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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谁在批判,批判什么(8)

书籍名:《精神自治》    作者:王开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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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回,“人民”真的失察、失聪、失明了。

  其实,此般历史悲情从未拂袖而去,几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也没觉得有什么特殊力量能把这两类“人民”、两款“爱国”拉扯开。据史载,崇焕死后,“暴骨原野,乡人惧祸不敢问”,那颗死不瞑目的血颅,终日悬于杆上,忍受空荡荡的落寞和曝晒。

  黑夜里的黑影

  接下来的事,是我真正要说的。

  “寸磔”后不久,某月黑风高夜,一身手矫健的黑影偷偷攀上了城杆……一大早,守卒发现,崇祯朝最重量级的头颅不翼而飞了,这可是惊天大案,朝野惶惶,巷语纷纷,皆不得其踪,它神秘蒸发了。

  明亡后,因抗清之故,袁崇焕继续以“国家公敌”的名义列入讳语。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不知何故,这位文治武功的天子突然念起那个被祖辈构陷的夙敌,欷歔之余,颁诏曰:“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暗政昏,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悯恻。”

  悲悯也好,钦敬也罢,这份来自敌营的尊重,总算给了崇焕一个见天日的机会,也让一户人家走进了历史的视野。

  原来,那黑影乃崇焕旧部,姓佘,名不祥,后世称“佘义士”。盗得头颅后,将之葬于自家后院,从此隐姓埋名,守墓至终。去世前,他嘱咐家人将己埋在主公旁侧,并要求子嗣做到三件事:永不为官,勤于读书,世代守墓。

  这份口嘱,为一部长达370年的家族故事作了奠基。

  袁崇焕,这个流浪的冤魂,终于有了人间的地址。

  该址的现代落款是:北京崇文区东花市斜街52号。

  我的同事为拍摄《佘家故事》,跟踪数年,留下了丰富的影像资料,也使我得以邻近地感受这个家族。

  某天,我特意走了趟那个地方,下车才发现,那儿竟毗邻广渠门,广渠门,不正是崇焕与清军最后交锋的战场吗?事实上,墓园的气象出我意料,非但不见恢宏,反而幽僻得有点落寞:青砖矮墙的小院,水泥箍成的馒头坟,碑刻“有明袁大将军墓”,正前石案,一束枯花散落;将军墓旁有个更小的坟,主人即那位冒死盗颅的佘义士了,佘碑低矮,中有裂缝,显然被修复过。小院20多平方米的样子,收拾得很利落。

  正是这种简朴和冷清,让我确信置身于一家私人墓园。这是纯正的百姓领地,是人住的地方,从草木到瓦片,皆透着一股民宅生活气息。供养它的是人之血脉、体温和炊烟,而非意识形态和权力财政。官方纪念馆的豪华修饰和政治油漆味儿,这里是没有的。

  小小墓园有双重身份:将军墓和义士冢。至此凭吊者,也有了两个瞩目点:忠烈英德和侠士高义。

  物换星移,370个春秋,佘家后裔共17代人恪循祖训,栖息在远离祖籍的皇城根下,守着先人,守着先人守着的东西。佘家的生涯故事和崇焕墓的命运沉浮,就像屋檐和瓦草,早已融为一体。人和墓,不是隶属与管理,而是一种互偎互依、相濡以沫的亲情。某种意义上,将军墓乃佘家的另一座祖坟,精神祖坟。

  墓,是佘家的人生基石,也是全部家当。

  墓,即宅。守,即业。死,即生。

  家难国殇

  纵观佘家墓园的命运,有一现象颇值深思:当时代将之忽略和完全遗忘时,它是恬静和安适的;一旦社会和权力有染指企图,哪怕施予宣扬和彰显时,它反陷入危机与挣扎。

  和墓的寂寥一样,这个家族的人丁并不兴旺。

  如今,佘家嫡传只剩下一位白发老妪:佘幼芝女士。她今年64岁,退休前是一家小仪器商店的售货员。半个多世纪以来,她已成墓园最亲密的见证人和叙事者。纪录片《佘家故事》中,佘幼芝反复念叨这样一段话:“反正先祖临死的时候,就是这么交代的,要辈辈守墓,不再回南方了,袁将军是广东东莞人,我们家是广东顺德人,都不回了……”

  墓园所在的位置,过去不叫东花市斜街,老北京称“广东义园”或“佘家馆街”。民国初年,康有为领头、各界人士捐资在墓旁修将军祠,康有为题联:“自坏长城慨今古,永留毅魄壮山河。”

  1949年后,小院里来过一些大人物,周恩来、宋庆龄、朱德等,都曾在清明来祭扫。1952年,市政府拟把城里的坟墓全部外迁,有4位名流联名给毛泽东写信,吁请善待崇焕墓。他们是:叶恭绰,柳亚子,李济深,章士钊。信是5月14日呈的,16日,毛亲笔复函:“明末爱国领袖人物袁崇焕先生祠庙事,已告彭真市长,如无大碍,应予保存。”

  据佘幼芝回忆,她小时候,家有十几间瓦房。1955年,崇文区建第59中学,征用佘宅,另给佘家找了房。为了守墓,佘家没搬,大伯一家住袁祠的南屋,幼芝随母搬进从前羊圈改的房子。大伯和母亲去世后,幼芝就在这间房里结了婚,时值1964年。不久,“文革”开始,袁墓被扒,祠堂倾毁,将军碑陈于荒草,义士碑被垫了台阶,佘家收藏被付之一炬,唯一幸免的是幼芝父母与外婆的一张合影。很快,原本狭小的院落,又挤进多户异姓,并纷纷盖起私房。

  终于,“文化大革命”结束,一项拾遗补缺和物归原主的政策开始了。

  从1978年起,佘幼芝四方奔走,吁求修复墓祠。这一求就是十几年:无财无物,无权无势,仅凭一张妇人嘴在各个道场笨拙地游说,尤其要就“公——私”“家——国”的动机质疑作各种澄辩,其尴尬和涩苦可想而知。

  这个以冢为宅的家族迎来了和平年代最大的考验。第17代传人和先人一样,性子犟,佘幼芝发誓:一日未复墓祠,一日不剪头发!此间,她因病住院,写过一首自勉诗,其中一句:“苦守灵园三百载,谁知我氏心中情。”

  首先,崇焕墓面临一个“职称”问题。在中国这个官文化主宰的道场里,凡有价值的物件,无不渴望一件类似“黄马褂”的身份标签,这不仅决定日常待遇,更涉关其自保能力和安全系数,涉关它在危机时所能筹集到的外援。尤其在政治大一统、私产没有庇护的年代,来自权力系统的鉴定和封号极重要。佘家小院也一样,经了那么多风雨惊悸后,它想为自己求一幅门神了,算个小小护身符罢。1984年,在佘幼芝呼吁下,崇焕墓被定为市级文物,职称不高也不低。但就在此时,老问题又来了:拆迁。第59中学为扩建,欲把墓迁往龙潭湖公园。佘幼芝急了,几百年了,这墓可从未动过啊……眼瞅着老太太气喘吁吁到处求告,小院的其他住户不满了:旧居不拆,安得新厦啊。冷嘲热讽、奚落挖苦扑面而来。幸好,第59中学的提案被驳回,墓址不动。

  天不负人,在社会各界的响应下,崇焕墓开修。

  1992年4月5日,清明这天,修葺一新的将军墓迎来了首批祭访者。那一天,佘幼芝换上新衣,剪去了长至腰间的发辫,那发辫早已霜白。

  墓修了,消去了佘幼芝的最大心病。若说还有啥指望,即崇焕祠了。慢慢,事情有了眉目,2002年初,北京市文物局拍板:重修崇焕祠,兼设纪念馆。

  谁知,对佘家来说,有史以来最大的坏消息骤然而至:52号院的19户居民全部迁出,另予安置,佘家也在其列。

  晴天霹雳。它意味着,宅与墓、生与死、家与国——这场延续370年的精神组合,即要被剥离开了。纪念馆无疑是更时尚、更现代化的做法,但它却是对“形影不离”“朝夕相处”的粗暴拆解。于佘家而言,这是骨和肉的拆分。

  这等于把崇焕墓的保姆给驱逐了,把三百多年前那个伟大的遗嘱给杀死了。它光大了崇焕的名位和声望,却把崇焕墓赖以生存的土壤给剔除了。也就是说,两份同栖共生、浑然一体的东西,它抽取其一。在我眼里,这甚至有“买椟还珠”“杀鸡取卵”的味道,我把守墓这个“活”的精神行为看得比墓地更贵重,更有心灵的光辉和文化的延续价值。

  无处安放的祖业

  当然,官方并未把佘家完全撇开,作为答谢,作为装饰,拟聘佘幼芝为纪念馆顾问。这份荣誉,与栖息意义的“守墓”已有质别,它意味着佘幼芝及其后人,不能再以生活的方式进入祖宅,只能以客人的名义“回家”。

  这算什么呢?文化拆迁?精神征地?

  这不仅是个不平等条约,还是个缺少理性和智慧的设计。

  佘家,不仅是为崇焕墓服务最久的生活佣人,更是其最天然、最权威的精神法人。佘家的忠义,崇焕的忠烈,还有什么比二者更能彼此诠释、互为注脚的吗?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精神组合吗?明明一家人,为何硬将之拆散呢?

  为方便旅游吗?为弘扬文化和促成更大范围的公共消费吗?

  那就更应维护资源的完整性啊。佘家故事,本身即一支独立的精神资源、一道罕见的灵魂风景,在当代,它比遗址更稀缺,更有资质成为“名胜”。如果说,墓是物质遗产,那守墓即“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着的遗产。

  我实在不解那个政府行为。难道仅仅为了易主?为了让墓地回归人民群众的怀抱?这样的物质归属和户主变更有意义吗?莫非在对方眼里,崇焕墓只是一处地产?

  有段影像记录了这段日子的佘幼芝,画面中她泣不成声,伤恸至极。我理解老人的悲愤,她的人生就要变了,这个家族的人生就要变了。

  老人一次次交涉、哭诉,希望奇迹发生,希望政府有所动摇,遗憾的是,对方与她一样,所有的耐心都基于一个固执的企图:说服。

  我们的编导,用镜头见证了双方的一次对话,下面是一段语音场记——

  接待人:“时代变迁了,我们的思想是不是也能变一变呢?”

  佘幼芝:“别人的先祖都给子孙后代留下什么房子、地、金银财宝,我的先祖却不是的……这个忠义精神,如果说我要把这个守好了,那这就是祖先留给我的遗产。”

  接待人:“所以说,我就想能不能,第一个问题,就是说我们的住和看墓,不要给它混在一起,就是说这个不矛盾。你可以天天来这里头,天天来看,你晚上回家住,这儿有值班的,你也改善改善住房条件,别一辈子老住那个平房,你是不是也赶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东西呢?我刚才的那个词可能您不爱听,那咱换一个词,就是说我们不要叫聘,您就是终身荣誉馆长。”

  佘幼芝:“如果政府需要我的话,我就回来,如果不需要我回来,那我就不回来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地是国家的地,房子现在也成了国家的,如果说这个墓非要换给别人守,行不行呢?当然也行,但我的看法,那样它就失去了一种意义。”

  接待人:“我想咱们目的都一样,你今天来跟我谈这个,也是为了把祠修好,咱们要方方面面考虑。第一它作为文物,现在是市级的,将来可能是国家级的,文物有文物法的规定……将来要是修出来,里头绝对是不能生火、做饭的,不能这么去生活。”

  佘幼芝:“如果说您让我搬走的话,那就意味着不在这儿守墓了,什么叫守墓呢?形影不离,是吧?一直在这儿,我们先祖死的时候就这么跟后人说的。我们要辈辈守墓,一代传一代,也不回南方老家了,先祖的遗志到现在,已经第17代了,时时刻刻在我们心里面。祖先不让做官,17代了没人做官,但祖先让我们读书,为什么读书?读书好明白事理。”

  ……

  搬迁,已是板上钉钉。考虑佘家有困难,文物部门用佘家应得的补偿款30万元,又贴了4.2万元,帮其买了套房子。2002年5月22日,佘幼芝一家离开了52号,去了几公里外一个新区。

  焦平,佘幼芝之子,2003年6月,遇车祸身亡,年仅29岁。这位佘家第18代人的不幸,竟然又和守墓有关。2003年,广东东莞建袁崇焕纪念园,邀请佘家派人守衣冠冢,也许想弥补在京不能守墓的遗憾,焦平愿意前往。当时他在苏州打工,若去守冢,意味着要在广东定居,正谈恋爱的他,希望和女友同去,于是决定先赴吉林拜见女友的父母,不料此行踏上黄泉。

  2004年初,纪录片完成前,编导再次探望佘幼芝,也许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老人情绪非常激动——

  “我现在心里特别激动,别提这事,一提这事,我心里就控制不住我自己了……在我孩子面前,在我先生面前,我怕他们替我着急,我也不敢难受啊,我就背地里,上厕所或者做饭的时候,我的眼泪啪哒啪哒往下流……我总觉得这是我的遗产,他们说,房子、地是政府的国家的,但是守墓是我自己的遗产啊,他们不能剥夺我这个权利。我要求不高,我要求一点也不高,我要求在附近,哪怕给我一个半平方米的小房,叫我离那儿近一点就行,我出来进去的,我天天能看到它。我心里头疼,我这心都疼……我回去一看,野草丛生,草那么高了也没人剪,那里面什么都有,什么塑料袋、烟卷头,还有他们施工单位往里溅的白灰,我自己拿笤帚扫都扫不出来,一点一点往外抠。”(语音场记)

  被充公的精神私产

  不错,历史的主语是人民群众,但要说所有的精神资源都是从“人民”这个大蛋壳里孵化出来的,那也太夸张了。许多民间精神的主体,并非人群中的多数,而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极少的零星和异端。

  今天的督师墓园,至少有三层文化涵义:袁崇焕的政治操守,佘义士的行为伦理,数百年的家族守墓。以上涵义已构成三份精神资源,既各自独立,又彼此注解、互为知音。而且,其主体皆为个人和私家,与“人民群众”扯不上,和时代主流及世俗群像也格格不入。它们是以精神个案的身份被历史存档的。

  三者同栖一檐,相依为命,共同塑造着一个大大的词:忠义。且一个比一个更递进,更有难度和挑战。尤其后者,那个绵延三百年的承诺故事,那场17代人的誓言接力,更像个精神孤本(前者的孤独,只是时代的孤独,史上并不乏同类)。另外,在角色和功能上,后者还是前者的收养者和叙述者。

  私以为,墓园至少应有三块碑:将军碑,义士碑,还有一块,我最看重的一块——守墓纪事碑。显然,当代官方是惯于“抓大放小”的,它对大人物,即第一块碑更器重。换言之,它对有形的古董更热心。

  或许,它觉得家族守墓之行为意义不大,太陈腐,太务虚;或许,它觉得世上并无什么精神私产或文化自留地,一切美德和事迹皆属“人民”,应挂于“群众”名下,登记在“集体”功劳簿上;或许,它觉得由政府来收编民间遗存,才是文化的福音和正途,更符合现代逻辑和社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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