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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祭(1)

书籍名:《爱人的头颅》    作者:蔡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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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血是这样一种东西,它蕴涵着力量,蕴涵着生命,蕴涵着灵魂。它居住在你的体内,像大江大河一样奔流不息,使你的生命得以力量,使你的肉体和灵魂永远保持活力。

  所以,不论从科学还是宗教,甚至是哲学的角度来看,血都是神圣的,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历史才布满了鲜血。这些血来自一个个肉体,也来自一个个灵魂,这些灵魂正看着我们,我们其实也看着他们,血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桥梁。踏上这座血的桥梁,我们得以抵达历史的彼岸,从那一片血红中窥视我们的祖先和我们的民族。

  国君总喜欢把他的宫殿布置得像迷宫一样,巨大,神秘,深不可测,在这迷宫的中央,我们的国君正与他的儿子——公子文对坐着。

  十八岁的公子文像是童子鸡一样,嘴唇上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他的目光在灯火下炯炯有神,他平静地对国君说:“父王,我是不是快死了?”

  “不,孩子,你不会死的,大司命说,上天会拯救你的。”国君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然后离去了。

  “我是不是快死了?”公子文轻轻地问自己。然后,他也离开了这里,走进了迷宫般的长廊。

  迷宫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虽然从小生活在这里,但他还是常常迷路。据说国君这样安排是为了使敌人无法找到他们,从而赢得逃生的时间。在永无休止的长廊与甬道间,公子文绝望地倒了下来。他看上去是那么健康,生气勃勃,他是国君唯一的儿子。

  国君在四十岁前始终没能让他的众多妻妾怀孕,直到在大司命,也就是掌管王室宗教祭祀的官员的提议下,举行了一场巨大的祭天求子的仪式,将三百名童男子的鲜血涂满国君的全身,于是第二年,公子文终于诞生了。他五岁就识字了,十岁就会写祭文,十五岁给周天子写颂诗,他是国君的骄傲,他被公认为是这个诸侯国最优秀的继承人。但是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了。

  突然,从他的胸中又升起了一股热血,在他的气管里,就像是一群渴望跳出水面的鱼,它们在公子文的胸口跳跃着,如此快乐,其实离死亡已很近了。终于,这些不安分的血跳出了他的气管,吐在了地板上。长廊柱子上的一把火快活地燃烧着,照亮了这摊来自公子文的胸中的血,这摊血刚才还生龙活虎,现在却失去了生命,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像一具液体的僵尸。刚开始,这些血还在火光下闪闪发光,如一块红色的丝绸,只过了一会儿,就慢慢干涸了,越来越淡,稀释成一摊印记,暗红色的,他突然觉得这血仿佛已离自己很远很远,就像是这座古老的宫殿在遥远的古代某位先祖留下来的那样。

  在公子文绝望的目光中,血越来越模糊了。

  “我究竟还能活多久?”一个青铜时代的人,在每天都吐一口血的情况下,总是会对自己这样说的。

  这座巨大的宫殿有上千间房间,每一间都蕴藏着一个秘密,这是罪恶,就像宫殿本身。公子文再一次穿过漫无边际的长廊,一切显得那样空旷,从近屋顶狭小的窗格里透进来的光亮照射着他的脸,而他的身体则处于昏暗之中。

  他产生了一种欲望,于是依次打开了一间又一间的房间,过去他从不敢打开那些沉重的门,他只在国君给他划定的空间里生活,那些近在身边的地方,却依然是神秘的角落。

  他来到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甬道,幽暗的反光在他的面前铺出了一条路,在尽头,他打开了一扇从未开启过的门。公子文从没想到过,在这座宫殿的深处,还有一座更隐匿的宫殿。他更没有想到,宫殿中的宫殿里有一个王子中的王子。

  是的,当公子文发现那个坐在竹席上的年轻人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时,他的惊讶是毋须怀疑的。他们简直就是从同一个模范里浇铸出来的两件青铜器。那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长袍,戴着相同的冠,以同样惊诧的目光盯着他。

  “你是谁?”那个人先开口说话了。

  “你是谁?”公子文以同样的话回答。

  “我是公子文。”那个人的回答让公子文大惊失色。

  公子文后退了一步,用双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又是一口血,重重地吐在了干净的竹席上。

  “你怎么了?”那个人关切地向他跑来。

  公子文的恐惧随着他的靠近而越来越强烈,他忍着痛楚,转身就跑,离开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他以为这只是一个噩梦,但只可惜不是,阳光透过窗格照着他残留着血迹的嘴角。他是谁,究竟是谁,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公子文绝望了。

  这天,是公子文的新婚之夜。

  婚礼非常盛大,气势辉煌,大殿里堆满了无数的酒和肉,所有的人都醉倒了,忧心忡忡的国君和大司命也露出了笑容。最后,新人被送入了洞房。

  新娘是世代与王室通婚的上大夫家的女儿,她和公子文同龄,她是这里所能找到的最美的女子。在以红色为基调的新房里,她的脸被火光映得红红的,就像个果实,她已经熟透了,就等着男人来摘。她是第一次见到公子文,火光下公子文的脸上有了几丝血色,他抵挡不住新娘的目光,他靠近了她。

  “你叫什么名字?”

  “香香。”从香香的身体里传出了一股香味,刺激着公子文所有的感官。他的手颤抖着伸向了她,当即将触摸到她的脸时,他突然像遭到了电击一般痛苦地把手缩了回来。

  他轻轻地说:“睡吧。”

  她轻轻地褪去了衣服,把全身都暴露在火光中,皮肤一片鲜红,闪闪发光。她的身体完美无缺,像一块沉睡了千年的宝藏,正等待着公子文来开启她的秘密。显然,香香在出嫁前早就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了,她是那样从容不迫地面对一个女子总要面对的这一天,对她来说,是那样地顺利成章,天经地义。她轻轻地躺在了锦缎铺就的地上,向公子文敞开了一切。然后她又闭上了眼睛,准备忍受那快乐的痛苦。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新房里寂静得可怕,只有象征生命的火在燃烧。香香在地上躺了很久,她所等待的那种痛苦却一直都没有降临,她很奇怪,终于睁开了眼睛,发现房间里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是的,新郎不见了。

  公子文又去找那个宫殿中的宫殿了。

  今晚在宫殿中的每一个角落,都挂着红色的布匹和灯火,为了不打扰公子的新婚之夜,宫人们都退去了,现在空旷的长廊成了真正的迷宫。公子文再也找不到那个地方,一切都在重复,长廊之后又是长廊,房间之后还是房间,一圈又一圈,直到他筋疲力尽。

  也许世界就是这样的一个迷宫,是一种荒谬的重复,就如同公子文身体里流动的血。血液在他的血管里重复地流动了十八年,血管就是一个人类肉体内部的大迷宫,只有不安分的血才会穿破迷宫,找到出口,比如公子文现在的吐血病。

  他终于倒下了,在一个十字路口般的拐角上。

  胸中有一团东西,滚烫火热,充满着力量,这是血的力量,血对自身肉体的反抗,血渴望着自由。在与血的搏斗中,公子文终于醒来了。他看到了眼前的那张脸,还以为自己在照着镜子,他笑了笑,“镜子”里的他也笑了笑。

  好久他才明白,这不是镜子,而是另一个人。

  “你终于醒了,欢迎来到我的宫殿。”那个人是充满善意的,他的目光关切地注视着公子文,公子文伸出了手,两个人的手握在了一起。现在他感觉到不同了,自己的手是那样冰凉,而那个人的则充满了温暖。

  公子文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探究他是谁了,既然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就是一个大迷宫,那么,多一个迷也没有关系。他爬了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所有的摆设和装饰都与自己的寝宫相同。他们走出了房间,一个小小的天井式庭院安静地坐落在清晨的阳光下,就和公子文的房前一样。

  “昨天,你吐血了。”

  “是的,我快死了。”公子文平静地说,他在阳光下的脸更显苍白,这使得他与那个人有了丝微小的差别。

  一只虎皮鹦鹉飞到了庭院里,它停在一朵海棠花前,展示着美丽的羽毛。那个人向公子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悄悄地拿了一只簸箕,然后用一根拴着绳子的小木棍把它撑起来,再撒了一把谷子在里面。不一会儿,漂亮的鹦鹉就进入了这个陷阱,那个人轻轻地一拉绳子,鹦鹉便被罩住了。那个人熟练地用绳子拴在了鸟的腿上,然后把鹦鹉交到了公子文手里。

  “这只鸟送给你了,算是我们的见面礼吧。”他对公子文笑着说。他的身手矫健,活力充沛,在这里,公子文觉得自己是那么相形见绌。

  “谢谢。我该走了。”公子文带着鹦鹉,走出了这座宫殿中的宫殿。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比例缩小的复制品,一切都那么完美。

  回到自己的寝宫,他在门外隐隐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哭声,他悄悄地走了进去,香香穿戴整齐,正在啜泣着。“你回来了。”香香回过了头去,她手忙脚乱地抹去了泪水,恢复了正襟危坐的样子,眼睛不敢平视公子文。

  公子文把鹦鹉拴在了窗格上,对香香说:“对不起。”然后他的胸口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一口叛逆的血吐了出来。

  香香惊叫了一声,扶住了公子文,她一时手足无措,忙乱地抱着她的新郎。公子文擦擦嘴角的血,安宁地躺在香香的怀里。从她的怀里,他嗅到了那股浓烈的香味,天生的香味,就像是为他送葬,涂抹尸体的香料味。他希望一直这样下去,就能永远都不要见到那个迷宫的现实。

  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在一片模糊中,他感到自己的脸上忽然一热,那种温暖让他冰凉的脸颊回复了生气。这热气在他脸上的毛细孔间滚动着,奔流着,一如他毛细孔下小血管里那不安分的血。又是一滴,终于,他睁开了眼睛,他看到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正对着自己,那双美丽的眼睛离他那样近,充满着一种古老的液体,咸涩地,现在已流到了他的嘴角。又是一滴,香香的眼泪其实也带着那股香味,嘀嗒嘀嗒地溅落在公子文的脸颊。他的心头终于热了,他伸出手,抚摸着香香湿润了的脸。

  他感到自己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但是,他终于离开了香香,挣脱了她的怀抱,像只逃跑的野兽,冲入了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迷宫——他要把自己的眼泪献给长廊。

  公子文跟随着国君来到城外的祭坛。今天是祭天的日子。公子文坐在自己的马车上,一年了,他第一次走出了深宫。猎猎的风卷过国君的大旗,家族的徽记在阳光下灿烂夺目,公子文是这个家族唯一的继承人。

  三百名俘虏被捆绑在高大的祭坛上,每个人后面都站着一个手持大刀的刽子手。在大司命的指挥下,经过了一段复杂的仪式,接着国君向他点了点头,刽子手们的大刀就在空中掠过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阳光耀眼,刀光夺目。老天爷是嗜血的,这是献给上天的礼物。

  一瞬间,公子文满眼都是飞起的人头,这些人头都那么年轻,许多都是他的同龄人,如果他自己在里面,恐怕也不会有人分得清的。人头们以各种各样奇怪的姿势旋转到了天空,又以各种各样的表情注视着公子文,有痛苦的,有愤怒的,有恐惧的,有忧伤的,有后悔的,有快乐的,也有平静的。这些头颅们最终又按照自由落体的规律回到了地面,三百颗,在地面上弹跳着,就像三百个皮球。然后,天空和大地都被鲜血覆盖了,当然也包括公子文的眼睛。

  于是,公子文心中那叛逆的液体又蠢蠢欲动了,它显然是受到了不远处那些痛快奔流的同类的吸引,对它来说那太有吸引力了。公子文必须要打败它,把它永远囚禁在自己体内,但他又一次失败了。鲜血再次从他嘴里吐出,这回吐得非常远,居然奇迹般地落到了祭坛上,与三百个俘虏的血混合在了一起。它们一起快乐地奔流着,它们向太阳奔去,它们是上天的午餐。

  “我们生存的时代,就是一场大祭祀,人类,不过是祭品而已,在上天面前,我们是那样脆弱,那样不堪一击,我们生来就是要奉献给命运的供品,以我们的鲜血来满足自然的欲望。”公子文把他心中所想的全都倾诉给了他面前的这个人,他感到那是另一个他,对这个人说话,有一种自言自语的快感,所以,公子文心中隐藏的一切都能对他倾倒出来。

  月光洒在宫殿中的宫殿。宫殿的中央,像是有两尊同样批号的雕塑面对着面,也许他们真的是不死的陶俑。公子文对面的那个他,眼睛里清澈得如一潭井水,深深的井,在深宫之中,无人知晓的所在,清凉,诱人,倒映着凄美的月光,那同样展示了一种绝境般的美,总之,每天晚上的这次相会,他都会给公子文留下这样的印象,尽管他们几乎毫无分别。

  接着,公子文看见面前的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椭圆形的,上面有几个小孔。既不像木头,更不是石头或金属,仔细看,才发现是陶做的。那个人把小东西放在了唇上,他和他的唇永远都是流血一样的红色,甚至胜过所有的女人。渐渐地,公子文看见那双唇动了起来,那个人的嘴一抿一合,幽雅极了,同时,一阵奇特的音符,也从那个小东西里传了出来。原来那是件乐器,公子文想起来了,这件乐器是——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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