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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朝拜缪斯的长征——师友交游(4)

书籍名:《绣口一开:余光中自述》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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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次论战的开始,蓝星诗人并不是遭受攻击的主要对象,可是奋起守卫第一线的,大半是蓝星诗人,因为那时,蓝星作者能发表文章的刊物很多,也确实举得起几支能言善辩的笔。从论战后的劫灰中,蓝星作者努力扩充现代诗的领土,在惨淡经营下逐渐赢取了读者的同情。其中的一例,便是倡导现代诗的朗诵会,把现代诗从滞销的诗刊上推展到大众之间,也就是说,把消极的读者变成积极的听众。到我一九六四年秋天来美讲学为止,蓝星诗社在台北先后举办了三次这样的朗诵会,听众一次多于一次。最后的一次,名义上是和“现代文学”季刊联合举行。那是一九六四年三月三十日的晚上,耕莘文教院的大礼堂上,连坐带站的听众,约有五百五十人。这数目在现代诗的朗诵已经流行的今天,恐怕也不算小吧。当时颇有一些现代诗人,表示现代诗是一种微妙高深的艺术,只合在个人的世界里慢慢体会,岂可去大庭广众之间朗诵?事实上,哪有一种诗的艺术是不能接受听觉的考验的呢?像狄伦·托马斯那么晦涩的诗,尚可用朗诵来赢得听众,台湾的现代诗何独不能?事实已经证明,这是可以成功的,不但可以成功,还可以对现代诗创作的本身,起一种健康的反作用。在朗诵会上,听众的反应是一个冷酷的现实。如果诗人给听众的,是别扭的句法,生涩的文字,加上支离破碎的节奏,则听众给诗人的,不是冷漠,便是讥讽。现代诗固然不屑于做到“老妪都解”,但是总不甘于接受“大学生也茫然”的现象吧?目前不少现代诗人在语言上渐渐趋于开朗,恐怕现代诗的朗诵是导因之一。

  子豪死前不久,胡品清从法国归来,不但蓝星多了一位女诗人和翻译家,子豪的生活上也起了一些波澜。品清是一个内倾的人,她回国后和蓝星同人很少见面,子豪一死,联系就更淡了。同时我和子豪之间,渐生误会,竟至不相往来。这实在是蓝星的不幸。我必须坦白承认,从组社开始,我对子豪的外文和诗学,一直缺乏由衷的敬佩。子豪欢喜独揽,也不免倚老,是事实,不过他对夏菁和我,倒是一向很热情,也够礼貌。我们虽然有时候在私下取笑他的虚张声势(事实上,夏菁,望尧,黄用和我之间,谁又能免于背后的相互嘲弄呢?),还不致于对他无礼,相反地,我们认为他是一个朋友,并欣赏他对诗的专一和赤忱。在他那一面,到了后期,对我究竟为何不满,我不愿多加陈述或推测。不过那时我在文学上的活动,已经发展到散文和艺术评论,而且对于诗的看法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可能处处再和他同进共退。加以纪弦的现代派已经解散于无形,而于我及子豪私交皆笃的望尧又远去越南。用马基亚维利的口吻来说,去了一个共同的“敌人”,又走了一个共同的知己,这样的情形,有了什么误会,就不容易冰释了。在子豪死后近八年的今天,我仍然认为当初和他的结合是有意义的事情,和他的交往不无愉快可忆的日子,且认为,他对现代诗毕竟功多于过,不失为早期现代诗运动的核心人物之一。相信夏菁也有近似的感想。

  罗门和蓉子合编的《一九六四蓝星诗选》,无论在编排和内容上,都是一本上乘的刊物。可惜在我二度来美以后,他们就没有继续下去。我在美国两年期间(一九六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夏菁恰恰也有一年在美国。在这段日子里,蓝星同人虽然以个别而言各有表现,但集体的活动则几乎停顿。从一九六六年回国到一九六九年三度来美,其间三年,我先后主编过《近代文学译丛》,“蓝星丛书”和“现代文学”双月刊,余下来的精力,都分布在自己的诗,翻译,批评和散文上,同时还在师大,台大和淡江三校开课;加以罗门,蓉子,张健三个人都因事忙而不愿套上编辑的巨磨,梦蝶孤云野鹤,复虹人比蒲柳,亦不忍遽以重担相加,夏菁又早我一年出国,去牙买加任农业顾问,所以始终没有再办什么诗刊。蓝星早期曾出版“蓝星诗丛”二十四种,规模之大,超过同一时期任何诗丛。后期的“蓝星丛书”也已经出版了十种,内容的评价见仁见智,在此免去主观的自诩,可是说到编排,印刷和校对,尤其是英文的校对,可以说是对读者交待得过去的。我实在不能预言,蓝星的未来会有什么样子的发展。我只能说,如果它要再出发远征,则后期的这几位主将,军容犹壮,可堪一驰,如果它不幸就此降下半旗,则它也已经扪心无愧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不过这是社友们共同的抉择,非我一人所敢决定。蓝星的结合,完全基于各社友自由的意志与个人的尊严。也许正因如此,我们始终没有以集体的名义亮出什么主义或口号,说非如此如此就不算现代诗。这样的“地方分权制”,缺点是以文学运动而言不够狂热和号召力,不容易形成所谓潮流,优点是解除了理论甚至教条的桎梏,社友的创作比较容易作个别而自由的发展,风格较富多般性。除此之外,蓝星似乎还有一个传统,就是社友之间,较少相互标榜的倾向。当然,相互之间要截然禁绝美言佳评,是不可能也是不近人情的事,不过溢美之辞尚少泛滥成洪至于荒谬的程度。这种低姿态的作风,对于喜欢高帽子的青年作者,当然缺乏鼓舞性。

  去国二年,忽焉又是知更鸟和蒲公英的季节。“青春结伴好还乡”,是吗?久矣我已经习于无伴可结无乡可还也不再那么青春的独客之情。登高临风,我遥念国内的蓝星诗友,念他们在杜鹃花后端午节前有什么新作,也遥念墨西哥湾对岸的夏菁,念他在静静的林间是否已浑然忘却缪斯。我更遥念地下的子豪和遗弃了缪斯的望尧,黄用,阮囊。她的这一个孝子和三个浪子,本身已足形成一个阵容充实的诗社,把他们从一个诗社里减去,该是多么重大的损失!

  对于犹健的同伴,我只有下面一番话相慰:所谓主义,所谓派,所谓社,只能视为一种触媒,它的作用只在于催化,至于充分的完成,恐怕还要个人自己去努力。次要的艺术家往往就止于一个派别,唯有大艺术家才能超越派别的生命而长存:叶芝,庞德,莫奈,毕加索,斯特拉文斯基,前例太多了。至于屈原和陶潜,那是什么诗社也没有参加过的。则又何须怅怅?

  回溯罢蓝星的发展史,再略谈整个现代诗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让我分成下列的几个问题来逐一讨论:

  (一)从晦涩到透明:自从超现实主义的一些观念输入我们的诗坛以来,诗人的活动空间似乎忽然变成无穷大,而表现的技巧也相对地倍增了起来。诗思的变质使诗的语言忽然有了一个巨变,经验的绝缘化便产生了晦涩的问题。前一个时期的一些新古典倾向,例如纪弦理论上的主知主义和方思创作上的主知精神,到了这个时候,便在新起的反理性浪潮中淹没了。放逐理性,切断联想,扼杀文法的结果,使诗境成为梦境,诗的语言成为呓语甚或魇呼,而意象的滥用无度,到了汩没意境阻碍节奏的严重程度。我不否认,超现实主义确曾拓展了诗的视域,并丰富了诗的手法,可是我要指出,实际上它的魔术只加速了少数能放能收能入能出的高手的成熟过程,对于大多数的冒险家而言,不幸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终陷于走火入魔的危境。

  晦涩,恐怕是缪斯身上最后的一个秘密了。这是晦涩迷人的地方。如何亲近她而又在紧要关头保全她这个秘密,也许是诗人最难把握的一个天机。多少作者缺乏了这么一点“巧力”,结果往往是抓住了秘密,却逃走了缪斯。用中国批评的术语来说,那便是一种“隔”。对于现代诗晦涩之病,十年来我曾直谏再三。事实上,像“我实实不能相信四枚眼核不能成为好看的麦田和父母的美名”一类的句子,其晦涩之病不在皮肤,而在骨髓。以文字而言,这一句不但文法清楚,而且节奏明快,毛病在于透明的文字背后,只看见一只盲人的眼睛,也就是说,文字的意义未能蜕化为诗的意境。从这个例子看来,晦涩的病征虽见于文字,晦涩的病源却出于思想。胸中如果不能豁然,笔下怎能做到恍然?如果一个作者仍迷信他有将经验绝缘化的权利,则跟在他背后为他收拾文字的垃圾,恐怕没有什么用处吧?

  近三四年来,这种晦涩之风已经激起了普遍的反动。这个反动表现于两种相近甚或相叠的倾向,其一是反晦涩而趋透明,其二是反文言而趋口语。白蔌,戴成义,刘延湘三位,是最显著的例子。“笠”一向以口语化为口号,而一些年轻的新人之间,口语化的倾向也很是普遍。此外如周梦蝶,温健骝,郑愁予,商禽,洛夫,大荒,叶维廉几位,也或多或少表现出上述的两种倾向。我自己最近的诗也企图做到口语上的透明,同时,摇滚乐的歌词也正开始对我若有所示。

  不过,所谓透明,应该是指艺术效果的简洁化和直接化,不是指艺术效果的冲淡。如果我们作深入的分析,则所谓晦涩,通常有两个原因,其一是文字的篇幅或组织不能负担过重的意义,其二是文字成了意义的障碍。另一方面,明朗的陷阱并不少于晦涩的陷阱,因为明朗的极端是淡白无聊,穷扯。一个诗人如果失败于晦涩,并不意味着他会成功于明朗。诗的语言需要维持一定的紧张感。透明的诗需要深入浅出,淡中见浓,似松实紧,这对于拔山扛鼎出手重惯了的现代诗人,实在是一项新的挑战。过去,走深奥路子的诗人之中,牺牲的远多于成功的;可以预言,平易的路子也不会见到很多人凯旋。在反晦涩倾向成为时尚之前,我愿意提出这样的警告。

  (二)从否定到肯定:我还没有想通,晦涩的形式与否定的精神之间,是否一定有表里的关系,所以我不能预言,说反晦涩的倾向后面,隐约可以窥见反否定的倾向。这里我要声明,所谓否定,是指虚无或悲观,并不包括讽刺,因为讽刺的文学实际上在否定中见肯定,往往非常明快有力。我不否认,现代诗的否定气氛有其时代和地理的背景。我更不否认,否定的文学似乎更有深度,也确曾产生了不少杰作。可是,十七年后,我很不愿意想象,现代诗的未来,仍将委屈在否定的阴霾之中。

  不知道我能否提出这么一个假定:《楚辞》的晦涩来自它的否定,《诗经》的开朗来自它的肯定。我们的现代诗,好像更接近《楚辞》一点。也许中国是一个饱经忧患的民族,而我们这一代的中国人也实在找不到多少快乐的原因,可是我实在不忍见到下一代继续我们的传统。喜悦和悲哀,同为生命的两大动力,可是前者在现代诗中几乎还是未开拓的处女地。正宗的现代诗,念念不忘于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孤绝感,不但疏远了自然,抑且隔离了社会,剩下来的一条路是向内去发掘一个无欢的自我。正宗的现代诗人,面对一朵花或是一位路人,在理论上说来,是不可以张臂伸手去拥抱的。哲学上说来,否定是分,肯定是合。庄周梦蝶,是喜悦,是肯定,是人与自然之合。“举杯向天笑,天回日西照”是李白的喜悦,李白式的人合自然。杜甫的伟大,在于“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能在悲哀中与社会合一。我们的现代诗一自外于自然,再自外于社会,既不与天人交通,无需共鸣,当然要晦涩起来,而且题材日呈枯竭之象了。

  不过,最令人厌烦的现象,是伪虚无的流行。现代诗第一代的某些作者,在他们的诗中,哭是真哭,怒是真怒,仰天而呼是真的痛楚和激昂。到了第二代的诗中,往往就成为人哭亦哭,人怒亦怒的“塑胶虚无”,面目相似,神气全失。效颦,已经很可笑,效蹙,就荒谬了。理论上说来,青年的可贵全在喜悦,肯定,与万物合一。杜甫诗中尽多“老病有孤舟”之句。但早年也不乏“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喜悦。我们的许多青年诗人,虽然善用西方的术语来化装,事实上也不过是在叹“老病有孤舟”罢了。

  如果说,这不过是国际诗潮的区域化而已,那就是真正不明国际诗潮了。例如美国年轻的一代,欲与自然合一的新思想,在当代美国诗和摇滚乐中已有很强的表现,而摇滚乐的社会性,更是非常显著的一股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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