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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损福

书籍名:《都市夜归人》    作者:朱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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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区……”按照大妈的指点往小区里走,钟乐岑一路仰头看着两边的树木,微微皱起了眉。
“怎么了?”沈固也看看两边。小区里大部分是槐树,这时候已经落光了叶子,只剩下枯瘦的枝干伸展着,在灰色的天空衬托下有点狰狞,“天阴了?”刚才他们出门的时候天气还是不错的,虽然没什么太阳,但天空还是蓝的。
“不是天阴,是这个小区里阴。”钟乐岑也仰头看天,“你发现了?”
“小区里阴?这小区里有什么?这些树?”
“嗯。”钟乐岑点点头,“槐,一木,一鬼,是通阴的树,这小区里种的基本是这种树,阴气太重了。”
萧楠一直沉默地跟在他们两人身后,听了钟乐岑的话脸上更没了血色:“钟天师,那我们还进去?”
“不去司晓琪家,你有别的办法破解养三尸吗?”
萧楠闭上了嘴。
司晓琪家住的是这小区里最边角的一栋楼,面积还在楼层的拐角,看得出来是条件最差的。楼道里有些杂物,沈固敲敲门,半天,一个老人开了门:“你们找谁?”
沈固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人只是乍一看像老人,因为脸色晦暗,两鬓也是斑白的,可是一说话就听得出来,这人,也就只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而已。
“请问您是司晓琪的父亲吧?”
听见女儿的名字,男人脸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点了点头:“我是司平。”
“我是刑警,有件事情,需要您配合一下调查。”
司平抬头看着沈固:“怎么?晓琪都已经死了,还会有什么事吗?”他的声音喑哑低沉,说到自己女儿的名字时有些颤抖。
沈固有些为难。在这样一个痛苦的父亲面前,他怎么能把真相全说出来呢?不说别的,只要告诉他萧楠的身份,估计司平就会进厨房去找菜刀了。
“不,并不是司晓琪本身的事情,而是她从前认识的朋友里有人出了问题,我们希望能看看她的遗物,是否能从中找到线索帮助我们破案。”
“哦——”司平的视线又低了下去,重新变得木然,“那你们进来吧,晓琪的房间在里头,她的东西,我们都没动过。”
房间里陈设简单,角落里有些灰尘,像是做家务的人漫不经心,用抹布扫帚胡乱打扫一下留下的痕迹。窗帘拉开着一半,滑道一边螺丝松动了,也没有人去修。整间屋子都给人一种毫无生气的感觉。司平拉开一间房间的门:“这就是晓琪的屋子。”
司晓琪的屋子里明显陈设得更精致一些,颜色也是女孩子喜欢的粉红色调,书桌上还有一台电脑。家具都一尘不染,比起外面的客厅来迥然不同。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大眼睛小嘴巴,头戴一顶小花帽,笑得十分开心。照片前面摆着三个碟子,里面有水果和巧克力糖。只有这几样东西在提醒着人们,这张看起来如此开心的照片,原来是一张遗照。
“晓琪的东西都在柜子里,警察同志,你们要看什么?”
“我们能——看一下她的日记或信件之类吗?如果没有的话,我们能否看一下她的电脑?”
司平慢慢摇摇头:“她没什么信件,也不写日记,你们看她的电脑吧,就是不要把东西弄乱了。”
沈固和钟乐岑都不是电脑高手,但司晓琪的电脑并不设防,很容易就在收藏夹里找到了一切——她有一个博客,点击率不算高。司平说她不写日记,其实这博客就是日记。开始是她在大学里的点滴生活,然后,就是她的恋爱和失恋的全过程。全文里没有提到萧楠的名字,但所说的人却是萧楠无疑。博客一直更新到她死亡的前一天。倒数第二篇博文里是这样写的:他让我把孩子打掉。说得真轻松啊。是的,这样一来,他就没有任何麻烦了。他觉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能力跟他斗,他以为给我钱,就什么都解决了……可是我让爸爸丢了脸,他以后还怎么在这里住下去,我又怎么出门见人。这个地方,本来就有那么多张嘴……
沈固用眼角斜了萧楠一眼,后者满脸尴尬,但显然并没有什么愧疚的意思。沈固翻过页,最后一篇日记出现,三人都惊了一下,因为这一篇全文都用的是红色字,血淋淋的一片:我不能让人在我和爸爸背后指指点点,活着做不到的事,我要用死来做到,为此,我可以把自己卖给魔鬼。这个孩子是他的,那就会永远跟着他,直到把他带到我这里……
沈固看了看这篇发表的日期,正是萧楠订婚的前一天,估计就是在这天,司晓琪把孩儿枕交给了快递公司,然后她收拾好东西,就打开煤气自杀了。
“司先生,9月20号到9月30号这段时间,您女儿去过什么地方?”
司平没精打彩地勉强抬起眼睛:“去过医院吧……那段时间她不怎么出门,后来还去过一个什么酒吧,说那里可以自己做瓷器。她做了个小孩回来,说要送给朋友……”失去女儿的打击让这个男人变得毫无生气,“那几天她还挺高兴的,没想到后来就……”泪水慢慢充满了他的眼睛。
“您知道她做瓷器的地方在哪里吗?”
司平摇了摇头。
走出司家,沈固和钟乐岑都沉默着不想说话。萧楠左看右看,虽然知道这个时候说话很不长眼神,但对自己性命的担忧到底占了上风:“钟天师,这,你知道怎么破这养三尸了吗?”
钟乐岑真想说一声你自己做的孽自己去受,但最后还是忍住了:“没有什么办法了。”
萧楠腿一软,差点摔倒:“不会吧?钟天师,你救救我,我不想死啊——”
“那司晓琪就想死吗?”
“她——”萧楠也急了,“谈恋爱你情我愿,我看她漂亮,她看我家有钱,不就是这样吗?那我要订婚了想分手,还不行吗?我给过钱了,还要怎么样?我跟这些女人来往都很小心,她是怎么怀上孕的她自己知道!不就是以为有了孩子就能拿住我吗?”
“别说了!”钟乐岑打断他的话,“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什,什么?”
“司晓琪已经死了,我没法子破她养的三尸,只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萧楠又抓住了救命稻草。
“把三尸引开。”
“怎么引?”萧楠再次失望,“那孩子是我的,你不是说永远也摆脱不了吗?”
“……还有一个人,跟你的血脉是一样的。”
“还有人?”萧楠一头雾水,沈固却突然明白了:“你说那个孩子?”
“对。”钟乐岑疲倦地点点头。他不喜欢这些悲惨的故事,很不喜欢。然而他能做的只有这些,“那是你的弟弟,从血脉上来说,他和你是完全一样的,三尸分辨不出来。”
“我弟弟?”萧楠抱着头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啊,对,我有过一个弟弟,可是才几个月大就死了,而且死了十好几年了啊。”
“可是他还没有去投胎。”
“但是不是尸骨不全么?”沈固想起前几次送那个孩子去投胎时的情景。
“现在可以为他补骨了。”
沈固眼睛一眯:“用那个胎儿?”
“他们有一半的血脉相同。补全尸骨,让他带着三尸去投胎。”
沈固皱眉:“可是那孩子投胎之后呢?三尸不也会害他?”
钟乐岑冷冷地盯住萧楠:“所以,要他让出一些东西作为补偿,供三尸消耗。是损福还是折寿,你自己选吧。”
萧楠迟疑着问:“损福是损什么?折寿,要折多少?”
“损福,损你三分之一的福禄;折寿,折你二十年寿数。”
“我,我选损福。”
沈固暗暗地冷笑了一下。萧楠选得这么痛快,八成是因为自己生在萧家,觉得福禄用之不尽,就算损了三分之一,也是丰衣足食。殊不知萧家的财气正在源源不断地消耗在买替身上,日后,他的福禄还不知能剩下多少,再损去三分之一,可能连温饱都不能满足。
钟乐岑挥了挥手:“那你回去吧,改天我再联系你。”
萧楠眼巴巴地看着他:“哪一天?”
“司晓琪的祭日。”
萧楠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当然不是舍不得沈固和钟乐岑。钟乐岑不愿意再看他,转过了身。沈固看着萧楠的车开走,低头问钟乐岑:“这种方法能让那孩子不受三尸的害?”
钟乐岑揉着眉心:“我跟你说过,三尸本来就在人身上,你、我,身上都有三尸,但能不能为害,还看个人。那孩子转世投胎,如果自我约束行直履正,三尸也难把他怎么样。而且有萧楠的三分之一福禄在那儿,三尸即使要怎么,也是先消耗萧楠的福禄,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可是——我觉得我不愿意去做。”
沈固轻轻拍拍他的后背:“我明白。萧楠自作自受,说实在的,我也真不想管。”
钟乐岑闷闷地用脚尖踢着地面:“可是我是天师,见死不救——我又做不到。司晓琪已经死了,再多死一个人又有什么益处呢?而且萧楠有些话说得虽然混蛋,却也有他的道理,至少,是罪不至死。”
沈固点头:“你说的对。损他三分之一的福禄,应该也就够了。别再多想了。”
钟乐岑低下头,片刻才说:“怎么能不想呢?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这么就死了。如果她能想得开一点,以后她还会有很美好的人生,为什么就为了报复,就把自己的生命放弃了呢?”
沈固默然片刻,缓缓说:“如果没有周围的飞短流长,也许她能活……”
钟乐岑一下子抬起头来:“对!胭脂,胭脂的事,我们赶紧去查他!”
沈固苦笑一下:“我就怕,查了胭脂的事,你可能会更难受。”
“你是严喆的同学吗?”
二十出头的男孩子脸色不太好,眼圈四周有明显的青黑色,听到严喆的名字,微微变了脸色,点了点头。
“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男孩子一下叫起来:“不怪我!都是鄂骏的妈妈闹的。我们那时候就是开个玩笑,因为他们两个从小就好,谁也没想到严喆他真的会喜欢鄂骏,而且还跟他表白了。”
沈固严峻地看着他:“开个玩笑?开个玩笑会让人跳楼吗?”
“真的不怪我们!是鄂骏他妈妈嘴太厉害。鄂骏出国之后她就整天嚷嚷说严喆勾引鄂骏,说他贱什么的。而且他们两家大人关系不好,以前住老房的时候两家争一个厨房打过仗。严喆爸爸在厂里是个头头,鄂骏爸爸有一次出了工伤,因为是违规操作,什么补偿也没拿到就下岗了,所以他们两家早就结下仇了。这事一捅出来,鄂骏他妈妈当然就到处去说。严喆他爸觉得丢了脸就往死里打严喆。严喆平常不吭不哈的,谁知道那么倔,就是不认错,最后就跳了楼了。”
沈固想了想:“你们为什么叫他胭脂?”
“那,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他不是跟鄂骏最要好嘛,又长得那么秀气文静跟个丫头似的。那时候上语文课,老师讲聊斋,里面有一篇,女的叫胭脂,男的是个秀才,也姓鄂,跟鄂骏一个姓,我们就叫鄂骏鄂秀才,叫他胭脂了。而且,他不是正好也姓严嘛。”
“严喆死的时候,小区里是不是都在传他的事?”
男孩子迟疑着点了点头。钟乐岑深深叹了口气,低声说:“这么大的怨气,难怪他死后会作祟。”他声音压得很低,男孩子却猛地打了个冷战:“警察大哥,你说什么?你说胭——啊,严喆他死了会怎么?”
沈固敏锐地觉察到一点什么:“你问这个干什么?”
男孩子表情有些扭曲,吭吭吃吃了半天,终于说:“警察大哥,你们觉得这世界上会有鬼吗?”
沈固跟钟乐岑对看了一眼,不动声色地问:“有鬼?你见过?”
男孩子嘴唇颤抖起来:“我,我也不知道,可是——我觉得,我觉得有怪事!”
“什么怪事?你说详细点。”
男孩子眼神惊恐地咽了几口气,才断断续续地说起来:“以前魔兽正红的时候,我们都迷那个,一块去打怪升级,就建了个群,群里都是爱打游戏的,有时候到了晚上在群里一号召,大家一块去。这还是鄂骏建起来的,他是群主,我是管理员。胭——严喆从来不好这些东西,所以他也没进群。后来鄂骏出国了,就我一个人管。不过大家当时的狂热劲也过去了,都觉得没意思了,而且毕业了要工作什么的都忙,这个群就基本没人上了。可是有一天晚上十一点多了吧,我在网上查资料,查完了偶然想起来进群去看看,一下子看见名单末尾多了一个号,那个号的名字就叫‘胭脂’。问题是,我是管理员,任何人想加群都会有消息给我,可我从来没收到过有人加群的要求,这个号是怎么进来的?”
沈固淡淡地说:“名字是胭脂,未必就是严喆。”
男孩子拚命摇头:“不,不!那个号就是以前严喆用的,我认得,我知道。”
“会是别人用他的号吗?”
“谁会用他的号?就算用,他怎么进群的?我是管理员,有人进群系统怎么会不给我发消息?而且别人也都没有知道的,鄂骏在国外根本就不管群里的事,谁批准他进群的?我后来还问过鄂骏,他也根本不知道这事!”
“你接着说。”
男孩子额头上已经冒出了细汗:“当时我就惊了,但是那个号的头像一直暗着,我后来就想,是不是有人恶作剧。可是过了几天,我不放心又上去看看,发现群公告换了。以前群公告写的都是哪天一块去练级的事,后来不打了我也懒得换,我记得最后一条还是关于练级的,可是我那天上去看,公告换成了一个血红的数字——30!”
沈固微微皱眉:“30?什么意思?”
男孩子表情惊恐:“开始我也不知道,第二天上去看,又变成了29,就这样一天一天地换。我吓坏了,到处问谁在群里换公告了,可是人人都说没换过。群里的人都是原来的同学,我跟他们说严喆的号进来了,他们开始说我眼花,说我恶作剧,可是等大家看见那个号才相信我没撒谎,都害怕了。有好几个人都想退群,可是无论怎么也退不掉。我想把这个群解散了,也不行。我们还想过换号,可是换了号,一开机还是会自动跳出这个群来,我们仍然在群里。总之我们什么办法都想过了,就是摆脱不了这个群!这些日子我们天天到群里去看,每天都能看见公告上的数字在变化,现在已经变成十了!警察大哥,你们说,会不会是严喆他,他死了变鬼回来报复了?”
沈固一手压在他肩膀上:“你冷静点。你们这个群里的人都知道严喆和鄂骏的事吗?”
“都,都知道……”
“那么当时你们的态度是什么样的?”
“……我们……我们……我们其实就是开个玩笑,谁也没想到最后会变成这样……”
“到现在为止,这个群里的人有没有受伤或是出意外的?”
“还没有,可是——”男孩子拔高了声音,“那是因为倒计时还没完啊!等公告里的数字变成了0,我们会怎么样?”
钟乐岑紧皱着眉:“倒计时?为什么从30开始倒计时?”
男孩子吞了口唾沫:“我知道。我也是前几天才想明白的——鄂骏要回来过年,那个倒计时,计算的就是鄂骏回国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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