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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湿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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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01 夜来风雨声(六)

书籍名:《细雨湿流光》    作者: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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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承诺就是我的忏悔,我把那些暂时飞舞在空中的秋千当作永恒的翅膀,我以为我可以带着你一起飞,飞到你幻想的那个无忧乡。

        你现在还会问我后悔娶你吗,我嘴上硬着说不会,其实心里在发颤。小雨,也许你该找一个年纪大一些的男人,一个已经有自己的事业的男人照顾你,而不是我。我注定不是一个安定的男人,我的梦想会让我日夜不得安宁,我可以吃苦,但你不行,你不行我知道。

        我距离你最遥远的时候就是我最爱你的时候,那时候我拿着摄影机每天跟拍你,那是我对你充满憧憬的时刻,你像另一个世界的公主一样出现在我的镜头里,我忘不了那些时刻。所以你怎么能跟我一起吃苦。

        你总说这是座冷漠的城市,属于另一些人,我知道,我们都知道,要在这座冷漠的城市站住脚不能依靠眼泪。可我们还年轻,我们需要奋斗!我不在乎为了照顾你我没有好好准备考试的事情,我不怕我自己耽误了自己一整年。但我相信我还年轻,我还有机会。

        有时候我甚至想握着你的肩膀告诉你:"季雨!我连毕业电影都没有完成,我连学位证都没有拿到。如果你爱我,你就应该鼓励我,而不是像现在担忧这个担忧那个,为了我你要学会坚强起来。"

        然后你就会说:"何铮!成姨对我来说不是别人,她病了,我们把她丢在那儿,我对不起爸爸,你明白吗?"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小雨,我跟你是一样的,我们都只在乎自己的事情。你在乎成姨,我在乎理想,我们都是一个德行,谁也改变不了我们。

        白晓

        季雨转给我闻佳的来信,我坐在一片狼藉的宿舍里念给自己听,然后放进行李箱的最内层。这次走出国门,再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能不能找回属于我们的小青春、小情绪。

        再见了419宿舍。也许只有坐在这儿,才能轻易回忆起我们这群人刚认识的日子。

        那时候季雨总是对我说:"做很多事都是需要冲动的,结婚也是。你知道吗,当年我妈妈就是这样,为了爱我爸爸,为了跟我爸结婚,她甚至不怕死,跑到乡下生了我……"

        我说:"哎,你妈真勇敢,能为别人牺牲自己,也许我们都是不适合恋爱的人,我们都太自我。"

        她却对我说:"不,我不是。我会为爱情做很多事,得到快乐,也得到伤害。我喜欢那种一辈子就一次的爱情,谈一次恋爱就结婚,我不愿意在爱情游戏里打滚太久。"

        那是9月末,我们刚入学不久。初秋的大运河畔,是我们非常眷恋的地方,离北辰大学非常近。天色黯淡时,我们常常牵着手坐在运河的围栏下,看着窄窄的河面反射着两岸建筑物璀璨的灯光,流水潺潺,附近的房子非常矮小。那时八通线尚未通车,东郊的这一带安静得像个夜游园。

        我喜欢和季雨坐在运河的河堤上,光着小腿吹着阵阵凉风。她的话远没有我多,但我们总是畅谈甚欢,我说我总是不太相信现实,她说她和太多人说话时感觉不自在。

        女人经一夜畅谈就能成为知己,这么说来,我与她对于彼此来说,已然是互相了解透彻的人。事到如今我仍能记起她的眼睛,那是干净而清澈的眸子,我从未见过眼神如此纯真的女子,那是她爸爸的社会地位和物质财富为她筑就的纯真。

        她曾说类似运河那样的宁静是我们彼此的归属。但那些宁静总有被打破的时候,而且划破这宁静的人也是我们。

        我们这群人总是闹在一起,这是我们的规矩。

        只要男生二十二岁过生日的那天,我们必定会大肆庆祝,一群人在运河畔野餐,看着天色渐渐黑起来,在蛋糕上点起蜡烛,然后起着哄说:"嘿,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

        被开玩笑的男生往往就会特别豪爽地说一句:"成啊,明儿大家一起喝喜酒去。"

        大家就会说:"好啊好啊,就这么定了啊,去领证!"然后闹成一团,觥筹交错、烟雾缭绕之间看着一对小男女甜甜蜜蜜的样子。

        谁都知道这话不能当真。大家凑在一起,尽情说着自己华丽忧伤的小理想、为国为民的小忧伤,几乎没有人说自己的理想是结婚、嫁人、讨老婆。

        所以我才深刻地觉得"哥们儿满婚龄了啊!赶紧跟老婆去领个证吧"那句话真是好笑,甚至还带着些讽刺的意味,谁会这么早结婚啊。

        想到这儿的时候我瞄了一眼我的签证,我就要离开这座透着恋爱的心酸味的城市了。要出国的这件事不是很匆忙的决定,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何铮的二十二岁生日。何铮是走在哪儿都引人注目的男生,个子很高,很有才气,从小到大他周围都围绕着不同的女孩。

        他的二十二岁生日来了好多人,在大运河畔我们围坐在一起,在那个热闹的夜晚,大家同样起哄着说:"何大帅哥满婚龄了,是不是要结婚啊?"

        这是让我害怕的一句话。我在昏暗的烛光中看见何铮穿过人群走向季雨,当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在大家的注视下,何铮缓缓地张开双臂把季雨搂入怀中,然后他说:"好啊,我们明天真的去领证。"

        那句话像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吐露着浓烈的芬芳,我隐约地觉得这个世界疯了。

        后来他们真的结婚了,其实他们都很单纯。

        电话里季雨的声音还是很低沉,我告诉她我要出国了,听得出来她很替我开心,她就是个那么单纯的女孩子,永远不会怨恨别人的好事。

        也许我要努力爱上另一个人了。

        我常常想,遇到天牧会是一件好事吗?他叫我小白,自从我们在ICQ上初识以后他就一直这么叫我。我叫他天马行空,与他畅谈的时间总是过得非常快,半年仿佛一瞬间就这么过去了,我对季雨说起我和他之间的谈话,我告诉季雨他是一个吸引我的男人。

        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掠过一丝的颤抖,我害怕季雨发现其实我只是为了掩饰我对何铮的那份感情。

        也许这是最初我选择自己沉溺于这段看起来虚无的感情的原因,如果我不能主动忘掉何铮,那就让另一段感情去冲淡我的感伤吧。

        令我意外的是,天牧比我想象中要优秀多了,我最喜欢听他说俄罗斯的森林,他说那里的路都是修在森林中间的,开着车在路上跑,偶尔能看到梅花鹿从路中间穿过;在高寒地区,狐狸母子多在路旁的草丛里睁着眼睛看着你;有时会看见被车撞上的动物,他就会赶紧下车通知森林医院……

        我想,也许爱上另一个人并不是那么难的事情,只是从前我不愿意,我一直不愿意放弃何铮罢了。在初秋的校园里,季雨歪着头用她那一贯的语气说:"白晓,你不是说过你不近男色的吗?"

        对,我从小就是那种不太与男生交往的女孩,如果不是因为何铮与我是发小,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和男生熟悉。

        我埋头学业,非常用功。小说里的女主角大概也有我的这种特质,不近男色,她们总是能博得冷美人的美誉,招惹来更多的男生虎视眈眈。

        但是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就这样默默地,没有任何人注意地过了二十三年。成长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我不是美女,很普通,脸胖,头发自来卷。但我很努力,每日晨读俄语,大学四年只有我坚持了下来,不论刮风下雨。专业英语、高级口译、俄语听说、综合测评,我都是全班第一名,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还是一样地找不到我的爱情,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我发觉我们都错了,我就是太听话了,一直沉醉于好好学习、心无杂念的教诲中,从不抬头寻觅那一个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爱何铮,但我从来没有去争取过。

        而季雨呢,她都已经结婚了,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和马天牧的相识非常意外,但我感激这样一个在恰当时机到来的男人。

        "简直了!"这是天牧最喜欢说的话,我告诉过他这三个字构不成一个感叹句,不合语法,但他还是自以为是地这么用。我想,如果天牧见到季雨,他一定会说:"漂亮得简直了!"

        季雨真的是我们系里最漂亮的女孩,我永远记得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时大家的眼神,那是永远不会属于我的礼遇。

        大四最后的这一段时间,是我最痛苦的时候。参加各种各样的面试,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如我的人获得令人眼馋的工作机会,而我却只有站在后面羡慕的份,就连季雨这样英语六级都没过的人都找到了翻译公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