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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不算意外的再一次见面

书籍名:《黑暗之畔》    作者:f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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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后,杰弗瑞有两次来到这个城市办案,他一次都没有见过罗恩。虽然他总做好那样的准备,可是这个城市仿佛遗忘了那件事一样。他再也没办法把那些东西找回来。
他倒是碰到了林纳德一回,他很久以前的朋友生活得无所事事,已经很久没机会再干回首席执行官这职业,虽然倒是不缺吃穿,但他思忖着离开洗白后的拉里,说希望有自己的事业。
杰弗瑞觉得这真好笑,不过当听林纳德一本正经谈论这事的时候,好像它很理所当然。
「我知道洗白是大趋势,世界不再是以前我理解的那个世界了。」林纳德说,「但整天喝酒泡女人好无聊啊。」
「那你想干什么?」杰弗瑞问。
「我还不知道,也许去当杀手,或者当保镖。」林纳德说,「我不想再留在拉里跟前,他不只不需要我,而是觉得我很碍眼。你知道,我看上去没心没肺,可我并不是笨蛋。我只是不想显得太聪明。」
杰弗瑞点点头,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和林纳德交谈,虽然在孩子时他们关系很好。
这会儿,他正站在一个案发现场外面,里头躺着具被切割得支离破碎的尸体,而且已经是这城市里的第三个了。媒体远远围在外面,上面勒令限期破案,被害人家属哭得背过气去。
这是城里有名的富人区,不乏吃喝玩乐的地方,所以他会在这里碰到穿着一身花哨衬衫、手里拿着半杯好酒的林纳德。
「你现在怎么样?」林纳德说。
杰弗瑞扯扯勒得过紧的领带,看看惨烈的案发现场,说道,「很忙。」
「干这工作是不是很充实?」林纳德问。
杰弗瑞想起罗恩也跟他说过类似的话,他对他的工作有种完美化的憧憬,但当两个人真正在一起后,那家伙又开始觉得也许他少干点工作会更好。
最初他和凯特在一起,她真心觉得他的工作很酷,但结婚后她每天都要向他抱怨他的工作太忙忽略了自己。
所以杰弗瑞想,他大概就是不适合结婚。他从没想过放弃工作,他放不了手。
曾有几次他差点给弄得停职,当时他想,如果警局开除他,他就去当私家侦探,或者诸如此类的,他无法想像放弃这件工作。
「很充实。」他说。
林纳德沉默了一下,看着他又去扯自己的领带,忍不住说道,「我都认不出你了,杰弗,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话。你知道,我一向是个自来熟的人,但我现在不知道怎么说话。」
「我也不知道。」杰弗瑞说,「你曾是我最好的朋友,那时候我从没想过长大以后,我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我猜这就是所谓的『渐行渐远』了。也许有一天你会在监狱里看到我,或是有一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被歹徒击毙。最好的是你拿着退休金变成个怪老头子,我嘛,早早被人干掉了。」林纳德说,「我猜我们以后再不会一起聊天或是喝酒什么的了。」
「我想是的。」杰弗瑞说。
林纳德看了他一会儿,这是一场分别,但意外地是没有那么伤心,大约因为他们早就已经走得太远。
他朝他做了个再见的手势,准备回到自己醉生梦死的——至少暂时醉生梦死——的生活中去,不过走了几步,他又回过头来,问出很久以前的一个问题。
「告诉我,你当时为什么离开?」他说,「你是最不像会离开街头的人了,我看得出最后哪些人会离开,哪些人不会,而你看上去不会。我曾说过会回去找你,我们一起闯天下,可是只是一年,你离开了,去上了他妈的警校?我怎么也想不懂这件事,我是说,它匪夷所思。」
「我只是去上大学。」杰弗瑞说,「我报了名,读了一阵子书,然后去上了大学。后来我才去读警校。」
「嗯,我平衡了一点。你那时最恨警察。」林纳德说,「为什么,杰弗?」
「因为我不想再当受害者了。」杰弗瑞说,「我受够了满怀怨恨,把自己当成受害者,躲在小角落里憎恨社会。」
林纳德盯着他,杰弗瑞继续说,「所以我离开那里,我去抗争。那也许会让这世界变得好一点。」
林纳德笑起来,他拍拍杰弗瑞的肩膀,也许是最后一次,但动作像以前一样亲密。他说道,「知道吗,我觉得你有点像以前的你了。你总是从不认输。」
杰弗瑞的同事在后面叫他,林纳德说了再见,转身离开。
身后,他那个总是在生活里拼死挣扎的老朋友正全心投入一起重大连续杀人案,那里环境恶劣,一般人很难以里头生存。
他想这和他很多年前对杰弗瑞的评估并没有差上太多。
那之后有一次他和罗恩聊天,朝他做出结论,「这就是杰弗瑞的性格。」他说。
「我有时候宁愿他软弱一点。」罗恩说。
「可怜的人,你喜欢上的人他就是不是那类型的啊。」林纳德说。
「他现在怎么样?」罗恩问。
「我觉得那生活糟透了。」林纳德说,「不过他自己似乎觉得还不赖,所以就算过得还不赖吧。」
罗恩叹气,林纳德太现实,也一向擅长幸灾乐祸,一点也不体贴他纠结的心情。
「反正,他还在继续生活。」他说,「我也一样。」
林纳德看了他一眼,说道,「我可不会管你这样叫继续生活,你每天花多少时间在想他的事?你还每天从他家的街区绕道,最悲哀的是他甚至已经不住那了,伙计。两年了你连场艳遇都没有,我可不信一个男人『继续生活』时会变成一个禁欲者。」
他真讨厌,罗恩想。
「我只是需要一个恢复过程。」他说。
「你说出来自己信吗?」林纳德说。
「不那么信,但我总得去尝试吧。」罗恩说。
这么慢慢尝试着,一辈子就能过去了。那比你老在时刻感觉到,这辈子黑暗无望要好多了。
当和杰弗瑞在一起、刚刚分手、甚至和他在一起之前,他从没觉得事情会如此糟糕。可是当事情发生,他发现生活就是一直陷在泥沼里无法移动。
那倒不是因为他失去了那点让他感到安慰的光明,反正他以前也是黑暗和愤世嫉俗里摸索着过来的,他一样生存了下来。他想最糟的,大概是因为他曾拥有过那么一点点光明。
以前受到再大的打击他都能恢复,现在,他永远都不可能恢复了。
他想也许用光明形容杰弗瑞并不合适,当真正熟悉起来时,会发现那人并没有看上去那样光亮和坚定。他的生活同样一塌糊涂,他跌跌撞撞,努力让一切好起来,罗恩总是担心他有一天会因为压力而崩溃。
但当他们在一起时,那种感觉就是光明。那是一种再也无可替代的舒适和完美。
以致于之后他下定决心好好生活,可是他对好好生活的理解,便是不停地寻找和他在一起的感觉。那才是完美,他想,那曾有的完美把他永远地困住了。
再一次见到杰弗瑞,是在三年后了。
老实说,罗恩甚至没想到三年后能再见到他,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见到他了。
好吧,他经常在街上游荡希望能见到他,他注意各种犯罪新闻,希望能在里头看到他的影子,但他从没有真指望能碰到他。
那时罗恩在纽约出差,他开车时开着新闻频道,不时会有犯罪的新闻冒出来,这里像片罪恶肆意恣长的恶土。
里面不无嘲讽地提起最近的一起连续杀人案,死者「照例」是妓女,因为是妓女,警察到死了第五个才发现案件彼此之间有联系,这会儿已经死到第七个了,可他们还没有破案的趋势。
『他们总说「无可奉告」、「不能透露线索」,』收音机里的主持人说,『我以前觉得那是警察的工作非常专业,现在我开始觉得它实际是「我们一点头绪也没有」的意思了。』
这里的人对罪案如此熟悉,罗恩想,它们变成了他们生活中嘲讽和关注的一部分。
里面也提到了最近一起案子发生地,罗恩看了下GPS,离他现在的位置只差两个街区,他把车子拐过去,想顺便看看。
打从杰弗瑞离开,他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注意犯罪新闻,顺路的话就去看看,虽然碰不上杰弗瑞,但可能会看到他的同事,或只是感觉到他的生活。
那个人已经离开,可是他的习惯和气味已经留在他的生活里,再也去不掉了。
他就是在那个案发现场看到杰弗瑞的。
当时他正开着车路过,远远就看到前面的街角围了一堆人,上面拉上了黄色的封锁线,事情发生在一个暗巷子里,大概死者正和对方在那里做交易,而道路虽然拥挤,倒还能通行。
罗恩开着车过去,这时他看到杰弗瑞,他站在人群边缘,正在打电话。
看到他的一瞬间,罗恩感到自己发生了幻觉,这场景他想像太多次以致于真发生时,都不像是真的了。
杰弗瑞并没有看到他——那只是一辆路过的车——他正对着电话说什么,眉头微微皱着,事情大约十分棘手,不过就算事情不棘手,那些血肉模糊的尸体也已经够糟了。
罗恩踩下刹车,黑色的车子停在路边,并不显眼。他坐在那里,看着杰弗瑞,并不想下车和他讲话,三年前他不敢,三年后还是不敢。他只想远远看看他。
杰弗瑞穿着件皱巴巴的细条纹西装,那衣服三年前就有了,他并没有怎么添置新衣。他配了条蓝色的领带,它一样十分眼熟,罗恩想了一下,发现那居然是自己的领带,他俩衣服有时候混着穿,这东西应该是被杰弗瑞一起带走了,那以后他就当成自己的衣服了。
那让他的心脏感到一阵近乎痉挛的痛苦,他死死握住方向盘,等待它过去。
三年的时光被迅速拉了回来,那疼痛一点也没有减轻。
他没有一点变化,罗恩想,对外表一点概念也没有。他瘦了不少,虽然看上去仍然敏捷利落,可是脸色更加苍白,表情也显得越发的忧虑和严肃,生活似乎正在摧毁他,他并没有让自己怎么好起来。
罗恩看到杰弗瑞放下电话,一个金发女人走过来,对他说了句什么,一边指向案发现场,杰弗瑞快步跟着她走过去。
不变的,是他总有没完没了的工作要做。
一个当地的警察警惕地看了一眼罗恩的车子,但没有走过去查问。这城市变态不少,有些就是对杀人案现场有兴趣,他也懒得理会。
混蛋太多,能找到眼前这一个犯下大罪的就算谢天谢地了。
罗恩安静地坐在那里,假装自己只是一辆无人的车子,看着那团拥挤的案发现场。他看不到杰弗瑞,但知道他在里面就感到十分满足。
晚一点的时候,杰弗瑞那一行人开车离开,罗恩也发动汽车,远远跟在后面。
他发誓他不是想跟踪,他只是想多接近他一点而已。
他发现他们住的饭店,那里在纽约经常用来招待政法部门的来客。
那以后他曾有一次在超市碰到凯特,她含蓄地表示自己不会和他再有什么瓜葛,因为她准备改邪归正好好过日子了,老犹豫不决地在感情和生活中混日子并不有趣,至少已经不再适合她这个年龄的女人。
罗恩对和她发生关系并不感兴趣,甚至一想到就觉得很可怕,不过他邀她喝了咖啡,隐晦地问起杰弗瑞最近怎样了。
她告诉他杰弗瑞去了行为分析科,还解释那是个最近几年很受宠的部门,以研究一些杀人案的犯罪模式为主,支援各个地区碰到的连续杀人类大案。她说起这些颇为高兴,她一直希望丈夫升职,不过他就是喜欢在一线打混,现在他着实升了职,但他们却已经不在一起了。
罗恩知道BAU的这个工作邀请,之前杰弗瑞曾和他提起过,但他并不想过去,现在显然他改变了主意。为了离自己远一点。
那以后罗恩也查过这个部门的相关资料,他想,那里是个罪恶云集得更加彻底的地方。因为到他们手里的一般都是极为恶劣的大案。
他可真会给自己找地方。
现在,也许他能更加专心全力地工作,不再去想自己生活中里的灾难。
纽约的凶杀案记者十分生猛。
在罗恩的印象中,他们更像食腐的秃鹰一样,跟在各个麻烦的背后盘旋着,看能不能捡到些便宜——作为当了这么多年黑手党的人,他和警察一样不怎么喜欢记者,他们太喜欢「把事实暴露于阳光之下」,而没人喜欢把事情暴露在阳光之下——但是纽约的记者不是这样。
他们是凶猛的猎食者,主动出击,有时甚至摧毁全盘,完全表现了这职业在这个庞大城市里凶悍的进化。
凶杀组的警察们喜欢隐瞒案情,线索就像筹码,留在手里越多越好,不相干的——比如媒体——部门没有必要知道任何事,他们唯一愿意让媒体知道的事,是在媒体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比如对凶犯传递讯息。
独狼硬汉式警察的年头已经过去,他们对媒体的态度也和蔼不少,但那始终也只是表面上的,比如杰弗瑞就老是抱怨他们简直像群掠食者。
因为他们在同一件事上吃饭,罗恩想,早上他躺在饭店床上,迷迷糊糊地打开电视,里头的新闻让他彻底清醒过来。
第八个受害人发现了,而且是被记者发现的。
警方想要扣住命案的线索,凶案继续升级会引起公众的恐慌(或责难),但记者不管这个,他们毫无后果地要求真相。
这起猎奇、残忍而色情意味浓烈的连续杀人案已经成为媒体的宠儿,关于它的任何节目都收视率大增,所以惹了不少无所事事的家伙去凶案频发区域晃荡,这一次,一个小报记者——也许该说一位无业游民,他这事结束后才被正式聘为记者的——在顺道和一个妓女春宵一度后,凌晨时分穿过一条偏僻的街道,接着他颓废贫寒的人生发生了巨大的转机,他在垃圾筒后面发现了一具女尸。
她像所有的被害人一样,血被放干了,而且被仔细清洗过,看上去苍白又死气沉沉。
她被透明塑胶纸精心包裹着放在路边,上面系上粉红色的缎带,剔透喜庆,像个礼物。
新闻上说那记者还要出一本书,详细谈论一下这件事,罗恩觉得这比那尸体的照片还反胃。
总之,媒体在拍遍了各个角度的照片后,通知了警察,他们倒是没有破坏案发现场,但警方极为恼火,说要保留追究的权力。
罗恩知道,杰弗瑞肯定会去的,以他这种个性,这么一宗接一宗的凶案一定让他焦虑极了。
他匆匆漱洗了一下,开着车子来到第八宗案发现场,这里本来是个冷清肮脏的巷子,但现在热闹极了,四处是警察和记者。
他也看到了杰弗瑞部门的那辆黑色厢型车,它停在路口,看来他们已经到了。杰弗瑞可能不在这里,毕竟小组里有很多人,但只是靠近杰弗瑞的生活让他感到安心。他并不指望他能和自己复合什么的。
一个警察怀疑地看了一眼他的车子,没有过来,罗恩没理他,就算警察也不能以在凶案街道附近停车的理由逮捕他吧。
过了一会儿,他看到杰弗瑞从人群里走出来,他换了另一件西装,可还是皱巴巴的,并没有新换衣服的觉悟,彷佛它昨天和他一样没有睡觉,于是都有点发焉。
他微皱着眉头往外走,昨天看到的那个金发女人跟在他后面说着什么,一边用手比划,他偶尔回上一句。
他们走向停在路边的厢型车,罗恩准备发动引擎跟上去。
这时,车窗外面传来敲击声,你会在交通违规被警察叫停时听到那种敲击声。他转过头,那个从刚才开始盯着他的警察站在车门口,看到罗恩转头,他做手势示意他打开车窗。
罗恩看到他的一只手放在腰间的枪上,作为一个干交警活儿的家伙,未免过于警惕了。
但这时候反抗警察并不是个好主意——五十米外有好几十个呢,从本地警员到FBI——罗恩打开车窗,年轻的警察一脸警惕地看着他,问道,「嘿,你停在这里很久了。」
「只有十几分钟。」罗恩说。
「我看不只。」对方说,「上次在凶案现场上停车的也是你吗?」
罗恩在心里咒骂了一句,但是脸上没有表现出来。看来昨天好奇打量自己的就是这个警察,而且还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他太大意了,居然以为自己现在遵纪守法就会安全。
看到他没说话,那警察嘲讽地说,「知道吗,上面让我们注意在凶案现场逗留的不明人物,他们有些会在这里手淫,我从没想过真有这么恶心的事。」
「我不是什么危险人物……」罗恩说,对方一脸厌恶,听他说的那种事,罗恩也觉得厌恶。
警察冷哼一声,他还非常年轻,如果他年纪够大,他会知道只要把人带回去就好,没必要透露这么多线索。
「我一个星期前刚到纽约,」罗恩说,「上月十号我在伦敦,你可以找到我的出境记录,我十五号才回来,那案子是九到十号发生的,我不可能那么远跑回来杀妓女!我能提供你英国方面的人证——」
「对案情了解得很清楚嘛,你确定你才来纽约一个星期?我不知道英国也在报导这起杀人案。」警察说,「驾照!」
罗恩恨恨地把东西丢给他,一边说,「你可以打电话去查,我相信你们的效率!」
「怎么了?」一个声音在外面问。
罗恩浑身僵在那里,他瞪着前方,因为紧张感到眩晕。
「这辆车上次就停在凶案现场。」警察说,「你们说要注意非必要停在现场的车辆,因为凶手可能会回来……」
那人弯下腰,看着车子里的人。
罗恩也看着他,觉得喉咙发干,恨不得自己立刻消失在空气中。他不是该立刻离开吗?为什么什么都要来看一看!
他们就这么呆了好一会儿,没有反应。
「……罗恩?」那人说。
「……嗨,杰弗瑞。」罗恩说。
杰弗瑞张了下唇,没发出声音,他清清嗓子,重新整理了一下,说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路过这里。」罗恩说,「我路过这里,看到凶案现场……你知道,就停了会儿。」
他紧张地看了一眼车外,那个警察正在打电话向英国方面询问自己的踪迹,一边不时回过头,用怀疑和警惕的眼神盯着他。好像他是个出现在凶案现场的不明怪物。
「只是踫巧。」他说,朝杰弗瑞尽量正常地微笑。
对方挑了下眉毛,虽然现在情况让人震惊,但显然没有损坏他警察的本能——他一个字也不相信罗恩的话。
「我不明白。」他说。
罗恩看着他,找不出一个词来,还好那个年轻警察打完了电话,走回来,说道,「运气不错,英国那边证明了你的说辞,不过我们会跟进调查的。」
「谢谢。」罗恩没好气地说。
「你们认识?」警察问。
「很久以前。」杰弗瑞回答。
也没有很久吧,罗恩想。
杰弗瑞和警察说完,又弯下腰来看罗恩,罗恩问道,「那我能走了吗?」
「你到底来这里干嘛?」杰弗瑞问。
「我只是对凶案现场好奇。」罗恩说。
「我不知道你开始对凶杀案好奇了。」杰弗瑞说,他们同居时,罗恩对类似的事完全没有兴趣,连看到侦探片他都要转台。
罗恩摊摊手,「了解之后,也没有那么糟。」他说。
杰弗瑞盯了他一会儿,看上去仍然是一个字也不相信。那包括他开始对谋杀案感兴趣,以及「也没有那么糟」的部分。
不过他还是松开了罗恩的车子,说道,「好吧,再见。别再在凶案现场附近逗留了,凶手可能也会在这儿,会有危险。」
他退后了一步,罗恩发动汽车,离开这条巷子。他从后照镜看到杰弗瑞回到那辆厢型车,动作俐落,他们还得继续调查案子。
罗恩幻想过有一天他们还会相遇,版本很多,从最好的到最糟的,但都不会比这次更丢人了,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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