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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书籍名:《让孩子受益一生的经典成语故事》    作者:李中丽,西月图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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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登学着皇帝使用特权“避讳”。他刚上任,就作出一条规定,他管辖的州郡里,谁也不准使用他名字中的“登”字。否则,轻的挨板子,重的坐牢。

  后来,田登的禁忌更苛刻了,连和“登”同音的字也不许说。

  有一次,府里的一位文书叫手下掌灯,被田登听见,拿起鞭子就把文书狠狠地揍了一顿。从此,全州的人只好把“灯”改称“火”。

  有一年元宵,灯会将在州城举行,民间称“放灯”。按惯例,十四、十五、十六这三天,百姓可以到州城观灯。田登命人贴出告示,宣布放灯日期。告示上写明:“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一贴出,许多人去看。一个外地来的客人奇怪地问一位老人:“为什么要放火三天?不是要把州城全烧光吗?”老人说:“这放火实际上是放灯,州老爷名叫田登,谁敢说个‘灯’字?”

  客人觉得真好笑,说:“这可叫‘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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