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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每一次风和日丽,都是旅行的意义(1)

书籍名:《要有多坚强,才敢念念不忘》    作者:陈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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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身千里之外,才明白,彼岸即是此岸。

  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

  一阵轰鸣之后,飞机飞上万米高空,在彩云之上穿行。透过窗口向下俯瞰,偌大的城市不过手掌那般大,个人更是成了蝼蚁般的存在。我拉上纱帘,打开随身携带的书籍,翻阅起来。

  邻座是一位面目清秀的男子,二十五六的样子。在我阅读时,他并没有像其他乘客那样,沉沉睡去,也没有像我这样随便翻一本书,而是隔一段时间便按下呼叫按钮,或是要一杯饮品,或是问一些有关目的地天气的问题,引得我频频侧目。

  为他服务的空姐,每次走出时,脸上的笑意总不似我在其他机舱里见到的那样僵硬,眉梢眼角荡漾的弧度,甚至带一点娇嗔的埋怨,让我觉得不像是对普通的乘客,而是在对专属的恋人。

  他们之间的接触,吊足了我的胃口,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我便按下呼叫按钮,待她迈着优雅而不失稳重的步伐走来时,我看了邻座的他一眼,只见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而她看了他一眼后,掩住带着责怪的笑意,便用最为标准也最为机械的服务声腔问我有何需要。我不动声色地说道,只需一杯清水。

  一切已经明了。

  等她转身离去后,我故意自言自语地说道,这是我坐飞机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空姐了。

  不出所料,他听闻后,兴奋程度不亚于当年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转过头来,眼神中满是认同与感激:“这是我刚刚追到的女朋友。”

  与其说他向我诉说了事实,倒不如说这是一种骄傲而神圣的宣誓。

  天色渐浓,夕阳余晖染红的流云,在高空中看来更为绚丽。距抵达目的地西双版纳还有三个多小时,我将书合上放回背包里。生活中有些故事,比书中的情节更为动人。

  他告诉我说,他是一名摄影师,背着一架单反,怀揣一张机票便可到远方拍摄出摄人心魂的照片。他第一次去西双版纳是在一年前,当时乘坐的也是这趟航班。他按下呼叫按钮后,便看到化着精致淡妆的她向他走来。

  见过了太多漂亮优雅的空姐,唯独她向他走来的每一步踏在了他的心上。纳兰的诗句被无数文艺青年传诵,只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便俘获了世人之心。“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何不换一种方式相见,于是,他大胆地对初次相遇的她说道:“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她满脸疑惑地将要开口,他却抢先着对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可否为她拍摄一张照片?她欲言又止,几次想要拒绝,却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况且眼前的这个男子也并未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片刻犹豫之后,便微笑着点头,算是应允。

  按下快门后,照片上的她稍有羞涩,脸颊上的酒窝尤其明显。

  他告诉我说,这是他拍摄到的最美的风景。

  美的人与事,都值得追寻。

  自此之后,他常常乘坐这趟航班,去西双版纳取景。每次都像今日这样频频按下呼叫按钮,制造与她接触的机会。

  简桢曾说:“认识你越久,越觉得你是我人生行路中一处清喜的水泽。几次相忘于世,总在山穷水尽又悄然相见,算来即是一种不舍。”她所在之处,便是他思念的海角与天涯。尽管他并不知晓她的名字,但这已然成为他烦忧与欣喜的缘故。

  以后他再问她,他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而她有些疑惑地摇头时,他总会把拍摄的那张照片拿给她,她像是从微醺之中醒来,恍然记起很久之前乘坐这趟航班的乘客。她问他可不可以将这张图片送给她,他并没有同意,而是从包里拿出许多风景照片递到她手中。那些照片或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或是波涛汹涌的大海,抑或是莽莽苍苍的草原,每一张图片都算得上是一张精美的明信片。

  她生出艳羡之情,虽然终日飞来飞去,却没有充裕的时间观赏各地的风景。他看准时机,恰到好处地说道,他愿把拍摄到的美景都赠送给她。

  你所需要的,正是我愿给,也给得起的。

  你心中所想的,正是我能感知,也愿弥补的。

  我不愿成为你眼中的风景,也不愿成为在楼上看你的人,我最愿做的是,支撑起你的那座拱桥。

  从他第一次说出,他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而她并未坚决否认开始,他们便离爱情不远。最终水到渠成也是极为自然的事情。令我感动的是,他舍得放弃其他地方的旅行,只在一条航线上小心翼翼守护爱情之花。

  云朵变换千万种姿态,夜色如墨,向下俯瞰只看得见陆地上的零星灯火。

  他说他已经去西双版纳很多次,几乎走遍了那里的每一个角落。他告诉我哪家客栈童叟无欺,哪条路径人烟稀少却藏着令人窒息的景致,哪里的人们最和善热情,哪里的店铺手工艺精致而独特。

  我看着他的脸上洋溢着幸福,心想之前花费大量时间做的旅游攻略完全可以丢弃,只需按照他所说游玩便好。

  因为,以爱为指引的旅行,最为可靠。

  火车上写日记的少年

  家中窗台上放着一盆玉兰,周末清晨醒来后,惊喜地发现枝叶间已绽出了几朵乳白色的小花,阳光轻洒,清香盈室。

  我推开窗子,风中满是泥土苏醒的气息。我在喷壶里灌满水,轻轻喷在花叶上,使其看起来像是晶莹的露珠。而后我翻出相机,用大光圈为它拍下一张张角度不同的照片。我挑选了一张花瓣舒展得最为自然的照片,将它上传到朋友圈中,并附上一句:“春天已经盛开,你的愿望是否还在沉睡?”

  片刻之后,那张图片下面便跟出很多评论,朋友或是感叹时光如水,转眼又老了一岁,或是表白自己对明朗春日的喜爱。唯有一个名为小君的男孩写道:“我在北海道看樱花,这一次是为自己。”

  我窝在沙发里,看到这条格外醒目的评论,不禁想起去年此时。

  窗台上的玉兰与春天如期开放,他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去处。

  去年三月,闻到春暖花开的气息之后,我便收拾好简单的行囊,坐上了去往江西婺源的高铁。

  耳机里放着陈绮贞《旅行的意义》,窗外是连绵的山丘,近处略显荒凉,远处却覆盖着青翠的小草,这便是诗中所说的“草色遥看近却无”吧。也不知过了多久,一片桃林忽然涌入眼帘,粉红的,乳白的,簇拥着,推搡着,就那样在山野间擎起了春天。

  当所有人都举起手机或相机隔着玻璃窗拍桃花时,坐在我对面的男生看了一会儿窗外,便从包中拿出一个封面极为素雅的硬皮本,准备要写些什么。无论在地铁上,火车上,还是飞机上,我见过很多看书的人,却很少见动笔写字的人,即便偶尔见到一两个,也都是长得极为秀气的女生。因而,看到眼前这个男生拿起笔后,我心中满是好奇,再加上我视力极好,便决心要看他写的内容。

  “3月22日。”这是他翻开空白页之后,写下的第一行字。但我清楚地知道那一天明明是23日,于是忍不住提醒道:“今天是23日。”

  他抬起头,额头上冒着几粒青春痘,略有些腼腆地说,他在补昨天的日记。

  能一天不落地写日记,即便偶尔没写也要补回来的少年,想必是记录某些他不愿失去的事情吧,即便日后有一天将这段时光全部遗忘了,他也能循着日记里的细微线索,将其捡拾回来。

  我向他笑笑,继续听着有关旅行的歌,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景,他则在日期下面写出一行行字。彼此相安无事。

  快到站时,我站起身来,拿下行李架上的背包,我对面那个写日记的男孩儿也开始收拾放在桌上的本和笔。我们异口同声地对彼此说出“你也在这里下”后,不禁笑出声来。

  走出火车站,外面正下着小雨。小贩趁机做着卖伞的生意,广场上人影散乱。我们各自撑起一把伞,在路边等了许久都打不到车,只好穿过马路到对面坐公交。我手机已经没电,只好对他说出自己要去的地方,让他帮我查一下路线。他听完地点后稍稍一怔,脸上满是惊讶之意。我看到他的表情,便猜想到我们住的应是同一家青年旅舍。

  雨滴落在玻璃窗上,又惶然滑落下去,像是执拗的孩子在沙滩上一次次堆好城堡,却被海浪摧毁一般。他透过模糊的玻璃窗看着窗外,手中紧紧抱着那个装有日记本的背包。

  抵达青年旅舍之后,已是黄昏。天气渐渐放晴。我们一前一后各自办了入住手续,在我转身要走进自己的房间时,他突然叫住我,问我明天要不要一起去看油菜花。他伏案写日记的姿态,已赢得我对他的好感,况且我又是一个爱听故事的人,便点头应允。

  简单吃过早餐,我们便坐车去了江岭。

  金黄的油菜花满山遍野,从山顶一直铺到山谷下,呈梯田状恣意盛开。白墙黛瓦的小村落在油菜花的掩映下,若隐若现。他站在我前面,缓缓张开双臂,我拿起相机按下快门。听到“咔嚓”声响之后,他便转过身来。我也终于等来了听他讲故事的那一刻。

  他额头上的青春痘还是很明显,他口中的故事也有着青涩的味道。

  他告诉我说,他高中时开始喜欢班里一个女生。她学习很好,照片总被贴在榜样栏里,而他成绩很差,与她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从喜欢她第一天开始,他便开始写日记,并决定在高中毕业后把那本日记送给她,以期用情真意切的字句,俘获她的芳心。

  在收到他日记的同一天,她也收到了人民大学的通知书,于是她写了一张“我在人民大学等你”的字条,夹在日记本中,还给了他。

  已经把最旺盛的青春都交付于她,他没有任何理由不赴约。于是,复读成为他唯一的选择。上课时不再睡觉,下课时背政治重点习题,脚步不再懒散,吃饭只用十分钟。他放弃了所有的娱乐活动,唯独没有放弃在深夜写日记。

  有人曾说,青春就是毫无顾忌地奔向你。

  但是人们没有说,青春也是毫无理由地错过你。

  在那个什么都抓不住的年纪,自然也无法抓住你。

  第二年,他拿着日记本,以及人大通知书走进大学时,却看到她和另外一个男生牵着手,脸上溢满笑容。

  过后,他问她为什么不等他,她只是回答说,她从未喜欢过他,当初那个等他的约定,不过是激励他努力学习而已。

  他躺在油菜花丛里,闭着眼睛,任阳光洒在身上。我坐在油菜花丛里,静静听他说着单恋的故事。无所指望,不期拥有,却用最为笨拙的方式痴心追求,这是他彻底被拒绝之后的状态。学业不繁重时,他一再走出校园,在远方,让思念与春日渐深,让日记与喜欢渐浓。

  两天之后,我们坐车返回,各自消失在了人海之中。

  如今再听到他的评论,知晓他已经释然。

  我不知道他在这期间经历了怎样的挣扎,但我想他应该还在写日记,不为取悦旁人,只为记录自己。

  迷恋得刚刚好

  每到春季,脱去厚厚的棉衣,换上轻薄的衣衫,那颗出游的心也便随着晕皱小溪的暖风活泛起来。是的,我喜欢在春天出行,到江西婺源看一场油菜花开,到武汉大学看一场樱花绽放,到苏州看一场“十里雪梅”。想到要翻山越岭,离开人满为患的北京,到远方去看一场妖娆春色时,心中着实欢喜。

  把要穿的衣衫叠放整齐,把出行清单上的必备用品全部买到,一件件放进行李箱里,还未出发,这准备的过程已然让我蠢蠢欲动。

  旅行途中,我不必刻意去想旅行的意义,只需尽情观赏途中美景,享受与自然相会的惬意感受。如此,旅行的意义,便会于不经意间在心中悄然浮现。

  陌生之地总有风景,远方总让人着迷。或许,这就是人们为何即便不舍也要告别。

  记忆中最为深刻的出游莫过于我和男友一起去普吉岛。虽说早有打算,但最终决定下来至出发之日不过一周的时间,攻略只是草草看过几篇,英语只是在临时背了几个单词,机票因未提前买而毫无折扣,就连签证也是出行前一天才办下来。这般慌张却依旧挡不住我们兴奋的心情。

  抵达普吉岛时已是深夜,坐车前往酒店路上,只见零星灯火。不被灯光修饰的夜晚,显出最为原始,最为本真的姿态。透过车窗看远处的苍穹,星辰犹如嵌在天幕上的孩童的眼睛,清澈如水,璀璨如虹。

  清晨在鸟鸣声中醒来,拉开窗帘,扑面而来的是镶着热烈阳光的大海。昨晚睡得太沉,竟未能听到雨打枝叶声。路面有些泥泞,我提起裙摆赤脚走过,眼中的一切仿佛都是刚刚涂好颜料似的,清新中透着干净。

  不过两分钟的路程,我便走到海边,将脚上的淤泥清洗干净。彼时,他已然租好一辆摩托车,嘱咐我将头盔戴上。因不知置身何处,手中用中文标注的地图成了摆设;由于看不懂泰语路标,只得随心而行。

  沿路穿梭时,眼之所及皆能看到即将掉入大海的云朵,以及蓝得不像话的天空。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初恋那件小事》中小水坐在摩托车一脸羞赧的场景。

  不知转过几道弯,只觉所行之处愈来愈偏离海岸线,外地的游人也越来越少,我们停下来用几句蹩脚的英文问过才知晓,我们已然误打误撞行到普吉镇上。

  在阳光下,我们推车行在镇子上,几乎家家户户窗台上都放置着几盆绿植,那种绿青翠而透明,散着似有若无的清香,吸进肺里有种神清气爽之感,整个人都变得轻快起来。当地人住的老房子不为取悦游人,只是依据当地的气候与习俗而建。那些斑驳的墙壁,带着遥远岁月的气息,尤为让我倾心。

  与我们擦肩而过的赤脚僧,追逐嬉闹的孩童,坐在门外择菜的老妇人,每次说话皆双手合十的举动,都让人感受到此地人们的真挚与虔诚。

  时近中午,路过一个开在自己院落里的餐厅,香味弥漫,我们便不自主地停下来。以前去安徽宏村旅行时,也是坐在当地人家院子里吃饭,竹笋、蕨菜,都是自己跟着主人去挖,墙上的腊肉更是地道。时隔数年,再一次在旅行时走进当地人的院落,吃最接地气的粗茶淡饭,感受人间烟火,仿佛真正触到了生活的脉搏,摩挲到了生活的内在质感。

  走马观花是旅行最为浅薄的层次,专去游人最多的地方,拍摄看似特别实则平常的风景,不过是在做一场秀而已。收起观望的姿态,踏在结实的大地上,向当地人那样实实在在生活于此,心中的春意自然会愈来愈浓郁。

  在普吉岛,我们没有坐专车,没有打出租,只是租来一辆摩托车,像当地人那样穿梭在任何想去的地方。

  没有固定的方向与目的地,但每个转弯处总会有惊喜闯入眼眸。有时遇见一片蝶飞蜂绕的花海,有时遇见一条婉曲的深巷,有时遇见一个丛林掩映的寺院。疲倦时,就将摩托车停靠在路旁,走进一家具有当地风味的餐厅,点些鲜美食物。回酒店的路上,再在路边摊买些草莓、菠萝、荔枝、龙眼,可谓惬意。

  旅途与春天一样短暂,坐观流云,闲看大海的日子很快过去。

  在远方把身心纯粹交给春光,不必担忧工作,无须为生计奔波,只是遵循心的旨意,随意走走停停。

  走时难免留恋,但我们仍需走进掷地有声的现实生活中。把这段奢侈的时光留在记忆里就好,倦了累了时,就再一次循着它的余味上路。

  每个人是每个人的过客

  撑着太阳伞坐在蓝梦岛海滩,海风吹拂着衣袂,波涛静静漫过脚背,椰子树洒下一片清凉,我像是躺在一面纯净的湖泊中,心境悠然。至于那些生活琐事,那些莫名的坏脾气与找不出缘由的忧伤,就把它们暂时丢进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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