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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页

书籍名:《即墨修离》    作者:芳杜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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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咱俩都是男人,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想要申明一点,我并不是典型的同性恋,至少我没有对除了那个人以外的任何人产生过“性、趣”。想到这里难免有些失落,我是多么可笑地为他“守身如玉”呀。
  “砰。”
  屋子里发出很大的声响。看吧,我就知道他自己一个人是不行的啦。
  我站起来推开门正准备数落他一番,却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屋子里除了地上有茶杯的碎片外便没有其它异样。只是那个人的姿势是不是太奇怪了点?我站在门口愣愣地看着他,他保持那个姿势也愣愣地看着我,大概是没想到我会突然进来。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满脸怒容地站起身,抄起旁边没碎的茶杯便朝我砸来。我啪地一下将门关上,才躲过一劫。
  心神未定的我握着门把手喘气,回想刚才的画面,我仍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个人衣衫半解,但腰部以下及膝盖以上却是□在外面的。因为身体虚弱,他一手撑着桌沿,一手拿着打湿的帕子伸向那个部位。
  在宸宫的那段日子让我无比清楚他现在正在干什么。因为从没有往那方面想过,所以每次给他擦洗的时候我压根没有注意过那个部位。
  第一次见到他满身的旧伤时,我就在想到底是怎样的过去才能给他留下这些丑陋的疤痕。这结果却完全出乎我的意料,难道在天狼也有人好男风,还是这种重口味的。
  他现在的心情我是很能体会的,那种不堪暴露在人前的痛苦就如同被剥光了衣服游街一样。
  我突然有些明白,自己对他过多的纵容竟是来自同病相怜么?
  这件事情以后,那个人就变得更加无视我了,他总是面无表情地沉默着,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反应。喂他食物的时候,他便机械地张张嘴。整日都躺在床上,眼神空洞地注视着某个方向。我很担心这样下去,他会失去说话的能力。
  “要不要出去走走,在这里有一个小广场,风景很不错的。”
  我企图做些什么来弥补,谁让我把人家伤害了呢。不过对于他是否感兴趣我是一点都不抱希望的。
  他抬起眼来看我。对于他这种细微的反应,我已经是欣喜万分了。
  “去看看吧,那个广场很漂亮,有很多高大的类似于欧式风情的建筑。”
  或许他并不明白什么是欧式风情,但这并不重要。因为他并没有在认真听我说话。或许他感兴趣的并不是广场上独特的建筑和优美的风景。
  因为他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而广场又离得太远。走着去并不实际,而一时半会也找不到轮椅这样的不常用的东西,所以我只能背着他去。
  他比我高出了一个头,大概和我原来的身高差不多。我以为他会很重,却没想到会这样轻,仿佛那个躯壳里装的不是血肉而是空气一般。
  尽管如此,背久了我也会有些受不住,毕竟自己也还是大病初愈。豆大的汗珠从额头上滑下来,我尽量使自己的呼吸听起来平稳些。背上那个人始终未吭一声。
  我突然很想抽自己几个嘴巴,干嘛不挑一个近一点的地方呢,真是自作孽!
  大概有半个多时辰的样子,我们才到达了目的地。我放下他,自顾自地弯下腰喘气。
  他环视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这里的风景很美。”
  我打算“谄媚”一下,趁机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他却从我身边绕过径直朝广场的中央走去。
  呃,这已经是第N次热脸贴到冷屁股了。
  他站在广场中央抬头仰望,表情专注而虔诚。在那里有一座雕塑,是一个穿着异族服饰的美丽女子。她的双手在胸前交叉,眼睑轻轻阖着,露出一排卷翘的睫毛,脸上的表情安然而祥和。这应该是一种祈祷的手势。
  我曾经来过这里几次,也见过这座雕塑,却从未仔细观察过。那个人笔直地站在那里,仿佛也化生成了一座雕塑。他的眼里有炽热的光和无限的柔情。
  而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与那个女子有着出奇相似的一张脸。

  差之毫厘

  那个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发呆,自从他可以自由走动的以后,他便喜欢呆在这里了,这是他新的发呆方式。这样也好,至少这里还可以晒到太阳。
  我也曾试图提议再去广场走走,可是他仿佛好像已经失去新鲜感一样,不再有一点兴趣。他从没说过他的名字,我也没打算问。因为即便是问了他怕是也不会回答吧。
  地理的活我有种帮倒忙的感觉,所以便早些回来给塞特大叔做饭。也顺道回来看看那个人,总觉得放他一个人在屋子里有些不放心。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便看到他躺在院子里的藤椅上小憩。藤椅是我让塞特大叔按照我的说法用藤条做的,总觉得他坐在石凳上保持一个姿势过久会很累一样。他看到藤椅的时候表情有些怔忡,这是他第二个有反应的事物。
  我走过去,捡起滑落在地上的薄毯替他盖好。他侧着身体斜躺在藤椅上,双手轻轻搭在胸口上。我没想到他居然也会有这样孩子气的睡相。
  是不是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因为受尽伤害所以给自己筑起一道高高的城墙,画地为牢。你用你的冷漠和高傲将所有人拒之门外,可是在坚硬外壳下的那颗心却是那么柔弱。
  饭做到一半的时候,塞特大叔便扛着锄头回来了。
  “小裔,在做饭呐?嗯嗯,真香!”
  塞特大叔夸张地吸了几下鼻子,作出一副很喜欢的样子。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藤椅上的那个人已经醒了,微睁着眼睛看我,脸上难得的有了表情,尽管是满脸的不屑。
  空气里弥漫着饭菜烧糊了的味道,我总觉得这画面分外熟悉,或许在藤椅的旁边应该再有一颗老槐树。
  因为太久没有做菜了,我的手艺有些退步。好吧,事实上是很大的退步。饭烧糊了,因为我不会烧火,以前都是青岚帮我的。因为走神豆腐羹煮的有些老了。放调料的时候因为有油溅到手上而把整碟的花椒倒进了豆芽里。诸如此类,这桌菜做的分外曲折和艰难。
  塞特大叔一边夹着盘子里的菜一边夸我做的好吃,而某人则一脸不屑地看着满桌“极具特色”的菜肴。这场面让我觉得很尴尬。
  “我夹了一筷子呛炒豆芽,先在盘子里把花椒抖干净了再放到那个人碗里。
  “你大病初愈要多吃一点才行。”
  我看到他的嘴角微不可察地抽了一下,对于这种结果我很乐见,至少他的脸上不再是麻木的毫无表情了。我用一种很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迟疑了很久才犹豫着拿起筷子夹起碗里的豆芽,慢慢地递到嘴边。那种小心翼翼的样子看的我很难受。又不是毒药干嘛这样啊。
  下颚微微动了几下,细细地咀嚼……
  他突然抬起头来看着我,那种惊愕的表情让我觉得很奇怪,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刚才烧火的时候弄了脏东西在脸上?
  “怎么了?”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拿起筷子去品尝别的菜。我以为他是喜欢我做的菜,心里自是十分高兴,便殷勤地往他碗里夹菜。
  他用一种极其复杂的眼神看着我。
  吃完饭后,塞特大叔又去地里忙活了。我将碗筷收拾了一下,便打算去帮忙。那个人坐在藤椅上注视着我的动作,我总觉得他今天与平时有些不同,便提议他和我一起去地里。
  “最近地里的活比较多,你和我一起去帮忙吧,我们在大叔家住添了这么多麻烦,总应该做些什么的。”
  他从藤椅里抬起头来看我,最后淡淡地吐出一个“好”字。
  我们到索亚河边的滩涂时,人们早已经忙成一片了。这些天大家都在急着收获地里的作物,往年是不需要这样着急的,只是如今局势紧张,索亚的人们已经在做被迫迁徙的准备了。
  那个人站在田间的垄上,望着周围忙碌的人们,神色凝重。塞特大叔正在地里挖一种类似于红薯的作物。
  “过来帮忙吧。”
  我一边拿起箩筐一边说。捡起地上被翻出来的果实,抖干净大块的泥土,我将它们装进背上的筐里。那个人迟疑了一下,也学着我的样子做起来。动作笨拙而缓慢,一看就知道以前没做过这种事。
  对于他今天的变化,我是有些激动的,至少说明他开始慢慢接受外界的事物了。
  因为是夏天,晴天的夜晚总是能看到漫天的繁星。塞特大叔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沉默地抽着烟,我搬了个小凳子在他旁边坐下。
  “大叔有烦心事?”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再悠悠地将烟吐出,即使隔着烟雾我也能感受到他此时正满面愁容。
  “我已经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快六十年了,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步。虽然生活清苦,一个人又无牵无挂,但对这个地方却是充满感情的。没想到到了这个岁数还要离乡背井。”
  他的语速很慢,一字一句地落在我的心上,让我觉得很不好受。很多事情都让我感到无力,我只能沉默着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来。
  从某种程度说这一切都是因我而起的吧。修离,看吧,因为你有多少人要遭受磨难。
  战争仿佛是一触即发的事情,昨天我还和塞特大叔在院子里感慨,今天宸军便打到离索亚最近的城镇了。
  恐慌就像是瘟疫一般迅速在城内蔓延,人们慌乱着匆匆收拾行李朝北迁徙,那边有天狼重镇渔阳,相对来说要安全一些。可是我很担心镇守渔阳的尹文澹是否愿意大开城门接受数目如此之众的难民。
  街上随处可见行色匆匆的人们,他们的脸上都有着同样张皇无助的表情。拖儿带母离乡背井的他们在兵荒马乱的年代如何才能找到安身之所呢?
  我突然感到一股深重的罪恶感。塞特大叔差不多是最后才决定要走的。
  塞特大叔坐在牛车的前面,一边抽着烟一边时不时地甩一鞭子催牛前进。这是我这么久以来见他抽烟最多的一天,我知道他是在舍不得那个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
  那个人端坐在简陋的牛车上闭目养神,那副悠闲的神态与这慌乱的逃亡队伍格格不入。
  我环顾四周,队伍里大多是羸弱的老人和小孩。年轻力壮的男人大多去了战场,或还未归来或已经牺牲了。我们现在途径的地方是一处树木茂密的峡谷,两边都是高山峻岭。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皱紧眉头。却看到旁边那个人睁开了眼睛在环顾周围的环境。他应该也感觉到了吧。我们对视了一眼又很快移开了。
  树木繁茂的峡谷两侧易隐藏伏兵,宸军应该还没有这么快就赶到这里的。在战乱的年代,我的神经总是容易绷紧,而结果往往说明我的预感很正确。
  “冲啊……”
  此起彼伏的声音从树林的四面八方响起,宸军的身影如洪水一般涌来。逃亡的人群顿时一片骚动,人们惊慌地四处逃逸,却很快被涌上来的宸军抓住。嘹亮的号角声响起,人们宛如惊弓之鸟纷纷蹲在原地不敢再动弹。
  因为刚才的慌乱,我们和塞特大叔被人流冲散了。那个人从刚才到现在一直跟在我的身旁,我们也顺应形势地蹲在一辆装着诸多货物的马车旁。
  两军交战,不杀平民。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宸军只是拿着画像挨个盘查每一个索亚的百姓。当然虽然不杀,但以这些年即墨辰的处事方式,被俘虏的平民将会被带回宸国,编为奴籍。
  我握紧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肉里,我知道那幅画像上画的是现在的我。下意识地我抓了一把泥往自己的脸上抹,却看到旁边那个人正做着和我相同的动作。
  我们都楞了一下,随即他眼神复杂地看了我一眼。
  突然号角的声音变了一种调,我知道那是一种军用的仪仗音乐。
  难道是有什么重要的人物来了么?我在心里诽腹。
  渐渐地我听到万马奔腾的声音,地面都在为之震动。在尘土飞扬的世界里,我看到有个身着红衣的男子骑黑马而来,在他的身后是宸国装备最精锐的骑兵。
  那个人的身影越来越近,我慢慢地能看清他的脸,那是一张“惊世骇俗”的脸,之所以用这个词是因为我实在找不到别的什么词来形容他的容貌。一个男人美到这种程度算不算是一种祸害?
  宸军什么时候多了一位这样“特别”的将军?我是从他在军队里所处的位置来判断他的职位的。不知道和即墨辰比起来,他们两个谁更美一些呢?
  即墨辰应该更好看一些吧,不然怎么会被称为天下第一美人呢。他的美应该是那种阴戾中带着霸气的,他的美……
  我突然发现即便我可以找到无数形容词来形容即墨辰的容貌,但却怎么也不能在脑海里勾勒出他的脸来,甚至只是轮廓。
  他到底是什么样子?我怎么可能记不得?越是拼命地想越是记不起来,我抱着头痛欲裂的脑袋蹲在地上。
  “怎么了?”
  那个人难得地透出关心的语气来,可是我却无暇理会。
  突然意识到什么,我蓦地抬起头来。在那个红衣男子的身后飘荡着无数旌旗,每一面旗帜上无一不写着两个字。
  即墨。
  原来如此么?我突然有些想要放肆地大笑。我清晰地记得所发生的每一件事,却记不得那些人的模样。甚至包括他的样子,我看着马上那个英姿勃发的红衣男子,这世上再没有谁可以将这种妖冶的颜色承托地如此淋漓尽致了。
  他扫视着周围的人群,目光犀利而尖刻。而我却在那样的眼神下看到迫切、期待和思念。
  时间仿佛倒退到多年前的渔阳城,我也曾这样躲在人群里,站在他的世界之外看他疯狂的表演。如果我们真是背道而驰的平行轨迹,那么命运又为何要安排我重回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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