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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有一朵花,它叫野蔷薇(1)

书籍名:《十七岁的那株向日葵》    作者:陈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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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用来交朋友吗

  文\/照日格图

  一

  认识陈大志的时候,他已经很胖,看到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的我,便眯起眼睛来笑,直到我白他一眼,得意叫一声“陈胖子”,就嬉笑着飞快逃掉。陈大志站在原地,却并没有难过,只是捡起从我发鬓上掉下的小白花,呆愣上片刻。

  那一年,我们都不过是7岁,我被忙于工作的爸妈下放到乡下姥姥家里读书。对于爱慕虚荣又贪恋玩耍的我,这恰恰是一件无比快乐和幸福的事。老师们也是对我宠爱有加,不仅喜欢看我在下课后领着一群丫头跳舞唱歌,喜欢听我说悦耳的普通话,亦喜欢在我做错了事情的时候宽容地笑笑,即刻将我的过失忘记。

  我记得我曾经将一瓶墨水全洒到陈大志的新书包上去,陈大志的妈妈跑到学校来要求索赔,老师只是几句,就将麻烦给我拦在了外面。还有一次轮到我和陈大志做值日,我趁他去提水的空当,偷偷溜回了家,结果到检查的时候,陈大志一个人没有干完,给班级抹了黑。老师又是将我的过失淡忘掉,只罚陈大志擦了一个星期的黑板。

  似乎每一件事都与陈大志有关,事实上,我那时是在千方百计地想要看他出丑。我甜言蜜语地骗他与我们玩瞎子摸象的游戏,却是在蒙上他的眼睛后,一行人嘻嘻哈哈地跑开去,再不回来。我故意将做错的习题借给他抄,而后偷偷笑着看他被老师批得一塌糊涂。班里的女孩子都被我收买了来,亦都和我一样不喜欢陈大志。谁让他长得那么胖,那么傻,又那么笨呢,除了会扛起扫帚兴致勃勃地干活,他怕是再不能给我们带来任何的用处了吧。

  但还是有一天,陈大志做了一件他有生以来最为光荣的事。那天,老师领我们去野外郊游。行至一个水塘边的时候,我只顾着看水里畅游的小鱼和纯美的莲花,不小心就将书包掉进了几米深的水塘里。想起书包里那么多还没有来得及给周围人炫耀的宝贝,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就在我将不值钱的眼泪肆无忌惮涌出来的那个瞬间,池塘里又是一声扑通钝响。随后便是陈大志在大家的惊慌尖叫声里,傻乎乎高举着我的书包,露出一对憨笑的细小眼睛来。

  那是陈大志第一次得奖,老师破格在班里给了他口头表扬,又将我不怎么乐意拿出的几张漂亮邮票颁发给了他。陈大志站在讲台上,手足无措地听着下面的掌声,竟是一激动,鞠躬时砰一下撞到了讲桌上……

  二

  初中时我考回市里去,而陈大志则很意外地被靠近市中学的体校选了去,当然是练举重。14岁的他,已经长到150斤,被我戏称为“半吨”。童年的记忆,因为我的转学,一下子断掉,只有在见到陈大志的时候,才会想起那些绚丽斑斓的过往。而陈大志,亦是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与我“偶遇”,给我提供一次又一次思念往昔的通道,尤其是那次与我密切相关的“得奖事件”。

  但我却宁愿回忆那些鸡零狗碎的嬉笑玩闹,回忆我曾因捉弄他而心底泛起的种种得意和快乐,回忆他无法得到我的友谊时眼睛里的失望和孤单。甚至我在校门口的小吃摊上遇到他时,会下意识地想要躲开他。这个被我一向不屑的小胖子,就这样成为我华丽衣衫上的一块无法示人的油渍,黑乎乎的,只是瞥一眼,便觉得难堪和羞愧。

  在陈大志的回忆里,却只与我有关。他亦渴盼将这份荣耀一直持续下去。他似乎是体校里唯一从乡下来的学生,吃饭的时候,常常是一个人买了做得很难吃的大锅菜,在校园的石凳上寂寞地吃。

  我那时候依然是个张扬的女孩子,常常带了几个朋友,去体校的球场上做拉拉队,便会看到陈大志,远远地就朝我打招呼,喊我的小名。女孩子们看他端着饭盒晃晃悠悠地跑过来,一脸的热情和朴实,便会毫不掩饰地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还边会挑眼问我:糖糖,你连这样型号的大胖子也招惹啊,那么傻气的人,好像和你不是一类人吧。说完了便吹起口哨先行一步,将我和白白胖胖的陈大志,晾在日渐薄凉的秋风里。

  这样的尴尬,在第N次之后,我终于主动去找了陈大志。我带了陈大志一直想看的一套日本的动漫小书,在人都走光了的周六下午,约见了陈大志。

  陈大志显然有些受宠若惊,不知道怎么表达他内心的欢喜,竟然一下子便将身边的自行车高高举过了头顶。我看他满头的大汗,还有喜乐,突然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告诉他,请他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我喜欢聪明又个性张扬的朋友,可是他那么愚笨,我想要的骄傲,他丝毫不能给我。

  已是深秋,我的勇气在四起的凉风里日渐地微弱,但还是在陈大志高举着我喜欢的巧克力,缓缓跑过来时,朝他大喊:陈大志,以后你再不要来找我,我不愿有你这样傻笨土气的朋友!说完了便飞快地跑开了。在一个拐角处的小店铺旁,我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回头去看,竟发现陈大志依然站在原地,像许多年前,我喊他“陈胖子”,他不记仇,亦不哀伤,只傻呵呵地捡起我丢落的小白花,定格似的微笑不语。

  三

  陈大志果真不再来找我,偶尔会在马路边上,看见他,有些瘦了。依然是一个人,不像那些城市里的男生们,穿了旱冰鞋,着了火红色的运动衫,成群结队地招摇过市。遇到了他,他们会故意高声喊:陈胖子!待他欣喜地回头去看时,他们一下子横冲过来,再次大叫:让道!有时候会把他撞倒或者将他手里的东西碰出去老远。

  陈大志永远是一副笑眯眯的憨厚模样,甚至让这群蛮横无理的家伙们,在戏弄了他几次之后,便突然失去了兴趣和斗志。可是远远注视着的我,却不知为什么,会微微地难过,尽管我比他们更深地伤害了他。

  一年后,我和陈大志都直升了各自学校的高中部。九月开学前的某一天,一开门,却看到姥姥站在门外,脚下是大大的包裹,我吃惊地大叫,说:姥姥,你怎么一个人跑来了啊,这么远,该打电话让妈妈去接你才是。姥姥便笑,说:要你们接,不知猴年马月有空想起我这老太婆呢!还不是多亏了大志啊。说完了便回头去喊大志,却发现连他的人影也寻不到了。

  那几天,连妈妈也在念叨,说不行让那个胖小子来家吃顿饭吧,省得你姥姥总是丢了魂似的茶饭不思。我从来都只拿话岔开去,直到有一次,姥姥突然问我一句:丫头,你好像很不喜欢大志啊,这么好的一个孩子,你从小时候就一直欺负他,怎么长大了,还对他不理不睬?他可是一直把你当好朋友看啊,每次回家,你托他捎给我的好东西,他即便再忙,也要亲自送到我手里呢。还有一次我病了,他就请假晚走了两天照顾我,回去后还写信给我,专门将你说的贴心话告诉我呢……

  第一次从姥姥这里知道,陈大志原是这样默默尽着一个朋友的责任,尽管我们从没有过真正的情谊,一切只是他一个人,在快乐地做着与我有关的一切事。而我又给了他什么呢,不屑、冷漠、讽刺,甚至连唯一一次送给他的礼物,都是为了结实彻底地将他像一块口香糖一样地甩开去。

  四

  有些不敢见到陈大志,也不再去隔壁的体校做拉拉队。一块打闹的女孩子,便笑话我。我不语,但却难过地想,原来人的面子这么脆弱,丢了,连捡起的勇气都不再有。

  高二开始的时候,体校举办了一次大型的运动会,各个学校的体育精英,皆带着夺冠的野心和霸气汇聚于此。那几天班里的女孩子们天天跑去看比赛,遇到高大得让人眩晕的男生,便很八卦地去打探与之有关的一切新闻。

  我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听着外面的欢呼声,便有些孤单。但还是坚持着不去体校,怕遇到陈大志,怕他明明那么渴盼遇到我,却是看见我夹在一大群花枝招展的女生里,陌生人一样扭头走开去。

  运动会快要结束的那天,邻桌田小卉突然神秘兮兮地凑过脑袋来,说:颁奖仪式结束后,会有一场更精彩的比赛看哦,记住,下午5点半,体校南操场第三棵松树下,一定不要错过噢。

  终于还是耐不住好奇心,下午我早早吃了饭,匆匆赶往南操场。还没有走近,便看到了胸前带着耀眼奖牌的陈大志,正站在第三棵松树下,一脸激动地翘首等待着什么。正犹豫着要不要过去,陈大志却早已跑过来,很羞涩地低声说道:糖糖,我是大志,你还记得我吗?我亦低头,不去看他,只瞅着他脚上褪了色的蓝色球鞋,淡漠道:你来这里干什么,不会也来看精彩节目的吧。陈大志的声音一下子充满了温情:是这样,我这次比赛得了冠军,其他四名选手说要与我交个朋友,我们约好了在这里见面的……

  我惊愕,抬头刚要说什么,却被陈大志的欢呼声打断:糖糖,你看,他们来了!顺着他的视线,我看到几个体型威武蛮横的大个子男生,正摇摇晃晃地朝这里走过来,脸上是他们一贯的嘲弄不羁的得意神情。我终于在他们气势汹汹的举止里,知道这样一场好戏将会怎样地开始。

  不知是什么东西给了我勇气呢,我拉起陈大志便开始拼命地朝前跑,直跑到那帮痞子似的男生七折八拐地再也寻不到我们,而我和陈大志也没了丝毫的力气,一屁股蹲在喧嚣的马路边上。我说,陈大志,为什么那么傻,你以为什么人都是可以用来交朋友的吗?他们眼里的嫉妒,难道你一点也没有看出来?

  陈大志却很长时间才慢慢地吐出一句:那么糖糖,你可以用来交朋友吗?

  积蓄了一路的眼泪,在这句话里,终于哗地流出来。

  那缕吹展生命的风

  文\/顾晓蕊

  初次见到夏小茉,她正望着窗外的三角梅发呆。那是初中开学的第一天,教室里一片喧哗,只有她显得漫不经心,目光被一团火红粘住,数着枝条上的花朵。

  我“扑哧”一声笑了,在她旁边的空位坐下,说:“嗨,你好。”她轻轻一抿嘴,唇角微微上扬,她笑的样子很好看。

  我们成了同桌,课间,我讲故事给她听。书上的故事讲完了,就讲我和家人的故事,夏小茉托着下巴聆听。当我问及她的家人,她漠然地转开话题。

  她常带些雪梨酥、米花糕等零食,跟我一起分享。夏小茉应当有位有钱的老爸,但她心里似乎藏着秘密,那一抹淡淡的忧伤,如睫毛上的雾,总也化不开。

  班上成立学习小组,我们的组长是阳光少年孟浩。遇到不会的问题,夏小茉跑去问孟浩,他耐心地给她讲解。那段时间,她的成绩有明显的进步。

  有天放学后,夏小茉红着脸,说:“你帮我把这个给孟浩,他帮我补习,我想送他一盒带香味的橡皮。”

  我大大咧咧地走过去,把橡皮放到孟浩桌上,说:“这是小茉送给你的。”有位调皮的男生抢走橡皮,恶作剧般地大笑:“不得了,有人早恋啦。”

  在80年代的校园,早恋是件很轰动的事。我回头看夏小茉,她眼里噙着泪,脸色蜡白如纸。最糟糕的是,班主任恰巧出现在门口。

  “夏小茉,我正想表扬你的进步,你真让我失望。”班主任把我们喊到办公室,生气地说:“还有你这个课代表,也不知道带个好头。”

  我为夏小茉鸣不平,说:“其实……那个……”这时,有位老师推门进来,喊:“教研组开会了。”班主任摆摆手,说:“你们先回去,好好想一想,明天再说。”

  我们并肩走着,阳光在脚下跳跃,心情却灰蒙蒙的。夏小茉颤声问道:“老师会告诉家长吗?”我沮丧地说:“可能会吧。”

  夏小茉失神地伫在那里,眼里满是羞愤与悲伤。我想安慰她几句,她哭着转身跑开,背影歪歪斜斜地消失在巷口。

  我一夜没睡好,第二天清晨,头昏沉沉地到校。奇怪的是,夏小茉没来。第四节是班主任的课,她专心致志地讲课,仿佛忘了昨天的事。

  中午放学时,有位男子神色慌张地跑来,喊住刚出教室的老师,说:“我是夏小茉的爸爸……”男人把老师叫到走廊,我跟在后面,听到他们的谈话。

  “小茉吃安眠药自杀,现在已脱离了危险。”男人声音哽咽地说:“她妈妈前些年去世,她变得沉言少语,我忙于工作,疏忽了与她的沟通。”

  “哦……原来这样。”老师红了眼圈,懊悔地说:“这孩子需要关爱,我昨天可能误会了她。要不,现在去医院看看她?”

  男人沉思了片刻,说:“还是让她静一静吧,我不想这件事给她带来阴影。我给小茉请个病假,过一段她再来上学。”我的眼泪流了下来,逃也似的跑开。

  我期待她重返校园,可半个月后,我们家突然要搬迁。黄昏的月台上,我又想起小茉美丽而忧郁的眼神,心里有说不出的伤感。

  再次见到她,是在多年后的一次同学会上,她微笑着走过来,说,“叶子,你还好吗?”记忆之门瞬间打开,往事呼啦啦奔涌而来。

  当年的她,看到父亲一夕忽老,内心充满了自责。敏感又自尊的她,将自己幽闭在狭小的空间,推开心窗才发现,爱一直都在,从未远离过。

  这些年来,她先是失业,又做了两次大手术。她没有被困难击倒,还开了家“馨语”花坊,用心经营平淡的生活。

  生命是如此美好,又如此珍贵,它不同于雪化了,云散了,花败了,生命是不可复制,无法再生。无论何时何境,只要心怀希望,生命的枝丫总会繁花似锦。

  那些成长路上的伤与痛,不过是缕吹展生命的风。她如水的明眸,映出一片湛蓝的天,我那颗悬着的心,终于轻轻放下。

  一缕阳光

  文\/一路开花

  一

  当全班同学因为李可然的朗诵而哄堂大笑时,我正低头捣鼓着我新买的微型游戏机。旁边的同桌不停用手肘戳我,叫我看那傻女孩朗诵。他吵得实在没办法了,我丢下游戏机,将头偏了四十五度角。

  这是高中时代的第二节语文课。我这才发现,那个扎着高高马尾,长相一般的小女生,原来是个结巴。结巴这个词不是我说的,是我的同桌,还有那些大笑的同学们叫嚷出来的。

  说实话,那天我实在没有听清楚李可然在念些什么。或许是我不够专心,或许是她真的太过于结巴,再不,就是那些兔崽子的笑声太大了。

  后来老师让她坐下了,可那些嘲讽的笑声并没有因为她的淡定而忽然消停。等所有人都从这一个闹剧中跳出,安心听课时,我才恍然看到,斜射的一缕阳光下,李可然的那几大颗泪珠。

  我是班里的坏学生,用他们的俗语来说,就是“班霸”。尽管到现在,整个高中部,甚至整个学校都没有人敢动我,可我还是无法改变我的一个习惯——不欺负女生。因此,我第一眼见到李可然的眼泪时,就有点心生怜悯的感觉。

  之后,我对班里的几个“手下”说,不允许欺负李可然,她起来朗诵或是说话的时候,谁也不许笑,要不,我要他好看!说是这么说,可却再没了笑的机会。自从那次朗诵事件之后,李可然再没与其他人说过话,即便是有人想要与她交谈,她也是急急地委婉回避了。而所有老师也好像都知道了她有这么一个缺陷,凡是关于演讲、朗诵、对话等活动,都不会再点她的名字。

  二

  李可然在前面骑着自行车飞驰,我在后面紧随。快到转弯处,我一个猛蹬,与她并排了。我朝着她大声问道:“李可然,我说你知道吗?古代皇帝最想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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