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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人言可畏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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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腊月,年味儿就浓了。因为空华一直没回来,寂莲也不营业,非非于是决定提前回家去过个好年。牌九倒是懒洋洋地不愿意回家,说刚找到工作不好请假,但被沈固连骂带打地踢回家去了。毕竟刚和家里闹了别扭,再不回家过年,这关系就得僵到底了。虽然妈是后妈,但爹总是亲爹。
沈固却没这么好命,难得休息一天,萧楠登门拜访,说终于查到那个瓷枕是从哪里送出来的了。
“瞿塘陕路的居民小区?”沈固皱眉,“这就是你查到的情况?范围也太大了吧?”上百户居民呢。
萧楠哭丧着脸:“只能查到这个。时间都隔这么久了,好容易找到那个接件的快递员,他勉强记起来就从这个小区里拿到的,而且是个女人,其他的,就什么都记不起来了。”
“你叫我们怎么找?挨家去敲门,然后问你家有没有养三尸?”
萧楠哑口无言,半天,哀求道:“我真没别的办法了。求求你们帮帮忙,欣欣都快死了,爷爷身体也很不好,我,我……”
钟乐岑摆摆手止住沈固:“我有办法了,你先把那个瓷枕拿回来吧。”
萧楠眼睛瞪得滚圆:“还,还要拿回来?”
“当然。没有那个,我们怎么找人?”
沈固已经明白了:“你说犬鬼?”
“嗯。”钟乐岑摸摸卧在一边的犬鬼的头,“总会有点气味留下来,你能帮忙的,是不是?”犬鬼趴着不动,摇了摇尾巴。
萧楠骇得脸色都白了:“可是,可是,我不敢……”
钟乐岑看他一眼:“你现在不敢,等林欣死了三尸还会来找你。”
萧楠几乎要哭出来了:“那,可是我怎么去啊……”
钟乐岑叹了口气:“我们跟你一块去。”
萧楠大喜,又免不了担心:“可是,可是……”
“不用可是了。”钟乐岑拎起一兜石榴,“你把这个拿上,见到林欣,如果三尸再出现,你请它们吃石榴。”
萧楠傻子似地看着这兜石榴:“石榴?”
“没错。”钟乐岑把石榴塞进他怀里,“把瓷枕拿回来,我们马上去瞿塘峡小区。”
林欣家住的自然也是高档小区,陌生人进出都要登记,沈固和钟乐岑也就留在外面车里等着萧楠。萧楠哭咧咧地看了两人半天,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进去了。沈固看着他的背影和手里那兜石榴,问钟乐岑:“石榴是做什么用的?”
钟乐岑表情严肃:“榴是三尸酒,用石榴把它们醉倒,才能平安把瓷枕拿出来。而且我们要去的地方,要做的事,也不能让它们知道。”
沈固皱皱眉:“你——有把握?”看钟乐岑的样子,不太像有把握的样子。
钟乐岑果然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养三尸是旁门左道,十足阴损。可是三尸情况特殊,不是普通鬼怪,我……我还从来没碰到过这样的事。”
沈固眉头皱得更紧:“三尸有这么大道行?”
“嗯。三尸本是人身中之物,想灭掉只有下水磨功夫,现在的人有几个能做得到?”
“那你会有危险么?”
“这个不会吧……毕竟三尸不是针对我们来的,不过,如果萧楠死了也许会移祸,因为三尸既然养上了,就驱之不去。”
“或者应该叫左健也过来。”在沈固心目当中,三尸的形象始终跟金蚕蛊差不多,要不是曾经在萧楠家的玻璃上看见过一个人影,他到现在都没有这个概念。
“算了,左队长不是家里有事么。先试试看,不行再说。”
沈固看着钟乐岑。他就喜欢钟乐岑这种劲儿,不管多难的事,总是干劲十足。钟乐岑被他看得有点奇怪,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有。”
“有什么?”钟乐岑赶紧满脸地抹,“刚才出门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啊——”
沈固俯过身去:“我给你擦擦——”话没说完,嘴唇已经压上去了。钟乐岑往后躲了一下:“喂,你——”后边的话给含进去了。沈固捉住他温软的舌头,含糊地说:“别动……”
钟乐岑被他压在车座靠背上,眼角余光瞥见犬鬼把头搁在前腿上饶有兴趣地看着,脸一直红到耳根。一进腊月,案子就特别地多,好像罪犯也准备在年前把事儿都办完了然后好回家过年似的。大案子没有,偷啊抢的哪天也有几桩,忙得警察团团乱转。加上左健突然有事休了几天假,剩下的人就更不够用了,连柳五都算上,有一个顶一个,全部派出去忙。所以,沈固已经有好几天没跟他亲热了。好容易今天总算能轮休一天,又被萧楠搅黄了。
沈固吻得更深,自己也觉得气息有些粗了,但这是在外头,虽然车是自己的,但——车震这种事,他和钟乐岑,都不太习惯。而且万一折腾到一半萧楠出来了……
不怎么很情愿地放开人,沈固用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两片被他亲得颜色愈发鲜艳的唇,很想问问,三尸的事能不能快点搞定,别浪费了这宝贵的一天光阴啊。
钟乐岑红着脸抬腿踹了他一下,小声嘀咕:“有你这样给人擦脸的嘛……”
沈固一手压在他腿上,低声笑:“谋杀亲夫?”
钟乐岑对他摆出甜蜜的微笑:“不,我是COS陈世美。”
沈固摇头失笑:“就你?请问新欢在哪里?总要有公主才能杀秦香莲吧?不然不是两头空?”
钟乐岑端详他一下,再想想秦香莲三个字,不由得自己先打了个哆嗦——秦香莲要是这样……
“萧楠出来了。”沈固一眼瞥见萧楠拎着个盒子跑出来,不无遗憾地直起身。
萧楠手里拎的那盒子显然就是瓷枕,但他只用一只手拿着,似乎恨不得离自己越远越好,倒是剩下的一个石榴他紧紧抱在手里,像救命稻草似的,直奔沈固和钟乐岑的车子而来。拉开车门坐进来就把瓷枕往钟乐岑手里塞,一边抹着汗说:“我的妈啊,可吓死我了。”
钟乐岑下意识地把脸往旁边偏了偏,故作镇定地问:“怎么了?”
萧楠死死地捏着那个石榴:“我,我一进去,就看见欣欣坐在床上有说有笑的。旁边的人都以为她在自言自语,我,我可看见她旁边围了三个女人,长得一模一样,还,还真挺像小彭它们三个的……欣欣看见我就叫我过去,看她的样子还挺高兴,精神也不错,可是她瘦得——都快脱形了,乍一看,跟鬼似的。我就照着你说的,把石榴放到桌上,那三个女人就开始吃。我也不敢乱说话,就跟欣欣闲扯。然后过了一会,石榴都快吃光了,那三个女人渐渐就像喝醉酒一样摇摇晃晃,站起来就说要走了。结果她们走到门口,一闪就不见了。我,我就看见,就看见——”
沈固皱眉:“看见什么?”
萧楠干咽了好几口唾沫才能说出话来:“三条,三条虫子啊!就在门口的地毯上!欣欣没注意,我可看得清清楚楚。一条是青绿色的,又细又长,要不是颜色不对,就像蚯蚓一样。一条黑的,身上粘粘糊糊也不知道沾了什么东西。还有一条是血红的,还长满了白毛,跟毛虫一样——呕——”
沈固毫不客气地指着他:“要吐下去吐,你要敢吐在我车上——”
萧楠用力揉着胸口,把恶心欲吐的感觉压下去。他只要一想起曾经颠鸾倒凤的床伴竟然是这样的三条虫子,就恨不得马上把自己的皮扒下来按在消毒水里泡泡。
“然后,然后我就跟欣欣说要把瓷枕拿走——钟天师,那,那不是还有三个男的吗?你看石榴都没了,万一他们出来——”
钟乐岑简单地说了一声:“不会。”便转向沈固,“我们去瞿塘峡小区吧。”
沈固发动车子。钟乐岑把盒子打开来,里面是个白瓷的小孩儿,趴在一朵荷花上,笑得十分天真可爱。钟乐岑若有所思地看了一会,低声说:“我觉得,我能猜到那人究竟是用什么来养三尸的了。”
沈固看一眼后座上的萧楠:“用什么?”后者怕得要死,不肯上自己的车,非要赖在他们车上跟犬鬼挤后座。
钟乐岑转向萧楠:“你有女朋友住在瞿塘峡小区吧?”
萧楠一愣,脑子一时转不过来:“女朋友?没,没有呀!自打跟欣欣订了婚,我就没什么女朋友了。”
钟乐岑有些厌恶地看着他:“不是说现在的,是说以前。以前你好过又分手的,仔细想想。”
萧楠冥思苦想,半天才嗫嚅着说:“好像,好像是有一个。不过散了也有近半年了。名字我记不得了,是姓史——不对,可能姓司,反正不大多见的姓。她,好像家就在那边。”
钟乐岑皱了皱眉,讥讽地说:“幸亏姓比较少见,否则你早忘了吧?”
萧楠无言以对。他以前那风流史也数不胜数,长则两三个月,短的一两天,哪能一一记住。不过这话他当然不敢在沈固和钟乐岑面前说出来。
“难道是她——”萧楠拼命回想那个姓司的女孩的模样,但除了一个大致的漂亮轮廓之外,什么也记不起来。
钟乐岑沉默一下,突然说:“她当时怀孕了吧?”
他这么一说,萧楠倒想起来了:“啊,对了!对了,她就是姓司,叫司晓琪。对对,她当时说她怀孕了,但我那时候——爷爷已经说让我跟欣欣订婚,我只好给了她钱让她去打胎——”他的声音在沈固冷刀似的眼神下越来越小,最后被压得不敢抬头,后面的话也都吞了下去。沈固冷冷看他一眼,问钟乐岑:“用的是胎儿?”
萧楠怔怔地看着那孩儿枕,机灵灵打了个冷战。钟乐岑点点头,手指轻轻抚摸着瓷孩儿的脑袋:“而且就在这瓷枕里,所以你闻到的臭味,确实是尸臭。胎儿要长到三个月才能算‘人’,可以拿来养三尸。萧楠,这孩子是你的血脉,你就算走到天涯海角,三尸也会跟着你。”
萧楠上下牙打战:“那,那怎么办?”
钟乐岑没立刻回答,把盒子盖好,闭上眼睛靠在了座椅上。萧楠眼巴巴地看着他,直到气也喘不过来,才听见他淡淡说了一句:“去求她的原谅吧。”
瞿塘峡小区是普通住宅区,居民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沈固在大门口问一个正跟收废品的争斤论两的大妈:“请问这里有没有一家姓司的?”
大妈瞅他一眼,不怎么很友好的样子:“你找老司家干什么?”
钟乐岑微笑着探头:“我们想找司晓琪,大妈您认识她吗?”
大妈看了他一眼,表情明显友善,但仍然警惕:“你们是什么人?小琪的朋友?我怎么没见过你们?”
沈固不得已掏出证件:“我是警察,有件事情想找司晓琪协助一下调查。”
大妈把证件拿过去仔细看了看,才还给沈固:“你们找她调查什么?不知道她已经死了?你们真是警察?别是冒牌吧?”
沈固微微怔了一下:“她死了?”
大妈没好气地说:“是啊,死了。死了一个多月了。开煤气自杀的。当时把派出所的人全惊动了,你们怎么会不知道?肯定是冒牌的。”
沈固不怎么爱说话,但化装侦察的训练不是白受的,当他想哄人的时候也绝对能哄得住。加上钟乐岑天生的就让人觉得亲切,两人联手,到底还是把怀着阶级斗争警惕性的大妈哄好了。
“唉——”大妈还没开口,先长叹了口气,“要说我们这一片啊,都是多年的老邻居了,那都是规矩人,没有乱七八糟的。老司那人,那老实得,三杠子打不出一个屁来,从来不跟人红脸的。他那闺女,其实也是好闺女,就是人太漂亮了吧,就总想着攀个高枝什么的。哎,被漂亮害啦!你说攀高枝吧那也不能算错,老话不都说了——人往高处走嘛。可是老话又说了,什么事,它就得讲究个门当户对。那有钱的为富不仁,他不就是图你长得漂亮嘛,等过了新鲜劲,就不希罕了。结果那闺女就让甩了,而且据说——肚子让人弄大了。把老司气得没脸见人,天天在家打闺女。结果——闺女开煤气自杀了。老司五十多岁了,就这么一个闺女,你说——这叫什么事啊!”
钟乐岑咬了咬嘴唇:“那您知道,她是被什么人给——害了吗?”
大妈摇头:“那谁知道啊?反正就是那么些人呗。有一天晚上有人看见她让人家用辆什么高级车送回来的。”
沈固问:“那么说,她是因为受不了父亲打骂自杀的吗?”
大妈赶紧摇手:“可不敢这么说警察同志。那当爹妈的不都是为孩子好吗?打她也是恨铁不成钢,哪能真往死里打呢?而且老司那人,你叫他杀个鸡都吓得要死,那就不是能下狠手的人。要说这事吧……”
沈固一听就知道这里头还有话,立刻追问:“还有什么别的原因?”
大妈咳了一声:“还有什么原因?不就是因为人家说话难听呗!老话说,舌头底下压死人,何况她这事又是实打实的……唉,要说我们这小区里,什么都好,就是爱说话的人多,东家长西家短的,一直都这样。头年里不也有一个受不了人家戳脊梁骨跳楼的嘛。”
沈固眉一挑:“怎么?以前也有人因为这个跳楼?”
大妈也是个爱说话的,被沈固这么三问两问引起了话头:“这个事说来话就长了。那孩子是5号楼严家的小儿子,腼腼腆腆的可有礼貌了,学习也好,可,可就是个变态呀!可惜了一个老实孩子……”
沈固和钟乐岑对看一眼:“怎么个变态法?”
大妈满脸遗憾:“他,他喜欢男人呀!”
钟乐岑脸色变了变,沈固微微皱眉:“喜欢男人就是变态么?”
“怎么?”大妈一脸惊讶:“那男人喜欢男人还不是变态?要说那孩子真是好孩子,怎么就染上这毛病?你要是在外头喜欢人也就算了,问题是,他喜欢的也是这院子里的孩子。这事一捅出来,那一家那个妈呀,有名的刀子嘴,满小区里嚷嚷,说严家小儿子勾引她的儿子啊,什么变态啊,什么有心害人啊,那嚷嚷的,没人不知道。老严家可不像老司家,那是个火爆脾气,直接用皮带抽啊!一天抽三顿,三天打九回,说就没这么个儿!最后到底逼得孩子从7楼上跳下来了。那孩子,平时不吭不哈的,挨了打也不哭,谁知道那么大气性呢。所以老话说得好:老实孩子作大业啊!那家的孩子一出国,他就跳楼了。也是,那孩子从小就腼腆,文静,人长得也秀气,好多人都说是个丫头投生的。院子里那帮无法无天的小子们还给他起个外号叫什么——哦对了,叫胭脂。你听听,可不就是个丫头名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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