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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莫尔格街凶杀案

书籍名:《爱伦·坡探案集》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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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马斯·布朗爵士

  我们所谓的“分析”能力,其实这种才智是非常不靠谱的。我们对分析力的评价,只是根据其效果而已。我们知道,若是具有得天独厚的分析能力的人,总是会感到这是其乐无穷的源泉。人力士喜欢炫耀自己的臂力,嗜好锻炼肌肉之类的运动;具有分析能力的人就喜欢解丌任何疑难的脑力难题。只要能发挥他的才能,即使再琐碎的小事,他也能感到津津有味。他偏爱猜谜解题,琢磨人书。凡是解丌一道难题,都无不显示出他的聪明程度,这在平席之徒看来似乎小可思议。他用分析方法的精髓取得的成就,的确有些伞凭直觉的味道。如果精通数学,这种解决疑难问题的才能或许格外高强,最好是精通高等教学,即所谓解析。掌握解析似乎是最理想的了,只是因为它运用逆算法,所以才称为解析。可是计算本来并不等于分析。比方说,下象棋的人并不在分析上下工夫,只在计算上费心机。因此,一般人认为的下象棋有益身心的说法是不对的。

  现在,我并不是在写论文,只不过在一篇多少有点离奇的故事前面,先写下一段杂乱无章的意见作为开场白而已。我要趁机声明一下,较高的思考能力用在看不出什么花样的跳棋上,比用在苦心推敲的象棋上,更显得见效和有用。

  象棋可以说是一门艺术,每一个棋子都有它自己稀奇古怪的走法,都有变化无常的妙用。象棋不过复杂罢了,却往往被人误以为深奥。下象棋务须聚精会神,如果稍有松懈,疏忽一步,势必损兵折将,败下阵来。象棋的走法,不仅五花八门,而且错综复杂,于是疏忽的可能性也就增多,十回倒有九回,赢家总是精神集中的棋手,而不是比较聪明的棋手。相反,跳棋这门游戏缺少变化,走法死板,疏漏的可能性少得多,因此相比之下,他用不着全神贯注,双方棋手相遇,只要聪明一点的就保管不会输。说得更加具体一点,不妨假定有一局跳棋,大家只剩下四个王棋,当然没什么疏忽之处了。这样,如果双方旗鼓相当,只有善于动脑筋,步步推敲棋法,才能取胜。有分析能力的人碰到毫无对策的情况,总是专心研究对方的思想,设身处地地去揣摩一番,这样常常能一眼看出唯一的招数。有时候虽然这一个招数看起来简单又可笑,但引诱对方忙中失算,铸成大错还就凭着这一招。

  惠斯特牌戏向来以培养人的计算能力而闻名于世。我们知道,凡是智力出众的人,显然沉湎此道,感到其乐无穷而不愿下象棋,认为象棋有点无聊。不用说,绝对找不出第二种同样性质的游戏,需要这样大大发挥分析能力的。世上象棋下得出色的人,至多只是在象棋方面有专长罢了;可是精通惠斯特牌戏,就能在一切比较重大的钩心斗角的场合取胜。我说精通,就是说熟谙这门玩意,包括通晓一切取得合法优势的窍门。这种窍门不但五花八门,多种多样,而且往往就在心灵深处,一般人根本无从了解。留神观察的人,记忆力必定强;所以专心致志下象棋的人,玩起惠斯特牌游戏准会非常出色。而且,惠斯特牌戏谱中,根据纯粹的牌戏技巧制定的规则通俗易懂。

  通常人们认为精于此道的,必须具备过目不忘和根据“本本”行事这两个条件。不过碰到规则范围里没有的情况,倒恰恰看得出具有分析能力的人的牌技了。他悄悄做了不少观察和推论,说不定他的牌友也在这么做。双方对敌情了解的深浅之分,与其说决定于推论的正误,还不如说决定于观察能力的高低。必须掌握如何观察这门学问,玩牌的人绝不是只顾自己打牌,也不是因为只求赢牌,就不分神推断局外的事。他打量搭档的脸色,仔细跟对手的脸色一一比较。他估计每个人执牌的顺序,还根据分到王牌和大牌的人种种不同的眼色,算计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一面打牌,一面察言观色,看人家的脸色是得意还是懊恼,是自信还是惊讶。从对方种种不同的表情中收集思考的资料,根据对方把赢得的牌收起来时的神态,揣测赢了这一次牌的人能不能再赢一次同花牌。根据对方摊牌的神情,辨认出这是声东击西,掩人耳目。

  凡是对方随便提到一个字,脱口说出一句话,偶然掉下一张牌,不巧翻开一张牌并且赶紧掩饰时那副焦急不安或漫不经心的神情;计算赢了几张牌,这几张牌的布局,对方是窘迫还是犹豫,是焦急还是惶恐——凡此种种,都逃不过他那类似直觉的观察,这些蛛丝马迹就如同向他提供了真实情况。打个两三圈牌,他就完全掌握各家手里有些什么牌了。从此刻开始就胸有成竹,每副牌都打得很准,就如同看到同局各家手里的牌都明放在桌面上似的。

  然而,绝不能认为分析能力就是单纯的足智多谋,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势必足智多谋,可是足智多谋的人往往格外不善分析。足智多谋通常从推定能力或归纳能力中表现出来,骨相学家把推定能力和归纳能力归诸于一种独立的器官,认为这是原始的能力,我以为这是完全错误的。从智力完全与白痴无异的人身上往往能看得出这种原始能力,因此引起了心理学作者的普遍注意。足智多谋和分析能力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的差别还要大,不过两者的性质显然非常相似。实际上不难看出,聪明的人善于幻想,而真正富有想象力的人必定爱好分析。

  大家看了下面这段故事之后,多少可以当作上文那番议论的注解。

  18××年,春夏两季期间我住在巴黎,在那个时候结识了当地一位名叫西·奥古斯特·杜宾的法国少爷。这位公子哥儿出身富贵——确实是名门子弟,不料命途多舛,就此沦为贫困,以致意志消沉,不思发愤图强,也无意重整家业。多亏债主留情,他才照旧承袭祖上一点薄产。靠此薄产,他精打细算,勉强维持温饱,倒也别无奢求。说真的,看书是他唯一的享受,何况在巴黎,要看书是再方便不过了。我们初次见面是在蒙玛特街一家冷僻的图书馆里。两人凑巧都在找寻同一部珍贵的奇书,交往就此逐渐密切起来。一回生,两回熟。他推心置腹地把一段家史详详细细告诉我,我听得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起自己,总是把心里话兜底倒出。我惊讶于他的博览群书,尤其是他那天马行空且生动活跃的想象力,更让人由衷赞叹。

  当时我在巴黎寻找自己急需的东西,因此与这样一个人交往对我来说简直就是无价之宝。我老老实实地对他吐露了这份心情,最后终于谈妥,我在巴黎周转期间,跟他住在一起。我的经济状况多少比他富裕,他同意由我出钱在市郊圣杰曼区租下一幢年久失修的公馆。这座房子地处偏僻,式样古怪,摇摇欲坠,相传是凶宅,荒废已久,我们对这种迷信并不深究,径自把屋子布置得正巧配合两人共有的那种古怪的消沉情绪。如果世人晓得我们在这地方的日常生活,准会把我们看作疯子——也许只看作不害人的疯子。我们完全过着隐居生活,不接待任何来客。我对以前的朋友自然都严守秘密,并没把隐居的地点告诉他们。在巴黎,杜宾是个默默无闻的人,基本上没人认识他。所以我们俩相依为命,就这样孤独地过着日子。

  我的朋友有一个怪癖,就是被深夜的魅力所迷,十分钟爱黑夜。我不知道除了可以称作怪癖,还能称作什么呢?我暗中也不由得染上这个怪癖,像染上他的其他种种怪癖一样,我狂放不羁地沉溺于他那突发的奇想中。夜神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可我们有办法把夜神请进屋内。天刚破晓,我们就把这座古老府邸的大百叶窗统统关上,点上一对小蜡烛,加上浓烈的香料,只投射出阴森森的幽幽微光。凭借这些微光,我们就沉湎在梦想里——看书,写字,谈心。等到时钟报告真正的黑夜来临,我们才臂挽臂地溜到大街小巷,或者继续日间的话题,或者到处游荡,走得老远老远,逛到深更半夜。在人烟稠密的城里,闪闪灯火和幢幢黑影中,寻求精神上的无穷刺激,不过这种精神刺激只有默默观察才能体会得到。

  尽管我知道杜宾有着特殊的分析能力,这从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中就能看得出。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对他的分析能力还是不由得另眼相看,心悦诚服。看他的模样仿佛也巴不得露一手玩玩——如果不全是卖弄的话——他毫不含糊地老实承认其中自有乐趣。他轻声嘻嘻笑着,对我吹嘘说,大多数人跟他比起来,都是玻璃心肝,一看就透,他对我的心思真是了如指掌,常常当场拿出这种惊人的根据,证明他说的一点不假。这时他态度冷漠,茫然若失,眼神毫无表情,他的嗓子素来是洪亮的男高音,竟提到了最高音,要不是发音有条不紊,咬字一清二楚,听起来真当他在发火呢。看着如此模样的杜宾,我不由自主地会想到一个有关双重心的古老学说,心里总是在琢磨着兼有丰富想象力和分析解决能力的杜宾。

  看了这一段,请别当我是在详细讲述什么神秘故事,或者写什么传奇小说。我笔底描写的有关杜宾的一切事情,只不过是激动心理或者是病态心理的结果。可是要说明他在这时期谈话的特征,最好还是举个例子。

  有一天深夜,我们闲逛着走到了皇宫附近的一条又脏又长的街道上。两人明明都在想心事,谁都一言不发,少说也有十五分钟。冷不防,杜宾开口说了这么一番话:“他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那倒不假,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那还用说吗。”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原来正全神贯注地想着心事,所以根本就没注意杜宾的话,竟会跟我想的如此出奇地不谋而合,他一下就说中了我的心思。等我转过神来,才不由得大吃一惊。

  “杜宾,”我正色道,“这可把我弄糊涂了。不瞒你说,我真是不胜惊讶,简直信不过自己的耳朵。你怎会晓得我正在想……”说到这儿我住了口,我想看看他到底是不是果真知道我在想谁。

  “……想桑蒂伊,”他说,“干吗不往下说?你刚才心里不是在想,他个子矮,不配演悲剧吗?”不得不承认,这正是我刚才心里想着的一个问题。桑蒂伊原是圣丹尼斯街的一个皮匠,后来他成了一个戏迷,曾经粉墨登场,演过克雷比荣悲剧中的泽克西斯一角,谁知卖力演出的结果反而博得了一阵冷嘲热讽。

  “请你千万别卖关子,”我失声叫道,“说说你有什么神机妙算,竟然能看透我心眼里在想这件事。”老实说,我拼命掩盖,但还是免不了流露出惊讶的神色。

  “看到卖水果的,你就不由得想到这个修鞋的个子太矮,不配演泽克西斯和诸如此类的角色。”我朋友答道。

  “卖水果的!——这话可太奇怪了——我不认识什么卖水果的。”

  “刚才我们走到这条街上,不是有个人迎面向你闯来吗——大概是十五分钟以前的事吧。”我这才想起来,刚才从西小街走到这条大街上,的确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一大篓苹果,冷不防走过来,差点没把我撞倒。可是我实在弄不懂,这跟桑蒂伊有什么关系呢?

  杜宾的脸上丝毫没有显示出吹牛的神色。他说:“回头我再讲给你听,一讲你就会完全明白了,咱们先回顾一下我跟你说话那工夫,一直到碰到那卖水果的为止,你心里想些什么吧。你一连串思想活动中主要几个环节是这样的——桑蒂伊,猎户星座,尼古斯博士,伊壁鸠鲁,石头切割术,街上的石头,那个卖水果的。”

  有时候,人们在生活中喜欢回顾自己刚才的思路,有时候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一下子想到这上面来的。细细玩味一下往往回味无穷;头一回尝试的人,眼看开头想起的事和最后想到的事之间竟然南辕北辙,毫不相干,难免感到惊讶。我听到杜宾刚才那番话,而且不得不承认他说的话句句是真,心里那份惊讶甭提有多大了,好奇他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

  他接着刚才的话继续往下说:“要是没记错的话,咱们刚才走出西小街之前,一直在谈马。这是咱们谈论的最后一个话题。一拐进这条街,凑巧有个卖水果的,头上顶着个大篓子,匆匆走过咱们身边,那儿的人行道正在修理,堆了一堆石头,他把你撞到石头上。你踩到一块松落的石头,绊了一跤,脚脖子稍微扭了下,看模样你生了气,绷着个脸,嘴里嘀咕了几句,回头看看那块石头,就不声不响地走了,我对你这种举动并没特别留神,不过近来,我生活里总少不了观察。你眼睛一直盯着地上——两眼冒火地朝人行道上的坑洼和车印看,所以我知道你还在想着石头。等走到那条叫作拉玛丁的小胡同,你才流露出笑容。我看见你嘴唇掀了掀,就深信你嘀咕的是石头切割术,这个词儿,因为胡同里早就铺上了牢牢叠住的石块,这词儿用在这种铺路法上很别扭。我知道你既然暗自说到了‘石头切割术’这一个词儿,自然就会联想到原子,因此就会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再说不久前咱们才讨论过这个问题,我对你提起过,那位有名的希腊人提出了一些奇特的含糊猜测,谁知竟鬼使神差地跟后世证实宇宙进化的星云学说不谋而合。我这么一想,就觉得你势必会抬眼望望猎户星座的大星云,心里的确也巴不得你这么做。你真的抬眼看了,我这才拿准我对你的思路一步都没摸错。昨天《博物馆报》上发表了一篇恶意讽刺桑蒂伊的长篇大论,在那篇文章里,作者用了可耻的冷言冷语,挖苦这个皮匠,说他穿上厚底戏靴,就改了姓名,还引了我们常提到的一句拉丁诗句。我说的就是这句——第一个字母不发原来的音。我曾经告诉你这句诗说的是猎户星座,从前写作猎户星宿,我跟你还挖苦过这种解释呢,我知道你不会忘掉。因此,你决不会不从猎户星座联想到桑蒂伊。看到你嘴边掠过的那种微笑,就知道你一定联想到了。你想到那倒霉的皮匠给你开了刀,之前你一直弓着腰走着,可这会儿却看见你挺直了腰板。因此就拿准你想到了桑蒂伊个子矮小。这时我便打断你的思路,说桑蒂伊那人实在是个非常矮小的家伙,可是到杂技场去演出还不错。”

  这件事过后没多久,我们正翻着《论坛报》晚刊,看到下面一段新闻,不由得给吸引住了。

  离奇血案——今晨三时左右,圣罗克区居民的好梦被一阵凄厉的尖叫声惊醒。听上去,这阵声音是莫格尔街一幢房子的四楼传出来的。据称这幢房子由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卡米耶·列士巴奈小姐独家居住。本来大家打算开门进去,谁知竟是白忙一阵,耽误了片刻,只得用铁棍撬开大门。于是,八九个邻人便在两名警察的陪同下,一齐进入房内,此时喊声已停。但正当大家奔上头一层楼梯,又听得两三个人发火争吵的粗野声音从楼上传下来。奔上第二层楼梯,这声音也哑了,一切寂然无声。大家便分头搜寻,赶紧逐间查看。搜到四楼一间房门反锁的大后房,大家便推门闯入,房里的景象真是惨不忍睹。在场的所有人都大惊失色,胆小的早就被吓得魂飞魄散了。

  房内所有的东西都凌乱不堪,家具全遭捣毁,被散弃一地。房内仅有一个床架,床垫早已拖开,扔在当中地板上。有把血污斑斑的剃刀搁在一张椅子上。壁炉上有两三大把花白的长头发,也溅满鲜血,仿佛是给连根拔起似的。地板上找到四枚拿破仑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小号的白铜茶匙,两个钱袋,装了约莫四千枚金法郎,房内一角有只五斗橱,抽屉全都拉了开来,分明给搜劫过了,不过许多东西照旧放在里头。在床垫底下(不是床架下)找到一只小铁箱。铁箱开着,钥匙还插在门上。里面只有几封旧信,还有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房里连列士巴奈太太的影子都看不见,只有壁炉里发现特别多的煤灰,大家便将烟囱搜查一下,说来可怕,竟拖出了女儿的尸体,原来给人倒栽葱从这个狭窄的烟囱管里硬塞上去一大截,尸体还没凉呢。仔细一看,只见身上有不少擦伤的地方,很显然是被硬塞进烟囱时擦破的。女儿脸部有很多地方被严重抓伤,喉部有明显的深黑色瘀伤,还有深深的指甲印,看上去是给扼死的。

  大家将整幢房子上上下下的搜查了一遍,并没再发现什么,便走到屋后一个铺砖的小院子里,只见院子里扔着老太太的尸首,喉部完全给割断了,大家刚想扶起尸首,头便掉落。尸身和头部全给割得血肉模糊——尸身尤其惨不忍睹,简直不复人形。

  本报认为,截至目前,这件令人发指的疑案依然毫无线索可言。

  第二天,报上又刊登了这么一段详情报道:“莫格尔街惨剧——据悉,与该项迷离扑朔、骇人听闻事件的有关人士,均经传讯。”(在法国,“事件”这个词儿还没有我们现在看来的含意那么轻率。)然而,传讯结果,仍未为本案提供任何线索。兹将全部重要供词摘引如下:

  宝兰·迪布尔,职业:洗衣妇。供称认识死者母女已有三年,三年内,一直为她们洗衣服。老太太和女儿似乎很和睦,可以说母慈女孝。工钱给的不少,说不出她们的生活方式和来源,列太太大概靠算命为生。每次取送衣服,总不见屋里有人,肯定她们家不雇佣人。看来整幢房子只有四楼摆放着家具。

  皮埃尔·莫罗,职业:烟商。供称将近四年以来,列太太一贯向他零买烟草和鼻烟。他生在这一带地方,一向住在当地。死者和她女儿在发现尸首的那幢房子里住了六年多。房子原来住着一个珠宝商,他将楼上房间分租给形形色色的人。房子原来是列士巴奈太太的产业,因房客如此糟蹋房屋,她大为不满,便亲自搬进去住,不肯再出租,老太太稚气十足。六年以来,证人只见过她女儿五六回。母女完全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据说有钱。听街坊说列士巴奈太太是算命的,但他不信。除了老太太和她女儿,就只有脚夫来过一两回,还有个大夫来过八九回,此外从没见过有谁进屋。其他不少人,都是街坊,供词大致相仿。据说并无一人经常出入她们大门。不知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有无亲友在世。房子正面的百叶窗难得打开。后面的百叶窗一向关着,只有四楼的大后房开着窗。房子倒是一幢年代不算久的好房子。

  伊西陀尔·米塞,职业:警察。供称清晨三点光景,人家请他到那幢房子去,只见门前有二三十个人,正在设法推门进去。最后总算用刺刀撬开了门——不是用铁棍。不花什么力气就把门打开了,因为这是双扇门或折门,上下都没有门闩。喊声一阵阵传了出来。门一撬开,才突然哑寂。好像是什么人,说不定不止一个,不胜痛苦地哀叫——声音又响又长,不是又短又急。证人领头上楼,走到头一层楼梯口,就听得有两个人大声争吵的声音——一个粗声粗气,另一个尖声尖气——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他的话还听得清几个字,肯定不是女人的声音。听得清说的是‘真该死’和‘活见鬼’。尖声尖气的那个是外国人,不能肯定到底是男是女,听不清在说什么,不过想来是西班牙话。至于证人对室内情况和尸首惨状的供述与昨日本报所载相同。

  亨利·迪伐尔,职业:银匠。作为死者的邻居,供称随着头一批人进屋。所供与米塞大致一样。他们一闯进大门,马上再锁上门,不准闲人进来,尽管深更半夜,门外照样一下子就挤满了闲人。证人认为尖声尖气的那个是意大利人,肯定不是法国人。不敢说准是男人的声音,恐怕是女人的声音。证人不懂意大利话,听不清说的字眼,不过听腔调,相信说话的是个意大利人。他认识列士巴奈太太和她女儿,肯定尖声尖气的声音根本不是死者的,因为他经常跟她们母女谈话。

  奥丹海·梅尔,职业:饭店老板。这位证人自愿前来作证,不会说法国话,通过翻译受讯,原籍阿姆斯特丹。路过那屋子时,里面正在喊救命,接连喊了好几分钟,大概有十分钟。声音又长又响——阴森可怕,凄厉万分。据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所供各点与上述证人供词相符,唯有一点不同。肯定尖声尖气的那个是男人——是法国人,听不清说的是什么字眼。那声音又响又急,乱七八糟,说话时分明又气又怕。那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还不如说是刺耳更加贴切,根本不能称作尖声尖气。粗声粗气的那人一再说着‘真该死’‘活见鬼’这两句词儿,还说过一句‘天哪’。

  茹尔·米尼亚尔,职业:银行家。德洛雷纳街米尼亚尔父子银行的老板,是老米尼亚尔。列士巴奈太太有些财产,八年前的某个春天,列太太在他银行里开了个户头。她经常存些小笔款子。一直没取,临死前三天,她才亲自将四千法郎款子全部提清。这笔钱付的是金币,由一个职员送到她家。

  阿道夫·勒·本,职业:米尼亚尔父子银行职员。供称那一天的正午光景,他拿了四千法郎的金币,装成两袋,陪同列士巴奈太太,送到她府上。大门一开,列小姐就走出来,从他手里接过一袋金币,老太太便把另一袋接过去。他鞠了个躬,就告辞了。当时不见街上有人,这是条小街——非常冷僻。

  威廉·伯德,职业:裁缝。供称随着大家一起进屋,是英国人,在巴黎住了两年。随着头一批人跑上楼,听见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可现在记不全了。清清楚楚地听见说‘真该死’和‘天啊’。那时刻还听见一阵声音,好像几个人在厮打——一种抓拧扭打的声音。尖声尖气的声音很响——比粗声粗气的响,肯定不是英国人的声音,听起来大概是女人的声音,并且是德国人的声音。因为证人不懂德国语。

  上述四名证人又经传讯,供称这伙人搜到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时,只见房门反锁。一切都寂然无声——没听见呻吟,也没听见任何声音。闯进门一看,杳无一人。寝室前后窗子全都关着,而且里边闩得严严密密。前房和后房当中的房门也关着,但没锁上。通向过道的前房房门锁着,钥匙插在里头。四楼,屋子正面,过道尽头,有间小房间,房门半开半掩。里面堆满旧床、箱篓等等杂物。这些东西都经过仔细搬移和搜查。这幢房子每一寸地方都经过细细搜查,所有烟囱也上上下下打扫过。这幢房子有四层楼,上面还有顶楼(又称阁楼)。屋顶上有扇天窗,钉得严严密密,看上去多年没开过。房门是花了不少力气才打开的。从听到吵架声音到闯进房门,这段时间有多久,四个证人各有各的说法。有的说三分钟,有的说五分钟。

  “阿丰索·迦西奥,职业为殡仪馆老板。供称住在莫格尔街上,原籍西班牙。随着大家一起进屋,并没上楼,生来胆小,唯恐吓出毛病。听到吵架的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不清说什么。虽然不懂英语,但根据说话腔调判断,尖声尖气的那个肯定是英国人。阿尔贝托·蒙塔尼,职业为糖果店老板。供称随着头一批人上楼。听见那几种声音,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听得出几个字眼,说话的人听来是在劝告。听不清尖声尖气的那个说些什么话,说得又快又乱。认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供述与一般情况相符。证人是意大利人,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

  几名证人又经传讯,都一致证明四楼各个房间的烟囱都很窄小,容不下一个人出入。打扫烟囱用的是圆筒形的扫帚,就是扫烟囱人用的那种。用这种扫帚把房子里所有烟囱管全都上下打通。列士巴奈小姐的尸体牢牢嵌在烟囱里,四五个人一齐使劲才拖出来。房子里没有后楼梯,大家上楼时,没人可以趁此溜下楼。

  “保罗·迪马,职业为医生。供称拂晓光景,被请去验尸。当时两个尸体停放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那间寝室里,横在床架的布棚子上。列士巴奈小姐的尸首瘀伤累累,擦伤地方甚多。这些现象足以说明死者其实是给硬塞进去的。喉部伤势严重。颌下还有几道深深抓伤的印子,还有一连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死者腹部完全变了色,眼珠突出,舌头有一部分咬穿了,心窝上发现一大块瘀伤,分明是膝盖压的。据迪马先生认为,列士巴奈小姐显然是被扼死,凶手人数不明。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支离破碎。右腿和右臂的骨头多少有点压碎,左胫骨碎得厉害,左肋骨也全都如此。尸首遍体都是严重瘀伤,完全变了色,不知这些伤痕从何而来。只有碰到一个力大无比的壮汉,猛力挥舞大木棒或粗铁棍,要不就是抡起一把椅子或任何又大又沉又钝的凶器,才会把人揍成这样。女人使用任何凶器,都打不出这么重的伤痕来。证人看见时,死者已经身首异处,而且头颅碎得厉害。喉部分明为锋利凶器所割断,他推测可能是剃刀。亚历山大·艾蒂安,职业为外科医生,和迪马医生一起被请去验尸。所述与迪马医生供词及意见相符。”

  虽然还传讯了其他几个证人,但并未再获重要线索。这件血案,就其种种细节而论,实在扑朔迷离,错综复杂。警察当局根本茫无头绪——这种案子实在千载难逢。本案连一点蛛丝马迹都找不到。如果真是件凶杀案,这在巴黎还是空前未有的奇案呢。

  该报晚刊刊载消息道:圣罗克区依然人心惶惶,大为骚动——那幢房子又经仔细搜查,证人也都重新受到传讯,但毫无结果。补白中却提到阿道夫·勒·本已遭逮捕关押的消息——虽然除了该报已经刊载过的事实之外,并无丝毫证据足以给阿道夫·勒·本定罪。

  尽管杜宾什么话都没说,但看得出他对这案子的进展特别有兴趣,至少目前看来如此。勒·本入狱消息发表以后,他才问我对这件案子有什么看法。我只能附和巴黎人的看法,认为这是件无头案,看不出有什么法子可以找到凶手。

  “咱们可千万不能光凭一项传讯结果,来看待什么破案法子。”杜宾道。

  “巴黎警察一向以聪明称道于世,其实不过狡猾罢了。尽管夸口有一大套办法,可是经常用得驴唇不对马嘴,不由得叫人想起茹尔丹先生要带着睡衣,以便更舒服地欣赏音乐。他们办起案来,只有目前采用的这种方法。他们办案的成绩虽然经常有惊人之笔,可这多半是单靠卖力巴结。碰到这些长处起不了作用,计划就落了空。比方说,维多克(法国名侦探)善于推测,做起事来总是百折不挠。不过,思想没有受过熏陶,侦查时往往过于专心,反而一错再错。他看东西隔得太近,反而容易歪曲事物真相。说不定,有一两点看得特别清楚,可是这样,势必看不清问题的全面。有些事就此显得非常奥妙,事实真相不会永远蒙在鼓里。其实,我倒认为事实真相并不在我们钻的牛角尖里,而在于抬眼就望得见的地方。真正比较重要的知识必定肤浅。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根源,可以用观察天体来说明。你晃眼看一下星星——只消斜眼瞟一瞟,将视网膜的外部对准星星,就可以把星星看得一清二楚,也可以对星光有个最正确的估计,视网膜的外部对微弱光亮的感光力比内部强,因此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星光反而随之微弱。视线全部集中在星星上,绝大部分星光实际上就照在眼睛上,可是斜眼一瞟的话,反而能看得更正确。如果认为过于奥妙,思想反而模糊不清。如果紧紧盯着苍穹,过于持久,过于集中,过于直接,那么连金星也会黯然无光。说到这两条人命案,要先深入调查一下,才可以拿出个主意。去私访一番,倒也开心。此外,勒·本曾经替我效过劳,我可没忘情。咱们去亲眼看看现场。我认识警察厅长葛某某,他不会不放咱们进去。”(我听了心想这字眼倒用得怪,但嘴里没说什么。)

  莫格尔街位于里舍利厄街和圣罗克街之间,脏得不像样子。我们获得了许可,就马上赶到那里去。我们的寓所离这个区有老长一段路呢,所以赶到那儿时,已经快到黄昏了。那幢房子一下子就找到了,因为还有不少人漫无目的地站在街对面,不胜好奇地怔怔地抬头望着紧闭的百叶窗。这是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大门一边有个可以瞭望的房间,窗上有块活络玻璃,标明“门房”二字。还没进门,我们就先走到街尽头,拐进一条胡同,再拐个弯,走到那幢房子的后面——这期间,杜宾专心致志地把那房子左右前后的街都细细查勘一番,我倒看不出有什么名堂。

  我们顺着原路,再次回到房子前面,按了门铃。看守人员看了我们的证件后,就放我们过去了。我们走上楼——走进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寝室,死者母女俩的尸首还停放在那儿。房间里乱糟糟的,照旧听其自然,丝毫未动。我看到的和《论坛报》记载的并没什么出入。杜宾把一切东西都仔细检查过,连被害人的尸体都没放过。接着他就走到别的房间里,后来又到院子里,有个警察从头到尾陪着我们。查到天黑,才离开现场。在回家途中,我这位朋友顺便到一家日报馆里待了一会儿。

  上文说到过,我这位朋友的怪念头真是无奇不有,而且我对这些怪念头一向听之任之——因为在英文里找不出恰当的同义词。当时他对我绝口不提这件人命案子,他生性如此。直到第二天中午时分,他才突然问我,在惨案现场有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的情况。他口气里着重“特别”这个字眼,不知怎的,竟教我暗吃一惊。

  “没,没什么特别的,”我说道,“至少,跟报上记载的没什么两样。”

  “报上恐怕并没涉及本案那种惨绝人寰的恐怖性。”他答道。

  “不过,我们先别去管那张报纸的无稽之谈了。我看,这件疑案大家认为破不了,其理由倒应该看成容易破案——我说的是本案特点中那种超越常规的性质。由于表面上找不到动机——不是杀人的动机——而是杀人手段这么毒辣的动机,房里乱七八糟,死尸倒塞进烟囱里,老太太的尸首残缺不全,惨不忍睹,警察局竟被弄得一筹莫展。楼上只有被害的列士巴奈小姐,并没有旁人,再说没有一条出路逃得过上楼那伙人的眼睛,而这件事发生的过程中明明听到了争吵声音,表面上看来完全矛盾,这点警察局也弄得莫名其妙。官府办案碰到这些情形,加上刚才提到过的原因,以及种种不必多提的情形,他们吹嘘的聪明自然施展不出,无能为力。不过,如果要探求事实真相,只需打破常规,就可以摸索出一条道理来。他们犯了个大错误,可这倒也寻常,他们把难得看见的事错当作奥妙透顶的事了。像咱们目前进行的查访工作,与其问‘出了什么事’,还不如问‘出了什么从没出过的事’。老实说,这件疑案,我一下子就能解决,或者也可以说我已经解决了。警察看作破不了,我却看作很容易,这恰恰成为对比。”

  我暗吃一惊,默不作声地盯着他。

  “我正在等着一个人,”他望着房门,接着说下去,“这人也许不是这两件惨案的凶犯,可是跟这次行凶一定有几分关系。这些罪行中惨无人道的一节恐怕跟他丝毫无关。但愿这个猜测不错,因为全部破案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了。我在这间房里,无时无刻不在盼望那人光临。不错,他或许不会来,可是多半会来。这是手枪,咱们两个都知道到时候怎么样使枪。要是他来了,就少不得把他留下。”

  我拿过了手枪,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杜宾却径自说下去,八成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早就交代过了,碰到这种时候,他总是心不在焉。他那番话是对我说的,声音虽然不高,那副腔调却是一般用来跟老远的人说话的,眼睛只是茫然地望着墙上。

  “大伙在楼梯上听到的吵架声音,不是那两个女人的,这点完全由证人证实了。”他说道。

  “我说到这件事,主要是为了说明凶杀的方法。咱们可以放心,不必怀疑老太太是不是先害死女儿,事后再自杀。因为列士巴奈太太的力气不会那么大,要把她女儿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烟囱里,她绝对办不到。再说她自己都遍体鳞伤,人家绝不会认为她是自杀。因此,凶杀这件事是第三者干的。第三者的声音呢,也就是大家所听见的吵架声。我现在来谈谈证人的供词吧,不谈有关这些声音的全部供词,单谈那种供词中的特殊点。你看到有什么特殊的吗?”

  我说,“证人一致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或者照其中一人说是刺耳的声音,那就各有各的说法。”

  “那是证据,但不是证据的特殊点。”杜宾道,你没看出什么特殊的地方,但这里头有一点得注意。正如你所说,证人都认为粗声粗气的那个是法国人,在这问题上意见都一致。可是说到尖声尖气的那个,特殊点就来了,特殊点倒不在于意见不一致,而在于这些证人,无论是意大利人、英国人、西班牙人、荷兰人、法国人,一形容到那个声音,人人都肯定不是他们本国人的声音。人人都说是外国人的声音。没一个把这声音比作他通晓的任何国家的语言——恰恰相反,荷兰人硬说是法国人的声音,可是在他的供词里却说:‘不懂法国话,证人是通过翻译受讯的。’法国人认为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要是他懂西班牙话,就听得懂几个字眼。’意大利人却以为是俄国人的声音,但‘从未跟俄国人谈过话’。英国人认为这是德国人的声音,但‘并不懂得德国话’。西班牙人‘肯定’这是英国人的声音,可是他完全‘根据说话腔调判断的’,‘因为他一点英国话都不懂。’此外,还有一个法国人跟头一个法国人说法又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是并不通晓那种语言,就像那个西班牙人一样,‘根据说话腔调’。瞧,当时那声音真是多么稀奇啊,看这种供词,能够证实那是哪种声音呢!——这种声调,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都没听惯!你会说那大概是亚洲人的声音?——是非洲人的声音吧?在巴黎,亚洲人可没几个,非洲人也数得清。不过,先不去否定这种推论,现在只提出三点,请你注意。没一个证人提到他听得出什么字——像什么字眼的声音。一个证人说这声音‘与其说是尖声尖气,不如说是刺耳’。还有两个证人说是‘又快又乱’。

  我不知道你听了我这番话,心里有什么想法没有。不瞒你说,就凭供词上谈到粗声粗气和尖声尖气的这一部分,便可以做出合理的推论,这种推论完全足以令人产生疑问。根据这个疑问顺藤摸瓜,就可以进一步调查这件疑案。我刚才说‘合理的推论’,可我的意思并没全部表达出来。我原想说这种推论是唯一合适的推论,这种推论的唯一结果必然产生疑问。不过是什么疑问暂时不说。只要你记住,我心里这个疑团完全有根有据,足以使我在搜查那间寝室时,对搜查方式和大致目标心里有个谱。

  现在咱们就算到那间寝室去了吧,先找什么呢?凶手逃走的方法。列士巴奈太太母女俩不会给妖怪杀害,咱们俩谁都不信不可思议的怪事,这是不消说的。行凶的是个有血有肉的,逃走时也不能化为一缕轻烟。那么怎么逃走的呢?幸亏这问题只有一种推论的方式,咱们把凶手可能采取的逃走方法一一加以研究吧。靠这种方式一定能得到个明确的判断。大伙上楼的当儿,凶手明明就在发现列士巴奈小姐尸体的房里,至少可以说是在隔壁房里。因此只要在这两间房里找到出口就行了。警察已经把四处的地板、天花板和砖墙全都查看得一清二楚,没什么秘密出口逃得过他们的法眼。可是,我信不过他们的眼力,亲自查了一下。查过了,果然没有秘密出口,通过道的两扇房门全都锁得严严密密,钥匙也都插在里面。回头去看看烟囱吧,这些烟囱虽然都跟普通烟囱一样宽,离开炉边有八九尺高,可是从头到尾连只大猫的身子都容不下。以上说的两个地方,既然都绝对不可能作为逃走的出路,那就只好从窗子着手了。从前房窗口逃走肯定会被街上一伙人看见。因此,我可以断定凶手一定是从后房窗口逃跑的。

  好了,既然得出了这么明显的结论,那么,作为推论的人,就不能因为看来不通而予以否定。咱们只有去证明这些看来‘不通’的理由实际上是通的。寝室里有两扇窗子。一扇窗子没给家具堵住,完全看得见。另一扇窗子的下半扇,给笨重的床架一头紧紧抵住,遮得看不见。没遮住的那扇窗子里面是紧紧闩住的,就是使尽浑身力气也休想拉得动。左面窗框上钻了个大钉眼,钉眼里钉着一枚挺结实的钉子,快钉到头了。再看另一扇窗子,也有同样一枚钉子,同样钉着,哪怕用尽九牛二虎之力,也休想拉得开这扇窗。警察看了,就完全相信出路不在这两个窗口上。因此,他们认为拔掉钉子,打开窗子是多此一举。

  我进行的调查比较严格,而这样做的理由就是刚才所说的——因为我知道,凡是看来不通的事物,证明的结果实际上未必如此。我就这样着手琢磨了——从结果推溯原因。凶手准是从这两扇窗子的一扇逃走的。就算这样,凶手出去了可没法再从里边挂上窗框,要知道大家看见的窗框就是闩着的——这事非常明显,警察才不在这方面追根究底。可是窗框是闩紧的,那么,一定能够自动闩上。这个结论绝对错不了,我走到那个没堵上的窗口,花了番手脚才拔去钉子,打算把窗框推上。不出我所料,果然是怎么推都推不上。我这才知道,准是暗处装着一道弹簧,我的想法证实了。就此相信不管这钉子的情况看来依然多么玄妙,我的前提至少是对的。仔细找了一下,马上就找出这个机关来了。我一按,心里对这个发现挺满意,就忍住了,没去推上窗框。

  当下重新放好钉子,留神打量一通。一个人跳出这个窗子,窗子会重新关上,弹簧也会碰上,可是钉子不会重新钉好。这个结论很清楚,我的侦查范围就此缩小了。凶手一定从另一个窗子逃走。两个窗子的弹簧大概是相同的,假定这样的话,钉子上一定有个不同的地方,至少钉法上不同。踏上床架的棚子,我探出头,仔细朝床头后面另一个窗子端详一番。伸手到床头后面一摸,一下子就摸到弹簧,一按,果真不出所料,就跟那扇窗子一模一样。于是看看钉子。正跟另一枚钉子一样结实,而且分明是一样钉法,也快钉到了头。

  你会说我这样想肯定是弄错了归纳法的道理。套用一句运动界的行话,我可是‘百发百中’。线索始终没断过,任何一个环节都没脱掉。我已经追到这个秘密的底了——就是钉子。我刚说过,外表上看来,这钉子跟另一扇窗子上的钉子丝毫不差,尽管看起来这是真凭实据,可是眼看线索马上就要解开,比起来,这凭据根本毫无价值了。我就想‘这钉子一定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伸手一摸,手指头就摸出了钉头,外加二三分长的钉身。钉身的其他部分还在钉眼里,就是在那儿断掉的。断口是老的,因为边上全生了锈,分明是锤子锤断的,一锤就将钉头多少锤进下边窗框的顶上。当下我就把针头重新放在刚才取出的缺口里,果然活像一枚钉子——一点缝都看不出。按了下弹簧,我轻轻把窗框推上去时,钉头还牢牢嵌在窗框的钉眼里,一齐推上去了。我关上窗,钉子又成了整整一枚了。凶手是从床头上那扇窗子逃掉的。凶手一逃,窗子就自动关上了,或者是凶手故意关上的也说不定,窗子也就给弹簧挂上了,警察把弹簧的那股力错当作钉子的力——就此认为不必再追究了。说到这儿,闷葫芦总算打破了。

  第二个问题要研究的就是逃下去的方式。这一点,我跟你绕着屋子兜了一圈,就胸有成竹了。隔开那扇窗子五尺半左右的地方,有根避雷针。谁也没法从这根避雷针上够着窗口,别说是跳进窗里了。可是我看到四楼的百叶窗是特别的一种,巴黎的木匠师傅称作‘铁格窗’——这种款式目前很少来用,在里昂和波尔多某些古老的府邸上,倒还时常看得见。样子像普通的门,是单扇,不是双扇,只是下半扇是格子窗,或者铸成镂空铁栏,这就可以给人当作绝妙的把手。列士巴奈太太家的百叶窗足足有三尺半宽。咱们当时从房子后面望上去,看到两扇百叶窗全都半开半闭——就是说,百叶窗跟墙面恰正成个直角。警察大概也像我一样,查过那幢楼房的后面。要是检查过的话,不会不看这两扇铁格窗的宽度,但他们没看出窗子有这么宽,就算看到了,反正也没当作一回事。其实,他们既然深信这地方不能当作逃走的出路,自然在这儿就检查得马马虎虎了。可是,我看清楚了,床头窗口那扇百叶窗如果完全推开到挨着墙,离窗外还不到两尺呢。还有一点也很清楚,只有身手异常矫捷,胆大包天,浑身使劲,才可能从避雷针爬进窗里。

  现在,我们假定这扇百叶窗完全敞开,只有二尺半的距离,强盗大可以紧紧抓住百叶窗上的铁格,然后松开避雷针,两脚牢牢顶住墙,大胆从上面纵身一跳,他就可以把百叶窗顺势一推关上了。如果假定当时开着窗,连他的人都可以趁势跳进屋里。希望你特别记住一点,刚才说过,要干那么危险,那么困难的绝技,必须身手异常矫捷,才能马到成功。我的用意,首先就是让你知道,跳窗这件事可能办得到。其次,也是主要一点,请你记住,必须具有特别灵活的身手,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身手,才跳得成。不消说,你会用上一句法律词儿说‘把事实证明一下’,我与其强调充分估计凶手跳窗必须具备的矫捷身手,倒不如低估一些的好。这在法律上也许用得上,在推论上却行不通。眼前的用意,就是要你把我刚才说的联想一下:异常矫捷的身手和那种特别尖锐或者刺耳的喊声,乱七八糟的声音,那声音是哪国口音,可没有一个人说的相同,而且发些什么音也听不清。我最终目的只是搞清事实真相。

  听了这番话,我心里一下子似懂非懂的,隐约懂得了杜宾的意思。似乎快要领会了,却又无法理会,恰如有时候,人们心里快要回想起来,到头来偏偏又记不起一样。我朋友接着又大发宏论。

  “不说你也明白,我已经把话题从溜出去的方式扯到溜进来的方式了。”他说道,“我的用意无非提醒你,出去进来都用同一方式,都在同一地方。现在回过头来讲讲室内情况吧。看看这儿的现象吧。五斗橱的抽屉,据说给人搜查过,可里头还有不少衣物。因此这种结论实在荒唐。这不过是个猜测——非常愚蠢的猜测——仅此而已。怎么知道抽屉里发现的这些东西不是完整无缺的呢?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没看见有什么人来往——难得出门——用不着好多替换衣服。抽屉里的这些衣物,至少是母女俩手头所有的最好衣物。要是有贼偷走什么的话,干吗不偷最好的?干吗不全偷走?一句话,干吗不拿四千法郎的金币,反而拿衣服添麻烦呢?金币没拿走,银行老板米尼亚尔先生说的那笔钱,几乎原封不动放在地板上两个袋子里。警察单凭一部分供词说把钱送到门口这一点,就对谋杀的动机产生错误看法,希望你心里可别存这种看法。送去一笔款子,不到三天,收款人就遭谋杀,像这种巧合的事,人生中随时随地都碰得到,而且蹊跷何止于十倍,可又何尝有人注意过呢。一般说来,巧合的事是思想家之流的绊脚石,凭他们的那种学问,可不懂得或然性的理论——要知道人类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取得极为辉煌的成就,应当归功于这种理论。在目前这件事上,要是金币丢了,那么三天前送款子的事,就不仅仅是巧合了。那一来,倒证实了关于动机的看法了。不过,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要假定这个暴行的动机是为了钱,那势必认为凶手是三心二意的白痴,竟然现成金币不拿,而且连原来的动机也忘了。现在可别忘了我提请你注意的几点——特别的声音,异常矫健的身手,以及那样惨无人道的离奇凶杀案竟然毫无动机——咱们回过头来看看凶杀的惨状吧。普通凶手可不用这种杀人方式,尤其不用这种方法藏尸灭迹。房里这个女人给人用手扼死,然后给人倒栽葱塞进烟囱里。照尸首给塞进烟囱的情况看来,你就会承认那里头有点离奇古怪——一般看来,人们绝不会做出这种事,哪怕凶手是最最狠毒的人。你再想想看,把尸体硬塞进这么狭窄的洞里,几个人一齐使尽力气都拖不下来,那股子劲该有多猛啊!好了,回过头再看看凶手使出那股神力的其他形迹吧。壁炉上有几大把花白的头发,这是连根拔起来的。你总也知道,哪怕从头上一把拔下二三十根头发,都得使出好大的力气。你我都看到那几把发丝,发根上还连皮带肉呢,真叫人看得心里发毛——由此可见那份力气大得要命,说不定一气儿拔得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单喉管给割开,而且脑袋完全跟身体分了家——凶器不过是把剃刀罢了。我希望你对这些兽性般残酷的罪行也注意一下。至于列士巴奈太太身上的瘀伤,迪马先生和他那位可敬的助手艾蒂安先生,全声明这些伤痕是钝器所伤,这两位先生在这方面说得很对,我暂且不说什么。钝器明明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人就是从床头那扇窗里给扔下来的。这个看法现在看来尽管简单,警察却忽略了,忽略的原因正和他们忽略百叶窗的宽度一样——因为那两枚钉子的关系,他们的脑子就给堵死了,想不到窗子可能打开过。现在,除了以上说的这些情况之外,你再好好回顾一下室内异常凌乱的情况,就有利于咱们综合这几点。惊人的矫捷身手,超人的力气,残酷的兽性,毫无动机的惨杀,完全违反人道的恐怖行径,在不少国籍的人耳朵里,听来都像外国口音的声音,而且没有清楚明了的音节。请问你得出什么结论来呢?听了我这番话,你心里有没有什么念头?”

  听到杜宾问我这话,我顿时浑身发毛,说道:“这是疯子干的勾当,是附近疗养院里逃出来的武疯干的。”

  “你的看法倒也有些道理,但疯子即使神经病大大发作,声音跟楼梯上听到的那种怪声也根本不一样。”他答道。“疯子总有个国籍吧,尽管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可是发音总首尾一贯吧。再说,疯子的毛发也不是像我现在手里捏着的这种。这一小撮毛,我是从列士巴奈太太捏紧的手指缝里拉出来的。你倒说说这是什么?”

  “杜宾!”我吓得浑身一点气力都没有了,说道。“这毛真是非常少见——这不是人的毛发啊。”

  “我也没说是啊,”他道,“不过,在没肯定这点之前,我要你看看描在这张纸上的一小幅草图。这张画画的就是一部分供词所说的列士巴奈小姐喉部有‘深黑的瘀伤和深深的指甲印’,另外,迪马先生和艾蒂安先生的供词里,却说是‘几块青痕,显然是指痕’。”

  “你就会看出,”杜宾接着说道,一边把那张纸摊在我们面前的桌上,“这张草图说明扼得多么有力,多么牢固,一点都看不出松过手。个个指头都保持原来狠狠嵌在肉里的样子,可能是扼到死者断气才放手的。你倒试试看,把手指头同时放在这几个指印上。”

  我试了一下,可是不成。

  “这样试验可能不够好,”他说道。“纸头摊成了平面,可是人的脖子是圆筒形。这儿有根木柴,跟死者的脖子差不多粗细,把这张草图包在上面,再试试看。”

  我照做了,可是这回显然比上回更加费劲。我道:“这不是人手的指印。”

  杜宾答道:“那就看看法国动物学家和古生物学家居维易的这节文章吧。”这是一段有关东印度群岛的茶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描写,这种哺乳类动物体格魁伟人尽皆知,灵活非凡,生性残酷,力大无穷,爱好模仿。我顿时明白这件恐怖透顶的血案是怎么回事了。

  看完那段文章,我说;“这上面关于猩猩爪子的描写,恰恰和这张草图上的一模一样。我看除了这儿提到的猩猩之外,没其他动物的指印跟你描下的那种一样。这撮茶色毛发也跟居维易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发一样。不过我对这件恐怖疑案的细节还是不能了解,再说人家都听见有两个人吵架的声音,其中一个确实是法国人的声音。”

  “说得没错,你记得吧,那些证人几乎异口同声说这人说过一句话,说的是‘天哪’。证人之一,糖果铺老板蒙塔尼说得非常对,这句话在当时的情形下听起来表示规劝和忠告。因此,我就将打破闷葫芦的希望寄托在这两个字上了。一个法国人知道这件血案,可能他跟这件血腥罪行丝毫没有关系,当然十之八九是这样。猩猩也许从他那儿逃走了,他也许追到寝室里来过,可是在当时那种混乱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法重新抓住猩猩。猩猩至今还没给抓住。我不再猜测下去了——我可没权利称作别的——因为这些猜测所依据的一点看法简直根据不足,连我自己心里都分不出是对是错,再说我也不敢妄想我的解释别人能听懂。那么咱们就把这称作猜测,就当猜测一样谈谈吧。如果这个法国人确实像我所假定的,跟这件惨案无关,那么昨天咱们回家时,半路上我到《世界报》报馆登的这段广告,就会把他招到咱们寓所里来,这份报纸是专为航运界办的,最受水手欢迎了。”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到了这样一段广告:“招领——某日清晨(即发生凶杀案当天早晨)在布伦林中,寻得婆罗洲种茶色巨型猩猩一头。据悉该猩猩系马耳他商船上一名水手所有,失主一经说明失物情况,核对无误,并偿付少许俘获资及留养费,当可领回。失主请驾临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三楼洽谈。”

  “你是怎么知道这个人是个水手的,”我问杜宾,“还知道他是马耳他商船上的人?”

  “这我不知道,也不敢肯定。”杜宾道。“可是,这儿有一小根缎带,看缎带油腻腻的那副脏相,我可以肯定这是水手系头发用的,水手不是喜欢梳长辫子吗?再说,这缎带上打的结除了水手,没什么人会打,而且只有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我是从避雷针柱脚下捡来的,这不见得是死者的东西。我从这根缎带得出结论,认为这法国人是马耳他商船上的水手,要是说到头来,推论得不对,那么我在报上登这么段广告,也没坏处。如果错了,他也只会当我看了某些表面现象搞错了,决不耐烦来盘问我。可要是对了,我就达到目的啦。这法国人虽然跟这件人命案子无关,却知道这件案子,他见了广告,势必再三犹疑,不敢来认领猩猩。他心里会这样想:我可没罪,我人穷,猩猩可值一大笔钱。对我这种处境的人来说,这的确是件宝贝。何必庸人自扰,因担心出事而把猩猩白白送掉呢?猩猩就在眼前,一伸手就可抓到。这是在布伦林里找到的,离开惨案现场老远老远呢。警察都束手无策,连一点线索都找不到。怎会给人疑心这勾当是头凶兽干出来的呢?就算他们追到了这头畜生,也无法证明我知道这件人命案子,也不会因为我知情,加我罪名啊。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登广告的指出我是这头野兽的原主,真不知他到底摸了我几分底。要是白白放弃值这么一大笔钱的宝贝,人家又知道是我的,岂不叫人对这头畜生起疑。要我引人注意,那可不行,要我引人注意那头畜生,也不行。我要去应这广告,把猩猩领回来好生看管,等到事过境迁就平安大吉了。”

  这工夫,我们忽然听得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准备好手枪,”杜宾道,“不过没我的暗号,可别开枪,也别露馅儿。”

  屋子大门原本开着,来人没按铃就走了进来,走上几级楼梯。谁知,这时竟踌躇不决了。不久听得他下了楼。杜宾赶紧奔到房门口,倒听得他上楼来了。他没再往回走,下定决心一步步走上来敲敲我们房门。

  “请进来,”杜宾用又高兴又热情的声调说。

  进来一个汉子。长得魁梧结实,威武有力——一看就知道是个水手,一脸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给人印象不坏。他脸上给太阳晒得黝黑,倒有一大半给络腮胡子和八字胡须遮掉。手里拿着根粗粗的橡木棍,看上去身边倒没其他武器了。他笨手笨脚地鞠了个躬,用法国话跟我们道了“早安”,虽然有几分法国北部城市纳沙忒尔的口音,但仍然听得出他是巴黎人。

  “请坐,朋友,”杜宾道。“想必你是来领猩猩的吧。说实话,我真是羡慕你有这样一头出色的猩猩,不消说,非常值钱。你看有几岁了?”水手深深地吸了一大口气,看他一副神情,就知道心里一大块石头落了地,接着他有恃无恐地答道:“我也说不出——至多四五岁罢了。在您这儿吗?”

  “不在。我们这儿可没关猩猩的设备。在附近迪布尔街的一家马房里。明儿早晨可以去领回。你是准备来认领的吗?”

  “那还用问,先生。”

  “我真舍不得,”杜宾道。

  “我不会让您白白受累,先生,”水手说道“我决不会昧了良心做事,我一定好好酬谢您——换句话说,只要你的要求合情合理,我都会答应。”

  “好,”我朋友答道,“的确非常公平。让我想想看!——要什么呢?其实我要的酬劳只有一点。就是请你尽量把莫格尔街这件人命案子全部告诉我。”说到末尾,杜宾声调很低,而且很沉着。他就这样沉着地走到门口,锁上门,把钥匙收在口袋里。再从怀里掏出手枪,不慌不忙,放在桌上。

  水手仿佛憋得透不过气来,脸上顿时涨得血红,一味在挣扎似的。他一骨碌跳起身,握紧木棍,但转眼又坐了下来,浑身直打哆嗦,脸色变得死白。他一言不发,我看了不由打心眼里同情他。

  “朋友,”杜宾对他客客气气地说,“犯不着这么大惊小怪,实在犯不着。我拿君子的人格和法国人的人格向你担保,我们绝不想害你。我们对你并没安什么坏心眼。我完全知道你跟莫格尔街这件惨案没关系。可也不能否认,你跟这件案子多少有几分牵连。听了我刚才说过的话,你势必知道我在这件案子上,自有掌握材料的来路。你做梦也想不到事情能够发展到现在这样,说真的你并没犯什么罪,没有罪名。你原可以大着胆子抢一通,可你连抢劫这罪都没犯。你没什么好隐瞒的,没理由隐瞒。另一方面,就拿道义来讲吧,你也应当把知道的一切都老实交代出来。眼前有个无辜的人,为了这罪名被关在牢里,只有你能说出谁是这件案子的凶手。”

  听完杜宾说出的这番话,水手才大大地定下心。只是原来那副肆无忌惮的神气一下子都没了。“老天保佑!”他匆匆缓了口气说道,“我就把这件事,尽我所知全告诉您吧。不过我并不指望您信我一半话——要是指望您相信,那才叫傻呢。不管怎样我都是没有罪的,万一要让我偿命,我也要全部说出来。”

  他叙述的事情大概如下:

  不久前他航行到东印度群岛,跟一伙人在婆罗洲上岸,深入内地去游览。他跟一个伙伴捉到了这头猩猩。伙伴死了,猩猩就落在他一个人手里了。归途中,猩猩野性难伏,害他费了不少劲,才终于带回巴黎,太平无事地关在家里。为了免得招惹街坊邻居向他打听,徒生麻烦,他一直谨慎地把猩猩藏着,目的就是想把猩猩卖掉。等到猩猩脚上给甲板木刺扎坏的伤口好了再说。

  出人命案的那天凌晨,他跟几个水手玩了一通,回到家里,只见这头野兽待在他卧室里,原来它是从隔壁一间密室里破门闯进来的,原来还以为把它关在密室里不怕它逃走呢。猩猩拿着把剃刀,满脸肥皂泡,坐在镜子前,打算刮脸,不用说,准是从前它打密室的钥匙洞里看到主人这么做过。眼看这么凶猛的一头巨兽,手里拿着这么危险的一把凶器,又使得这么熟练,他不由吓坏了,一时不知怎么是好。他一向用鞭子压服这头猛兽,哪怕野性大大发作时也压得住,这回他又用上了鞭子。猩猩一见鞭子,顿时跳出房门朝楼下奔去,真是不巧,有扇窗子正开着,它就跳出窗子,逃到街上去了。法国水手大失所望地追了出去,这头猩猩,一手仍然捏着剃刀,不时停下脚回头看看,对追赶他的人挤眉弄眼,指手画脚,等到快追上时,才又逃跑。这时快清晨三点钟了,街上一片死寂。这样追来追去追了老半天。逃到莫格尔街后面一条胡同里,猩猩看见列士巴奈太太家四楼寝室那扇开着的窗子里有灯火,不由得留了神。它奔到屋子跟前,一眼看见避雷针,就身手异常矫捷地顺杆爬上去,百叶窗子正巧开着,靠着墙,它一把抓住百叶窗,趁势纵身一跳,跳到床头上。这一套功夫不消一分钟就耍完了。猩猩一闯进房里,百叶窗就又给踢开了。

  这时,水手心里又急又喜。急的是,这畜生不定在屋内会干出些什么来,真是放心不下;喜的是,这回大有希望把野兽重新抓住。因为它既然自投罗网,就不见得逃得出来,要么顺着避雷针爬下来,只要下来就可以截住。这样一想,他就照旧紧追不放。要爬上避雷针倒不难,尤其对一个水手来说更不在话下。可是刚爬到齐着窗口,窗子离开他还有一大截路,就爬不进去了,至多只能探出头去看看屋内的情形。这一看差点没把他的魂吓掉,失手摔下来。就在这时,半夜里传来凄厉的呼叫,惊醒了莫格尔街居民的好梦。列士巴奈太太母女,身穿睡衣,看来正在整理上文提到过的铁箱里的信件。这口铁箱原先就已推到房间当中,打开着,里头的东西全散在地上。被害人准是背对着窗口坐着,从那头野兽闯进房里,到传出喊声这段时间来看,她们大概没马上看见它,一定把百叶窗啪啪的响当作是风刮的呢。

  水手朝里看时,这头巨兽正揪住列士巴奈太太的头发(她刚梳过头,头发全披散开来),它模仿理发师,挥着剃刀,在她脸上乱刮。女儿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她早就昏倒了。这时,老太太又喊又叫,拼命挣扎,她的头发给揪了下来,猩猩原来大概没存恶意,这一来就勃然大怒,顿起杀心。猩猩那条铁臂使劲一挥,差点没把脑袋割下来。猩猩一见血,恰如火上浇油,益发狠了。只见它咬牙切齿,两眼杀气腾腾,扑到那姑娘身上,伸出可怕的爪子,扼住脖子,扼得她咽了气才松手。这当儿,它眼睛骨碌碌地乱转,凑巧看到床头外边主人那副吓坏了的脸色,心里准没忘了催命鞭的滋味,顿时不再发火,反而害怕起来。自知难逃一打,就一味想掩盖犯下的血腥罪行,紧张不安地在房里跳来跳去。碰到什么家具,就一把掀翻砸烂,还拖开床垫。临了,先抓起小姐的尸体,塞在事后发现尸体的那烟囱里,再马上拉起老太太的尸体,从窗口一头扔下去。猩猩拖着遍体鳞伤的尸首走到窗口,水手就吓得缩了回去,连爬都爬不动,只得顺势滑下去,赶紧回家。惊恐之下,巴不得把这头猩猩的命运置之度外。生怕这件惨案闹穿,害他受罪。大家在楼梯听见的话,就是那法国人吓得失声叫出来的,当中还夹杂着那野兽鬼哭狼嚎般的吱吱叫。我要交代的就这些了。猩猩一定是大家破门过去前,顺着避雷针逃出房的。它跳出窗口时准把窗子碰上了。

  后来,猩猩给失主亲自抓到,卖给植物园,得了一大笔钱。我们到警察厅长的官衙里报告了事实真相。杜宾另外穿插一些意见,勒·本才当场开释了。厅长大人尽管对我朋友有些好感,可是眼看疑案破获,掩饰不住心头羞惭,只好冷言冷语刺了一两句,聊以自慰,说什么不该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让他说去吧,不让他发发宏论,他怎么会安生呢,”杜宾认为犯不着搭腔。“我将他折服,就称心了。话说回来,这件疑案他破不了,根本不像他想得那样是值得奇怪的事。因为老实说,我们这位朋友——警察厅长尽管老奸巨猾,却欠缺深谋远虑。可以说他是有智无谋。只有头,没有身体,跟拉浮娜女神的像一样——顶多只有头和肩膀,像条鳌鱼。但到底不失是个机灵鬼。那套油滑手段特别叫我喜欢,他就是靠那套功夫以智囊闻名于世。我意思是说他只会‘否认事实,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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