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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追逐者的旅程(3)

书籍名:《淑女之家》    作者:鬼马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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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二楼走廊上碰到了方柔枝,她在给晓曦送点心,谁料晓曦从楼下上来了。这丫头精怪得很,谁也不知道她脑子里在想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和她妈,她们就会挑拨离间。晓曦也不理我跟向兵,只跟方柔枝说,她去书房找画册看。

  我们上床睡觉的时候,我看了手机是十点半。我就知道这些。其他的我都不知道。

  储藏室?我去过一次,那是跟着我妈一起去的,我让她给我幅画,捐赠给白血病儿童基金会,我妈同意了,让我自己去挑。黄亚柳的画都在那里,但我其实一开始是想要我外公的画,我外公更有名。我托朋友去打听过价格,现在我外公沈谦一的画拍卖价很高,是黄亚柳的两倍至三倍。可惜,我妈只肯拿黄亚柳的画给我,还说我外公的画都在文革中遗失了。我根本不相信,我想我妈肯定把画都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我知道我妈曾经给过我姐姐方琪一幅外公的孔雀画,真迹,在她跟男人私奔回来后。但是我问她们两个人,她们一开始都不承认。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有一次借口说我姐姐把账算错了,又把画收了回去。我姐姐还帮我妈说话呢,说她不在乎什么画,只要妈高兴就行了,听说事后我妈给了她两万块钱作为补偿。两万块跟那幅画比起来算什么啊。也就我姐姐老实,老是被我妈欺负。

  我觉得我的小狗玻璃就是方柔枝杀的。如果这个家有谁会杀苏志文的话,那就是她了。我没证据,但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我的直觉向来都很准。

  方晓曦:

  我没看见什么。我吃完饭就回自己房间了,不干什么,就画画呗。后来我又到楼下书房去找画册,书房里没人。大概是九点多,反正九点半不到吧,我不记得了,我在那里大概待了十多分钟,我没什么时间观念,这很重要吗?我上楼的时候,我妈在找我。她最多事了,每天晚上都要弄什么银耳羹给我吃,我不爱吃那种甜腻腻的东西。我还看见小阿姨了,不过我没跟她打招呼。我看不惯她那样子,老是教育人。就像外婆说的,她对家里人一点也不好。

  我对小外公没什么意见。他很和气,有时候很幽默。我有一次在画画,他在旁边看了会儿,还提了些意见,听听也不是没道理。他是个有文化的人。我喜欢听他说话,不过他好像一直都不太开心,只有在吃晚饭那天,他笑得最多。有一次,我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他说他以前有很多女朋友,但是自从跟外婆结婚后,他就一个也没有了,不过我不太相信。他星期二下午经常出去,那会儿,外婆都在公司里。我老是看见他打的出门。我问他去哪儿,他说他去看朋友,我问他是男是女啊,他说保密。我把这事告诉外婆了,不过外婆好像一点都不在乎,只是叫我不要告诉家里的其他人。

  5月6日上午,我跟同学出去玩了,吃过中饭才回来,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是下午两点左右吧。那时候小阿姨已经来了,我回来的时候,她正跟大阿姨(方琪)在客厅说话,她们一见我来,马上就不说了,但是我还是听到了太外公的名字,就是沈谦一。她们不喜欢我跟我妈,说什么都避开我们。我后来去了书房,那个小阿姨的老公(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已经结婚了)叫向兵的,在书房看书,看见我进来也不打招呼,理也不理我,就自己在那里看书。我不想跟他待在一个房间里,觉得他这个人挺可怕的,阴森森的,所以我就回自己房间里去了。我看见他手腕上有个疤,我以前有个同学的妈妈手腕上也有个差不多的疤,她有抑郁症,曾经割脉自杀过。

  我没看见书房里有行李。

  我回自己房间睡了个午觉,起来的时候已经五点了,接着就准备吃晚饭。我路过外婆房间的时候,听到外婆在跟简律师说话。我是不小心听到的,外婆好像说要给小外公钱的事,简律师在劝她。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后来外婆自己在饭桌上说了,只是数目少了一些,我听外婆说的是四百万,后来在饭桌上变成了三百万。

  我去过一次储藏室,是三月份,具体日期忘记了。外婆去储藏室,我偷偷跟着她下去的。后来让她发现了,被骂了一顿。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的都是箱子,还有花瓶。但我没仔细看,不过有个竹编的小箱子很有意思,上面还绣了两个小熊。我想去拿,被外婆制止了。后来?后来我就跟着外婆上楼了。外婆说,以后再让她看见我这么调皮就不给我零花钱了,那个月果然没给,所以我后来再也不敢想那储藏室了。其实那里也没什么好玩的,只有小阿姨才对那里最感兴趣。我至少看见两次,她在储藏室门口鬼鬼祟祟的。还有一次,她借口小狗玻璃跑丢了,硬是问外婆要来钥匙到储藏室去找。后来我发现,她去储藏室的时候,把玻璃锁在自己房间里呢。我在客房跟我同学说话的时候,听见狗叫声了,很清楚。客房隔壁就是小阿姨的房间。如果有谁杀了小外公的话,那就是小阿姨。

  我觉得小阿姨以前是认识小外公的,有一次在花园里,我看见小阿姨猛力推了小外公一把,小外公笑了笑对她说,别这样,雨杉。接着,他就走开了。小阿姨又过去想推他,小外公很灵活地避开了,并且笑着奔进楼里去了。他们不知道我躺在附近的草丛里呢。

  向兵:

  5月6日是我第二次到雨杉家,也是第三次看见苏志文,我对他印象不好。

  那天中午,我跟曾雨杉一起回到她家。雨杉对苏志文不太友好,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个男人,但我觉得没必要事事针锋相对。对苏志文,我觉得置之不理是最好的态度。但是无论我怎么劝,每次看见苏志文,雨杉总会跟他吵架。苏志文脾气还不错,通常都只是笑笑,有时候回一两句嘴,但大部分时候,都是避开她的。那天下午,雨杉在客厅讽刺苏志文,苏志文不理她,她还向他扔报纸,我看不惯雨杉这种过激行为,于是就到沈家的书房去了。我在那里碰见了小姑娘方晓曦,她拿了本书就离开了,我们没说话。

  我不喜欢方晓曦,我看得出来,她也不喜欢我。

  我在那里找到一本关于集邮的书。我从小就有集邮的爱好,每天都爱摆弄摆弄邮票,所以我对那本书很感兴趣,一看就看了几个小时,期间曾经接过一两个电话,都是工作上的事。五点过后,雨杉来书房叫我,让我跟她一起出去走走,于是我就陪她到附近超市去逛了逛,我们买了一些她爱吃的零食。七点前,我们回到沈家。七点多开的晚饭。苏志文那天一直在夸夸其谈,说自己要去香港会朋友,做生意,还说以后飞来飞去会很频繁,问我能不能给他搞到便宜的飞机票,我说我可以帮这个忙。其实我没怎么注意听他说话。

  我后来接到一个电话就离开饭桌,到花园去了。我没看表,不知道时间。那个电话是我同事打来的,他是个导游,因为在外地出了点事,急着请我帮他联系我们的经理,可是我们经理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后来帮他联系到了副经理。我是个喜欢安静的人,我不喜欢沈家的大场面,跟那么多不太熟悉的人一起吃饭让我感到很压抑,所以我打完电话一直在花园的角落待着。我还到门外转了一圈,也没去很远的地方,就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小商铺逛了逛,马上就回来了。后来雨杉来找我,我们就一起上了楼。我不知道时间。

  我跟雨杉是怎么认识的?这跟我的一段失败经历有关。一年前,我创业失败,把家里的钱和父母的积蓄都赔光了,这件事给我打击很大,因为一时想不开我就做了傻事。被救过来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走不出那个阴影。我父母很担心我,就帮我找来了心理辅导的义工,雨杉就是那个义工。她个性开朗,心地善良,非常懂得关心别人,后来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后就谈起了恋爱。雨杉说她不在乎我有没有钱,这一点我很感激她。是雨杉一定要结婚的,其实我觉得自己跟她的性格并不相配,但是当然,我很喜欢她。她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活力。我不会要她的钱,我曾经对她发过誓,她有再多的钱也是她的事,我只想靠自己的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这样我才活得心安理得。我不是苏志文。

  我没去过储藏室,我连什么地方是储藏室都不知道,也没人告诉过我。雨杉从来没跟我说起过。是的,雨杉的妈妈不喜欢我,这很正常,我一直不懂如何讨人欢心,这大概也是我做生意失败的原因。我不懂得糊弄人,如果我看不惯谁,我就会表现出来。是的,我不喜欢这个家其他的人。我觉得他们都很虚伪,不懂得真感情。这个家里只有雨杉是个好人。

  我跟苏志文单独说过一次话。那次,大概是星期二吧,我正好调休回家,看见他一个人站在马路上发呆,我本来想假装没看见他的,这样也省得打招呼。但我走过的时候,他叫住了我。我跟他寒暄了几句。我问他,为什么会在这儿,他说他来找个朋友,但是没找到路,因为朋友给他的地址他看不懂。他给我看了张写着地址的条子,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是什么左拐三,右拐四,一瓶七喜……后面不记得了。我大致跟他说了说我的猜想,他很高兴,连声谢我,我们后来就告别了。我发现他好像是路盲。我们是在辛程路上碰到的,那里正好有个公交车站,我下车的时候碰到了他。这是一次巧遇。

  我不知道苏志文为什么会被杀,当然这不关我的事,所以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他跟我毫无关系。

  口供资料看完,接着是苏志文的个人档案资料和现场勘察记录。

  苏志文的人生如果光从档案上看的话,是再简单不过了。现年三十八岁的他,1969年出生于一个普通的教师家庭,父亲苏建安是第八中学的数学老师,母亲李萍在同一所中学教语文。1983年,两人因感情破裂离婚,苏志文被判给了母亲。1984年,苏志文初中毕业考取了本市唯一一所全国重点高中A中学,1988年考取本市重点大学H大学中文系。1992年大学毕业,在青风中学担任语文老师。同年9月,其母李萍患乳腺癌去世。1996年,苏志文从青风中学辞职,档案资料划归街道保管,之后他的行踪便没有登记。

  在苏志文的档案资料后面有一段附录,看来警方曾对苏志文的经历做过调查。

  1993年8月结婚。前妻朱林。1995年4月离婚。同年10月朱林赴美留学,目前定居美国。

  1997年,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两天,罚款2000元。

  1998年,因聚众赌博被刑事拘留三天,罚款 3000元。

  2000年1月,参股一家小舞厅,同年8月因经营不善该舞厅倒闭。之后据邻居反映,开始做股票和期货,但具体操作情况无从查证。

  2004年,在“春天”舞蹈学校教授交谊舞,每周工作四天。

  现场勘查记录如下:

  日期:2007年5月24日

  时间:9点15分

  负责警官:林仲杰 戴功

  负责整理:郑剑

  案件简述:昨日上午接到报警至大同路28号,在该宅地下储藏室发现该户男主人苏志文尸体。本案已正式立案侦查。

  2007年5月23日上午9点10分,110接到报警后,获准进入大同路28号沈碧云宅邸,林仲杰、戴功、郑剑及法医龚祖明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到达现场时间为9点14分。

  陈尸地点为该宅地下储藏室。地下储藏室入口处位于厨房对面,与厨房相距2.5米,中间隔有通往二楼的楼梯。储藏室面积15平方米。有两道门可以进入。男尸卧倒在一个长2.4米、宽1.5米、高1.5米的铁箱内。(注:该铁箱实质上是木制箱外围铁皮的结构,箱盖为木盖,四边环绕有铁皮,本用于装黄亚柳全身雕像之用。)

  死者侧卧,右半肢体向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经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唯一外伤为脑后轻度碎裂伤,可能为某物体袭击所致,铁箱周围有少量花瓶碎裂片,怀疑可能是袭击死者所用凶器。

  死者身穿米色XX牌T恤,深色长裤,黑色皮鞋,腕上有雷达表一块,白金结婚戒指一枚。铁箱内有十余张报纸,无其他物品。经查,铁箱内侧有一行用血写的小字,经仔细辨认,字迹内容为“不是向兵”。(注,向兵为沈碧云三女儿曾雨杉的新婚丈夫。)附:血字指纹经鉴定为苏志文本人所有。

  铁箱无锁,在铁箱旁发现一根擀面杖。报案人章玉芬称该擀面杖原本是插在铁箱上,起到锁箱子的作用,今早她发现尸体时,为了看清箱中物体,将擀面杖拿了下来。擀面杖上只有章玉芬一人的指纹。

  储藏室内共放有十四个箱子,其中三个红色樟木箱(内装旗袍等衣物),四个小黑铜箱(内装书画作品),四个红色小木箱(内装私人物品及杂物),两个黑色木箱(内装书画作品),一个绿色空皮箱。另有六个大花瓶(有包装),四个小花瓶和工艺品若干,博古架两个,两幅大壁画分别靠在两边墙上,一幅用白布包裹,一幅无任何遮盖物,另有空调一台。

  现场较为零乱,四个红色小木箱中,有两个箱口大开,其中一个装有绸缎、画轴和书法作品(黄亚柳作品),另一个箱子为空箱。红色樟木箱中有一个箱口大开,四件旗袍被扔在箱子周围,地上有六本旧书,旧书为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课本,

  储藏室内有两盏节能灯,均40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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