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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新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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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书籍名:《金陵新传》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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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为了敷衍美国和缓和孙的反对,乃提拔孙的亲信余伯泉任“副参谋总长”。尽管如此,蒋氏父子仍觉得孙对“王朝”有潜在的威胁,不可“养虎遗患”。

疑谋不轨1955年8月20日,蒋介石下令成立调查委员会,审查“孙立人兵变案”。事出在台湾特务机关,抓到一个名叫郭廷亮的“匪谍”,该犯是孙立人部队的少校营长,利用与孙多年长官部属关系,在军中联络少尉级军官一百余人,预备于适当时机,发动“兵谏”。

江南依台湾“官方”公布的调查报告,以及其它非官方的资料,在《蒋经国传》中,对“孙立人事件”的经过,描述如下:主犯郭廷亮,34岁,原籍云南,税警总团干部教练所学员队二期毕业,当时孙立人任团长。改新38师,郭是中尉排长,改新一军,郭升少校营长。1948年6月,新一军调驻沈阳时,郭和米店主人白经武结识,经白介绍,与李玉竹女士结婚,白借机“以匪党言论煽惑”。沈阳解放后,郭要求白协助取得路条,白通过其兄白经文给予办理,但白经文嘱郭到台时,须为中共工作。郭因而顺利离开解放区,经天津、上海转台。

郭到台后,先后任孙部少校营长、“陆总”搜索组大队长、步校教官、“陆总”

第五署督训组组长。在1954年8月以前,郭并无显著或积极之“匪谋”活动。1954年9月,某晚7时许,有操北方口音的李某到郭家相访,李谓:“白先生要你积极进行,不久他会到台湾来。”郭随即执行所交代之任务,利用与孙多年长官部属关系,在军中联络少尉级军官一百余人,预备于适当时机,发动“兵谏”。

孙交卸“陆军总司令”时,曾令“陆总”督训组副组长于新民造册,把各军师团单位的联络人送孙。1954年8月和10月,孙曾两度召见郭廷亮,了解联络进展情况。

从犯6人,为37岁的江云锦,曾任陆军官校干部训练总队大队长,“陆总”

第5署督训组副组长。“借到部队督训机会,在每一团中,指定职阶较高,学识较优,年资较深之同学为负责人,与部队中之各同学联络。”田祥鸿,30岁,四川人,任上尉情报官,受郭指示,“把军训班(第4军官训练班)同学联络起来,结成一股力量”,“向政府提出改革事项”。刘凯英,29岁,安徽合肥人,供职某部,任第4军官训练班学生联络人。还有陈良坝,34岁,福建林森人,孙的随从参谋。还有中校督导官李成亮。

6月初,“国军”在台南地区,举行“总统”亲校,孙等选定此时,为兵变日期。郭廷亮于5月15日在台北谒孙,向孙报告,××部队将在5月22日至6月2日开始团教练。“此项休息时间为采取行动最佳之时间。”于是孙计划于5月25日左右南下,以×××为指挥所,“将于5月底或6月初有所行动”。

然而事情发生变化,孙决定于28日去南部,但“奉谕”于30日与蒋介石同坐飞机。郭廷亮则已于25日被捕,仅由陈良坝于28日乘车南下,沿公路通知各地人马。

6月6日,南部地区7万部队,举行检阅,来宾有专程自南朝鲜抵台的美国第8军军长泰勒中将和蔡斯团长。受检部队原规定是4时半前抵屏东机场,预定上午9时半正式检阅开始,但延至11时30分才举行。检阅台前,曾两度用扫雷器进行反复检查。

一说,孙事机不密,已先后有20余人向当局告密,郭廷亮干事发前12日被捕,情治单位,早掌握同谋人的动态;一说,某炮兵连突奉命携带弹药,引起某炮长怀疑,偷偷溜出营房向“政治部”主任阮成章报告,阮转报“安全局”,于是毛人凤奉命专机南下,孙事败案发。

孙的“同谋”事发先后,分别被捕,仅刘凯英脱逃,且获孙资助。但国民党当局仍不动声色。6日,蒋介石在高雄设宴,为泰勒洗尘时,陪客中尚有孙立人在座。此后,6月15日的黄埔军官学校校庆,和为蔡斯返国举行的联合欢宴席上(俞大维主持),再看不到孙立人的身影了,孙实际上已受到看管侦讯。

外电率先报道孙被捕消息,台湾当局却闷声不响,到8月3日,也就是说封锁了两个且,才开始公布孙辞职的消息。

辞职书虽吞吞吐吐,已呼之欲出。孙说:“。。近者陆军部队发生不肖事件,奉副总统谕示郭廷亮案情,日前黄、傅两局长奉命交阅江云锦等供词资料,职涉有重大之罪嫌,钧座未即付之法司,仰见格外爱护之恩德,天高地厚,感激涕零。伏念弱冠之年,即追随钧座,今已两鬓均斑,无日不在培植之中,感激知遇,应有以上报,乃今日竟发生此种不肖事件,抚衷自省,实深咎愧!拟请赐予免职,听候查处,倘蒙高厚,始终保全,傅闭门思过,则不胜感激待命之至!”

那么,究竟是什么事使陆军部队发生的“不肖事件”,使孙“抚衷自省,实深咎愧”呢?当局讳莫如深,贯彻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原则,或持“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无奈心理,以致谣言四起,众说纷坛,甚至距至今,迄无是那非耶的公断。

亲台湾的《新闻天地》,在《孙立人将军被黜》一文中,即对案情公布的方式,提出指责,认为“步骤仓卒”,“事前未有整个计划”,“予人以突兀含混印象”。

8月20日,蒋介石下令成立调查委员会,委员包括陈诚、王宠惠、许世英、张群、何应钦、吴忠信、王云五、黄少谷、俞大维,并指定陈诚为主任委员,案情有密锣紧鼓的趋势。调委会成员,除陈诚、何应钦(在日,根本未参与)是军人,其余7位和孙都谈不上任何恩怨纠葛。如吴忠信、许世英,德未必昭,年事甚高;王云五、俞大维两位,非国民党员,理论上“不致受到党组织的影响”;王宠惠,司法权威,“一定会坚持公正立场”。可以看得出,蒋介石立意要制造出一个客观、公正的形象。

是非曲直由于国民党当局的信誉欠佳,持独立言论立场的海外刊物,对台湾当局处理孙案的公平性,颇“忧心如焚”,试举香港的《祖国》杂志的社论为例,该文说:“这一事件,实为蒋经国氏与孙立人氏冲突斗争的结果。。就政府处理龚德柏与马乘风案件经过看来,也使我们忧虑政府当局,是否能做适当的处理。”

社论特别提到吴国桢和任显群涉嫌“匪谍”案,“尽管舆论沸腾,人心激愤”,其中几项政治案件,如今依然在“不审不判”之中,“这次如果对孙立人以及郭廷亮的案件,也照以往的办法拖成‘无声无息’,或不顾舆论而专行到底,那不但对内要失尽人心,同时将再次降低国际声望,而使反共复国的大业更加重的蒙上一层愁云惨雾。”

因此,《祖国》建议,善处此案的三原则,要求“认识事态的严重,幡然醒悟,改变作风”,“洗雪前衍,以正视听。”解除对孙立人的软禁状态,使他获有足以向舆论界公开的自由的发表意见的机会。否则使人只能听到当权者一面之词,无从判断事实真相。从法律观点和既有的资料来看,郭廷亮是否共谍,尚无充分证据,纵然是共谍,绝不能因为他是孙立人的部属,竟把孙立人也当“准共谍”来看待,尤其在未能证明孙立人与郭案有犯罪关连之前,不能先以对待罪犯的方式软禁起来(设非软禁,则何以不子孙立人以公开发言的机会?)。

对郭廷亮等的审判,应该公开,如果碍于实际困难不能公开,也应组织由公正人士所组成的陪审团来参加审判,绝不能在秘密拘禁之后,是否经过合法审判尚不知道,即以共谍罪名将之处决。

公开事实真相,是政府公开处理此事而能取信于国内外的首要原则。

政府应即出面向舆论界,详细说明此案发生的原委,发表逮捕三百名军官的事实真相,并应说明到目前为止,获有哪些具体证据。单就传闻的资料来说,除了3月(6月之误)间那次军事演习时,配发实弹阴谋叛乱一事以外,反对政工制度及硬性规定师长级军官两年辞职两事,显然并不能证明郭廷亮等即是共谍。

不可否认,海外的舆论,的确使台湾当局对孙案的处理,既不敢造次,更不敢拖延。“9人委员会”,历时50天,完成调查报告。孙立人接受侦讯时,地点在草山第一宾馆,“方式颇似座谈”,“坦白诚恳,在座诸人,有感极泣下者。”

调查报告,长达1万6千余言,10月31日正式公布。但其结果,和1937年的张学良案,有异曲同工之妙。“总统’’命令,“以孙立人久历戎行,曾在对日抗战期间作战立功,且于案发之后,即能一再肫切陈述,自认咎责,深切痛悔,既经令准免去‘总统府参军长’职务,特准予自新,毋庸另行议处,由国防部随时察考,以观后效。”

张学良交军事委员会管教,孙立人由“国防部随时察考”,“管教”也好,“察考”也好,词义有别,结果相同,孙立人送台中软禁迄死。

孙如真的图谋不轨,罪证累累,交军法议处,大公无私,任何人服与不服,亦将向“法律”低头,但蒋介石故意师法前人,交叉运用恩威并施的游戏,即西方所谓棍子萝卜的技巧,先予打击,再故示宽容,让受害人感恩不已。蒋“明令”“毋庸议处”的理由,是因为(1)孙抗战期间,作战有功。(2)坦白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