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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书籍名:《消失的光年》    作者:温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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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暮最终还是收下了那束花。
  原因到底是陈禹锋那种期待的表情打动了他,还是这是他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代表爱情的花,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是能够肯定的,当他抱着这么一大捧五颜六色的东西回到编辑部时,一路引发了不少人的围观和小范围的骚动。
  前台麦小麦十分狗腿地贡献出了一个玻璃花瓶,对迟暮道:“谁这么浪漫啊,要是有人能送我这么一大捧花跳楼我都甘心了。”
  迟暮敲了她的脑袋一下,“小小年纪就会乱说话,为了一束花跳楼,别人起码得笑死。”
  麦小麦吐了吐舌头,站在迟暮办公桌边一边帮他整理花束一边说:“总监你大概不知道这束花的意思吧,送花的人一看就很用心。”
  “这束花能有什么意思?”迟暮疑惑地看着她。
  “哈哈,你要问我就问对人了,我前几天才研究完一本花语书。”麦小麦将花瓶转了个圈,指着里面的花一样一样道:“樱草,代表‘希望与快乐’;紫花地丁,代表‘请重视我’;蔷薇,代表‘求爱’;鼠尾草,代表‘想念你’;满天星,代表‘爱怜’;郁金香,代表‘爱的寓言’。”越往后说,麦小麦的表情也渐渐变得不可思议,“天哪,这一束花根本就是爱情大全嘛!”
  迟暮愣了一会,陈禹锋的脸孔在他脑子里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起来,难道这束花,是陈禹锋一样一样选出来的?
  他忽然又想起颜烁中午才说过的话,要成功从上一段失败的感情中脱身,最重要的是开始一段新恋情,若真这么看,陈禹锋无疑是个非常好的选择,模样英俊,待人真诚热心,而且喜欢自己。
  可惜迟暮也明白自己和陈禹锋之间的距离,想将多年友情成功转变成爱情,说起来简单,亲身感受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就像让他和颜烁或者何小立谈恋爱一样,就脚趾头想就知道怎么都不可能。
  四月底,江昱辰设计的第一波成衣终于出炉,耗时两个月,总共六套,清一色的男装。莫涟特地在杂志上开辟了一个新的专题用于展示,取了个非常具有神话气质的名字叫“亚当的禁果”。江昱辰在迟暮办公室里看见这个标题的时候不禁发问:“创世纪里亚当可是不穿衣服的,取个这样的名字倒显得我这些设计无足轻重。”迟暮却笑他不懂得这名字里面的真实含义,他说:“你的认识不要这么肤浅,亚当的确不穿衣服,但是他一定会偷尝禁果,把你的设计当成禁果来比喻,能让喜欢裸奔的亚当都无法抗拒的东西,你说会有多少凡夫俗子有勇气拒绝?”
  江昱辰愣了愣:“听你这么解释倒还很合理。”
  迟暮将已经拍摄好的几组照片平摊在办公桌上,作为江昱辰作品的第一发布平台,杂志上下对第一期照片的刊登可谓相当重视,不仅模特由江昱辰本人亲自担当,摄影师也列出了多个选题,迟暮指着一张吸血鬼造型的照片说:“莫涟的意思是选择这一组上杂志,毕竟这次的设计是以黑色调为主,吸血鬼的话比较切合主题。”
  “你的意思呢?”江昱辰问他。
  “现在是要听你的意思。”迟暮说道:“毕竟所有的照片看下来,唯有这一组最具神秘感和视觉冲击力。”
  “我想知道你的意见。”江昱辰却将照片推开,双手撑着下巴,带着笑看向迟暮,“你眼光向来很独到。”
  “你确定你要听我说?”迟暮盯着江昱辰的眼睛,那双狭长的眸子,眼角又弯了起来。
  江昱辰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我直说,我觉得这个选题糟糕透顶。”
  “哦?”江昱辰毫不顾虑地笑了,“为什么?”
  “其一,吸血鬼的题材早就被无数摄影师用烂了,再用没有任何创意可言;其二,以你的外部形象,根本不适合吸血鬼造型。”
  迟暮并没有说错,吸血鬼作为西方古老传承的文化之一,几乎年年都有摄影师拿来作为大片的选题,被无数人拍过,再用明显缺乏新意。而且江昱辰虽然有一半的英国血统,五官也有欧洲人特有的立体深刻,但他的黑发黑眸,浅麦色的皮肤,体长肩宽的身形,都和人们传统认知中“皮肤惨白,身体瘦削”的吸血鬼有着不小的差距。
  一通理由说到最后,迟暮下了总结:“最关键的一点是吸血鬼古老刻板的个性和你充满创意的作品完全不搭调,混在一起实在生硬,总之糟糕得不能再糟糕。“江昱辰轻轻扬了扬眉,“照你这么说的确是不太适合,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莫涟。”
  迟暮的表情忽然变得十分诡异,他俯下身子,在江昱辰耳边悄声道:“因为莫涟最近大姨妈来了,不好惹。”
  不知是不是近墨者黑,迟暮深然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具有何小立的某些特质。
  江昱辰满脸不可思议。
  莫涟真的能来大姨妈吗,答案是当然不可能,这不过是迟暮审时度势的一个恰当比喻而已。
  不过迟暮还是用错了词汇,比起大姨妈,或许用大姨爹来形容更为恰当。
  莫涟在《GENT》主编的位置上坐了有些年头了,因为行事风格很特立独行,在业界享有口碑的同时,也因为他的坏脾气和心直口快而得罪过一些人,其中就包括杂志社上层公司的几个大股东。其实这些事情若是放在国外实在没什么,毕竟身为一个媒体人,敢做敢说乃是最为基本的素质,但是放在国内,媒体人的敢做敢说俨然成了自己前途的大杀器。
  莫涟只会认真做事,嬉笑怒骂,从不屑于顺溜拍马的勾当,也因为这样的性情得到编辑部里大多数人的尊敬,起初几年的时候,因为他的本事与才干,董事会的老头就算肚子里有气也没说什么,但近两年矛盾却在逐年升级,莫涟越来越不爽那帮人不懂装懂指手画脚杂志的事情,而高层们也不满莫涟不过一个雇员竟然敢迎头顶撞上司,冲突过几回,终于在上回莫涟渎职般拒绝出席风尚大典而飞去海南旅游之后,爆发到了顶点。
  最近编辑部里已经开始传言,高层们准备换掉莫涟,虽然不知真假,但莫涟在办公室里摆了好几天臭脸却是事实,于是编辑们进而养成了一个默契,没别的事情,少去摸那老虎的屁股。
  江昱辰听完后笑道:“既然这样,那我去同他说好了,如果因为这样让你丢了工作,我可会心疼。”
  迟暮翻了个白眼,“你可以再肉麻一点。”
  两人又讨论片刻,终于将最终结果定在一组监狱系列选题上,前卫的时装与监牢粗犷的背景形成强烈反差,加上江昱辰冷硬的容貌表情与肢体动作,所展现出的视觉张力堪称完美。
  迟暮重新将照片收好,麦小麦却敲了敲玻璃门,抱着束花走了进来,先对江昱辰微笑,又冲迟暮道:“迟总监,我现在几乎要成你的专用送花员了!”
  迟暮揉了揉额头没说话,麦小麦自顾自地走到办公桌边将花瓶里的花抽出来,又把新的插进去,“总监你真的不打算给那人一点回应吗,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有毅力的人天天给你送花,要是有人这么对我我没准早嫁给他了。”
  江昱辰好奇道,“有人在追迟暮?”
  “是啊,快半个月了,每天中午十二点,准时得不得了。”麦小麦扔下一句话,将花整理好便走了出去。江昱辰抽出一朵玫瑰放到鼻下闻了闻,“有人追你,怎么没听你说过。”
  “这种事情我没必要跟你汇报吧。”迟暮有些难堪,他觉得有必要好好跟陈禹锋说上一说,至少让他不用每天送花过来,毕竟众人焦点的滋味可相当不好受。
  江昱辰却忽然一副受伤的表情道:“我以为你喜欢的人会是我。”
  迟暮动作悚然一僵,睁大眼睛看向江昱辰,却在见到那人脸上意味莫名地笑容时恍然明白了什么,随手抽过一本书朝着他的脸就砸了过去,“江昱辰,请你把你那些低级玩笑给我收起来!”
  江昱辰侧身闪过,忙举起双手道:“ok,ok,玩笑而已,别这么生气。”
  “我真的不觉得这些玩笑有什么可笑的地方!”迟暮将桌上的文件一样一样用力扔进包里,在摔门而出之前,又回过头对着江昱辰有些发愣的脸一字一顿道:“还有,有些玩笑不能随便开,我记得我告诉过你。”
  说完,扔下一脸诧异的江昱辰,他飞快出了办公室。
  大步流星地走过两条街之后,迟暮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是不是太激动了一点,手机在口袋里发出一连串的震动,他掏出来一看,果然是江昱辰发来的短信,“真对不起,下次我不开这样的玩笑了。”整句话后面他还加上了一个笑脸。
  迟暮不自觉露出微笑,头一次发现这么一个大男人发短信还能带上笑脸十分可笑,他对着旁边的落地窗看了看自己的表情,揉揉脸,回复一条:“江昱辰,如果我真的喜欢你,那要怎么办呢?”
  他盯着屏幕一字一字打完,通读一遍,又摇摇头,一字一字删掉,简单快捷地发出去三个字:“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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