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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金甲虫

书籍名:《爱伦·坡探案集》    作者:爱伦·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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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18××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天居然冷得出奇。太阳快下山了,我一脚高一脚低地穿过常青灌木丛,朝我朋友那间窝棚走去。当时我住在查尔斯顿,离苏里文岛有九英里路,来往交通工具又远不如日前这么方便,因此有好几个星期没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窝棚前,照例敲敲大门,竟不见有人应门,我知道钥匙藏在哪里,一找就找到了,打开门,直闯进去。

  只见壁炉里烈火熊熊。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怀。我脱掉大衣,在一张紧挨着哔哔剥剥烧着的柴火旁边的扶手椅上坐下,就此耐心地等待两位主人回来。

  丘比特是勒格朗家的听差。在勒格朗家道败落前,他就解放了,可他自以为理当寸步不离地侍候“威儿小爷”,任凭威胁利诱,都无法把他打发走。想来是勒格朗的亲戚,认为这流浪汉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办法让丘比特渐渐养成这种耿脾气,好监督他,保护他。

  天黑不久,他们回来了,亲热透顶地款待我。丘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拢,满屋乱转,杀鸡做晚饭。勒格朗正好犯着热情洋溢的一种毛病——要不称作病,那叫什么好呢?他找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新品种双壳贝,此外,在寻找的过程中,在丘比特的帮助下还抓到一只金龟子,在他看来这完全是一个新发现,不过他希望明天听听我有什么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边在火上烤着双手一边说,心里可巴不得那一类金龟子统统给我见鬼去。

  “好久没见到你了!”勒格朗说,“早知道你来就好了,我怎么料得到你偏偏今晚来看我呢?刚才回家的路上,恰巧碰到毛特烈堡的葛××中尉,一时糊涂,竟把虫子借给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这儿过夜吧,等明天日出,我就打发丘比特去取回来。真是美妙极了!”

  “什么美妙?——日出吗?”

  “胡扯!不是!——是虫子。浑身金光闪亮——约莫有大核桃那么大,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漆黑的黑点,另一端还有一个,稍微长点。触须是——”

  “它身上可没须,威儿小爷,”这时丘比特打岔道,“我还是这句话,那是只纯金的金甲虫,从头到尾,里里外外都是金子,只有翅膀不是——我一辈子里还没碰到过这么重的虫子呢。”

  “得,就算是吧,”勒格朗答道,“丘,照我看,他其实不必说得那么认真,难道你这就可以听凭水鸡烧糊?那身颜色……”

  然后他回头跟我说,“说实在的,你看了真会同意丘比特刚才的说法。甲壳上一层锃亮金光,你长了眼睛也没见过。到明天,你自己看吧。暂且我倒可以把大概样子告诉你。”说着他就在一张小桌边坐下,桌上放着笔墨,就是没纸。他在抽屉里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一张纸,“算了,”他无奈地说,“这就行。”说着从坎肩袋里掏出一小片东西,我还当是脏兮兮的书写纸呢。他就拿笔在上面画起草图来。

  他画他的,我照旧坐在炉火边,因为还是觉得很冷。他画完便把画递给我了,也没欠身。我刚接到手,突然传来一阵“汪汪”吠叫,紧接着又响起“嚓嚓”的抓门声。丘比特打开门,只见勒格朗那条纽芬兰大狗冲了进来,扑到我肩头,跟我百般亲热,因为以往我来做客,对它总是非常关怀。转眼间它不再欢蹦乱跳,我就开始看纸上的画面。说实话,我朋友画的究竟是什么,我一点也没看明白。

  “呃!”我默默地打量了一会说,“我不得不说,这是只稀奇的金龟子,真新鲜!这种东西我压根就没见过,要么算是头颅骨,或者说是骷髅头。在我眼里,再也没有比这更像骷髅头的了。”

  “骷髅头!”勒格朗惊讶地重复了一遍我的话,“嗯,对,不用说,画在纸上,准有几分相仿。顶上两个黑点好比眼睛,底下那个长点的就像嘴,再说整个样子又是鹅蛋形的。”

  “也许是吧,可话又说回来,”我说,“勒格朗,你恐怕画不来画。我得亲眼看见了才能知道这金甲虫是什么模样。”

  “随你怎么说吧,”他心里有点火了,接着说道,“我画画还算过得去。至少应该这样,拜过不少名师,也自信不算个笨蛋。”

  “那老兄你是什么意思,你在开玩笑喽!”我说,“这看起来实在是很像头颅骨,照一般人对这种生理学标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说,这是个顶呱呱的头颅骨——你那只金龟子要是像头颅骨的话,保证是人间少见的怪虫。嘿,凭这点意思,倒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恐怖透顶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个名,叫作人头金龟子,或者诸如此类的名称,博物学上有不少类似的名称呢。再说了,我怎么没有看到你说的这个虫子的触须在哪儿呀?”

  “触须?”勒格朗说,看他模样,一听我问这话,他顿时莫名其妙地面红耳赤了:“我敢说你一定看得见。画得就跟原来一模一样呢,我看画得够清楚了。”

  “得,”我说,“也许你画得是很清楚了,可我还是没看见。”我没再讲什么了,因为我不想惹他发火,就把纸递给了他。不过,事情闹得这么尴尬,倒万万没想到。他为什么不痛快,我也摸不着头脑。就甲虫图来说,上面的确没画什么触须,整个形状也真跟平常的骷髅头一模一样。

  他火冒三丈地接了纸,揉成一团估计打算扔进火里,但他无意中朝那图样瞅了一眼,仿佛被什么吸引了一样,猛然全神贯注地盯在上面了。他脸色一阵红、一阵白。他坐在椅子上,仔细端详了好久,才站起身,从桌上取了支蜡烛,走到屋子较远的一角,在一只大箱子旁边坐下,又心痒难耐地把纸打量了一通,翻来倒去地看,却始终一言不发。他这副举止真叫人大吃一惊,不过看来还是小心为妙,最好别说什么,免得火上浇油。

  不久,他从衣袋里掏出皮夹,小心翼翼地把纸夹好,再放进写字台,上了锁。这时他才镇静下来,可原先那副热情洋溢的神气竟一扫而空了。看他模样,要说是愁眉苦脸,还不如说茫然若失。夜色愈来愈浓,他神志愈来愈恍惚,想得出了神,不管我说什么俏皮话,都逗不起他的劲头。我从前常在他家里过夜,这回本也打算住一宿,可眼见主人心情这般不好,就打算离开回家了。他没有特别挽留我,但我临走时他竟格外亲热地握了握我的手。

  这一别之后,很快就过了个把月,我一直也没见到勒格朗,可他的听差丘比特竟来查尔斯顿找我了。好心肠的老黑人那副丧气相,我还是头回见到,就不由得担心朋友遭了什么大祸。

  “呃,”我说,“丘比特,怎么回事?少爷好吗?”

  “唉,小爷,说实话他不是很好。”

  “不好?真替他难受。他有什么不爽快?”

  “唉!就是啊!他从没啥不爽快。可他实在病得凶。”

  “病得凶?丘比特!你干吗不早说?他卧病在床了吗?”

  “没,没那样!没有病倒下——糟就糟在这儿。我真替可怜的威儿小爷急死了。”

  “丘比特,你到底说的什么呀?你说少爷病了。难道他没说哪儿不舒服?”

  “呃,小爷,为了这事发火可犯不着——威儿小爷根本没有说有啥不舒服。可他咋会低着头,耸着肩,脸色死白,就这样走来走去呢?这不算,还老解蜜蜂——”

  “解什么,丘比特?”

  “在石板上用数目字解蜜蜂。我压根儿没见过这么稀奇的数目字。还有,我得好好留神他那手花招。那一天,太阳还没出来,他就偷偷溜了,出去了整整一天。说真的,我都快被吓死了。我砍了根大木棍,打算等他回来,结结实实揍他一顿。可我真是个傻瓜蛋,到底不忍下毒手。他气色坏极了。”

  “呃?——什么?——懂了,懂了!——千句并一句,我看你对这可怜的家伙还是别太严——别揍他,丘比特——他实在受不了——可你难道真的弄不明白,他这病怎么犯的或者说他怎么会变成这副模样?我从你们那里离开之后,难道他碰到过什么不愉快的事?”

  “没,小爷,那次以后,没碰到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恐怕那以前就出事了——就在您去的那天。”

  “怎么?你这是什么意思?”

  “呃,小爷,我是指那虫子——您瞧。”

  “那什么?”

  “那虫子——我打包票,威儿小爷准是给金甲虫在脑门哪儿咬了一口。”

  “你怎么会有这个想法,丘比特?”

  “那个虫子蛮多爪子,还有嘴巴。我出娘胎还没见过那么个鬼虫子,只要有啥挨近,它就踢呀咬的。威儿小爷起先抓住了它,可后来又只好一下子放它跑了,说真的,那工夫准给它咬了一口。我自己总归是不喜欢那虫子的嘴巴模样,所以决不用手指头捏住它,用找到的一张纸抓住它。包在纸里,还在它嘴巴里塞了张纸——就这么着。”

  “那么依你的意思,少爷当真给金甲虫咬了一口?这一咬,才得了病?”

  “我觉得我心里有数。他要不是给金甲虫咬了一口,又咋会一心想金子呢?在这之前,我就听说过那种金甲虫了。”

  “你是怎么知道他想金子呢?”

  “我怎么知道?嘿,因为他说梦话的时候都那么说了——我就知道了。”

  “好吧,丘,就算你说得对,可我今天感到好荣幸,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什么意思呢,小爷?”

  “勒格朗先生是不是托你捎什么口信给我?”

  “没,小爷,我带来了一张纸条。”说着就递给我一张字条,内容如下:

  ××兄:

  你为什么许久都不来了?希望别因为我有什么冒犯而把你气昏了。不,我想你不至于这样。上次分手以后,心里当然惦念得很。我有话要跟你说,可就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也不知道是否要谈。前几天,我不大舒服,可怜的老丘好心好意关怀我,反而把我惹火了,我差点跟他发火。你信吗?有一天,我趁他不注意偷偷溜了出去,独自一人在大陆的那一带山里消磨了一天,他竟准备了一根大棍子,打算教训我一顿。我敢说,要不是因为我病怏怏的样子,准逃不了一顿打。我们分手以来,标本柜里可没添上什么新标本。如果你方便的话,无论如何请跟丘比特来一次。请来吧,但愿今晚见到你,因为事关紧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大事。

  弟威廉·勒格朗谨启

  看完这张字条,他的一些语气让我忐忑不安。全信风格跟勒格朗的文体大不相同。他在梦想什么呀?那海阔天空的思潮里又有什么新奇的怪念头了?他有什么“非常重要的大事”要办呢?丘比特谈到的那种情况,明明不是好兆头。我生怕这位朋友因不断遭到飞来横祸而被折磨成神经病,因此当场就准备跟着丘比特走了。到了码头上,只见我们乘坐的小船船底放着一把长柄镰刀和三把铲子,全是新的。

  “这些干什么用的,丘比特?”我问道。

  “这是镰刀和铲子呀,小爷你不认识?”

  “我当然认识,我的意思是搁在这儿干什么?”

  “这是威儿小爷硬叫我给他在城里买的,我花了一大笔钱才搞到手呢。”

  “可他究竟要拿镰刀铲子派什么用场呢?”

  “我可闹不清,我也不信他自己能够闹得清,不过这全是那虫子捣的鬼。”看来丘比特脑子里只有“那虫子”了,看来从他嘴里套不出满意的答复,我就登上船,扬帆起航了。乘着一阵劲风,不久便驶进毛特烈堡背面的小海湾了,下了船,走上两英里路,下午三点光景,到了窝棚前。勒格朗早已等得不耐烦,他又紧张又热诚地握住我的手,我不由得吓了一跳,心头顿时大起疑窦。他脸色竟白得像死人,深陷的眼睛闪出异彩。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就问他身体是否无恙,然后随口问他有没有从葛××中尉手中拿回金龟子。

  “要回来了,”他答道,脸色顿时因激动而变得通红,“第二天早晨就取回来了。说什么也不会再把那金龟子放手啦。你知道吗,丘比特那套看法真的没错。”

  “哪种看法?”我问道,心头不由得涌起一种不祥的预兆。

  “他不是认为那是个真金的虫子吗?”他一本正经地说,“我要靠这虫发财了,我要重振家业了。我看重它,有什么奇怪吗?财神爷认为应该送到我手里,我只有好好派个用处,它既然是金库的钥匙,金子就会落到我手里。丘比特,把金龟子给我拿来!”

  听完我不由得大惊失色。

  “啥?虫子,小爷?我还是别去找虫子麻烦的好。应该您自己去拿。”勒格朗便神气十足地站起身,从玻璃盒里拿了金甲虫给我。

  这只金龟子可真美。靠近背上一端,长着两个滚圆的黑点,另一端还有长长的一点。甲壳硬得很,又光又滑,外表浑像磨光的金子,重得出奇。当时的博物学家应该还不知道有这种甲虫吧。就科学观点来看,自然是个重大收获。我把这一切琢磨了一下,怨不得丘比特有那套看法了。不过,勒格朗怎么也会有这么个想法,我可说不出。

  我把甲虫再次仔细端详了一番,“我请你来,”他大言不惭地说道,“我请你来给我出个主意,帮我认清命运之神和那虫子的奥妙……”

  “亲爱的勒格朗,”我打断他的话头,大声说道,“你一定有病,还是预防一下好。你应该躺下,我陪你几天,等你好了再走。你又发烧又……”

  “按按脉,”他说。我按了一下,说实话,一点发烧的症状都没有。

  “大概你有病,只是还没发烧。这一回你一定要听我的。先去躺下,再……”

  “你弄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心情这么激动,身体好得不能再好了。你要是真希望我身体好,就要帮我消了这份激动。”

  “怎么帮?”

  “容易极了。我和丘比特要到大陆那边的山里去探险。这次探险我需要靠得住的人帮忙。也只有你我才信得过。不管这件事的结果是成是败,等完成之后你目前在我身上看到的这股激动的心情自会消失。”

  “我很愿意效劳,不过,”我答道,“你是不是说,这毒虫跟你到山里去探险有关系?”

  “就是!”

  “那么,勒格朗,这种荒唐事我可不干。”

  “真遗憾——实在太遗憾了——我们只好自己去试一下了。”

  “你们自己去试一下?我觉得你肯定疯了!你们打算去多久?”

  “大概整整一宿吧。我们马上就动身,争取在天亮前赶回来。”

  “老天爷呐!那么你必须答应我,等虫子的事解决了,等你这个怪念头一过去,就立刻回家,我做你的大夫,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做。”我极不情愿地答应陪他去了。

  勒格朗,我,丘比特,还有那条狗,我们在四点光景出发。丘比特扛着镰刀铲子,这是他自己硬要扛的。在我看来,不是他过分巴结和卖力,只是生怕少爷随手摸到罢了。他那副样子真是倔到了家,一路上就是嘀咕着“鬼虫子”这几个字眼。我拿着两盏牛眼灯,勒格朗得意地拿着金龟子,挂在一根鞭绳头上,一路走,一路滴溜溜转着,活像个变戏法的。看着他的这一举止,明摆着他已神经错乱,我简直忍不住掉下泪来。可心想最好还是凑合凑合他那番意思,至少目前应该这样,在没想出较有把握的对策前,只好迁就他。我拼命向他打听这番探险的目的,结果总是白费口舌。他既把我哄来了,就不愿谈到什么次要的话题,不管我问什么,他只回答一句“回头瞧吧”,就完了。

  苏里文岛那头有一个小海湾,我们乘着划子渡过去之后就到了大陆岸边,爬上高地,直奔西北,穿过不见人烟的荒地,一直向前走着。勒格朗头也不回地开着路,走走停停,查看记号,看来全是他上回亲手做的。我们这样走了两个钟头光景,太阳下山,才到了一片空前萧索的荒地。这是高原地带,靠近一座几乎无法攀登的山顶,从山脚到山尖密密麻麻地长满了树,到处都是大块峰岩,好似浮在土上,大半靠着树,才没滚下山沟。周围的深谷又给这片景色平添了一副阴森、静穆的气氛。我们登上这片天然平地,上面荆棘丛生,如果不用镰刀砍伐一下,简直没法插脚。丘比特就按照少爷吩咐,开出条路来,直到一棵半天高的百合树脚下。这棵树跟八九棵橡树一起耸立着,长得树叶葱翠,姿态美妙,而且丫枝四展,形状庄严。那八九棵橡树都远远比不上它,我可没见过这么美的树。我们刚到百合树前,勒格朗就回过头问丘比特是否爬得上去。老头一听这话,仿佛有点踌躇,因为他没有应声。过了半天,他才走到巨大的树身前,慢吞吞地绕了一圈,全神贯注地端详了一番。打量好,他只是说了一句:“行,小爷,我这辈子见过的树,都爬得上去。”“那么赶快爬上去,眼看天就要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

  “得爬多高,小爷?”丘比特问道。

  “先爬上树干,回头再告诉你往哪儿爬。嗨,慢着!把这甲虫带去。”

  “那虫子,威儿小爷!我可不想……”

  “丘,你这么大个子的一个人,不敢捏住一只伤不了人的小死虫么?就拿着这绳子上去吧。你要不想法子把虫子给我带上去,我就拿这铲子砸烂你的脑袋。”

  “咋回事,小爷?”丘说,一眼就看出他怕得只好照做了,“总是要跟老黑奴嚷嚷。我不过只是开玩笑罢了。我会害怕那虫子?那虫子算啥?”说着小心翼翼地捏住绳子的一头,尽量将昆虫拿得离身子远远的,准备爬树了。

  百合树是美洲森林树木中最雄伟的一种树。幼年期间,树身特别光滑,虽然长得老高但横里一根枝丫也没有。到了成熟时期,树皮上才长出疙瘩,凹凹凸凸,树干上也有了不少短枝,因此在树下看着难爬,其实没有那么难。丘比特双臂双膝尽量紧紧勾住巨大树身,两手攀住疙瘩,光脚趾踩着疙瘩爬上去,有一两回差点没摔下来,最后终于一耸一挺地爬到了头一个大杈枝上,看模样他还当万事大吉了呢。虽然离地六七十英尺,其实眼下倒确实毫无危险了。

  “现在得往哪儿爬,威儿小爷?”他问道。

  “顺着最大一根树枝爬上去,就是这边一根,”勒格朗说。

  丘比特马上听从了,不费周折就爬了上去。愈爬愈高,愈爬愈高,到后来四下的密密树叶,终于把那矮胖个儿遮得不见影踪。

  不一会就传来了他的声音,听来像是在喊叫:“还得爬多高?”

  “爬得多高了?”勒格朗问道。

  “不能再高了,”黑人答道,“从树顶上看得见天啦。”

  “别管天不天的,照我的话做吧。往下看看树身,把这边丫枝数一数。爬了多少根啦?”

  “一,二,三,四,五。这边,我爬了五根大丫枝啦,小爷。”

  “那么再爬上两根。”

  过了片刻,又传来了他的声音,说已经爬到第七根丫枝上了。

  “嗨,”勒格朗叫道,一听便知道他心头兴奋万状,“丘,我要你在那丫枝上往前爬,能爬多远就多远。一见什么稀罕东西,就通知我。”

  我原先不过只是有些疑心这位仁兄神经失常,如今我能够确认清楚了,我敢断定他肯定发疯了,就急急忙忙想逼他回家。我正在暗自琢磨,用什么法子好,忽然又传来了丘比特的声音。

  “实在吓得厉害,不敢爬远了。这根丫枝统统死光了。”

  “你说是根枯枝,丘比特?”勒格朗抖声颤气叫道。

  “就是,小爷,死得连口气都没有。实实在在是咽气了——归天啦。”

  “究竟怎么办是好?”勒格朗问道,看光景他苦恼极了。

  “怎么办!”我说,暗自庆幸总算可以插下嘴了,“回家去睡觉。走吧。”

  “丘比特,”他对我理都不理,径自叫道,“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听得见,小爷,听得不能再清楚了。”

  “那么拿刀子试试木头,看是不是烂透了。”

  “是烂了,小爷,那是一点没错儿,”过了片刻,黑人答道,“烂虽烂,可没烂透。说真的,就我一个人的话还可以再往前爬点。”

  “就你一个人的话?”勒格朗不解地问。

  “唉,我指的是那虫子。虫子重得很哩。如果先把他扔下去,光是我自己的分量,丫枝倒吃得住。”

  “你这十恶不赦的坏蛋!”勒格朗叫道,心里那块石头分明落了地,“你跟我这么瞎扯,用的是什么心?你要是把甲虫扔掉,看我不叫你脑袋搬家。丘比特,听见了吗?”

  “听见了,小爷,跟我这苦命的黑人何必这么大叫大喊。”

  “好!听着!继续往前爬。”

  “我爬啦,”黑人立即答道,“威儿小爷——现在差不多到梢上了。”

  “到梢上了!”这时勒格朗简直失声尖叫了,“你是说,爬到丫枝梢上了?”

  “眼看就要到梢上了,小爷——蔼—蔼—蔼一蔼一啊哟!老天爷呐!这儿树上是啥东西呀?”

  “啊!”勒格朗叫道,他简直乐极忘形了,“你发现什么东西了?”

  “哟,不过是个人头颅骨——不知啥人把他脑袋留在树上,乌鸦把肉全都吃光了。”

  “你说是人头颅骨!——好极了!——怎样钉在丫枝上?——用什么拴住的?”

  “一点不错,小爷,得瞅瞅。哟,说真格的,怪到极点了——头颅骨上有个老大的钉子,就把它钉在树上。”

  “好,丘比特,我怎么说,你就怎么办吧——听见了吗?”

  “听见了,小爷。”

  “那么听仔细了——把头颅骨上的左眼找到。”

  “嗯哼!呵呵!妙!根本没眼睛哩。”

  “真笨死了!你分得出哪个是左手,哪个是右手吗?”

  “分得出,分得出——完全分得出——这只是左手,我劈柴就用左手。”

  “可不!你是个左撇子。你左眼就在左手那一边。我看,你这就可以找到头颅骨上的左眼,原先长左眼的窟窿了。找到了吗?”

  隔了老半天,黑人才问道:“头颅骨上左眼,是不是也在头颅骨左手那一边?——因为头颅骨上根本一只手也没有——算了!找到了——这就是左眼!然后我怎么做?”

  “拿甲虫打左眼里扔下来,绳子尽量往下放——一定要小心,别放掉绳子。”

  “有数了,威儿小爷。拿虫子放过那洞洞里,真容易极了——在下面看好!”

  只听见说话,但丘比特根本看不见影儿。夕阳在这个时间依然昏昏照着我们这块高地,他好容易才放下来的甲虫,挂在绳头上一目了然,在余晖中闪闪发光,浑像磨光的金球。金龟子悬空挂着,放到底就会落在我们脚前。勒格朗劈手拿过长柄镰刀,恰好在昆虫下面,画出个直径三四码的圆圈。画好之后就吩咐丘比特放掉绳,从树上爬下来。这时,我朋友在甲虫落下的地方,分毫不差地打进一个木桩,又从口袋里掏出皮带尺,将一头钉在靠近木桩的树身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桩那儿,再顺着百合树和木桩那两点形成的直线方向,往前拉了五十英尺,丘比特就拿长柄镰刀砍掉这一带的荆棘。勒格朗又在那儿打下一个木桩,以此作为圆心,马马虎虎画了个直径四英尺光景的圆圈。之后他自己拿了把铲子,再分给我和丘比特每人一把,请我们赶快挖土。老实说,我平时就不爱这种消遣,尤其在这工夫,真巴不得一口谢绝。一则天快黑了,再则走了那么多路,实在累得慌。可偏偏想不出法子溜走,又怕一开口拒绝,那位仁兄就会不得安生。要能靠丘比特帮忙,我早想法逼这疯子回家了。无奈老黑人的脾气我早就了解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别指望他跟少爷争一场。

  在南方人之间有一个流言在流传着,就是他们认为地下埋着宝藏,我深信勒格朗准是中了这类鬼话的毒。他找到了金龟子,就把心头那套幻想当了真,或许是因为丘比特一口咬定那是“一只真金的虫子”,他才信以为真的吧。神经不正常的往往轻易就相信这种鬼话,如果跟心眼里那套想法恰巧吻合,就更加逃不掉上当的套了。于是我就想起这可怜家伙说过,甲虫是他“金库的钥匙”。

  总而言之,我心乱如麻,不知如何是好,最后才决定,既然不干不行,干脆动手拉倒——认认真真地挖土,这样也能趁早拿出铁证,好让这位空想家相信自己是真的异想天开了。

  把两盏牛眼灯全点上之后,我们一齐动手就起劲干活了,要是能把这股劲儿用在正事上就好了。看看灯火射在我们身上,照在我们的工具上,我不由得暗自思量,我们这伙人多像画中人,如果有人无意中闯进来,肯定觉得我们干的活多么稀罕和可疑。我们一刻不停地挖了两个钟头。大伙不大吭声,那条狗对我们干的活感到莫大兴趣,一味“汪汪”叫,害得我们大为不安。后来实在闹得不可开交,我们才提心吊胆,生怕这么乱叫惊动附近过路的人,或者不如说,勒格朗才这么担心。我倒巴不得有人闯进来,好趁机逼这流浪汉回家。丘比特顽强而沉着地爬出土坑,拿一条吊袜带缚住这畜生的嘴,一片狗叫声终于哑寂,他才威风凛凛地“呵呵”一笑,重新跳回土坑开始干活。

  大约过了两个钟头之后,我们已经挖了五英尺来深,可是金银财宝根本不见影踪。大家便一齐住手,我真恨不得这出滑稽戏就此散场。勒格朗显然狼狈不堪,若有所思地抹了抹额角,竟又动手挖了。那直径四英尺的圆圈早已挖好,如今又稍微挖大了些,深里再挖上两英尺,可还是什么都没挖到。

  这位淘金人终于满脸失望,痛苦万分地爬出土坑,慢吞吞地勉强穿上干活前脱掉的外套。我对他表示深深的同情,便一言不发。丘比特一看到少爷的手势,就动手收拾工具。收拾好,取下狗嘴上的吊袜带,我们便默默无言地打道回府了。走了十来步之后,勒格朗突然大骂一声,迈开步走到丘比特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黑人眼睛嘴巴睁得老大,显然被吓了一跳,一松手,扔掉铲子,双膝扑通跪下了。

  “你这坏蛋!你这狼心狗肺的恶鬼!”勒格朗咬牙切齿地迸出一个个字眼道,“——马上回答我,别支支吾吾!——哪——哪一只是你的左眼?”

  “啊哟,威儿小爷!难道这不是我的左眼?”丘比特吓得没命,哇哇喊叫,手伸到右眼上,紧紧按着,好似生怕少爷给他剜掉眼睛。

  “我早料到了!”勒格朗道,“嗨!咱们得回去,戏还没完呢。”说着又领头朝百合树走去。

  我们走到树脚下,他说,“过来!丘比特,头颅骨是脸朝外钉在丫枝上呢,还是朝丫枝里钉着的?”

  “脸朝外的,小爷,这样乌鸦才没费劲,正好吃掉眼睛。”

  “好,那么你刚才从哪只眼里放下甲虫的,这只,还是那只?”勒格朗一边说,一边摸摸丘比特两只眼睛。

  “这只,小爷——左眼——您咋吩咐,我就是咋做来的。”可黑人指的偏偏是右眼。

  “行了——咱们还得再试一次。”

  看到这状况,我忽然觉得我位朋友看看好似发疯,其实倒还有条有理,或者说我只是自以为弄明白罢了。他将标志甲虫落地点的木桩取起,朝西移了三英寸光景;再从树身最近一点上拉开皮带尺,到木桩那儿,又笔直往前拉了五十英尺,圈出个地方。这时便绕着新地位,画了个圆圈,比刚才那个多少大些,我们又动手挖了。我真累到极点,可心里不知怎么起了变化,不是只想摆脱肩头这份重活,反而感到说不出的兴趣——而且还激动呢。说不定,勒格朗这种荒唐举止间有什么打动了我的心——不知是深谋远虑的神气,还是从容不迫的态度。我迫不及待地挖着,一边挖,一边还想着原来自己也巴不得找到虚无缥缈的金银财宝,原来我也跟我那不幸的伙伴一样为了梦想发财而发了神经。

  我们又一次挖了大约一个半钟头光景,我满脑袋全是这种想入非非的念头,狗忽然又大叫特叫,打扰了我们。刚才分明只是因为乱起哄,瞎胡闹,才不安,可这回声调却又尖厉又正经。丘比特又想绑住它的嘴,它就拼命抗拒,跳进坑里,疯也似的扒开烂泥。不到片刻,扒出了一堆尸骨,恰好是两具四肢俱全的骷髅,还夹着几个铜扣,以及烂成灰的呢绒般东西。挖掉一二铲土之后便挖出一把西班牙大刀,再往下挖,就看见了三四个金硬币散在各处。

  看到这一切,丘比特脸上的那份高兴劲儿简直按捺不住。但他少爷的脸上反而是大失所望的表情,可还是催我们使劲挖下去。他话还没说完,我的靴尖突然被一个半埋在浮土里的大铁环钩住,绊了一跤。我们眼下干得特别认真,夹杂着兴奋的心情,以前还从没碰到过。在那片刻工夫中,我们顺利地挖出了一只长方形木箱。这只箱子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二英尺半。木箱丝毫无损,异常坚固,显然经过什么矿物质处理——大概是升汞处理。箱子四周牢牢包着熟铁皮,钉着铆钉,整只箱子给拦成一格格的格子。左右两头,靠近箱盖,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可以给六个人当把手抓着。尽管我们一齐使出吃奶力气,箱子也只是略动几分。我们顿时看出这么笨重的东西没法搬动。幸好箱盖上只扣着两个活动扣。我们拉开这两个扣子——焦急得一边发抖,一边喘气。一眨眼工夫,整箱价值连城的金银珠宝就在面前闪闪发光了。灯光泻进坑里,乱糟糟的一堆黄金珠宝反射出灿烂光芒,照得我们眼花缭乱。

  我瞪着眼盯着那场面的种种心情,简直难以形容。首先自然是惊奇。看上去勒格朗兴奋得没一丝力气,话也不说了。一时间,丘比特脸色死白,我的意思是说,一般黑人的黑脸上能显得多白,他就有多白。看模样他呆若木鸡,吓做一团。不久他在坑里双膝跪下,两条光胳膊插进金子里,直埋到胳膊肘,就这样插着不伸出来,好似乐滋滋地在洗澡一般。临了,才深深嘘了一口气,仿佛自言自语,大声喊叫:“这全亏金甲虫!好看的金甲虫!可怜的小金甲虫!”

  后来还是我提醒他们主仆二人,得赶紧想法把宝贝搬走。天愈来愈晚了,最好趁天亮前尽力将宝贝搬到家里。大家心里全都像团乱麻,该怎么办才好,真难说。左思右想地考虑了老半天,才把箱子里的财宝搬出三分之二,分量轻了,费上一番手脚,箱子总算起出了坑。搬出来的宝贝就藏在荆棘里,留下狗守着,丘比特还严厉地叮嘱一番:我们要没回来,无论什么缘故,都不准离开,也不准张嘴乱叫。我们这才扛着木箱,匆匆往家里赶去。

  这一趟折腾很是辛苦,到半夜一点,我们才算平安到达窝棚,真把我们累坏了,再要马上动手工作,可不合人情。休息到两点钟,吃了晚饭。屋里倒凑巧有三只结实的口袋,就随身带走,赶紧回到山里去。将近四点,才走到坑边,将剩下的金银财宝尽量均分成三份,坑也不填,就动身回到窝棚里,再次将肩头的金银担子藏在屋内,等这一切都完事之后,天刚刚亮,东方树梢上露出了几道淡淡曙光。

  这一晚,我们真心累垮了,可当时兴奋过度,反而睡不着。辗转反侧地睡了三四个钟头,大家像事先商定好了似的,一齐起身,开始检查金银财宝了。一箱财宝放得不整不齐,也不分门别类,全都乱糟糟堆着。这一箱财宝,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又干了大半个晚上,才检查完毕。我们仔细地分了类,才晓得手边的财富,比开头想象得还要多。

  所有的金币,按照当时的兑换牌价,尽可能准确地估计了一下,其价值四十五万块钱。没一块是银币,统统全是金币,五花八门的,法国、西班牙、德国的都有,还有几个英国见尼(英国1663年至1813年发行的金币名。1717年,其价值定为二十一先令。)。此外还有一些压根没见过的膺币。有几个沉甸甸的大硬币,表面差不多磨光了,根本看不清花纹,不过美国货币却一块也没有。

  珠宝的价值就更难估计了。其中有钻石,有些又大又亮,总共一百一十颗,全都是大个的钻石。十八块灿烂夺目的红宝石,三百一十块翡翠,全很美;还有二十一块蓝宝石,外加一颗猫儿眼。镶嵌金子的托子全拆掉了,宝石都乱七八糟地扔在箱子里。我们在其他金器中拣出那些托子,看起来个个都是被锤子砸扁了,以防被人认出来。

  箱子里还有无数的纯金首饰:昂贵的金链,我要没记错的话,总共有三十根;将近两百只又厚又重的指环和耳环;八十三个又大又沉的十字架;五只价值连城的金香炉;五只偌大的金质五味酒钵,精致地雕着葡萄叶和酒仙像;还有两把细工镂刻的剑柄,以及好些小东西,我可记不清楚了。

  所有的贵重物品共重三百五十多磅。这还不算那一百九十七只上等金表。其中三只,每只足足值五百块钱。好多都是老古董,但不能用来计时了;零件多少有点锈坏了,但都镶满珠宝,配着高价的金壳。当天晚上,我们估计那箱宝贝共值一百五十万。等到后来将珠宝首饰卖掉,有几件因为留着自用所以没卖,才晓得价值估得实在是太低了。

  我们终于查点完毕,异常兴奋的心情消退了几分,勒格朗看我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离奇古怪的哑谜谜底,就把这件事情的原委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吧,”他说,“我把画好的金龟子草图递给你。你当时一口咬定我画得活像骷髅头,我就对你大动肝火。你开头说得这么死,我还当你开玩笑。可后来想起昆虫背上有三个怪点,才觉得你那番说法也有点事实根据。话虽这么说,但我心里还是生气你笑我画不来画。人家都认为我是个出色的画家呢——所以,你把羊皮递给我,我就气呼呼地打算把它揉成一团扔进火里。”

  “你是指那张纸片吧。”我说。

  其实不是!看看很像纸,我开头也当是纸,可在上面一画,就知道那其实是张极薄的羊皮。那张羊皮脏得很,你总记得吧。回过头来说,我正要揉成一团,无意中朝你看过的草图溜了一眼。这一看,就不必说有多惊奇了。我自以为那儿画着甲虫图,谁知竟瞅见了骷髅头像。我一时吓呆了,怎么也没法有条有理地开动脑筋去想通是怎么回事。我知道自己画的,跟这骷髅头绝不相同——虽然大体轮廓有几分相仿。我马上拿了根蜡烛,坐到屋子另一头,更仔细地朝羊皮上打量了一通。翻过羊皮,就看到自己画的那张画还是老样子。

  一开头心里只觉得奇怪,外形轮廓居然不差分毫——怎么原先竟不知道有这等异常的巧合,羊皮一面画着个头颅骨,背后正是我那张金龟子图,而且这头颅骨的轮廓和大小,全跟我画的一模一样。碰到这种巧合,人通常总要出神。心里拼命想理出个头绪——前因后果的关系——可我就是办不到,我刚才说,碰到这等异常的巧合,我一时愣住了。等到我清醒过来,不由得吓了一跳,连那种巧合也没那么叫我吃惊。

  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记起来了,当时画金龟子草图时羊皮上绝对什么都没有画。我记得当初想找个最最干净的地方,正反两面都先后翻过。要是画着头颅骨,当然不会看不到。这真是个无从解释的谜。不过,就在开头一刹那间,我心灵深处好像萤火虫一闪那样隐隐掠过一阵念头。我当下站起身,把羊皮藏好,等你们全走了,再去思索研究。经过昨夜那番奇遇,真相终于大白,证明我思索的确实没错。

  剩下我一个人时,我就把这事更有条理地研究了一番。首先琢磨的是羊皮怎么落到我手里。我们发现金龟子的地点就在大陆岸,小岛东面几里多地。我刚抓住甲虫,就被它狠狠咬了一口,我不由得马上扔了。丘比特为人一向谨慎,眼看虫向他飞去,先在四下找寻叶子什么的,好拿来抓虫。在这一刹那间,我跟他都一下子瞅见了羊皮,当时我还当是纸呢。羊皮半埋在沙里,一角翘起,就在找到羊皮的附近,我看到一堆破船,模样好像长舢板。看光景堆在那儿有好久好久了,因为船骨样子简直看不出来。丘比特捡起羊皮,把甲虫包在里头,交给我。

  不久之后,我们就打道回府了。在路上还碰到了葛××中尉。我拿虫子给他看看,他请求我允许让他把虫子带到堡里去。我刚答应,他就将虫子塞进坎肩袋里,外面可没包羊皮。他打量甲虫那当儿,羊皮一直捏在我手里。大概他生怕我改变主意,认为最好马上把这个意外收获拿到手吧——你知道,他对一切跟博物学有关的东西十分着迷。就在那时,我不知不觉把羊皮放进口袋里了。你记得,当时我为了要画甲虫的草图,走到桌边,在放纸的地方找了一下,却找不到。在抽屉里找找,也没找到。在口袋里掏掏,但愿找到封旧信,手恰巧摸到了羊皮。这就是我把羊皮拿到手里的具体情形。因为这让人印象特别深刻。

  不用说,你一定是认为我异想天开——可我早就摸出内在关系了。我把一个大连环套的两个环节连上了。海边捆着条船,离船不远有张羊皮——可不是纸——上面画着个头颅骨。你自然会问,‘这里头有什么关系呀?’我回答你,头颅骨,或者说骷髅头,是人所共知的海盗标记。碰到交锋,总是扯着骷髅头旗。我刚说过那不是纸而是张羊皮。羊皮耐久,几乎永远烂不掉。小事情一般不会记在羊皮上,因为光是用来画画图,写写字,那还不如用纸呢。这一想,就提醒我骷髅头里肯定有秘密,有点连带关系。我也没忽略羊皮的样子。虽然有一角不知怎地弄坏了,倒还看得出原来是长方形的。这种羊皮一般用来记录那些永志不忘或需要仔细保存的事情。

  “可你不是说,画金甲虫的时候羊皮上没头颅骨吗?”我插嘴说道,“那么照你说法,头颅骨准是在你画金龟子之后一段工夫里画上去的(怎么画的,是谁画的,只有天晓得喽),那怎会把小船和头颅骨扯在一起呢?”

  “确实,这一问题怪就怪在这里。不过,我当时倒没费什么脑子,就把这一谜底解决了。我一步一步思考,最后推定答案只有一个。当时我是这样推论的:我画金龟子那当儿,羊皮上明明没头颅骨。等画好交给你之后,一直眼睁睁看着你,直看到你把画还给我。因此头颅骨不是你画的,当时也没别人画。那就不是人力所为了。话说回来,到底是怎么画上去的呢?想到这里,我就拼命回想当时发生的一切小事,果然就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时天气很冷(啊,这真是难得的巧事!),壁炉里生着火。我走得热了,坐在桌边。可你呢,拖了张椅子挨着炉边坐着。我把羊皮交到你手里,你刚打算看,那条狗‘胡尔夫’进来了,扑到你肩上。你左手抚摸它,撵它跑,右手捏着羊皮,懒懒地垂在两膝间,恰恰靠近炉火。我一时还当火苗烧着了纸,正想叫你,谁知还没开口你已经拿开了,然后就忙着看画了。通过上述这些详细经过,我顿时肯定羊皮上画着的头颅骨,是因为热力原因显现出来的。你也晓得自古以来有种化学药剂,可以用来写在纸上或皮纸上,只有给火一烤,字迹才会显出。人们常拿不纯的氧化钴溶在药水里,再加四倍水稀释,结果就调出绿色溶液。含杂质的钴溶解在纯硝酸里,就调出红色溶液。写在纸上的药剂冷却以后,经过相当一段时期,长短可没准,颜色就褪了,不过再加热,又一清二楚了。我于是把骷髅头仔细端详了一通。骷髅头外边一圈,就是靠近纸边的一圈,比其他部分清楚得多。那明明是热力不全面,不匀称的缘故。我马上点了火,让羊皮的每一部分都烤到炽热的程度。开头,只不过是头颅骨那模糊的线条烤得深了些,可坚持试验下去,后来就在羊皮一角,斜对着画出骷髅头的地方,清清楚楚的现出一个图形。我开头还当作山羊。再仔细一看,原来画的是羔羊。”。

  “哈!哈!”我说,“我自然没资格笑你——一百五十万块钱是笔大数目,不是闲着玩的——可你总不见得打算在那个连环套里,弄出第三个环节来吧——海盗和山羊之间找得到什么特别关系?——要知道,海盗与山羊毫不相干,山羊跟畜牧业才有关系呢。”

  “可我不是说过,那不是山羊的图形吗?”

  “得,就算是羔羊吧——也差不多一样。”

  “差不多,”勒格朗说。“但并不完全一样,你总听到过一个名叫基德船长[指威廉·基德(1645-1701),原是英国皇家舰长,奉令至美洲沿海一带及印度洋捕海盗,结果反而当了海盗,横行西班牙商船航路,抢劫商船,1701年在波士顿被捕,五月二十三日在伦敦被处极刑,至死未供出埋赃所在。]的人吧。我当下把那动物图形看作一种含义双关,或是象形文字的签名。我说这是签名的原因,是因为它在皮纸上的位置,触动了我的灵机。照这样看来,斜对角那个骷髅头,就是标记或印信的样子。可是除此之外,其他什么都没看到——没有我想象中的文件——没有给我联系上下文的原文,我有点一筹莫展的感觉。”

  “你大概想在标记和签名之间找到信件吧。”

  “你说的完全对。我想找的正是诸如此类的东西。说实话,我心头禁不住有种预感,总觉得就要发一大笔横财了。为什么有这个想法,可说不上。也许,要说是信以为真,还不如说但愿如此。丘比特说甲虫是纯金的,你可知道,他这句话竟叫我异想天开。接着又出了一连串意外和巧合——全都非常离奇。这些事偏偏都凑在那一天,那一天竟然冷得必须生火,也许是冷得该生火吧。要没生火,狗要是没有偏巧在那一刻工夫闯了进来,我压根看不到骷髅头,也不会享有那笔财宝,你说这一切是不是都巧到了极点!”

  “讲下去吧——我实在等不及啦。”

  “好吧。你肯定听说过当年流传的故事——有无数捕风捉影的流言散布说,基德那伙人在大西洋沿岸什么地方埋着财宝。这些流言一定有事实根据。传了那么久,还不断流传,我看,只是因为宝藏还埋着没被发掘的缘故。要是基德一时把赃物埋了起来,事后又取走了,这些谣言传到我们耳朵里,就不至于像目前这样千篇一律了。要注意,这些故事讲的都是找寻财宝的,不是找到财宝的。要是这海盗取回了财宝,事情就会告一段落。照我看,大概是出了什么意外——比方说指示藏宝地点的备忘录失落了——他才没办法重新找到。而且这个意外给他的喽啰知道了。否则他们可能根本不会听说有过什么藏宝的事。他们盲目乱找,白白忙了一阵,结果还是找不到。目前这种家喻户晓的流言就是他们先传开来的,后来就举世流传了。大西洋沿岸发掘过什么大宝藏?你有听说过吗?”

  “从没听说过。”

  “可大家都知道基德的家私多得数不清。因此我认为一定还埋在地里。告诉你,听了可别吓一跳,我心里存着一线希望。我希望这张意外找到的羊皮,就是失落的藏宝图。”

  “那你当时怎么进行下去呢?”

  “我再一次把羊皮纸放在火上慢慢加热,可什么也没看到。我想可能是皮面上那层尘土碍了事;因此小心地浇上热水,漂洗了一下,然后放在平底锅里,有头颅骨的一面朝下,再把锅放在火旺的炭炉上。不到几分钟,锅就烧得火烫了,我拿起羊皮一看,心里这份乐,就甭提了。只见上面有几处地方,出现了一行行数字似的东西。我再把羊皮放在锅里,烤上一分钟。然后就是你现在看到的这样了,上面的字全部出来了。”

  说到这儿,勒格朗把重新烤过的羊皮拿给我看。

  “可我还是摸不着头脑,”我把羊皮还给他说,“如果金山银山的宝贝需要解开这些哑谜才能拿到手,那么我肯定是空欢喜一场,没有办法拿到了。”

  “可话说回来,”勒格朗道,“这谜底根本就不难解,你乍一看这些符号,以为很难,其实并不难。谁看了都会马上猜到,这些符号是密码,换句话说,其中都有含义。不过,就我对基德的了解看来,他不见得会想出什么比较深奥的密码。我当下肯定,这是种简单的密码——可水手头脑简单,要没密码书,也休想解开。”

  “你当真解开了?”

  解开这还不是小意思。比这费解一万倍的我都解开过呢。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加上生来癖好,我对这种哑谜一向很感兴趣,我不信人类的巧妙心计想得出一种哑谜,人类的巧妙心计就不能用适当方法解开。说真的,只要确定符号连贯清楚,我简直没想到要推究其中含义有什么困难。就目前的例子来看——当然,一切秘密文件都一样——首先要晓得密码采用哪种语言。因为解谜的原则,尤其是比较简单的密码,全得看独特的熟语特征,并且要根据这些特征的不同而变化。一般说来,打算解谜的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自己懂得的语言,根据可能性,一一试验,试到猜中为止。不过,眼前这份密码,有了签名,一切困难都迎刃而解了。‘基德’这个字眼的双关意义(只有在英文里才能体会)。要没这层原因,我早先试试法文和西班牙文了,因为在南美洲北岸一带出没的海盗,要写密码,用的当然是这两种语言。但事实上,我还是假定这种密码是英文。你瞧这些字全连在一起,要是分开,猜起来就容易得多。

  在那种情况下,该先从整理分析较短的字眼着手,要是我得到一个单字,找是多半找得到的,比如说a或l,那我就认为保险可以解开谜底。可是,这份密码全连在一起,我头一步就是确定用得最少的字,和用得最多的字。全部统计下来,我列了这样一张表:

  8的符号计有33个。

  ;的符号计有26个。

  4的符号计有19个。

  #和)的符号各有16个。

  *的符号计有13个。

  5的符号计有12个。

  6的符号计有11个。

  (的符号计有10个。

  $和1的符号各有8个。

  0的符号计有6个。

  9和2的符号各有5个。

  :和3的符号各有4个。

  ?的符号计有3个。

  我们接下来分析这个表。在英文里最常见的字是e字,按照使用多少的次序排列是:aoidhnrstuycfglmwbkpqxz。e用的次数最多,不管多长的一句独立句子里,难得看见这个e字不做主要字的。说到这里,我们一开头就有了根据,不仅仅是单纯的猜测了。这种表显然可以派上用处——但在这一份密码里,只能靠它帮助解决极小部分的疑难。至于这份密码里用得最多的符号是8字,不妨一开头就假定这8字代表普通字母中的e字。为了证明这个推测是否正确,请看看这8字是否时常叠用——因为在英文里,e这个字母常常叠用——举例来说,像‘meet’,‘need’,‘speed’,‘been’,‘agree’等等字里,都是叠用的。就眼前这个例子来看,密码虽短,这8字叠用的次数倒不下五次之多。那么就算8是e吧。

  在所有英文字眼里头,说起来‘the’这个字眼是最常用的。那么就看看,有没有一再出现同样排列的三个符号,而且最后一个符号是8字。如果看到有这么排列的字重复出现,那么十之八九就代表‘the’这个字眼了。查上一遍,发现这样排列的字出现七次之多,符号是“;、4、8”。因此,不妨假定“;”代表t,4代表h,8代表e——现在最后一个字肯定没错了。这一来,咱们已经向前迈了一大步。不过,确定了一个单字,就能确定非常重要的一点。换句话说,就能确定其他几个字眼的字头和字尾了。

  试引全文倒数第二个“;、4、8”这三个符号的例子来看吧——这字离密码结束不远。咱们知道紧接着的,是一个字眼的字头,接在这个‘the’字后面的六个符号中,倒认出了五个之多。不妨把这些符号用知道的代表字母这样列出来,空下一格填那个未知的字母——“teeth”,咱们把全部字母都一一试填在这个空当里,还是拼不出一个字尾是th的字眼。既然以t开头的字眼里,th用不上去,这就可以马上撇开这两个字母,把这字缩短成tee,要用得着的话,就像先前一样,再把字母逐一填进去,只有拼出一个‘tree’字读得通。这就又认出个新字,r字是由“(”符号代表的,‘thetree’两字又恰恰是并列的。

  接下去再看,这两个字眼后面一小段,又看到“;、4、8”三个符号的排列,就用来当作头先那个字眼的语尾吧。可以排出这么几个字。Thetree;4(#?34the,换个样,用已经知道的普通字母代替,这就认出是:thetreethr#?3hthe。好,如果让未知的符号空着,或者用小点代替,就认出这样的字:thetreethr···hthe,这就马上认出明明是‘through’一个字眼。这一发现倒提供了三个新字,o、u和g,三个字分别由#、?和3三个符号代替。就这样把密码从头到尾仔细看一遍,看看有没有已经知道的符号连在一起的,离开头不远,倒有这么排列的符号,83(88,或者写成egree,这一看就知道准是‘degree’这字眼的结尾部分,这又多认出了一个字,d是用$代表的。在‘degree’这字眼后面四个字,看出这一组符号,;46(;88*。把这些已知的符号翻译出来,未知的照旧用小点做表,就认出;th·rtee,这么排列顿时叫我想起‘thirteen’这个字眼,这又提供了两个新符号,i和n是分别由6和*代表的。现在再引密码开头几个字看看,看到这一组符号,53.照旧翻译出来,得出·good,这就可以肯定,头一个字准是A字,因此开头两个字眼就是‘Agood’。好了,最后我们总结一下上面所发现的字母,把已经发现的线索列成一张表格。

  我们已经认出十一个重要字眼。解谜的详细情形也不必再说下去了。我已经谈得不少,谅你也相信这类密码不难解决。你对发现这些密码的理论也有几分底气了。不过,说实在的,眼前碰到的这种密码是最最简单的一种。如今只消把羊皮上那些解释出来的符号,全部译给你看。请看:‘一面好镜子在皮肖甫客店魔椅四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偏北最大树枝第七根丫枝东面从骷髅头左眼射击从树前引一直距线通过子弹延伸五十英尺’。

  “可这个哑谜看来还是费解得很,”我说,“‘魔椅’,‘骷髅头’,‘皮肖甫客店’这一切都是隐语,怎么来弄懂真正的意思呢?”

  “老实说,乍一看的话,”勒格朗道,“这件事看上去还是很难。我一开头就尽力按照写密码的原意,把全文分为原来的句子。”

  “你是说加标点吧?”

  “你说的对。”

  “可怎么办得到呢?”

  “我想写密码的把这些字不分句的连在一起,自有目的,这样就可增加解谜的困难。说起来,心眼不太灵的,要想这么做,十之八九会做过了头。在写密码的过程中,写到一个段落,自然需要加句点或逗点,在这种地方,他往往把符号连接得更近些。倘若仔细看看这一份原稿,就不难辨别出有五处地方特别靠拢。根据这种暗示,我就这样分了句:‘一面好镜子在皮肖甫客店魔椅——四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偏北——最大树枝第七根丫枝东面——从骷髅头左眼射击——从树前引一直距线通过子弹延伸五十英尺。’”

  “就算你这么进行断句区分,我还是看不明白。”我实话实说。

  “有几天工夫,我也是想不明白其中的联系,”勒格朗答道,“那几天我一直在苏里文岛附近一带,尽心竭力的找寻所谓‘皮肖甫旅馆’的房子。不消说,‘客店’是废字,不去管它。眼见在这方面打听不到什么消息,我就打算扩大调查范围,更有系统的调查一下,正在那时,有天早晨,我心血来潮,忽然想起这个‘皮肖甫客店’可能跟一家姓贝梭甫的世家有些瓜葛,不知多少年前,那一家人在苏里文岛北面四英里来路地方,就有过一座古老的府邸。我于是回到庄园,重新向庄园中那些上年纪的黑人打听。后来终于有一个年近古稀的老太婆说,听说过贝梭甫堡那么个地方,她大概可以领我去,不过又说那既不是城堡,也不是客栈,而是座高高的岩壁。我答应重重酬她一笔辛苦钱,她有些犹豫,不过还是答应陪我去了。我们没费多大周折就找到了,等我把老太太打发走之后,就开始着手勘查。那座‘城堡’是堆乱七八糟的断崖峭壁,其中一个峭壁不但外貌兀然独立,像假山石,而且高耸云霄。我爬上去,到了壁顶,就不知道下一着怎么走是好了。我正忙着动脑筋,突然瞅见岩壁东面伸出窄窄一道岩檐,大约在我站着的岩顶下面一码地方,大约突出十八英寸光景,最多只有一英尺宽,就在岩檐上面的悬崖中有个壁龛,看上去跟老辈人使用的一种凹背椅相差不多。我就肯定那儿正是原稿上提到的‘魔椅’,哑谜的全部谜底也就解了。我知道,‘好镜子’只能指望远镜,因为‘镜子’一字,当水手的难得指其他东西。我顿时明白,得用望远镜照一下,而且得在一定地点瞭望,绝不能换个地方。我干脆认为‘四十一度十三分’和‘东北偏北’那两个短语,就是指望远镜对准的方向。发现了这一切,我真是兴奋到了极点,赶紧回家,取了望远镜,重新回到岩壁上。我往下爬到岩檐,在那里只能采取一种姿势,才可以坐在上面。事实证明我早先那个想法是完全正确的。我用望远镜照了。不消说,‘四十一度十三分’只能指肉眼看得见的地平线上面的高度,因为‘东北偏北’那个短语明明是表示地平线的方向。我马上用袖珍指南针确定了这个‘东北偏北’的方向。再凭猜测,尽量拿望远镜朝接近四十一度的角度看去,我小心翼翼地将望远镜上下移动,移到后来,只见远处有棵大树,比一切树都高,树叶间有个圆形裂口,或者说是空隙,我就全神贯注在上面了。我只瞅见裂口当中有个白点,开始可看不清是什么。我将望远镜的焦点对准之后再望一下,才看出原来是个人头骨。当发现了这个人头骨,我顿时大为乐观,自信谜语解开了。因为‘最大树枝,第七根丫枝东面’那一句,只能指头颅骨在树上的地位,至于‘从骷髅头左眼射击’那句话,也只有一种解释,正是找寻宝藏的办法。这个方法就是从头颅骨的左眼射下一颗子弹,从树身最近一点画出一条直距线,换句话说,就是直线穿过‘子弹’,或者说子弹落下的地方,再延伸五十英尺,就会指出一定地方——我十分确信,地下肯定藏着一笔财宝。”

  “这些说来虽然巧妙,但一听就很明白,倒也清楚简单,”我说,“你离开了‘皮肖甫旅馆’,你又去做什么了?”

  “我仔细看清那棵树的方位,就转身回家了。不料,一离开‘魔椅’,那个圆口竟不见了。后来,随便怎么照,也瞅不见一眼。照我看,这一切中最最巧妙的是这个事实。要不从岩壁正面檐上观看,随便哪个地点都看不到圆口,我一再试验,所以深信这是个事实。我那次上‘皮肖甫旅馆’去探险,丘比特是陪着我去的,过去几个礼拜中,他准是瞅见我那种神魂颠倒的举止,对我格外留神,不让我单独出去。可是,第二天我起了个早,想法偷偷溜了,到山里去找寻那棵树,费了不少工夫才找到。等晚上回到家里,我这个听差竟打算狠狠揍我一顿。至于以后的种种事情就不用我说了,你跟我一样熟悉了。”

  “我明白了,”我说,“当初你头一回挖土挖错了地方,都怪丘比特脑子笨,没从头颅骨左眼吊下甲虫,却从右眼吊了下来。”

  “说得对。这一错,就跟‘子弹’差了两英寸半光景,换句话说,跟树身最近的木桩就差了两英寸半光景。如果宝藏恰正在‘子弹’下面,倒也没什么。可是,‘子弹’跟树身最近一点,只不过确定一条直线方向的两点罢了。当然,这个错误开头尽管微乎其微,可是直线愈拉愈长,错误就愈来愈大,等拉了五十英尺远,就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了。要不是我深信宝藏确实埋在那儿,也许咱们就是白辛苦一场啦。”

  “可你当初大吹法螺,还有你那样挥舞甲虫——有多古怪呵!当时我想你准疯了。你何不从头颅骨中吊下子弹,干吗偏要吊下虫子呢?”

  “啊哈,说老实话,当时瞧你分明疑心我脑子不对头,多少有点生气,就打定主意弄点玄虚,来稍微惩罚你一下。因此故意挥舞甲虫,故意从树上吊下甲虫。因为听到你讲甲虫重得很,我才有了吊下甲虫的念头。”

  “嗯,我懂了。现在只有一件事,我还弄不明白。坑里找到的那两副骷髅骨,该怎么解释呢?”

  “这个问题,我跟你一样也无从解释。但也许只有一个说法讲得通——要是我的看法里指的暴行确实是事实的话,那真可怕。事情很简单,基德——如果真是基德埋藏这笔财宝的话,这点我深信不疑——他准有帮手。等埋好了,他或许认为最好把参加埋的人全都干掉。说不定,他趁助手在坑里忙着,用锄头把他们砸两下就完事了,说不定要砸十来下——谁又说得准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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