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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启程

书籍名:《大收藏家之人面鼓》    作者:红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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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锐手中的鼻烟壶,是一个缩小的花瓶状,椭圆形,顶口和底只有小指头大,而壶身却有半个手心宽。整个鼻烟壶呈棕黑色,两面都阳刻着云龙图案,雕工精美龙似动,云似流。这款鼻烟壶是何锐店中的一件卖品,做工虽然精致却值不了大钱,所以何锐临走时随身带着,以便旅途中做教物,给丁燕讲解。

  何锐把鼻烟壶递给丁燕,说道:“你仔细摸一下这鼻烟壶,质感是否像玉。”

  丁燕依他所言,拿在手里细心的揉搓了一番,然后点了点头。

  “其实这鼻烟壶的用料是野牛角制成的,值不了大钱。触摸的感觉与玉相似,却没有玉那般温润。当你习惯了每一种材料的手感以后,就算不看物品,闭上眼一搓,也能估计到大致的用料。这就是我先前给你讲过的鉴宝‘切’字诀。”

  丁燕抬着头若有所思的说道:“师傅,就算是野牛角用料,也不见得值不了大钱啊。光凭用料的好坏,不看年代与历史文化是不行的吧。”

  “恩,你说的不错。”何锐笑着点点头,对于这个好学好思考的徒弟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我国古代的满、蒙等少数名族确实有用硬木、金属、牛角来制作鼻烟壶,这是因为他们野外生活的时间很长,所以要求鼻烟壶必须坚固耐用,强调实用性。这也是早期鼻烟壶的重要特点,那么在做工和手艺上相对来说就比较粗糙,还会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留下一些划痕、硬伤之类。但你看这款鼻烟壶,雕工精美强调的却是观赏性,那么就不可能是当时出品的,再加上雕工工艺的时代段,所以能推测出这款鼻烟壶是民国时期的东西。顺便说一句,这鼻烟壶的出处与年代,我曾参考了它前一任主人的意见,才得出一个结论的。所以价格嘛,确实值不了大钱,几千块而已。这鉴别的方法,也是我给你说过的‘望’‘闻’‘问’三诀。懂了吗?”

  “懂了。”丁燕笑着点点头,她这一笑,扫尽了平日里的哀伤。在阳光的照射下,何锐几乎能看清她脸上细细的绒毛,令人甚是心动。丁燕把鼻烟壶还给何锐,然后埋头把何锐刚才说的话记录了下来。

  把鼻烟壶揣进口袋,何锐看了看丁燕手中的笔记本,娟秀的字体密密麻麻记录着的全是何锐这几日对她说过的鉴宝知识。何锐点点头,暗想这女孩确实很用功。看来把她带出来转一圈是个不错的决定。

  且说前天何锐决定了带莫渐新南川一行以解决人面鼓的问题后,对于丁燕的去留却犯了难,何锐本想丁燕留在店里,这样忙时可以帮吴立照看一下,不过丁燕却希望能跟在何锐这个师傅的身边。最后何锐还是抵挡不住丁燕恳求的眼神,答应了下来。

  随行的除了丁燕莫渐新以外,还有大东。这是何锐在对沈青凌说起到四川的目的后,沈青凌害怕何锐有什么麻烦,于是一定要大东一起去,沿途好有个照顾。何锐想想也是这个理,先不说找不找得到鼓的主人和未知的麻烦,他也不希望大东一天到晚流连在酒吧里,出外游玩一次也不错。于是把大东也拖进了队伍,四人浩浩荡荡的往四川行去。

  当然,一路的费用归何锐解决,而出门前的一晚他与沈青凌怎样一夜温存,也可略去不谈,反正这时的何锐是神清气爽精神焕发。

  与丁燕的认真不同,对坐的大东和莫渐新又是另一番模样,大东仍旧是一副落魄的浪子造型,用大拇指来回的勾着颚下的短须,自我感觉很有魅力的样子,还时不时的朝漂亮的女乘务员抛个媚眼,或是双眼在丁燕的脸上瞄来瞄去,吓得她一直低着头不敢作声。

  而莫渐新,何锐害怕人面鼓会吓到别人,不准他拿出来,于是莫渐新在几次恶作剧丁燕未果后,只好眯着眼听着mp3,有事没事还会跟着节奏晃荡着脑袋,配上他帅气的长相和略带邪气的笑容很像电视里的韩流明星。

  这两人坐在一起倒是般配,何锐给他们这个组合取名为“大小不良”。

  自动忽略掉“大小不良”,何锐侧过身低着头继续指点丁燕,而这时,却发现眼前黑影一晃,一双浑圆而修长的大腿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何锐把视线慢慢的向上移动,黑纱丝袜紧裹着那双腿,从内向外透出几分白色,黑色的短裙,一双带着黑色手套的手中拿着一个白色的中长款女士皮夹子,自然的挡在腰腹之间。再往上看,是一件紧身黑色的V型无袖上衣承托着她傲人的胸部,外套是纯白色的毛皮坎肩,结合到一起,有种说不出的华贵。

  看着面前这位女人,何锐的心跳猛然加速,似乎有种压抑到窒息的感觉。她的五官如果单看的话,并不美丽,但放在一张脸上,却是如此妩媚。她的唇线挺长一端傲慢的向上扬起,厚嘴唇,鼻梁较长,眉毛略粗,眼角一弯然后向上勾,让人联想到狐狸的眼睛。而她的眼珠又分外的漆黑明亮。一头长卷发随意的向下搭着,好似刚出浴一般,更显妖媚。可以很负责任的说,任何一个男人看到她的样子,都会有征服的冲动。

  这个女人嫣然一笑,“不好意思打扰一下,我刚才听到你们的对话,请问先生是鉴宝专家吗?”她的声音有些低沉而沙哑,带着一种说不出的磁性,而她说话的时候舌尖微微的划过嘴唇,整个动作充满了挑逗。这样一个成熟而性感的美人一下子出现在众人面前,仿佛整个世界的光都集中到了她的身上,至于一旁的丁燕,只能算青涩的酸苹果。

  何锐愣了一下,回答道:“恩,专家算不上,眼界还是有的。”

  那女人笑着看了他一阵,却做出了个惊人的举动,一只手撑着桌子,上身九十度俯了下来,V型领口正好和何锐的视线水平。何锐眼前一花,全身莫名的燥热,连忙红着脸把眼光挪开,这时又听到那沙哑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先生,你看我这条吊坠怎样?”

  何锐这才把眼光放到她胸口那条吊坠上。那是条做工不俗的翡翠树叶吊坠,坠身是两片通透的翡翠,大小有二指宽,两指节长,做成心型树叶的形状,叶面上的平行叶脉栩栩如生,显示出了不俗的雕工,而这么成熟的雕工,应该是清朝以后才出现的。

  两片翡翠树叶随意的挂在一根绿色丝线上,古朴华贵中带着一丝慵懒,更把这女人烘托出一种贵妇的气质。

  由于各方面考虑,何锐不方便用手触摸或者近距离观看,但这些已经足够了,这是条翡翠树叶吊坠,据史料记载,我国年代最早的翡翠出自明朝,而兴盛是在清朝,结合历史与工艺方面,何锐推测这条翡翠树叶吊坠应该是清代出品。

  其实,看一块翡翠的价值,并不全按年代久远来判断,还讲究个“种”、“色”、“水头”。其余的不用考虑,就看那两片翡翠做的树叶,绿中带白,隐隐能看到下面白皙的肌肤,水色极好,是翡翠中的极品。

  何锐红着脸看完那条翡翠树叶吊坠,其间还不由自主的往她领口下偷瞄了几眼,才强压着心跳说到:“黄金易得,翡翠难求。小姐,你这条吊坠价格不菲啊。”

  “是吗?”那女人这才重新站直了身子,口里小声念着,“她还真的没骗我啊,这么贵还真舍得……”

  何锐点点头,“是的,我曾在朋友的古玩店看过一条类似的吊坠,但做工和翡翠的成色都要比小姐这条差一个档次,翡翠的体积方面也要小一些。小姐这条吊坠差不多是这位数的价格……”说着,何锐比了六个指头,然后小声的说,“小姐,财不可露白。”

  “呵呵,你这人真有意思。”那女人捂着嘴,笑得摇曳生姿,眼中闪过一丝骄傲,自信的说:“不管明抢还是暗偷,还从来没有人能从我身上拿走东西。如果真的有那种高手,本小姐就当是赏他的手艺钱。”

  何锐尴尬的说道:“这个……嘿嘿,还是注意点好。”

  “那么,谢谢啦,大鉴宝家。”说完女人朝何锐眨了眨眼,两根手指在红唇上一碰,做了个飞吻的姿势,转身走回自己的座位。何锐这才看清楚,原来那女人就坐在离何锐不远的一处座位,那角度只要稍微一侧身就能两两相望。

  送走了这位美女,何锐的心头一松,那股围绕在他四周的压力也慢慢消散了。美得令人窒息,何锐终于理解到这句话的含义了。尴尬的咳嗽了一声,朝其余三人偷瞄了一眼,却发现他们还如刚才那一般。

  丁燕还是认真的看着笔记本沉思,莫渐新依旧摇头晃脑的,偶尔还会哼出几句歌词。而最不可思议的是大东,脸上居然是一种若无其事的表情,这可奇怪了,如大东般“放荡”的人,居然在美女出现后没有搭讪。看来,只有何锐自己才那么失态。

  “难道是我被大东感染后变得好色了,而他被我感染成正人君子了?”想到这里,何锐忙删除掉这个荒诞的念头。

  梧市离四川不算太远,何锐把首站定在省会成都,坐火车也就十多个小时。为什么要把首站定在成都,何锐是经过多方面考虑的,首先人面鼓的寄送地点是来自四川而且都掌蛮民族泯灭前也是南川活动,其次是成都的古玩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只仅次于北京、上海,其规模之大肯定是梧市月耳巷不能比的,作为收藏鉴宝专家的何锐,怎么能不去走动一番。说不定还能淘得几件好宝贝。

  坐了十几个小时,火车缓缓的驶进成都平原。从车窗想外看去,开始时还能远远的依稀看到一些山峦,而到了最后就是一望无际的田坎和厂房,视野非常开阔,就连远处成都市内的建筑也看得若隐若现,成都平原确实是如此。而四周的温度比梧市时上升了许多,虽然是二三月的天,但穿一件单衣足够了。

  现在已到黄昏,天边的一抹火烧云显得分外美丽,车厢里好多人都歪着头看着这美丽的景色。但何锐却有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在暗地里有一双眼睛在一直注视着他。这感觉从他上车的时候就一直在他心中闪过。刚开始没什么,但经过了那么久,何锐的心里总是有些不舒服。

  何锐起了个半身,在车厢里张望着,希望找到那双一直在暗中注视自己的眼睛,这时大部分人都在望向车外,要找出那人确实是最好的时机。却不想,何锐刚起身,就直直的看到一个女人,正是那个找她鉴定翡翠树叶吊坠的女人。

  此时,那个女人正好也望向何锐。四目相对,她发现何锐也在看她,于是嘴角向上一扬,很妩媚的笑着,看得何锐心头一荡,连忙坐了下来。

  “难道是她一直在看我?”何锐摸了摸下巴,确信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遂不再去思考这个问题,而那个如狐狸般的女人,却给何锐的心里造成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还是少去招惹她为妙。”何锐暗暗的想着。

  等火车停靠到成都火车北站,何锐四人检票出站,已经是晚上八点左右了,天色暗了许多,这时的北站广场,霓虹闪烁光影交织,火车北站外人潮拥挤却又是另一番热闹景象,仿佛在告诉人们,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何锐四人谢绝了好几个想要帮他们提行李介绍住处的说客,径直上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去青华路。”等其余三人坐好,何锐抄着夹生的四川话,对司机师傅说着,并报了个酒店的地址。

  四川的出租车司机和北京的不同,他们很少说话,除了必要的交流以外,就是闷口开车。司机师傅听了何锐的地址,点了点头,发动机车绝尘而去。

  何锐四人却不知道,他们的一系列动作,都落在一双明亮的眼睛里面。直到他们上了车,那双眼睛才稍微放松了些,显出一丝懒散。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那个狐狸般的女人。

  此时,这个女人正坐在北站广场边的一家咖啡厅里,她拿起手机,熟练的按了一串号码,等那边有了回应,她才慢悠悠的说道:“他们都到了,恩,一路上没什么……你确定他们住那里?好吧,如果让本小姐走冤枉路的话,你就等着吧。”

  本想挂电话,那女人忽然又说道:“听那何大鉴宝家说,你送我的这串吊坠价格不菲哦,呵呵,你还真是舍得花大价钱啊。我可告诉你,他个不折不扣色狼哦,今天瞄了人家胸口好几眼,莫非你和他……”电话那头好像传来一阵骂声,震得女人猛地皱了下眉头,慌忙把手机从耳边拿开。

  等了好久,才软言细语的说:“哎呀,我这不是开玩笑的嘛……其实我是看上另外一个啦,他,好像叫大东对吧,呵呵……”电话那头的骂声更加尖锐了,女人顽皮的笑了,把电话一合,生生的掐断了那头的骂声,懒洋洋的伸了个腰,对服务员说道,“麻烦结账。”

  “去哪里呢?恩……先休息还是先去吃顿好的呢?”那狐狸般的女人舔了舔嘴唇,对司机笑着说道:“司机大哥,你先开出站再说。”她刚关上车门,却从车窗外发现,在不远处的站台口闪过一道身影。她的脸上掠过一丝玩味的笑,“又来了一个,还真热闹啊……”

  且说何锐这头,已经到达了目的地青华路,青华路在城西的一、二环路之间,离杜甫草堂和送仙桥古玩市场很近,何锐以前来过几次成都,知道这附近有处不错的酒店,于是把下榻点定在了这里。开了三个房间,大东和丁燕一间,何锐和莫渐新一间。这是害怕莫渐新又会出点什么症状,才这样行事。

  安排好房间把行李放下,何锐已经饥肠辘辘了,而莫渐新早已捂着肚子撒泼喊饿,于是何锐把其余两人聚到一起,四人打了个车朝西南方向驶去。

  西南方向的玉林区是一个美食的聚集点,而来了成都,第一个吃的肯定正宗火锅,何锐曾在玉林中路的一家叫做“老码头”的火锅店吃过,各方面都不错,便把四人带到了这里。四人到达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而这家火锅店生意特别兴旺,在这个时间还是人满为患,以至于门口都还有好多顾客在等着。

  火锅店的老板很会做生意,在门口摆上一排干净的硬木板凳,送上热茶水,然后逐个为门口等待的顾客发烟递餐牌。这样的服务让人无话可说,再加上从店里不时飘出的麻辣香味更是引人口舌生津,即便如莫渐新这种饿鬼投胎之流,也不舍就此离去,只能强咽着口水耐心等待。

  还好等待的时间不算太久,何锐和大东一边抽烟一边闲聊,一支烟刚抽完就等到了他们,服务员把四人领进店里,店面很大也很整洁,一眼望去都是整整齐齐的,而餐桌板凳都是清一色的木制,更添了一种古色古香的韵味。每张桌子上都摆了个油锅,热气腾腾的冒着白烟,顾客们都穿得很薄,他们红着脸吃着食物,其间还不停的擦着汗。

  等四人坐好,服务员已经摆上一口铜锅,澄黄色的锅里是大红色的油汤,随着锅底温度的上升,里面的牛油慢慢化开,通红的灯笼辣椒和花椒颗粒浮上汤面,立刻散发出一股麻辣的香味,嗅得人食指大动。随意夹起一筷薄薄的生肉,在油汤里晃荡几个来回,沾上香油放进嘴里,还未满足口舌的贪婪,却已经滑进了食道,麻、辣、鲜、香、烫百味丛生。

  不需要等谁发号施令,四人早已挡不住美食的诱惑,大吃特吃起来。

  “嚓”大东眯着醉眼用大拇指起开酒瓶,仰起头嘴对瓶口豪迈的喝了起来,一直喝了半瓶这才放下,一抹嘴长长的舒了口气。冰冻过的啤酒流进胃里,如同在火红的铁块上泼了漂冷水,激起一阵烟雾,爽得大东直呼痛快。

  丁燕这小女生倒是对这里的特色菜香菜丸子情有独钟,却也保持着小女生的矜持,小嘴微张不时的呼出热气,唇红齿白更加明显。她不时的擦着额头的汗珠,那张圆脸红得像熟透了的苹果,愈发诱人。

  相比之下莫渐新就显得不堪了,这小子好像和食物有仇似的,两眼圆瞪着汤锅里的食物,还鼓着腮帮子一直往嘴里送。嘴巴胡乱的动了几下便囫囵的吞了下去,嘴巴是适应了,但食道还未适应食物的温度,从喉管一路烫到心口,烫得他两眼含泪直吐舌头,抓起冰冻饮料大灌起来。稍微疏解过后,又发起下一轮攻势。

  “小莫子,你慢点儿吃当心噎着。又没人和你抢……”何锐皱着眉招呼道,然后又问大东,“怎样,这一趟没来错吧?”

  大东眯着醉眼仰头思考了半晌,才吃吃的说道:“美食,美酒,还有美女。好地方啊,就看东哥我怎样发挥了,哈哈……”

  “额……”何锐的嘴角不经意的抽了抽,不再和这自以为是的“情圣”搭话,把视线放到了一旁,没想到却看见了一张有些熟悉的脸——那个狐狸般的女人。

  “如果,这也叫缘分……”何锐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有些加速,那女人正好坐在离他有三个餐桌的位置,左手枕腮,右手拿杯,一个人面带桃红的喝着酒。因为店里温度的原因,她的毛皮坎肩脱了下来,露出白里透红的香肩,别样的妩媚。而那串昂贵的翡翠树叶吊坠挂在她如象牙般的玉颈上,虽然不时闪着光,以显其华贵,但也难免成为主人的陪衬,如此而已。

  她动了动,好像注意到有人在看她,一双媚人的狐狸眼慢慢的移动,最终停留在何锐的脸上。看见是何锐,她抿抿嘴,朝何锐微微举了举杯,何锐愣了一下,不好意思的回礼,然后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这才尴尬的把眼光放到别处,不敢再看她。

  女人喝了口酒,嘴角向上一扬,露出迷人的酒窝,自言自语的说着:“这还真的是巧合啊,居然在这里还碰到你,那就别怪我不放过你了……”

  等到大东三人吃好了,何锐去柜台结账的时候,却发现那狐狸般的女人也在柜台那里,不过状态好像有些不妙,她扶着柜台,垂着头一偏一倒的慢慢走着。何锐本想去扶她一把,但又考虑到两人也不是很熟,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快速的结完帐,转身朝大门外走去。

  却不想,何锐刚迈出一步,一个软软的身体就向他压了过来,这让他差点差点站不住脚,等他站稳,一只白玉般的手已经搭在了他的肩膀上。却是那个女人一下子没站稳,正好压在了他身侧。

  “那个,小姐你没事吧。”手肘传来那柔软的感觉,这让何锐的心里有些七上八下。

  那女人抬了下头,看到是何锐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没事。大鉴宝家,我们又见面了。”

  “那,你还能走吗?”这女人虽然漂亮,何锐却不想惹上这样的麻烦,便僵直在原地像根木头般一动也不敢动。

  “没关系,我自己能走的。”说完,女人摆了摆手,重新站直了,还是一偏一倒的朝店门外走去,但没跨出两步就摇摇欲坠,好不容易扶着门柱,又回过头向何锐看来,眼中闪过一丝求助。

  何锐看了大东一眼,后者却装作和他没关系似的,眼角带笑的瞄了瞄何锐,最可恶的是,他还不失时机吹了几声口哨,气得何锐头顶升烟。而丁燕和莫渐新早已走出店门了,没看都身后发生的事。

  何锐叹了口气,皱着眉头上前把那女人扶住说,“小姐,我还是送你出去坐车吧,那个……你到哪里?”

  女人看了何锐一眼,她的眼中仿似淌着一汪清水,波光闪动甚是迷人,口齿微开呼出一丝酒气混合着类似兰花的香味,用她那略带沙哑却富有磁性的声音说:“看来真的走不了路了,麻烦先生扶我一下,我住在青华路……”

  那女人口中的地点正好是何锐他们下榻的酒店,何锐四人住的三楼,她住在五楼。这却是巧得不能再巧了。于是何锐只能“责无旁贷”的把她送回住处。

  再说那女人,可能她真的喝了不少,刚坐上车她就已经四肢无力了,一直靠着何锐,那软弱无骨的身体和光滑的肌肤就一直在何锐身上蹭来蹭去。这本是每一个男人都希望的事,但这时的何锐却有苦说不出。连连回避着大东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心中一直念叨着“不能对不起沈青凌”之类的话,摆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生害怕被大东这未来表舅子发现到什么不妥,而引发家庭内部战争。

  好不容易把那女人送回了房间,她却也不知道是清醒还是更加迷糊了,她的身体仿佛粘到了何锐的身上,一双手如蟒蛇般死死的缠着他的脖子,两眼眯成很细的缝隙,喉咙里不时传来轻声的呢哝,嘴唇微张喷出类似兰花香,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把何锐羞得耳根通红,用力扳开她的双手,把她扔到床上,然后夺门而逃。

  却不知,何锐刚跑出去,那女人就翻身而起,完全没有刚才那副迷醉的样子。傲慢的嘴唇向上一翘,“原来还不是色狼啊……不知道是你的不幸还是我的不幸?”

  说话间,她慢慢的转动着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如果细心的话就会看到,在那戒指的内侧有突出一根细针,在月光的照耀下,闪动着一丝不知名的光芒……

  再回到何锐这头,被那女人吓出门后,连背心都是汗水,虽然有些遗憾但他还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人。出门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大东房里和他闲聊了一阵,以示自己的清白,但大东却是两眼满带笑意的看着何锐,摆出一副你我心里明白的样子。

  在大东房里抽了支烟,何锐便匆忙的赶回了房间,这是害怕莫渐新一个人留在房里不是道又会出点什么事。结果等何锐回房一看,小莫子早已睡熟了,怀里依旧抱着那人面鼓,看得何锐一阵心寒。

  “……嗯,想你,一路上都很顺利,你也早点休息吧。”何锐躺在床上心中闪过一丝温暖,然后挂掉电话。临出门前沈青凌曾叮嘱他每天都要打电话报平安,虽然只是简短的问候几句,却也蕴含着说不出的浓情蜜意。

  刚挂上电话,何锐心中一动,翻出一个不常打的号码,接通以后,还是只听到系统冷冷的声音“您所拨打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他叹了口气,才把电话放下,和着衣服躺在床上,直到一股淡淡的睡意袭来……

  但何锐却不知道,等他熟睡了以后,原本睡着了的莫渐新两眼一睁,悄悄的从床上坐了起来,侧耳听到何锐轻微的鼾声,确定他已经熟睡了,脸上顿时露出一种异样的笑容。然后,他居然把人面鼓上的那张脸皮,戴到了自己的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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