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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朝拜缪斯的长征——师友交游(7)

书籍名:《绣口一开:余光中自述》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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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魂选择她自己的朋友,

  然后将房门关死;

  请莫再闯进她那圣洁的

  济济多士的圈子。

  不知是因为身体的关系,还是脑中经常在转动着好几个念头,宋淇即使在好友的面前,有时也似乎心不在焉,甚至瞬间会没有表情。奇怪的是,你讲的话他却又很少漏掉。实际上,他外方而内圆,望之若冷,即之则温。他一旦认你为友,必然终身不渝,为朋友打算起来时,比谁都更周到。这时你才发觉,先前的冷,只是一层浮冰,一晒就化的。

  另一方面,我认为宋淇又是一位理性中人,处事很有节度。我很少看见他大喜大怒,也许喜怒之情一个人只在家人面前才显露吧。我有一些初交的朋友,也认为我的性情并不如在诗文中所表现的那么强烈,因而松了一口气。宋淇虽然多病,却很少见到他欲振无力,反之,说起话来,总是气力贯串,节奏分明,比起不少健硕之士来,还飞扬得多。奇怪的是,他虽然不时生病,又兼行政重任,写作却仍多产。也许病生多了,“战时等于平时”,自多抗拒之道,病菌也日久有了交情,不至于太为难他吧。

  在当代学者之中,宋淇褒贬分明,口头赞美最频的,包括钱钟书与吴兴华,认为国人研究西洋文学,精通西洋语文,罕能及此二人。吴兴华不但是学者,更是诗人,“文革”之前一直任北京大学的教授。据说“文革”一起,吴兴华便首当其冲,成了最早的牺牲品。吴兴华是宋淇的同学至友,所以“文革”之祸,他的感慨最深。另一位死于“文革”的学者兼翻译家傅雷,则是介于春舫先生与宋淇两代之间的世交,可谓“半父执”;所以在另一方面,傅聪之视宋淇,也有“半父执”之谊,每次来港,总不免见面叙旧。我想宋淇对西洋古典音乐的爱好与了解,和傅家的世交或为一个因素。他对于西画兴趣亦浓,书房壁上所悬,正是他亲家翁名画家曾景文的作品。

  宋夫人邝文美女士出身于上海的教会大学,却兼具传统女性之贤淑与温婉,是我们最敬佩的“嫂夫人”之一。她是作家宋淇的秘书,又是病人宋淇的看护。我家每次“大举”回台省亲,她又为我家照顾小鹦鹉,成了蓝宝宝的“鸟妈妈”。蓝宝宝不幸于今年十月一日病死,所以她这小小的头衔也已成为亦甜亦酸的回忆了。我们几次郊游,邀宋淇伉俪同去,宋夫人都因宋淇不适或无暇也放弃了山岚海气之乐。在背后,我们有时戏称他为“蓝胡子”。

  高克毅(笔名乔志高)

  和宋淇共同编辑中文大学出版的“译丛”英文半年刊,使它渐渐赢得国际重视的另一学者,是高克毅。在台湾文坛上,他的笔名乔志高更为人知,却常被误作乔治高,令他不乐。不过高克毅不乐的时候很少,我每次见他,他总是笑吟吟的,传播着愉快而闲逸的气氛,周围的朋友也不知不觉把现代生活紧张的节奏,放松半拍。无论说中文或英文,他的语调总是那么从容不迫,字斟句酌,有时甚至略为沉吟,好像要让笑容的涟漪一圈圈都荡升了,才揭晓似的发表结论。有些朋友嫌我说话慢,但高克毅似乎比我又慢小半拍。我从未见他发怒或议论滔滔。他这种温文和蔼的性情,在驾驶盘后也流露了出来,一面缓缓开车,一面不断和旁座的朋友悠然聊天,于是后座的高夫人总忍不住要提醒他强神看路。

  高克毅是有名的翻译家,散文也颇出色。他的英文之好,之道地,是朋友间公认的。最使他感到兴趣的三件东西,是新闻,翻译,幽默。其实这些是三位一体的,因为新闻不离翻译,而翻译尽多笑话。他在新闻界多年,久已养成有闻必录的习惯。有一次他和许芥昱来我家作客,席上众人聊天,我偶尔说了一个笑话,他欣赏之余,竟立刻从衣袋中取出记事簿和钢笔,记了下来。他和许芥昱旅美都在三十年以上,自然而然也都修养成西方绅士彬彬有礼的风度,对于妇女总是体贴周到,殷勤有加,不像东方典型的“大男人”,高据筵首,指天划地,对于女主人的精心烹调,藐藐不赞一辞。绅士型的客人,当然最受主妇的欢迎。那天二绅士坐在我家四女孩之间,一面夸奖女主人的手艺,一面为邻座的女孩频频送菜,一面当然还要维持全桌流行的话题,手挥目送,无不中节。事后,女主人和四位小女主人交换意见,对于二绅士都表满意。

  蔡濯堂(笔名思果)

  作风异于二绅士者,是蔡思果。蔡夫人从美国来香港团圆之前,被迫单身的思果是我家的常客。这位“单身汉”每文不忘太太,当然不是一个大男人主义者,但是另一方面却也绝非西化绅士。两极相权,思果大致上可说是一位典型的中国书生,有些观念,还有浓厚的儒家味道,迂得可笑,又古得可爱。

  今年春末,高克毅从香港飞回美国,宋淇夫人、思果和翻译中心的吴女士去启德机场送行。临上机前,高克毅行西礼向两女士虚拥亲颊。不久思果在我家闲谈,述及此事,犹有不释,再三叹道:“怎么可以这样?当众拥吻人家的太太!”我说:“怎么样?当众不行,难道要私下做吗?”大家都笑起来。过了一会儿,见思果犹念念不忘,我便问他:“当时被吻者有不高兴吗?”思果说:“那怎么会?”我又问:“宋淇自己无所谓,你为古人担什么忧?”思果正待分辩,我紧接下去说:“依我看,根本没事儿,倒是你——(思果说:‘我怎么?’)——心里有点羡慕高克毅!”这时,众人已经笑成一团。

  又有一次,和我存在思果的客厅里聊天,他忽然正色道:“我太太不在的时候,女人是不能进我卧房的!”我存和我交换了一个眼色,强忍住笑问他:“如果我此刻要进去拿东西呢?”思果说:“哎!那当然可以。”我存说:“我不是女人吗?”思果语塞,停了一会儿,又郑重其事地向我们宣布:“女学生单独来找我,是不准进大门的,要来,要两个一起来。”我存说:“这并不表示你多坚定,只表示你没有自信。”思果想了一下,叹口气道:“说得也是。”

  沙田高士在一起作风雅之谈,如果有宋淇和思果在座,确是一景。宋淇一定独揽话题,眉飞色舞,雄辩滔滔,这时思果面部的表情,如响斯应,全依说者语锋之所指而转变,听到酣处,更是啧啧连声,有如说者阔论激起之回音,又像在空中的警句下面划上底线,以为强调。初睹此景的外人,一定以为两人在说相声。不过,在不同的场合,轮到思果“做庄”,唇掀古今,舌动风雷的时候,也足以独当一面的。说到兴会淋漓,题无大小,事无谐庄,都能引人入胜,不觉星斗之已稀。有一次在我家,听他说得起劲,忽然觉得话题有异,从催眠术中猛一惊醒,才发现一连二十分钟,他侃侃而谈的,竟是他的痔疮如何形成,如何变化,又如何治好之后如何复发。

  从此对思果这种“迷人的唠叨”颇有戒心,不过既然迷人,也就防不胜防。终于又有一次,在夕阳之中,我驾车载思果去尖沙咀同赴晚宴。上得车来,他的绣口一开,我的锦心就茫然了,等到锦心恢复戒心,糟了,车头忽已对着过海隧道的税门。少不得硬着头皮开过海去,然后七折八弯,觅路又开回来。思果一路道歉,最后更拿出一张十元钞票,说要赔我税钱。我大笑。

  思果是有名的散文家和翻译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外人很难想象他的兴趣有多广阔。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对天主教的熟悉是不消说的。在中文大学的宿舍里,他和李达三神父是邻居,每星期都要在一起望弥撒,一僧一俗,同为(不同意义的)单身汉,又是翻译和文学的同好,十分相得。此外,思果最热衷的东西,据我所知,该包括运动,京戏,方言,书法。

  思果每天用在运动上的时间是可观的,他说他年轻时体质不好,后来勤加锻炼才健康起来。也许正因如此,他虽已过了六十,一头乌丝,却仍是“少年头”。他的运动日程,主要是长跑和太极拳,有一度还领着一些年轻的“徒弟”如周英雄、黄维樑等,俨然一派教头。他夸口说能静坐在桌前,一摒万念,便人黑甜,等到悠悠忽忽再睁开眼来,已经是五分,十分,半小时后,而桌前坐着的,又是一个簇新的人了。这种来去自由任意远征的“召梦术”,我是千年也修不来了,不要说半竖着无此可能,就算是全横的时候,也不是召梦便验的。

  没有一次见面思果不谈京戏,我相信他这方面也不含糊,是个十足的戏迷。我只能说“相信”,因为迄今为止他只开过一次口,而仅有的一次只唱了短短的一段“战太平”,还是千怂万恿才勉强别过身去,又推说那天嗓子不能作准。所以他作得了准的艺术之境究竟有多高,我还是不太清楚,而他再三暗示总有一天要让我们餍足的耳福,仍然是一个预言。最令我莞尔的一个现象,是在这件事上,思果似乎一直下不了决心,究竟要自谦还是要自负。所以每次自我分析的时候,他总不免先自谦一番,说他的唱工和琴艺不过尔尔,比起什么派的谁何名伶,算得了什么。如是数分钟后,眼见大家渐渐被他说服,有点同意起来,且亦不再企图劝慰他了,忽又似乎心有不甘,语气一转,自我修正,渐渐强调“不过我这副嗓子呢——哎,不瞒你说,好多师傅都说我本钱足。不像样子的胡琴伺候,我还真不——”于是四座忍俊不住,统统笑了。有一次何怀硕,一个小型的思果专家,说这是棋术上的退两步进一步,大家欣然同意。思果听了,只有苦笑的份。这样的宽容,正是长者可爱之处。调侃朋友,最难恰到好处:如果对方根本不在乎,则调者自调,久而无趣;如果对方十分在乎,又怕反应太强,超过预期。最理想的对象——我不敢说“牺牲品”——是相当在乎,却又相当容忍,那种微妙的平衡,正在似恼不恼之间,使调者觉得有一点冒险,却又终于并没有闯祸,而旁观者只是捏一把——不,半把冷汗,于是宾主释然尽欢。思果正是这么一位可爱的朋友,宽容的长者。所以每次他来我家,都成为众所欢迎的客人,也是我几个女儿最感兴趣的“蔡伯伯”。有时我又不能无疑——说不定思果早已觑破了文友谐谑无状得寸进尺的弱点,故意装出欲恼不恼的神情来逗逗我们,果真如此,我们反而入了他的彀了。

  要说思果总是供人谐谑,一味为幽默而牺牲,则又不尽然。碰巧在兴头上,他也会取笑别人,模仿一些名流的口音和语调,博四座一粲。他富有方言的天才,什么地方的口音一学就会。他自己是镇江人,国语略带镇江乡音,发现女画家洪娴竟是小同乡,有机会和她重温“母语”,高兴极了。镇江附近的京沪方言,他似乎也会好几种,却推崇宋淇沪音之正。他在九江住过,江西话不消说得。去年端午之夜,他来我家过节,饭后我们挂起三间大夫佩剑行吟的拓像,和黄维樑、黄国彬四人诵起“离骚”来,思果用湘音缓吟,别有情韵。此外我还听他学桐城人和温州人的口吻,也颇乱真。至于他的粤语,在此地的“外江佬”之中,要算是一流的,当然不像本地人那么道地,却也无拘无碍,雅达兼备,在我听来,已经够好的了。有一次在“青年文学奖”颁奖的讲评会上,众评判轮流上台。轮到思果,他竟用粤语侃侃讲了十分钟,听众听出他不是广东人,却欣赏一位“上海人”——本地人习称所有外省人为上海人——把粤语说得这么清爽,报以热烈的掌声,且在他原来无意幽默的地方触发了幽默的契机,引起满堂欢笑。

  思果“单身”的时候,既是我家的常客,我家的四个女孩也认为他“唠叨”,却又忍不住要听下去,且听入了迷。唠叨为什么会迷人,确也费解。大概因为他娓娓而谈的时候,面部表情不但复杂,而且总略带夸张,话里的意义乃大为加强,又常在上下两句之间安上许多感叹词——总而言之,这是散文家的随风咳唾,笔下既已如此,舌底也不会太走样的。思果常在怀内的文章里说,蔡夫人来信总告诫他不要常来我家贪嘴打扰。我存和我都不以为然,认为这观念太“老派”了。单身汉吃双身汉,是天经地义。单身汉去朋友家作客,不但分享那家人的天伦之乐,也带给那家人新奇的乐趣,要说恩惠,也是互惠的。王尔德说:“婚后的日子,三人始成伴,两人才不算。”其实许多夫妇最欢迎单身的客人,因为单身汉最自由,所以最好招待,又最寂寞,所以最易感动。何况思果又是这么矛盾,矛盾得这么有趣的一位客人?所以我有一次忍不住对他说:“不要再唠叨了。你吃我一席酒,我听你一席谈,哪一样更美味,谁知道?有什么打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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