光透过玻璃窗筛泄下来,斑斑驳驳洒在方总的身上。从侧面看方总,他的确正值壮年。

  我始终睁着眼睛,丝毫没有倦意。我在想自己这是干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要是妈妈知道我此刻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并排躺在游泳池边,她一定会狠狠地啐一口唾液,并恶声骂我“鬼混”。我是在鬼混,没有目标地鬼混。我跟王可鬼混了以后,认识了青年作家“眼镜”,跟“眼镜”鬼混了以后,又结识了帮我发表小说的副主编,然后就是马总、方总、还有……我的目的越来越明显,不是谈情说爱,而是惦记他们口袋里的钱。丽莺说我的身价不菲,马总从未给过一个女孩子上千元钱,他一般只给三四百元。我有了千元钞票,立刻不同凡响起来了,我见了男人不再客气,只打量他们的口袋,即便羞涩,也是偶尔的作秀。

  我清楚他们是什么货色,对他们的感觉只是好感或讨厌而已,爱是绝对没有的,这是个没有爱情的年代,我凭什么还要追求爱情呢?

  丽莺曾反复叮嘱我说:“跟男人不能谈爱情,一谈爱情,你就没钱可赚了。”我始终记着丽莺的话,在男人面前不吃败仗。

  我这样想着,就把脚抬了起来,我的脚型很好看,虽不是三寸金莲,却也称得上纤足。男人们大多喜欢看女人的脚,我庆幸上苍对我的厚爱。

  我正打量我的纤足,方总醒了。他再一次要了我,然后他提出一个设想,要承包我一个月,让我说个价码。

  我想了想说:“男人对女人的承包期越短,价码也就越高。你不如承包我一辈子,先期投入一些,后期就不用再投入了,经济实惠。”

  方总听罢哈一声笑了说:“我只要女人的先期,后期就不谈了。我这个年龄的男人,什么都经历过了,赚的钱够家里人花三辈子。现在,我只想要青春,只想要青春对我韶华渐逝的滋补。你知道青春对一个人有多重要么?它就像一盆盛开的鲜花,你只要一瞥,就会有一个非常好的心情,使你延年益寿……”

  员愿远我一边听着方总的话,一边回忆有关青春的诗句:

  青春啊青春,美丽的时光,你比彩霞还要鲜艳,你比花朵还要芬芳。

  青春是诗,是力量,是阻挡不住的狂潮。是新月,是春风,是娇艳的少女。

  青春是身体的高消费,生理的欲望在此得逞。

  眼下,我正置身于青春中,我的青春按自己的模式消费着。从方总的嘴里得知,青春是多么宝贵。我算不算珍惜它?还是作践它呢?

  假如有一天,我也成为世界名人,让我给青春下个定义,我该怎么论证呢?我说:“青春是一种快乐的享受。”

  这对吗?

  真希望有人为我的定义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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