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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一千两”

书籍名:《娶个新娘是老攻》    作者:月歌唱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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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在接耳交头地谈论叫价的男子,唯独舞台上低头的百合不着一语,而是浅浅地抿起嘴唇,露出了一个嘲讽的微笑:“以为凭去年的价格今年还想得到我吗?”
  “那人疯了吗?一下子就报了这么多。”夜轩不可思议地指着刚刚报价之人,满脸怀疑,那人是不是脑袋坏了?
  南宫暮云笑了笑,将吃惊的他拉回到身边坐下,才慢慢解释:“那个叫百合的女子,去年的报价就是八百两,今年至少也应该在八百两左右。那人看似不合理地叫高了价格,其实是很有深意的:一是价格反正都要被叫到八百两左右,由旁人叫出比他自己叫出更占尽先机;二是猛地一下抬高价格,会给人一种他有足够的信心与钱财今夜得到百合,让潜在的对手知难而退。你看,现在那些人是不是神色动摇了?”
  夜轩透过薄如蚕翼的窗帘往外望去,果然有很多人一边在窃窃私语,一边惊异地朝着叫价的男子张望,神色犹豫不决。
  “真的耶。不过,”夜轩将疑惑的目光转向似乎什么都明了的南宫暮云,“你不是说你笨笨的,怕上当,才要我陪你来这里看才艺表演的吗?为什么我总觉得你很聪明呢?好像上当的……是我。”
  “怎么会?”南宫暮云赶紧打太极,“其实是我的手下刚刚悄悄告诉我的。我本来想卖弄一下智商,不过被你发现了。哈哈。”
  “你的手下?他们不是守在外面吗?”这次似乎没有之前那么好糊弄的了。
  “所以说是悄悄的呀。你刚刚太专心看表演了,没有注意到是正常的。”
  “真的?真的进来过?”夜轩不好意思告诉南宫暮云,其实刚刚他没有看比赛,一直在看他来着。
  “哎呀,快看,有人叫价了。”南宫暮云连忙绕开夜轩的注意力,忽然指着窗外大惊小怪地说。
  “八百一十两。”一个身着锦衣的公子站了起来,手持一把折扇,自命潇洒地扇着,鄙视地望着对方,“百合姑娘去年就是八百两,别以为今年准备八百两就够了。”
  “你……”男子指着锦衣公子,脸色煞白,说不出话。
  锦衣公子挑衅地扬起下巴:“怎么样?不服气的话,银子上见真招。”
  “加十两也未免小气了些,”二楼对面的一家包厢里发出了声音,开口就是不凡的报价,“一千两。”
  “一,一千两。”锦衣公子的脸色也变了,到底是包厢里人,出手就是不一样。
  惊奇之声此起彼伏,许多人都出不起这么高的价格,只好嘀咕几句,发发牢骚,然后便抱着看戏的心情,看是否还有人叫出更高的价格。也有人好奇地往发出叫价之声的包厢张望,之可惜包厢窗户紧闭着,连窗帘都看不到,更别说里面的人了。
  老鸨好像是知道包厢里究竟何人来着,她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很满意这个新叫出的高价,道:“王公子,叫价一千两,现在还有人出更高的价钱吗?”
  连着问了两遍,都没有回答,老鸨才定了最后的话:“那么,一千两,我们百合姑娘就王公子所有了。”
  初始,夜朗在房间里听到老鸨两百两的报价,心中也是一惊。根据他在这个时空不多却也不少的经验,他大致直到现在的物价情形,兑现成现代的算法,一两银子大约三百人民币左右,两百两银子的话,就是六万人民币。这样的嫖妓,要是放在现代,也是其中高档的消费层次,而这个价格偏偏还是一个起价。虽说这百合的确漂亮,但六万的起价未免太高了一些。
  这只是对他一个生活在经济繁荣的现代人而言,而现在还只是一个落后的古代时空,尽管现在太平盛世,但是两百两银子,对一般的人家而言,只怕是穷尽毕生都无法见到的财富。
  “唔唔……”之声传来,打断了夜朗的思索,转过头去,看到雪鸽捂住了凌风的嘴,南宫凌风正在用力挣扎,看他看过来了,连忙“唔唔”叫着求救。
  “怎么了?”夜朗问身边的雪霁,雪鸽此举,着实不寻常。
  雪霁回答:“少爷想报价。”
  “继续捂住他。”夜朗毫不留情地吩咐,作为一个有夫之夫,南宫凌风竟想着报价得到美人归,这还把他放在眼里了吗?
  南宫凌风没有料到夜朗根本就不帮他,眨眨眼,消化了夜朗话里的意思后,挣扎地更起劲了:“唔,唔唔,唔唔……”
  “你说你觉得她可怜,想帮她。”夜朗听出了南宫凌风“唔唔”之后的话语。
  其他人:“……>_<,公子,你确信少爷说的‘唔唔’是你说的那个意思?”
  “唔唔……”南宫凌风点头,似乎又说了些什么。
  “你说我不愿意你帮她的话,你就不帮她了。”
  “唔唔……”这次是光点头,证实了夜朗的话是对的。
  然后其他人的反应是:“……>_<,公子究竟是怎么听出来少爷的话的?明明就是‘唔唔’嘛。”
  “雪鸽,放开他。”
  南宫凌风一得到自由,就冲到夜朗的身边,不解地问道:“相公,百合姐姐那么可怜,唱歌那么好听,你为什么不救她?”
  “凌风觉得她可怜?”果然是单纯的孩子。
  “是啊!你听她唱歌,我以前听到别家的姑娘唱,别人都是哀哀怨怨的,但百合姐姐不一样,她唱得又好听,又……好听。”南宫凌风歪头想了想,终于找到了一个词汇来形容他的感受,“嗯,动情,对,就是。那首歌都被百合姐姐唱得那么感人,她也一定是个好人。我们帮帮她,不好吗?”
  爱恋地摸摸南宫凌风的头,夜朗虽不愿意的打破南宫凌风单纯的世界,但看人识相还是要教会他一些才行。
  当下,耐着性子引导道:“凌风,你仔细看你的那位百合姐姐。”
  “我在看呀。相公,你看嘛,百合姐姐她很害怕,一直低着头,连看一眼下面的人都不敢。好可怜的。”
  “你再仔细看看。”
  “真的好可怜,越来越觉得是红儿冤枉了百合姐姐。”
“……”夜朗放弃了打算让南宫凌风自己发现蹊跷的引导方式,否则按照现在他看下去的状况,待会儿就得说他们冷血,连那么可怜的人都不帮助。不过,引导的方式没有变化,而是改做了比较直白的引导。
  “凌风,你看看百合的眼睛。她虽然低着头,但是我们这个位置应该看得清楚她的眼神。有没有觉得不对劲?”
  南宫凌风的眼光集中到百合的眼睛上,蓦地,眉目轻轻蹙起,不知不觉靠近了木窗,似乎想拉近与百合的距离,好让自己更看清楚一点。
  在他的脑袋即将探出窗户的时候,夜朗及时地将他拉了回来,问道:“是不是看到了有什么不一样的东西?”
  南宫凌风困惑地望着夜朗,呐呐道:“百合姐姐,好像很鄙视出价要她的人感觉很看不起那些人似的。”
  “对了,”夜朗笑笑,这就是他要的效果,让南宫凌风自己去发现人心中险恶的一部分,“百合表现得一直好像是温文婉雅,连唱的歌曲都给人一种脱离世俗的感觉。但她的眼睛却瞒不了人,无论如何地掩饰、如何地表演,她的眼中都承载了太多复杂的情绪。如果真的是如人般轻灵,眼神该是清澈透明才对。”
  夜朗的话,对大家而言,都是一种教诲。由眼睛看人,似乎是一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理论,但是却有如此地契合现实的发展,所以的人,都用一种醍醐灌顶的眼光望着他,唯独忠伯除外。
  在绣楼房间的时候,第一个察觉到夜朗异常的就是他,也是第一个明白夜朗升起的缘由。事情最后虽然快乐地收尾,但是忠伯却无法忘记夜朗当时那咄咄逼人的气势与虏获人心的手段。而现在夜朗再次让他可谓是“大开眼界”。
  那么年轻的一个少年,却有种非比常人的观察力、控制力,那双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睛,就像是深邃的夜空,遥远而迷离。说出的话、做出的事、得出的判断……无一不透漏出异于常人的智慧与缜密的心思,如果说之前在绣楼是承认夜朗主子的身份,现在的忠伯则是心悦诚服的敞然。回去之后一定要去告诉清雅公子,这个男人绝对值得他放心地把南宫凌风交付。
  评价着的同时,夜朗也不忘记发出赞叹:“这个百合不愧是去年的花魁,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吸引男人贪婪的目光。比起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欲迎还拒,低头逃避底下探寻的目光看似胆怯,却也是同样的效果,显得尤为楚楚可怜呢。”
  “就是,听这声音,底下那些人的热血就沸腾起来了。”云殇坐在包厢的角落之中,似乎对外面声震动天的表演一点兴趣皆无,倒是对夜朗的话兴趣更大,“看来,百合姑娘说不定又是今年的花魁呢。”
  雪霁的嘴一撇,哼哼说道:“再装得楚楚可怜又怎样?本质上还不是为了勾引男人,只是手段不同而已,最终还是摆脱不了青楼女子的模样。”
  
  
第114章吃醋与打啵
“你是在说君姐姐与红儿吗?”南宫凌风想不通啊,明明君姐姐与红儿都很好,雪霁跟她们相处得也很不错的样子,为什么要现在这样讲她们?
雪霁无力地拍了一下额头:“少爷,你就算是对号入座,也换个正常的窑姐儿来好吧?我只是说像百合那样表里不一的妓女而已。”
看南宫凌风还是不解的样子,雪鸽跟着解释:“少爷,这百合私底下凶悍这呢,完全不是舞台上那个样子。雪霁是讨厌她装模作样的样子。这点君书窑跟红儿可就不一样了。”
“对,君书窑又不干这种争宠的事情,红儿争宠的话,也是光明正大的。偏偏这个百合,又想勾引男人,又要故作清高。我最讨厌这样的人了。”雪霁补充道。
“嗯,对。”南宫凌风点点头,现学现卖,“君姐姐就跟神仙一样的人儿,眼睛也是清澈的,红儿虽然眼睛不怎么清澈,不过她人本来就很复杂。所以也是都没有装模作样,而是表里如一的。对吗,相公?”
“对,凌风有进步哟。”
“那当然,我可聪明了。”
“……”房间霎时就安静了下来,全是不敢苟同的神情。
“哇,你们什么意思?难道你们还认为比我聪明吗?来,我们也来比赛,看看究竟谁聪明?”
这下房间更安静了,彼此的心跳都听得清清楚楚,外面传进来的声音也更加地仔细清楚。
“一千两?是哪个混蛋出了那么高的价钱?”雪霁第一个反映过来,忿忿不平,“就那个假惺惺的女人居然还值得一千两银子,叫价的那个男的一定是白痴。”
云殇关心的方面与雪霁不一样,他啧啧有声:“哇,整整涨了两百两银子唉。倒有点好奇那个王公子是谁了?”说着的时候,云殇的眼睛瞟向雪鸽。
雪鸽眼珠一转,悄悄退出包厢。
接下来的几位姑娘,姿色平庸、技艺普通,尤其又在风头大威的百合之后出场,落差一比出来,原本一般的长相,舞台下的人看的直觉得越来越难看,最后到了忍无可忍的时候,台上的姑娘还没有表演完,就被下面嘘声一片的起哄羞得满脸通红地下去了。
然后老鸨照旧上台,即使是不好看的姑娘,也是要叫价的。
好在,起哄的只是少数几个心高的人,大多数在大堂的人,都是身价一般的普通人,这些姑娘正和他们的胃口,所以叫价的时候也是热闹一片。
几个姿色一般的姑娘之后又出现了一个清秀长相的少女,表演的琴艺还算是不错,也出现了百合下场后,第一个打破五十两银子的人。
先前叫价最凶的几个人,现在读偃旗息鼓,不过眼神熠熠,似乎在等待什么。
终于在老鸨的宣布声后,所有昏睡恹恹的人迎来了期待的高潮之一——清宛最令人期待的信任牡丹终于登场了。
传说中的牡丹有不输给百合的相貌与才艺,加上岁数较百合年轻、名声在外却是第一次露面,更加地引人好奇与窥探之心,有的人甚至着急地站了起来,只为第一个目睹佳人芳容。
一身淡黄色云烟衫透迤拖地,裙角绣着大朵大朵怒放的牡丹,莲步轻启,来人墨玉发丝,绾簪与脑后,一只紫玉的髻上。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与簪上垂下的紫玉相互映衬,点缀的恰到好处。浅入弯月的眉下,是一双顾盼生辉的眼眸,撩人心怀。只是与大家愿望相违背的是,同样抱着琵琶的牡丹,竟然纱罩面,难以窥见其真面目。
台上盈盈拜神,落座后的牡丹,选择了与《年郎君》风格相差很大的《醉红尘》:“今夕何夕,今朝何朝,醉卧红尘,几分逍遥。看尽尘世、闲潭信步、醉卧红尘、江山如画……”
同样是坊间广为流传的曲子,《醉红尘》的意念中比《念君郎》更多几分洒脱不羁,后者若是说对虚无感情的寄托,前者就是对世事看尽的炎凉,却不是单纯地沉落,而是将着红尘之事,看做了一个具体的事物,任我欣赏。是喜是悲,都是过眼云烟,唯有愉快的心境才是最终的归属。此曲词下,隐含着一股归化的大气。
所有的曲调措辞,根据唱曲人的不同,总是会唱出不同的味道。一首《念君郎》让大家惊讶了百合出淤泥而不染的清新婉约,而这首《醉红尘》却让大家惊艳了牡丹的气势。
“又来了一个矫揉造作的主。”雪霁不满的声音再次响起在包厢之中,“居然唱这首曲子,简直在侮辱作曲人。什么大气、什么潇洒不羁,简直就是狗屁。”
“我也看不下去了,竟然敢唱《醉红尘》。”阿奇义愤填膺地接着说,“这个牡丹,昨天我还看见她跟那个百合一起欺负院子里的小丫鬟,就因为人家说了那个小丫鬟长得好看。真的能唱出《醉红尘》大气磅礴的人,才不会做那么没有人品的事情。”
“喂,你们几个不会是因为《醉红尘》是夜郎母亲写的曲,想巴结他,才故意把人家唱的曲子说得那么难听吧。”云殇疑惑地盯着眼前几个太过激动的人,“我觉得人家牡丹唱得还不错啊。虽然感情是假装出来的,不过好歹人家装的还不错嘛。”
“你这句话也有巴结公子的嫌疑!”被云殇指责的人,纷纷不服地反指责。
夜郎却是眉毛一挑,居然是薛红尘写的词、谱的曲,看来他倒是小看了他那位“名不符实”的娘亲。原本以为她只是长的好看一点、脾气暴躁一点、护短比一般人厉害一点,原来还比一般人有才一点。惊讶的夜郎当然是做梦也想不到薛红尘真正让他惊讶的还在后头。与后面发现的真相相比,前面的根本算不上有点。
最后一句曲调荡漾在众人心上,琵琶声音急转直下,忽然曲调再一次回到了《醉红尘》的开篇,不过这一次,不再是独鸣琵琶声。一声悠扬的箫声从后台响起,配合着琵琶声声,给人“鸾凤和鸣”的恰然。
琵琶声,刚开始是引导着箫声,渐渐地,箫声转为了主导,琵琶的声音反而隐隐约约,愈发小声了,最后”今夕何夕、今朝何朝“的曲词再次被吟唱出来的时候,场上的多了一道曼妙的身影。
时而轻手云卷、时而太腕低眉、时而眼眸带情,玉袖生风、翩然而动。拿到随着箫声而舞的身影,竟是牡丹。
管不得琵琶的声音,早闻不见,却歌声响亮、身子摇动,一点也不输给“鸾凤和鸣”的融洽,举首抬眸的舞动,反而为简单的声乐多添了灵动的感觉。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曲调接近尾声的时候,似乎是舞动带起的旋风佛动了牡丹脸上的面纱,抑或是牡丹滑过的脸庞的手故意而为之,轻飘飘的面纱如轻舞的主人一般,飘飘摇摇地坠落在地。
那一刻,牡丹的真面目才显露出来。
“哇~ ~ ~”一阵赞叹声,不绝于耳。
除开面纱的脸庞,白皙肌肤如凝脂,红润的两瓣唇像是诱人的蜜桃,配上清秀的脸颊,看得地下的男人们一阵又一阵的惶急,生怕这美人儿被别人抢先了去,纷纷嚷着“牡丹”的名字,似乎觉得谁叫得最大声,谁就有可能得到一亲芳泽的机会。
老鸨适时登场,此次的报价从一百两开始。
又是一个吓人的起价,不过看着眼前人儿不输给百合的娇媚和那直视人心的笑容,比起欲迎还拒,大胆地直白,也惹人得可爱,也是值得的。
“两百两。”赵九抓紧时间第一个叫价。
“两百五十两。”
“三百两。”
…………
“这手段耍得倒是高明。”夜郎出声,语气之中,褒贬不明。
南宫凌风的双手忽然腹上了夜郎的双眼,直嚷嚷:“不许看,不许看……”
话语之中,端得是一片酸味。
“吃醋了?”夜郎笑呵呵地拉下南宫凌风的手,紧握在手中。
这个小家伙,吃醋都吃得这么可爱。
“吃醋?我没有。”
“那刚刚心里是不是酸酸的,感觉不舒服?”换个说话。
“嗯。”南宫凌风点头,“不许相公看,只能看我。”
“傻瓜,相公当然只看你一个啦。怎么对自己没有信心啊?那个女的,连你的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
“可是你刚刚夸他来着!”还是抹不去的酸味。
“她连你的一个手指头都比不上,我夸了她,不也是夸了你吗?”
好厉害的一张嘴!
所有的人全部向夜郎投去了敬佩的眼神。
仔细想了想,南宫凌风大概明白了夜郎的话,立时笑呵呵地说道:“那相公不喜欢她咯。”
“相公我是见一个喜欢一个的吗?我的心里只有凌风。”
“凌风也最喜欢相公了。”
“咳咳……”一群人咳嗽声。
当着这么多的人,也适可而止点嘛,肉麻也得有个程度。
“夜郎,你刚刚形容不错哟。”云殇赞赏道,“将嫉妒产生的酸楚心理,称为吃醋,一下子就将虚无的感觉用实物表达出来。很具体、很有创意诶。”
“谢谢夸奖。”
不就是说了个“吃醋”吗?至于这儿夸张。以后再说个“打啵”出来,不知道效果怎么样。


第115章事到临头的意外(一)
他们在房间里这么交谈了几句,大厅里面已经有了结果,还是那位被老鸨称为“王公子”的人以一千两银子的价钱,将牡丹要下。
这下就激起众人的愤怒了,有了一个百合还不够,那个人居然连牡丹都要走了,简直,简直是——不要脸。
可是,除了过过嘴瘾,发出一些难听的词汇来安抚不平的心外,其他人也是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天下勾栏都一样,有银子的是大爷,人家既然出得起银子,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连着两个期盼的姑娘被人抢走了,剩下还有两位众望所归的女子,千万不要在被人抢了。众人眼光都丝丝地瞪了二楼那个漆黑的包厢一眼,那个人已经有两位姑娘了,应该不会再叫价了吧。
众人一边各怀心思地欣赏着接着出现的姑娘,一边也暗暗期待着那位号称“金陵第一才女”的君书窑,还有近几天忽然名声鹊起的“丑奴儿”。
这样的心思一直持续到老鸨宣布,接下来的姑娘是最后一位了。
“怎么是最后一位?”
“不是还有君书窑跟 丑奴儿吗?”
“对呀,难道之前清宛说的话都是假的吗?”
“清宛在耍我们吗?”
听到只剩下一个为,眼巴巴等着两位姑娘的男人们顿时群起义愤,个个都是一脸的愤然。
“各位爷,各位爷,请听我说。”老鸨倒是一脸的不慌不忙。东财神名下的清宛,她还不相信有人敢趁机闹事,就算是有人闹事,她也正求之不得呢。那些养着的打手一个个一天就知道吃白饭,给他们个机会出场,也是好的。“书窑会出场,这个事我们可从来没有说过。我一直说的是才艺表演要尊重书窑的选择,她不愿意,我也无法可想。大家再给她点时间嘛。明年说不定就可以见到她了。好了,闲话不多说了,最后这位出场的,想必大家都知道了,就算这次最受关注的‘丑奴儿’。”
“不好了,出事了。”外出打探消息的雪鸽推开包厢房门,冲了进来。
房间里因为丑奴儿要出场而激动的人皆被她突然冒出来吓了一跳,纷纷惊诧地望着她。
“公子,君书窑她,她手受伤了,不能弹琴了。”
晴天霹雳!
“怎么会?”这是所有人听到雪鸽话之后的第一反应,君书窑与红儿好好地等在内院,怎么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出事呢?
“边走边解释。”夜郎站了起来,他从雪鸽的眼中看出了事情的紧急与不可挽回,但是敏锐的感觉告诉他,事情绝对不是意外。
果然!当雪鸽把事情简单地告诉大家之后,往内院赶去的人全部陷入了沉默。
原来,他们这几日虽然在君书窑的绣楼里秘密进行的所谓“让丑奴儿一举成名”的计划,甚至将里面的婢女基本上赶到了别处,但是太过神秘之后的反效果就是让有心人惦记上心了。这样的有心人还不是一个,而是以百合,牡丹为首的一群女人。
两个少女本来也是竞争的关系,但两人都极会表面上的功夫,又都深知对方在清宛的地位不是轻易就能撼动的,故以姐姐妹妹相称,寻找着对方的空隙。不过,还没有抓到对方的把柄,反而遇到了一起的敌人。于是一拍即合,两人定下了对付丑奴儿的计划。
他们进不到绣楼内院,也探不出里面的只字片语,但是忽然在大街小巷出现的宣传单与清宛凭空出现的丑奴儿,已经足够让她们发挥巨大的想象力了。再后来,有了君书窑亲自为丑奴儿弹琴作陪衬、织女亲身为丑奴儿量体裁衣的消息,她们大致就应该勾勒出一个故事大纲了。
不过,她们没有猜出丑奴儿就是红儿,以为是清宛新进来的女子,偏偏老鸨又得了南宫凌风等人的吩咐,神秘地久是不说出丑奴儿究竟是谁。她们乱想乱猜之下,就愈发觉得丑奴儿是她们成为花魁的巨大威胁。
今日俩人上台表演完之后,因为知道绣楼里面的人都到了前厅看表演,绣楼里只有君书窑与丑奴儿在,便大着胆子,进去一探究竟。
不巧的是,红儿已经准备好,被老鸨派去的人带到了前厅。绣楼里面,只剩下抱着琴正要赶去前厅与红儿会和的君书窑。她刚走到一楼,就看到百合牡丹笑意横生地朝着她走过来。
“咦,姐姐怎么一个人?不是该与那个叫做丑奴儿的女子一起的吗?”百合笑语盈盈地挽住了君书窑的手臂。牡丹也趁机挽住了君书窑另外一边的手,道:“姐姐,很忙吗?现在还有好几个姐妹在才艺表演呢。我们姐妹好几天没见,不介意跟我们说几句体已话吧。”
“唉!”君书窑唯有在心中叹气,脸上却勉强维持着笑容,她还得再清宛继续清净地呆下去,不想得罪了这两姐妹而破坏安宁。而且距离红儿上场,还有段时间,她就陪他们聊聊。
等红儿要上场的时候,妈妈自会派人来叫她的。
考虑自此,君书窑就放下了手中琴,带了两姐妹到花厅坐下,且聊一些有的没的事情。
聊天的内容,也果然不出她所料,百合牡丹是为了探听丑奴儿的消息而来。现下,红儿马上就要登台了,她们即使想使坏,也来不及了,所以君书窑对她们的问题,基本上是坦然告之。
在讲到红儿出场的衣衫时,她倒是有些迟疑了,不是她不想告诉她们,是她自己都不知道形容那件衣衫得好,只得告诉她们,那是号称“织女”的锦绣庄当家亲手缝制的,的却是巧手出天工。她从来没有见过那种形式的衣衫,但却凭着直觉知道那样的样式一定会引起大家的兴趣。
然后料到了丑奴儿的曲子舞蹈,君书窑的眼中散发出来的惊喜向往的神采:“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样的曲子与舞蹈,倒是夜公子说了一句很有道理的话,他形容丑奴儿为‘性感’。其实我也不知道性感是什么意思,但是看着那样的红儿,就感觉得性感实在与她在符合不过了。”
“红儿?”百合牡丹齐齐发出了不可思议的身影,“不是丑奴儿吗?姐姐怎么又扯到红儿身上去了。那不过是一个婢女而已。”
俩人语气中对红儿的鄙夷让君书窑轻蹙了眉:“红儿就是丑奴儿。”
“什么?”双双大惊,那个其貌不扬的臭丫头竟然是令整个金陵城吵得沸沸扬扬的丑奴儿。
惊讶之后的百合牡丹,双双陷入了妒忌的怒海,小小一个婢女,凭什么在舞台上跟她们一较长短?还有这么多的贵人相助。不行,绝对不行。对望一眼,之前被否定的计划再次涌现在两人的眼中,虽然有些冒险,但是可以一口气除掉两个碍事的人,也是值得一试的。
“对了,姐姐,为什么你不上场却要红儿去呢?要是姐姐你参加才艺表演的话,绝对是姐姐得到花魁的头衔,我们两个也只有当绿叶的份。”牡丹继续跟君书窑套着近乎,百合却似忽然想起来什么事情一般,急急地离去了。
君书窑映衬着一笑:“我无心于此。红儿片有执着于此,主仆一场,也算是最后帮她一次。”
“早知道这样,我也该请姐姐帮忙!”
“妹妹已经声明远播,更是才艺双绝,还要我做什么!”
“哪有姐姐说的那么好?我呀,只要有姐姐的一般就心满意足了。”
君书窑已经记不清楚这是跟牡丹谈话以后的第几次皱眉了。老是说,她对这样虚情假意的说话实在恼火,偏偏还的做出一副姐姐妹妹亲热的样子来,对这样的自己,既无奈又厌倦。
终于等到老鸨派人叫她去前厅,君书窑看着来报信之人,只差感激涕零了。
不过,最后了,还得做作一番。
颇为惋惜地与牡丹道别,君书窑重新拿起瑶琴,往外走去。急急的脚步,不知道是为了不耽误红儿的才艺表演,还是早点避开身后那虚伪的实现。
“意外”,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
一心埋首往外赶的君书窑,到了院门的时候,虽然没有看到对面来了人,不过对方好像很着急似的直直地朝着她冲了过来,迎面带起了一股旋风,让她有所察觉,连忙侧身,想避开。
但是对方同样察觉了她的意图,在她侧身的时候,改变了方向,还是朝她冲了过去。
带着比较重的瑶琴,在前进的过程之中,君书窑要勉强侧身让过那冲过来的人,已经是不易的事情,现在要再次转变方向,身体的惯性已经让她心有余而力不足。
“啊——”不是呼痛的声音,而是一声遭遇到极痛时的惨叫。
手中的瑶琴应声落在地上,君书窑整个人也被那人撞到在地,不过身子受到的撞击的疼痛她根本无暇顾及,手上传来的一阵一阵火辣辣的痛楚,已经夺走的她的全部注意力。
那淋落在她手上的,竟然是热汤的开水。双手稚嫩白皙的肌肤立马就冒出了透明的血泡,一个一个狰狞得吓人。就连罪魁祸首百合也看得呆住了。



第116章事到临头的意外(二)
其实,所谓的意外,根本就不是意外。这是她与牡丹计划商量好的计策,只是那个时候还没有丑奴儿的出现。
来清宛的许多人,都是慕名君书窑独步天下的琴艺而来。百合牡丹自认为,论相貌,她们是有一点都不输给君书窑的,偏偏就是这手上的琴艺不如对方,就让对方在没有参加才艺表演的情况之下,就成了大家口中的清宛花魁。尤其是百合,他去年几经艰难好不容易得到了花魁的称号,却被大家认为是君书窑的有心想让。
一朝辛苦全部被抹杀,还被人用可怜的眼神看着、盯着,偶尔在院子里行走的时候,也瞥到下人们在后面这手划脚的样子,百合的仇恨日渐增加。教训不到正主的她,就常常寻其他下人婢女的晦气。
渐渐地,大家对她的怨气越来夜深,却同样地屈于她的清宛之中的地位而敢怒不敢言,她每每瞄到大家看她既恨又惧的眼睛时,心中都是无限膨胀的满足感。
只是,时间长了,就对现状开始不满起来。
凭什么君书窑可以单独一个院落?凭什么君书窑可以成年后还可以不参加才艺表演?凭什么君书窑的下人都要比他们的下人高人一等,好像她低她一份似的?凭什么什么都没有做的君书窑可以得到大家的赞美?凭什么……
无数的不甘心与妒忌不满,经过哦岁月的沉淀,转化为了更深层的恨意。
而不知什么时候,竟然与同样对君书窑抱着不满的牡丹成为了表面上的好姐妹,虽然两人心照不宣彼此对彼此的不屑,但有一个共同敌人的她们,在对付君书窑上面是绝对的齐心合力。
暂时放下了心中对彼此成见的两人,积极地研究如何让君书瑶彻底地离开清宛,计划倒是制定了不少,但真正得到实施且成功了的,为零。而丑奴儿的出现像是一个导火线,直直地将两个女人妒忌的心燃烧了起来,罪恶的火焰烧尽了她们最后的良知,于是“一箭双雕”的计划刻不容缓地执行了。
由牡丹留下来跟君书窑谈天,百合则去取滚烫的开水来。
原本的计划是,有百合籍着给君书瑶斟茶而误将开水倒在君书瑶的手上,却没有料到君书瑶没有等到百合回来就要离开了。闻讯的百合遂心一狠,在院门处看到君书瑶手抱瑶琴出来的时候,就举着开水朝君书瑶冲去,目标就是君书瑶那双弹奏独步天下琴艺的手。
她本是故意而为之,所以君书瑶无论如何都是躲不开的。
所以原本的意外压根就是一个计划好的“阴谋”,要说真有意外,也是事故发生地由市内转为了院门口。
夜郎等人闻讯赶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坐在椅子上,双手肌肤红肿的血泡、溃烂脱皮的红血丝的君书瑶。她满额头冷汗打湿刘海,紧闭着眼眸,很咬住下唇,痛楚从双手不断地传递到脑海,让她的身子控制不住的颤抖。
站在君书瑶身边的婢女,一个个都手足无措地望着那双血淋淋的手,实在不知道该如何下手。百合牡丹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假装,俩人都是一脸的内疚与后怕。
云殇看奥此等伤势,也吓了一跳,这样的伤,就算是无意的,也绝对不可原谅。
“好了,你们去看看红儿那边怎么办?君书瑶这边就交给我了。”云殇拍了拍夜郎的肩膀,君书瑶是不能弹琴了,红儿马上就要表演了,该寻办法解决才是。
“君姐姐,她这样……”南宫凌风笑脸皱在一起,眼光含泪。
“放心啦,我可是鬼医诶,死人都医得活,更何况这小小的烫伤。保证还书窑小姐一双白玉无瑕的手。”云殇出声安慰不安的众人,吉尔眉头一皱,“不过现在暂时还不能上药,得等一阵。书瑶小姐,为了你的手,这阵疼痛只有先忍耐了。”
听到云殇的话,百合牡丹同时心惊,那个俊朗的男人竟然是“鬼医”,该说是君书瑶运气太好,还是她们太背!不过,没有关系,就当着君书瑶逃过一劫好了,她现在确实没有办法再给红儿弹琴了,看红儿还怎么出彩!还有什么资格跟她们争夺花魁的头衔!
“我没关系,”君书瑶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按捺住了出口的呻吟,开了口,“红儿,麻烦你们了。”短短的一句话,似乎用光了君书瑶毕生的力气。说完之后,本来因疼痛而憋红了的脸颊竟然渐渐变作苍白的颜色,她又是一阵急急的喘息,似乎是在用大口大口的呼吸来缓冲手上火辣辣的痛楚。
夜郎的眼光转到面上内疚的百合牡丹身上,事情哪会那么巧?眼看着红儿要出场了,君书瑶却在这个时候手上!他根本连大脑都不需要用,就知道是这两个女人搞的鬼。
二女的视线跟他一接触,就是一阵心惊肉跳,那是怎么样的一种眼神?感觉在那么可怕的眼神的注视之下,什么样的掩饰都是多余的。因为无论是多么天衣无缝的伪装,似乎都在其下的一览无余,无所遁形。那种被看穿了的感觉,就像是做坏事被抓住了线性一般,无处可逃。
夜郎注视二女一阵,见她们双双避开了他的视线,无意与验证了自己的猜测,承认她们做的手脚。不过眼下不是追究这两人责任的时候,红儿眼看着就要上台,却失去了最重要的琴师,该如何是好?
而且红儿唱的歌是他在现在听到的歌曲,这个时空根本就不可能有第二个人会。偏偏他不懂音律,当时只是负责哼出曲调给君书窑听,而君书窑也是在太优秀了一点,当场就将曲子记住了,连谱都没有必要写了。所以现在就算想去找一个弹琴的人来,也没有谱给他看,让别人如何弹出来?
难道要抛弃琴,而由之前找到的乐团演奏?
可是,不到万不得已,夜郎绝对不愿意这么做。
之前定下的噱头之一就是君书窑的要琴伴奏,而且排练的时候,也一直是以君书窑的琴声来作为引导的。这几天红儿与君书窑单独在三楼房间进行了许多次的练习,想必也熟悉了琴声的主要伴奏,这个时候忽然少了琴声还不是最大的损失,万一红儿因此而怯场,或是无法习惯没有琴声的引导,最后大家几天的努力只能以惨败来收尾。
最最重要的是,君书窑的亲以高超,是红儿舞蹈之中绝对不能少了的陪衬。一旦失去琴声的相左,即使哄而表现良好,最终整个舞蹈演出也会失色不少。对夜郎而言,这样的情境下,就算是陈宫了,也是惨败。
“你们谁还会弹琴?”不挣扎一下,就埋头认输,不是夜郎的作风。
夜郎的话一问出来,在场的莫不以看怪物的样子盯着他。
同样的眼神却是不一样的心思:百合牡丹只觉得眼前这个男子虽然眼神厉害,但智商却似乎不怎么样。场中之人,琴艺最好的,除了君书窑,肯定就是她们俩个了,但是他不会以为她们会那么好心地帮忙吧。再则就算是他带来的人中有会弹琴的又怎么样,谁能弹出君书窑的技艺。没有君书窑相衬,看红儿还如何与她们一较长短;而云殇雪鸽等人的眼神,却是有点不敢置信的味道在里面——难熬夜郎(夜公子)竟然会不知道那件事?
过了一会,才有人打破寂静,是南宫凌风怯怯的声音:“那个,相公,我会。”
“你会?”夜郎楞了一下,随即回神,“还有没有比稍稍好一点的?”
这句话是严重地在鄙视南宫凌风的琴艺,不过他还没有来得及分辨,云殇就叫着出声了:“夜郎,你到底清不清楚凌儿的技艺啊?居然问那么白痴的问题。”
“是啊,公子,你居然还想找一个比少爷弹得更好的。不是疯了吧?”
“公子,你确信你听过少爷弹琴?”
看来不只是南宫凌风感觉自己被小瞧了,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替他抱不平,插不上话的他,只积极地不断点头,时不时地“嗯”一声。
“不过,最重要的不是弹琴,而是曲谱的问题。”雪鸽说出来最为重要的一环,然后不知情的人都眼巴巴望着君书窑,等她把曲谱拿出来,就万事大吉了。
夜郎正要告诉她们,根本没有曲谱这回事,就有一个龟奴匆匆地跑了进来,一边喘息一边说道:“快,前厅的客人等得都不耐烦要吵起来了。你们再不去,红儿也要登场了。”
“什么?”夜郎惊了一跳,向众人做了个“走”的手势,当先拉着南宫凌风往前厅走去。
反正继续呆在内院已经没有用处了,总不能指望上天忽然冒出一份曲谱来吧,更加不能指望君书窑口述一遍,她的精神力已经在崩溃的边缘了。当务之急还是想想如何拖延点时间出来给南宫凌风熟悉曲子。


第117章救星灾星
众人还没有到前厅,就听到了乱作一团的声音,其中不时地出现高飚的男高音:“丑奴儿,到底出不出来啊?”、“那丑奴儿是不是愁得见不了人呀?”、“喂,老子是给钱来等人的吗?”等等难听的话。
到了舞台的后面,老鸨看到他们一行人出现,也不管还没有君书瑶的身影,就挥手示意他们走快一点,然后自己就急急地上台“报幕”去了。
“各位爷,就等了。我们丑奴儿姑娘与书瑶姑娘毕竟都是第一次嘛,有些害羞也是正常的。不过,各位爷放心,绝对不会让大家失望的。现在,就请诸位爷好好欣赏吧。”
老鸨在前面说话的同时,后面的人差点昏厥,谁说准备好了?连曲谱都还没有看到呢。
南宫凌风听到老鸨的话,就抱着雪霁给他的君书瑶的瑶琴往舞台旁边的乐师群里走去,被夜郎一把抓住,问道:“你干嘛?”
“弹琴呀!”难不成相公还在怀疑他?
“曲谱还没有!”夜郎有时真被南宫凌风想事情的简单打败。
“相公换曲子了吗?”
夜郎摇摇头!
“那就好了,我之前听过君姐姐弹,我都记住了。”南宫凌风说着,边指指自己的脑袋。
“可是你只听过一遍。”而且还是跟我聊天的时候听的。后面那句夜郎没有说出来,不是他小瞧南宫凌风,他只是想提醒南宫凌风此事的不简单。
“那么好听又新奇的曲风听一遍就记住了。”南宫凌风说的还是很简单。
“少爷听过,那太好了。快去吧!”雪鸽在一边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心中明白夜郎没有听过南宫凌风弹琴,大概也不知道南宫凌风过耳不忘的本事,心存着怀疑。
不过时间不过了,还是先让南宫凌风弹琴吧,她慢慢给夜郎解释就好了。
舞台旁边的乐师群,是为那些只表演舞蹈的姑娘准备的,也方便了夜郎的计划。他们也与君书瑶合奏过很多次舞曲了,此时看到走过来的竟是一位少年,不由得都有些吃惊。
幸好之前他们与君书瑶演奏的时候,并没有见到君书瑶本人,也没有人告诉他们配合的就是君书瑶,只是他们自己一厢情愿的猜测。所以现在看到南宫凌风吃惊都是那弹出天籁之音的,难道竟是这位漂亮不似凡人的少年?
由于乐师群是用幕帘单独遮拦住的,所以也没有人发现那落坐的人不似君书瑶。
此时,夜郎等人还站在舞台的后面,雪鸽对他的解释,多少让他悬着的心落实了一点。
蓦地,舞台四周的灯光全部暗了下去,只有大厅前面的圆桌上星星点点的烛光摇曳,不过夜正式有了烛光在眼前晃动,众人望向舞台的方向是更加漆黑的世界,伸手不见五指。
这个也是夜郎的计划之一,从出场到上场的过程中一直被人盯着,难以酿造神秘感与惊喜感,而趁着舞台一片漆黑,准备好一切站在台上,既可以避免准备钱万一的出丑(比如摔个跤,打个哈欠之类的),也可以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而暗下来的灯光并不是烛火被熄灭。因为舞台的光源主要来四面的灯笼,而夜郎就吩咐了与灯笼树木一样多的龟奴每人手中拿着一方厚黑的粗布,由他指挥,将黑布笼罩在灯笼上,漆黑的效果就立时出现了。
万众期待中,南宫凌风的双手就扶上了琴弦:左手按弦取音,右手弹弦出音。但是,右手刚弹出曲子的起音时,就听到“啪啪啪”三声响,竟然弦断三根,曲调也因为戛然而止。
真是祸不单行!
众人原本因为忽然到来的黑暗安静了少会儿,弦断的声音,在大厅之中想起就分外的清晰入耳。然后就是比之前更加寂静的惊讶,随之不知道谁先笑了出来,就像是传染了一般,相继反应过来的众人止不住大笑:“原来这就是君书瑶独步天下的技艺啊,真真是独步天下了!哈哈!”
“佩服,实在是佩服!”
“还以为让我们等这么久的人有多厉害,原来如此。”
“喂,君小姐,你要不要走出来,让咱们瞧瞧?琴艺骗了就算了,不要你连相貌都是片咱们的。”
嘲笑之声,此起彼伏!
夜郎皱眉,幸好他没有示意龟奴们撇去黑布,舞台上依旧是漆黑一片。
黑暗之中,多少可以缓解一些红儿的尴尬。不过,刚刚那声音时琴弦断了吗?夜郎还没有问出口,雪鸽就解答了他的疑惑:雪鸽瞪着身边的雪霁一眼,问道:“雪霁,你不会是把君书瑶的瑶琴给了少爷吧?”
“好像是。”
“你个笨蛋!那把瑶琴被摔在地上,肯定有不少琴弦已经松开了。”
“啊,怎么不早说?我去找一把新琴来。”说则会雪霁就转身,打算以最快的速度去君书瑶的绣楼里拿琴。不过,刚一转身,就被人按住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的南宫暮云。
“不用去了。”南宫暮云笑着朝雪霁摇摇头,“四弟可以的!”
他的话一出口,所有人都吃惊地望着他。这个时候,一阵生动明快的琴声就像是打破了黑暗的阳光,从云霄透下来,照耀在每个人的心头上,温暖如春。
夜郎的眼眸蓦然大睁,从黑暗之中往南宫凌风的方向望去,只觉得那人似乎在冲他俏皮微笑。
悠悠动人的琴声像是有魔力一般,渐渐封上了众人嘲笑的嘴脸,等到再无人发出不满声音的时候,前奏的音乐也近了尾生。夜郎终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在前奏音乐最后一个节拍响起时,他或然挥手。同一时间,龟奴们纷纷扯开了挡住灯笼光芒的黑布。
光亮重返舞台!
“哇——”
“天——”
看清楚舞台上的人儿时,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气,惊讶地叫了出来。
舞台上,正中间,傲人站立的人儿,一把桃形团扇轻捏在手中,挡住了大部分脸仿佛静静绽放的花朵,一动不动,任人欣赏。而让人发出叫喊惊声的是她身上的衣衫,那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式。
整件衣衫上下是连在一起的,不是平日里见到的那种上衣下裤(籹籽还得系裙),给人一种一气呵成的高贵感。高领圈紧贴在白皙的脖子上,衣衫的上半部分贴身而紧致地勾勒出丑奴儿较好的身材,下半部分稍稍青蓬一下,却也是沿着腿线倾倾斜而下,没有丝毫的塞滞感。整件衣衫,红得浓烈,翩翩上面又覆盖了纯白的碎花,仿佛风情万种之中偶尔泄露的纯情。而在上身不分,在嫣红的依山外面,丑奴儿还在、披了一件雪色貂裘的……大氅,好像也不对。因为那件大氅实在是太短了一些,连丑奴儿的腰都没到,最多就是挡住了肩膀与半壁手臂。
不过,不可否认,“大氅”披盖在丑奴儿的红色衣裳外,不但没有降低那红色的性敏感,反而衬托出了更多的华贵与雍容。
这其实就是夜郎告诉大家的叫做“旗袍”与“披肩”组合的衣裳。
按照夜郎想象做出来的旗袍,尤其是要露出手臂肌肤的无袖设计,只怕不为大家所接受,所以他特意告诉叶焚香,短袖的设计不要改,做“披肩”来遮盖裸露的皮肤就好了。而这披肩的最好选择,自然就是皮毛制的,白色最佳,方能与旗袍相互呼应。想不到第二天南宫凌风偶尔披在身上的大氅就做出了牺牲品。
最后衣衫穿在红儿身上的时候,果然效果惊人,晓是叶焚香自己都看的眼睛发直。不过,披肩的效果虽好,却无法全部挡住手臂裸露的肌肤,这样,还是有点麻烦。
叶焚香望着夜郎,等着他的解决方案。不是她不肯动脑,而是夜里想出来的东西既新奇有挑战,让她想,只怕穷尽一辈子的时间,也做不出红儿身上那一套行头。
果然,夜郎没有让他失望,不一会而,就在她身边弄语一阵,听得她眼睛发光。待夜郎讲完最后一句话,她连招呼都来不及打,就跳起来跑回锦绣庄去了。
当晚,她又赶回了清宛,手中拿着的,就是夜郎白日要求的东西。
其实就是一双黑色的长手套,不过与平常的不一样,黑色长手套的“尾巴”很长,戴在红儿手上,一直延伸到了手肘处,而且手套是网织的,隐隐约约地可见白白的肌肤,徒增添了神秘的观感。
红如妖艳、黑似神秘、白若高贵,三种颜色集中在丑奴儿的身上,不但没有一丝的突兀感,反而和谐得就像天生就该这般搭配。
琴瑟声声,清脆而迷茫,一声绵长而充满蛊惑的声音,带着大家进入一个全新的世界:
“夜清宛夜清宛,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响歌舞升平”
半遮脸的团扇在开唱的同时拿了袭来,侧着的身子也转过来正面着舞台下的人,看清楚丑奴儿长相的人,又是一阵惊呼。



第118章难以想象的极致
所以在包厢里的其他人都瞪大了眼睛观看的时候,他反而闭上了双眼。
如果说这场表演真的有什么吸引他的话,那就是南宫凌风的琴声了。而他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君书瑶弹琴的时候,他会有一种不对劲的感觉。
君书瑶的性子偏于柔顺,这在她的琴声之中也很好的表现了出来,听她弹琴,会有一种舒服的畅然,仿佛是空山新雨后,悠蓝底天空下,小桥流水上沉淀着清澄的光;又似暖暖空气中的清风,拂面而过,只留下温柔的情意。
只是这样动人心弦、温婉如约的琴声并不适合丑奴儿要唱的歌曲。夜郎为丑奴儿挑选的两首歌曲,都是现代社会曾经风靡一时的舞女歌曲,且第一首曲子要配着性感的舞蹈动作,第二首配着娇媚的妖艳。这样就与君书瑶大家闺秀一般的气质相差甚远,是君书瑶无法演绎出来的曲风。
这也是为什么夜郎既觉得君书瑶弹得好,却又有一种摆脱不了的奇怪不和谐之感的原因所在。他自己不是专业的音乐人,当时也就无法理清自己这样的感觉从何而来。直到现在,他听到南宫凌风的琴声,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曲意的不恰当。
南宫凌风是男子,弹出的琴声之中就比君书瑶少了柔弱,清脆的琴声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抑或是塞外悠远的天空下,清亮亮流淌着着的高山流水,多了几分力量,几分火辣,配合着丑奴儿的舞步,恰当得就像是天生一对。后一首歌曲的时候,琴声急转直下,不再是大开大合,而如细水长流,伴着每一句歌词拉长的尾音,也伴着每一句重新开启的音调,不抢先、不落后,仿佛弹唱的是同一个人般默契。
如果是前一首歌曲是引人眼球的手段,那么后一首歌曲就是魅惑人心的迷魂术,而这一切的前提都离不开南宫凌风的琴声,因为琴声才是引人进入这个由丑奴儿主导世界的钥匙。
这个时候夜郎倒有点感激百合牡丹了,如果君书瑶的手最后无恙的话,他可以考虑放过他们。
而躲在角落,准备看好戏的百合牡丹两个人,此时脸色苍白:为什么那个少年竟能弹出不输给君书瑶的琴声,而且还与舞台上的丑奴儿配合地如此天衣无缝?难道君书瑶只是一个幌子,这个少年才是真正的 弹琴人?
互望一眼,两人都看到了对方严重过的怀疑。
百合正要站起来,牡丹一把按住了她,道:“姐姐,这次就让做妹妹来吧。”
百合讶异地望着她,问道:“难道妹妹知道我的想法?”
牡丹摇摇头,眼睛盯着舞台上正笑得灿烂的丑奴儿,恨恨道:“妹妹虽不清楚姐姐的想法,但是也明白一个道理。绝对不能让那个臭丫头骑到我们俩头上,绝对不能让她好过。”顿了一顿,牡丹忽然冲着百合轻轻微笑,“姐姐已经出了力,这一次,现在就让妹妹来吧,我应该不会让姐姐失望的。”
说完,牡丹就站起身来,借着暗淡的光线隐藏自己的身形,走到了一个男子的面前,低语一阵。那男子似被她说的话吓了一跳,眼光往隔着帘幕的乐师群敲了敲,然后才点点头。
等到那男子点头之后,牡丹得意地朝角落中的百合眨眨眼,然后与男子调笑一阵,才忸怩着离开。
终于一曲完毕,大厅之中先是一阵沉静,然后才发出了轰然的掌声。此时,大堂之中已经没有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全部站了起来,涌到了舞台的前面。许多包厢,不知何时,也都掀起了窗帘,露出一双双探寻的眼睛。唯独二楼“王公子”的包厢一点反应都没有。
注意到这个现象的人,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容:看来那位王公子对丑奴儿没有兴趣啊。机会来了。
老鸨的话刚刚说到一半,台下就传来了一声大叫:“等一下!”
说话的正是先前与牡丹讲话的男子。但见他不慌不忙地走到乐师群的幕帘面前,一指“君书窑”坐着的位置,隐隐冷笑:“
妈妈之前克曾说过于丑奴儿作伴奏的是金陵第一此女君书瑶?现在为何不清书瑶小姐出来露个脸?难道那竟是妈妈骗我们的把戏吗?”


第119章永无止境的意外
老鸨并不知道君书瑶受伤,弹琴由南宫凌风替代了的事情,见那男子语态挑衅,脸顿时沉了下来:“这位爷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怀疑我们清宛出尔反尔?我倒是奇怪了,这个金陵除了书瑶,还有其他的姑娘弹得出如此的琴声吗?”
“书瑶小姐的琴艺,我自然是不敢否定的。不过,这个弹琴的人,真的是书瑶小姐吗?”
老鸨哼笑,反问道:“书瑶在幕帘之后,这位爷又是如何肯定那不是她本人的呢?”
“在下只是仰慕书瑶小姐多日,这次机会又实在难得。既然妈妈都这么说了,何不让书瑶小姐出来一见?我想这里的人,都盼望着吧!”
而其他人在听到可以见得闻名遐迩的君书瑶一眼,也立时眼中冒光,纷纷吵嚷起来:“妈妈,书瑶小姐既然都给丑奴儿伴奏了,不露一面,实在不服!”
“书瑶小姐,你都到这里来了,何不出来让我等一表相思之苦?”
“莫不是真如刚才那位公子所说,书瑶小姐是假冒的吧?”
哄吵的人生越来越大,让老鸨不禁皱了眉头。也罢,就让书瑶出来说几句话,也算是为丑奴儿的表演锦上添花吧。这么想着,老鸨的脸上又恢复了生意人甜甜的笑容:“让书瑶出来也不是什么大事。不过,说话冤枉清宛的人,各位爷可得帮我们讨回公道。”
虽然是一般的笑容,一般的话,不过在被老鸨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之后,说话的男子瞬间脸白,露出了悔意。老鸨说得那么笃定,一会不会是牡丹搞错了?犹豫地望向隐在角落的牡丹,忽然发现她朝自己露出一个放心的微笑。
“那是一定的!”
“对,敢冤枉清宛的人,大家都不会放过他的。”
“就是,就是!”
挺高老鸨的话,又是一阵起哄。
“既然如此,”在得到现场男人们的积极响应之后,老鸨的目光看向乐师那边,“出来吧,书瑶!”
早在那个男人说要清楚君书窑的时候,幕帘之后的南宫凌风惊得差点跳了起来,他能冒充弹琴,但是冒充君书瑶,可就办不到了。怎么办!要不去把君姐姐叫了好了!
这么想着、南宫凌风就想往后院跑。转身的时候,才赫然发现,周边的乐师全部都怀疑地盯着他。愣了愣,南宫凌风迈出的脚步暂缓,而就是这么稍一滞带,也给了有心之人机会。
说话的男人在得到牡丹的眼神暗示之后,趁着老鸨说话的同时,几步走到幕帘前,“哄”地一声,将幕帘用力地扯了下来,然后幕帘之后的一切真实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突入而来的光亮刺得南宫凌风眼睛眯了起来,不由得用手挡着,但是他的动作被男子看到,以为是心虚的掩饰,一把抓住了南宫凌风的手臂,将他拉扯出来,带到舞台前,冷笑着问道:“妈妈,瑶琴面前坐着的可是这名少年,并没有书瑶小姐的身影啊!”
老鸨没有料到那男子竟有胆子去扯下幕帘,更没有料到幕帘后居然真不是君书瑶,最没有料到的是男子拉出来的人,竟是小王爷南宫凌风。太多的惊讶一下子全部涌进脑海,让老鸨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望着南宫凌风,又望望男子,最后再望望康王所在的包厢,这个……这个……可如何是好呀!
由于事发突然,两边一字号包厢里的人都是楞了一楞,才纷纷回神。
夜郎的眼睛霎时眯起,如暗夜里寻找猎物的猛兽,眼中闪耀着愤怒与冷血的火苗,“啪”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杀气腾腾地往外走;对应的另外一边包厢里却是另外一番情景:夜轩看到南宫凌风受欺,立马站起身来就往外走,却被笑脸盈盈的南宫暮云一把拉住:“别出去。”
“你没有看到那边是凌风吗?”夜轩不可思议地望着阻拦自己的人,他不是凌风的哥哥吗?看到凌风受欺负,为什么会那么……高兴?
“放心啦,马上就有人给他报仇,我们就继续呆子这里看好戏,就行了。”
“那你呆在这里看我给凌风报仇吧!”夜轩执意要去救南宫凌风。
“哎呀,你不能去。你不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你六弟表现的时候吗?你干嘛去破坏人家的好事呀?”
“你说凌风被人欺负是好事?”义愤填膺,同样是哥哥,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哪有人会这么当哥哥!
……>_<……好奇妙的理解!
“我的意思是……呀,你看,你六弟上场了。”
夜郎怒意滔天地走到尚在喋喋不休的男子面前,一字一字地沉声道:“拿开你的脏手!”说完,他的手就按在了那人的手腕处,微微使劲,那人就惨叫一声松开了对南宫凌风的禁锢。
“相公!”南宫凌风万分委屈地扑到夜郎的怀中,虽然人家做错了事情,不该冒充君姐姐,但是为什么要那么凶地对人家?人家也不是故意的!
揉揉背捏痛的手腕,男子生气地咆哮:“怎么?清宛骗了客人还占理了,竟然还对客人动手!”
“骗你?哼哼!”夜郎冷冷地看着对面的男子。
男子正要继续叫骂,忽然被身边另外一人拉住,那人好心地在他耳边轻轻提醒道:“那可是夜家堡的六少爷夜郎,千万别得罪他!”
蓦地瞪大眼睛,男子艰难地咽下口水,一改之前嚣张的气焰,小心翼翼地赔笑:“原来是夜六少爷啊,小人有眼不识……”
“够了,”看到对面人脸上故意堆积出来的假笑,就让夜郎赶到一阵恶心,他本不愿意以身份压人的,不过既然身份这个东西这么好用,他倒是不介意试试看,“你们觉得换了一个人弹琴,是清宛对你们的期满?那你们可曾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呢?”
眼神扫视一遍身边围着的人茫然的申请,夜郎接着道:“由金陵第一才女换为了天下唯一的小王爷,各位不觉得这是清宛对各位的尊重?”顿了顿,登场上众人不敢置信的惊呼(例如:“什么?他是小王爷!”)声音小了一些,夜郎续道:“还是大家认为小王爷的琴艺普通,污染了大家的耳朵?”
一顶大帽子扣下来,吓得尚处在惊讶之中的众人自动地选择了伤害最小的回答,赶忙摇头,然后就是一片的否认之声。
“小王爷,谢谢你为丑奴儿弹琴!”丑奴儿羞答答的声音响起,然后“娇媚”地横了南宫凌风一眼,居然在这个时候跑出来,简直是在抢她的风头嘛。
南宫凌风被丑奴儿的“媚眼”吓得一哆嗦,拉着夜郎就往包厢走去:“相公,我们先回去。”
夜郎自然听出了丑奴儿的弦外之音,再看看那拉扯南宫凌风的男子已经被“小王爷”三个字吓得灰白了脸,冷汗凛凛,也算是得到了教训,就跟着南宫凌风往回走。在进入包厢的时候,突然毫无预兆地忽然回头,冷冽的眼光直射向躲在角落的百合牡丹,警告的意味很是明显。
百合牡丹被他的眼神吓得一激灵,本来在惧怕招惹了王爷的她们,霎时就有深深的悔意——最不该招惹的应该是那位夜六少爷才对!
“雪霁,回来!”雪鸽一把抓住了气冲冲往百合牡丹方向走去的雪霁。
“干什么?你难道不知道刚刚那个男的就是她们俩使的招?”
“你都知道了,我会不知道吗?”雪鸽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雪霁。
“那你拦着我干什么?”
“那两位自有老天来教训,你就不要再去惹事了!”雪鸽阴阴冷笑,端得是高深莫测。
“老天?你的消息准吗?”雪霁摸摸雪鸽的额头,喃喃自语,“莫不是疯了吧?”
拍掉雪霁的手,雪鸽神秘地低声说道:“相信我吧,最多明天,她们就会受到教训的!”
“要是没有呢?”
“你就毒死我好了!”
看雪鸽说的信心满满的样子,雪霁半信半疑地答应了,暂时不找二女的晦气,反正最多也只是等到明日。
老鸨目送夜郎离去的眼神中充满感激,她不知道君书瑶为什么没有出现,但“小王爷”的出现是绝对不输给君书瑶的,而且夜郎的话里处处维护着清宛的利益,不但没有让清宛陷入“失信”危机,还接着南宫凌风的名声,帮了丑奴儿一把,让在场的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丑奴儿背后的价值。
“好了,各位爷,我们还是回到今晚的要事上来吧。”老鸨一席话拉回了众人的心思,“丑奴儿刚刚的表演如何,大家是看在眼里的,南宫小王爷是由于个人的原因代了书瑶抚琴,想必也没有让各位爷失望吧。”
“没有,没有……”当即就是一片否定声音。
“既然如此,就开始今晚最后的叫价吧。丑奴儿的起价是……”扫视全场,老鸨吐出一个让红儿不满的数字,“……五十两。”
“妈妈,太低了吧?”红儿一边妩媚地望着下面的人,一边小声地抱怨。


第120章竞价花魁
“够高了,仅此于百合牡丹。记住,你是新人。”唇形不动,老鸨却回答了红儿的话。
“牡丹也是新人!”红儿继续嘟嚷。
“人家有名气、才气、相貌、手段、身材……”列举了牡丹的种种好之后,老鸨适时的反问红儿,“你除了今晚的表现还有什么?”
……>_<……都被你除光了,还能剩下什么?
“而且,我们追求的是最后的结果,不是起价。难不成你自己觉得你就值五十两?”最后的话堵住了红儿的嘴巴,老鸨大声对着舞台下的人说道:“现在开始叫价吧。”
“我,五十两!”雪鸽伸手慢了一点,就被南宫凌风叫了出来。
“少爷,你干嘛叫价?”雪鸽嗔怪了南宫凌风一眼。
夜郎却是神色不善地望着他,先前他不过是夸奖了别人一句,这个小东西就吃醋,现在居然敢当着他的面,就叫起了姑娘!不给个合理解释的话,哼哼!
“我想帮红儿嘛,你们不是说价叫得高一点,她就可以当花魁的嘛?”
闻言,雪霁憋不住,好奇问道:“那少爷干嘛不叫高一点?五十两,她能当上花魁才怪呢!”
“那个,一千两,可以买好多好吃的,人家,舍不得!五十两的话,还可以忍受!”
“我有点担心!”云殇看看好心的南宫凌风,摇头叹息,“只怕红儿还真的会以五十两收价!”
“不会吧?”
“不可能!”
房间里的人除了夜郎忠伯,其余的人都用疑问或是肯定的语气来反驳云殇“不吉利”的话。
“有可能,”夜郎听到外面忽然安静下来,心中一片了然,道出了其中的关键,“谁敢跟天下第一无二的小王爷抢女人?!”
是了!
刚刚夜郎已经了南宫凌风小王爷的身份,又在众目睽睽之下回到了包厢。现下外面只要是长了眼睛耳朵的人,都知道发出叫价是堂堂的小王爷。就算是对丑奴儿有心的人,也得掂量掂量有没有跟王爷作对的胆!
众人大悟,纷纷用可怜的眼神望着舞台上的丑奴儿。你就原谅南宫凌风的年少无知吧,他也算是帮了忙,虽然是个倒忙!
丑奴儿站在台上望着南宫凌风报价之后,舞台下顿时鸦雀无声的情景,对南宫凌风恨得牙痒痒。老鸨也是被南宫凌风弄得措手不及,哭笑不得地望着下面与周边安静的包厢,后悔不迭——早知道这是个“一锤子买卖”,就应该直接报个一千两的。
台上台下最魏阙的莫过于南宫凌风,一直被身边下人打压的他第一次知道原来自己“王爷”的名头竟如此权威,权威到他一报价,所有的人都不敢说话了。
怎么办?怎么办?包厢里的人面面相觑,难道辛辛苦苦地准备一阵,结果“五十两”银子就被打发了?不甘心呀!
“喂,你们倒是报价呀!”笨人想出的就是笨办法,南宫凌风拉开帘子,对着大厅的人厚道,“我才出五十两银子而已,你们不会就给不起了吧?放心报价吧,我绝对不会因为你们银子比我报的多就报复你们的,绝对不会报复的。”
……>_<……这么说的话,更像是威胁!
包厢里的人集体汗了一把,他们了解南宫凌风,自然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可是外面的人呢,又有几个会这么认为。看看霎时余家安静的大厅,答案明显的很!
就在这一片安静之中,一声清朗的声音如破晓而来的黎明,叫道:“一百两!”
包厢里的人,纷纷吐出一口气,好好有人叫了;包厢外的人,全部将眼光望向刚刚发出声音的包厢——右边第二个——不知道是谁这么大的胆子,竟敢与小王爷叫板!
夜郎与夜轩同事皱眉,刚刚的声音熟悉如常,分明是夜贤!而负责把夜贤调换到那个包厢的雪鸽也是颇有些诧异,夜贤这样的行为,分明是在挑衅。
夜贤的报价之后,前厅又恢复了暂时的安静,不过不同于之前,安静之中夹杂着众人的窃窃私语,即在交换信息,也在暗中揣测今夜丑奴儿的结果。
“我们不叫了吗?”南宫凌风望着夜郎,声音中充满了犹豫不定,“红儿的目标可是花魁,现在才一百两的话……”
“五百两!”
“哗——”又是一个大手笔的家伙,引得众人一片嘘声。不过当中也有聪明的人,立时听出了这个声音就是之前被人认出的康王。
天啦!小王爷、康王,还有大家纷纷猜测怀疑的夜家堡四少爷夜贤,如此显赫的三个人竟同时出现在这里,而且还未了一个女子叫价竞争,真是……好戏连台,绝对不能错过。
已经忘记自己原本来到这里的目的,大厅中的许多人脸上都换上了兴奋好奇的笑容,这场戏,可比丑奴儿的舞蹈精彩多了。
“一千两!”如此熟悉的价钱,正是之前连着两次报价“一千两”的二楼包厢所为。不过这一次,不再是浑厚的男声,而是一个拔尖了嗓音的女声。
红儿心中暗喜:看来我魅力非比寻常啊,竟连女的都吸引了。嘿嘿!不过,红儿喜悦的笑意还没有完全退去,就皱起了眉头:她只知道怎么伺候男人,这女的嘛,还真有点困难!
这下,大厅里就砸了锅了,这场关于丑奴儿的争夺戏,因为有了王爷夜家堡少爷们的加入,已经够精彩的了,现在又多了一个,而且还是之前定下百合牡丹之人,这场戏越来越有看头了。不知道最后谁才是赢家?!
“一千两诶,要不要继续叫下去啊?”南宫凌风望着夜郎,让他做决定。
夜郎沉思片刻,叫过来雪鸽,问道:“你可知道二楼包厢里究竟是何人?”
雪鸽故作神秘地一笑:“那可是我们的大熟人。只是公子你还没有见过她……”
“南宫云婵?!”夜郎插进了雪鸽的话中,用的是疑问的语气,眼神却是坚定的。
“公子,你……怎么猜到的?”雪鸽大吃一惊,细细回想她刚刚说的话,好像、大概、可能、应该是没有透露太多的信息吧。
夜郎一笑,给了一股不算是答案的答案:“不算猜到的,是感觉到的。”
“感觉?”
“嗯,男人第六感!”
雪鸽正要问“男人第六感”是什么东西,就被南宫凌风打岔了:“相公,这个男人第六感我也有吗?”
“嗯——”夜郎的声音拖得老长,长得南宫凌风都沮丧了脸,才有了一句不算是安慰的安慰,“会有的!”
“可是我没有感觉到云婵公主来了呀?”
“凌风是好人,她是坏人,所以感觉不到!”用了一股最简单的方法来解释。
“啊——”南宫凌风一捂嘴,“相公,那你不就是坏人了吗?”
……>_<……这个不一样。
看到夜郎也有吃瘪的时候,包厢里所有人都悄悄地笑了起来。
“一千一百两!”夜贤的声音再次扬起。
但凡是晓得是他的,不禁都在心中纳闷:难道夜贤真的对丑奴儿动了心?不过,夜郎却不这么认为。他与夜贤接触不多,但对这个总是笑着干出阴险毒辣之事的人充满了厌倦,这可能是前世留下的后遗症——他能接受真小人,却忍受不了伪君子。
而且夜贤之前叫出价钱是在南宫凌风之后,他与南宫凌风的关系不用多说,夜贤这么做,分明是针对他而来,颇有种“下马威”的感觉。
到底夜贤与“夜郎”之间发生过什么事情?为何夜贤一边要打压“夜郎”,一边却在众人面前摆出兄友弟恭的姿态?……数不清的疑问回荡在夜郎的脑海之中,看来只有等到“选秀”告一段落,好好听听忠伯调查来的情况。
“一千五百两!”二楼的包厢不甘示弱地再次叫价,还是一样的女声。
而此时呆在二楼包厢里面的白衣侍卫再也忍不住了,跪倒在地,恳求道:“公主!求你不要再叫价了!难道有两个还不够吗?”
南宫云婵眼神愤恨:“我说过但凡是想成为花魁的,全部要下!”
“可是康王小王爷都对那个丑奴儿有心,公主你再继续叫下去的话,会暴露身份的。”白衣侍卫苦口婆心。
“那为什么我让你叫价,你却不肯?”
“一样的,公主。如果我们这边执意与康王或是小王爷报价强人,他们一定会心生怀疑的。”白衣侍卫细心地分析利弊给南宫云婵,“再则,百合牡丹在我们手里,已经足够了。”
“好!”南宫云婵的语气终于有了松口的迹象,“要我停下来也可以,你去把君书瑶给我抓来。”
“好!”白衣侍卫咬咬牙,站起身来,往外走。
南宫云婵望着白衣侍卫出去的身影,得意地笑了。她从皇宫之中一路到金陵,最初的目的其实是为了那即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京师都吵得沸沸扬扬的金陵第一才女君书瑶而来,不想到了金陵却又听到大街小巷都在谈论一个叫“丑奴儿”的女子,似乎那人的名声还竟在君书瑶之上,还有什么去年的花魁“百合”之类的,小小的一个清宛竟然聚集了那么多令人心之向往的女子,怪不得成为秦淮河畔妓院之首。


第121章绝招
但是,她南宫云婵就偏偏看不得这些。打定主意而来的她立时就决定,除了君书瑶之外,什么丑奴儿、什么百合牡丹之类的,她要全部得到,然后。。。。哼哼。
可是,到了现场,到了最后,才知道君书瑶竟然不出场!
不行,绝对不行!她甚至可以放弃其他人,但绝对不能放过君书瑶,绝对不能容忍她带着“金陵第一才女”的称呼在京师被众人口耳相传。
天下勾栏,最为出名的当属两处,一为京师,一为秦淮河畔,而在此前的一段时间中,京师怡红楼的冷清清与清苑的君书瑶被人并称号为“双姝”。但京师毕竟处于天子脚下,勾栏在某些方面没有其他地方的“放肆”,所以论名声而言,秦淮河畔群芳荟萃的艳名是远近闻名。偏偏就在这样的花丛之中,君书瑶如一支新绿独秀。她的成名之中,没有牵涉污秽的词藻,也没有出现黑暗的阴谋,全部文人墨客堆积出来的飘飘遗事而独立,文雅而华贵。。
冷清清是因为两年前京师的花魁节上的夺冠而扬名,君书瑶却赫然不同,她从来没有参加过秦淮河畔举行的任由才艺表演,甚至连清苑的花魁都没有得过,只是见过她的人无不惊才艳艳,无论是独步天下的琴艺还是清高的才气,都足以让人对这位青楼女子刮目相看。
而南宫云婵就是看不惯这样的人,明明青楼出身,身份卑贱,却硬摆出一副清高的样子,说破了,不过是为了做给那些愚蠢的人看的一种手段而已。她这次来,就是要拆穿君书瑶的鬼把戏。
至于那个丑奴儿就暂时放过好了。
话说南宫云婵叫了之后,大厅中的某些男人就开始不满意了。你说一个妓女而已,你个女的跟我们凑什么热闹啊!要是今夜真的被你要下了,俺爷们儿的脸往哪里搁?所以,大厅之中有人叫了:“一千六百两!”
众人刚听到这个报价的时候,都是一阵哗然,然后才注意到叫价的人是一个大约五十岁左右,满脸油光、腆着一个大肚子的男人。长相很是陌生,应该是外地来的人。
红儿看到那人的时候,一阵恶心,差点当场反胃。还好及时地眼光绕到了南宫凌风的包厢,看到了那张好奇张望的小脸,心里才舒服了一点。
幸好,幸好,她的价钱已经超过百合牡丹,算是稳稳当当的花魁了!否则真要她去伺候那个老家伙,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来。
“喂,你到底知不知道清苑的规矩呀?别拿银子来打水漂。”旁边的人好心地询问出价的男人。
男人哈哈一笑:“还有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反正老子的钱多,这丑奴儿实在对老子的胃口,老子今晚要定她了。”
“唉!”悲哀地望了那人一眼,看来还真的是不知道清苑规矩的人。不过,看你嚣张的样子,就让你自己尝尝厉害吧。
“两千两!”又出现了一个新的叫价人,是一楼位于南宫凌风旁边的包厢。
“一千两!”又是一个声音在叫嚣,不过叫嚣的人好像没有明白这个叫价只能往多了叫,不能减少的。然后叫价的人大家心知肚明,那是夜家堡的四少爷夜轩,他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规矩。
“四少爷,这。。。”老鸨脸上陪着笑容,心中却在嘀咕,“难不成夜贤是故意找茬的?”
“哼哼,”两声冷笑之后,夜贤朗声补充,“我说的是黄金!”
“啊——”一片抽气声,黄金呀!那不等于——一万两银子!
红儿眨眨眼,刚才她没有听错吧?一千两。。。黄金,就凭她?——甩甩头,神色又骄傲了起来,对,就是凭她!
夜朗包厢里面也是一片抽气声,雪鸽叫了出来:“四少爷莫不是疯了吧!这可不是一般的青楼,这里是清苑诶。”
“花那么多钱,会不会太亏了一点啊?”
“哇,要是把钱给我就好了!”如此没有骨气的话,一定是阿奇说的。说完话的他立时收到了四姐妹一模一样的杀人眼光。
“哎呀,我只是要钱而已,心绝对还是在少爷这边的!”阿奇连忙立正,摆出“富贵不能淫”的君子模样。
夜朗也是知道清苑那个奇怪的规矩的,想必夜贤应该知道,那么他如此抛掷千金,喔,不,是万金,应该是对自己很有信心了吧。
“娘的,老子还不信邪了!”叫出“一千六百两”中老年胖子摆脸色发青地狠狠瞪了夜贤的包厢一眼,不就是个夜家堡的少爷吗?人家王爷都不计较,我还怕你不成?“老子再加上一百两银子!”
“哼,那我就再加一百两。。。黄金!”
“你。。。老子再加一百两。。。银子!”胖子男人的额头上冒汗了。
“那我就再加一百两。。。黄金!”
“砰!”胖子应声落地,不知是被夜贤混不在意的态度气昏过去,还是被钱吓昏过去的。
现在是丑奴儿的身价是一万两千两百两,或是在其他勾栏里出现过比这个更高的价钱,但是在有奇怪规矩限制的清苑,这个价钱已经是有史以来的最高价了。
在胖子旁边的人有的用幸灾乐祸的眼神、有的用同情的眼神望着他,其实胖子也算是因祸得福。不过这得等他清醒了,知道清苑的规矩之后,才会明白。
最后的戏终于收了场,皎月也升上了夜空,星星稀稀疏疏地少个可怜,反衬着的清苑确实热闹非凡。勾栏的营生本就是夜里的繁,尤其在经历过刚刚的“选秀”之后,清苑里众多的姑娘都出来迎客了,没有尽兴的客人,也终于可以尽兴了。
胖子男也适时地醒了过来,听着随从打探来的消息,一扫脸上的失意,双眼发亮地寻找满意的姑娘。
原来在清苑关于花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规矩:花魁的选出,是根据客人出的银子来看,价最高者即是花魁,而得到花魁的女子手中就有一项非常大的权力,那就是对那位出了最高价钱的客人,有拒绝的权力。
但是花魁拒绝了客人并不意味着客人就可以不出承诺的价钱。
这就是大家公认的“奇怪”之处:付了银子,却不一定见得到姑娘,甚至换其他姑娘还得重新掏银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之至。古往今来,勾栏看门做生意,看的是银子而不是人,到了清苑的花魁就变成认人不认银子了。
就以去年的百合为例,她当时就是拒绝了出了八百两银子叫下她的一位长得实在难看的公子,也正式因为保持着处子之身,方能再一次参加这次才艺表演,只可惜,今年半路杀出个丑奴儿,抢了花魁的头衔,没了拒绝的权力。
其实,清苑这招在聪明人眼中可谓是“绝招中的好招,好招中的绝招”。
青楼之中,姿色上乘又名声在外的女子,哪个男人不想占为己有?尤其又是在公开的场合之中竞争,更不能输了面子。为了得到自己的目标,男人们都会互相叫高价钱,直到无人能敌。可是清苑却在这里给了限制,让价钱最高的女子掌握了决定权。一方面大家在叫价的时候,新胜明白“价高者不一定得”,不会意气用事给出太过于诡异的高价,;另一方面也让台上的姑娘有了多一丝的盼望,也算是清苑收买人心的一招;最后最深层次的动机,却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了——清苑的这套规矩,是其主人东财神所制定,表面上让叫价的男人们有了顾虑,让其他人对东财神“视金钱如粪土”的做派更加钦佩。实际上,叫价的男人们一般情况下都会寄希望于别人抱着这种“价高者不一定得”的想法而却步,便宜自己,多了这种侥幸心里的人,反而更加容易忽视价钱上的高低,不知不觉之间,很容易叫出诡异的高价;再则,给了花魁选择的权力,花魁接受的话,于清苑没有任何损失;一旦被花魁拒绝,那对清苑就是一本万利的。
因为这不但意味着客人要支付许诺的金钱,而且还有可能连花魁本人都见不到,而花魁则可以继续参加下一次的才艺表演。作为曾经得过“花魁”的花魁来说,在第二年,只会水涨船高——所以拒绝的发生等于清苑最优秀的姑娘之一有了第二次的“开苞”,处子加上花魁的身份,价值有多大,这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故而拒绝是清苑最乐意见到的。
而丑奴儿成为了今年当之无愧的花魁,按照胖子男不小的年纪、不瘦的身材,被拒绝的概率就像是吃饭发生的概率一样大。
明白了这一点,胖子男自然是高兴多多,总有一种天上忽然砸下来一坨金子的感觉,不但给自己叫了姑娘,还给手下几个叫了姑娘。正所谓:大家高兴,才是真的高兴!
而今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丑奴儿最后居然选择了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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